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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王诺兰真的开始顺着自己的意思,改换了话题,萧一奇悬着的心也就不禁舒了口气,暗叹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句话的真实性!想必,出此话者,一定是个男子,要不然就是神游体会,再者也是吃过亏上过当,所以,萧一奇不想继续停留在这话题上面,继续跟她闲扯了开来,“诺兰,我记得,我爹曾跟我说起,你外公家,是望族,是吗?”
“只是家里有些资产,又对当地的其他百姓颇多关照,有些威望罢了,也不能算是望族那么夸张的吧?”
老实说,王诺兰只是穿越而来,不见得十分了解这个身体原主的家庭情况,仅限所知的一点儿,也只是从小翠那个贱婢的嘴里偶然听到,又加了自己猜测,所得出来的大约概念,但她知道,古代君主,重农抑商的想法由来已久,商人的生意做得再好,再大,也一定要低调谦逊才行,不然……一准儿会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虽然,这会儿跟她说话的这人,是萧一奇,是她觉得没问题的人,是她觉得可以信任的人,但,事无绝对……
萧一奇的家里,至不济,也是官宦世家,往最倒霉里说,万一,萧一奇真的不注意,在睡觉说梦话,把不该说的事情瞎说了,让旁人知道了去,告诉给了正缺钱花用的皇帝知道,对她外公家里,极有可能,就会是灭门之祸了。
她是对那家人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情分,没什么感情不假。但就之前,听那个萧一奇所说的,外公的家因为她的事情。不惜跟拓拔野家反目,众目睽睽之下,要求拓拔野开棺验尸这点,外公的家,也是值得她王诺兰小心翼翼的维护,值得她思虑周全,谨言慎行。
“恩。你说的没错,是我太傻了,想的太天真了!也是。再怎么有钱,也只是个世家而已,家里没出文臣武将,想要成为望族名门。太难。”
在萧一奇想来。从小到大,几乎可以算是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住在外公家的王诺兰,该是对外公外婆这个娇惯她,比娇惯任何一个孩子都要厉害的家族,美言颇多的才是,却是不料,这一巴掌马屁拍出去。竟是拍在了虚处,没起到半点儿想要的效果不说。还愣是把自己已经想好了的,后面要跟王诺兰闲聊的话题,给硬生生拍断了!
这个话题断了的话,那么下个话题怎么说,再往下,该怎么接着聊?
总不能直接问,你是不是不喜欢你外公家这么直白的话吧!
“有钱吗?而且有钱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也不是很有钱吧,至多算是小康,连富裕都算不上的!!反正,以前出门儿的时候,总能听到旁人说,我外公家有钱什么的,但……真是长时间住在家里,就会发现,完全不是那么个事儿了!”
在王诺兰看来,生于世间,装怂,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跟那些嚣张招摇,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相比,还是那些会装怂的人,日子过得更滋润,更平顺,更舒服……面子什么的,从来都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有的时候,讲究的多了,反而会招惹麻烦,甚至让人没命,“我外公,整个儿就是一老抠门儿,家里人,每顿饭几碗米,多少菜,都是有明文规矩的,正妻,一日三餐,每顿一荤一素,米两碗,侧室,一日三餐,午晚一荤一素,早只有一素,米一碗,婆子丫鬟什么的,只能等自己主子吃完了,搭上一碗白米,吃剩下的……啧,全全然论起来,好像还真就是我这个外孙女儿,是个例外了,每顿跟着外公一起吃,两荤两素一汤,米还是管饱的……”
王诺兰其实并不知道在外公外婆家的日子,到底是怎么个过法儿的,但出于对他们的保护,她张口就编纂出了一套“独有的外公家的规矩”来,说给了萧一奇听,反正萧一奇也终归不会去考证的,再说了,这种事情,说好听了,叫勤俭节约,说不好听,也不过就是抠门儿,总也不至于污了外公家的的名声儿,害他们招惹麻烦的。
不用说是在未来,就是现在,王诺兰也没有放松自己的警惕,因为,自古仇富者众,打着劫富济贫的幌子,中饱私囊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尤其是一国皇帝这种面子比里子重要的人,要是如此。
不说旁的,单是以她王诺兰的学识,上数至三皇五帝,下算到明清末代,上下几千年,还真就找不出一个,能接受的了自己国家里面,有人能“富可敌国”的!
富从来都不是什么罪过,但若是“露富”,甚至是“炫富”,那八成儿,就该离麻烦上身不远了!比如和珅!
“要知道,这么看来,老人们常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还真是不假。”
听完王诺兰小心翼翼的编的“故事”,完全不作他想的萧一奇,深深的吸了口气,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么说来,你出嫁的时候,两家给你的陪嫁,也不是真像世人所传的那样,多得可以铺地十里的罢?”
“铺地十里?啧,说这话的人,可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萧一奇,我劝你别和他们玩了,你自己不会使脑子想想,十里,是有多长么?那么长的嫁妆队伍,就算里面装的,都是棉被铺盖这样的不值钱玩意儿,得多少银子?王家和我外公家加起来,做一年生意,刨去本钱,才能进多少两银子?”
在古代,重男轻女,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想法,富贵人家,哪怕是大到了皇亲国戚,对自家要外嫁的姑娘,也都不会太过大方,虽然,也有给出嫁姑娘配上丰厚彩礼的,但十里红妆,却从来都只是个撑门面的说法,并不会当真实现,就算是皇帝嫁公主,史料有载的,最多,也只有二百多抬嫁妆,折合马车,一百二十八乘而已。
换句话说,两家外嫁王诺兰这个姑娘,所给的嫁妆,真的是许多公主看了,都要羡慕嫉妒恨的,不然,当初也就不用只从里面挑出金贵的随身带着,其他的,全都放入一处新建的仓库,使纯金打造一把门锁,将金钥匙,交给了她手里保管。
“我可是个姑娘!俗话说的,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给我搭个陪嫁,使上两家人忙活一年的收益,萧一奇,你是不是太高估我这盆水的份量了?”
王诺兰笑了,从拓拔野给她买的那处宅子里偷跑出来的时候,带上了自己手里的所有银票,房契,店铺印信,当然,那把金钥匙,也是不例外的……但带出来了归带出来了,对她的嫁妆有如此丰厚的这事儿,她却是不能对外承认,即便她这会儿面对的人是萧一奇,也一样,“不说旁的,将来,你有了要出嫁的女儿,后院里还有一大群儿子孙子,目光炯炯的盯着你,看你打算要给出多少嫁妆去,你会舍得,给那女儿陪嫁上十里红妆么?”
“那要看,那女儿是谁生的。”
萧一奇稍稍想了一下王诺兰的话,沉默片刻,抬起头来,意味深长的又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紧不慢的回答道,“当然了,如果我未来的女儿,长的像你这么漂亮,性格好,又讨人喜欢,莫说只是十里红妆,就是二十里,三十里,只要能让她在婆家过的好,我也是舍得的。”
萧一奇说这话的意思,其实是想表示,如果自己将来,能跟王诺兰有一个女儿的话,自己会如何如何,但在王诺兰听来,却就完全误解了意思,以为他再拍马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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