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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世界四 大唐才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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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 跳定的妹子别急稍后就可见正文了!

    既没人赏脸, 琴歌只有自饮自酌。酒一入口,琴歌就想骂娘,明明就是他记忆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欢的江南醇酒,怎么就是觉得——真他妈难喝!这玩意儿也敢叫酒?

    算了,劲儿不够,量来凑。

    琴歌一坛子酒下肚,终于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最后人事不知, 有人进门将他弄上床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陆离的梦。

    在梦里, 他高高站在云端,一挥袖, 海水倒卷、天翻地覆, 一拔剑,山崩地裂、石破天惊,纵横驰骋,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来, 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

    简单梳洗后出来,韩朴和余生正在院子里过招, 琴歌看了一阵, 觉得有趣, 随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 叫道:“韩朴!”

    韩朴回头:“怎么?”

    琴歌笑道:“看剑。”

    一“剑”刺了过来。

    韩朴翻了个白眼, “别闹”两个字还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缩,似要抽身后退,又似要提刀来挡,最后却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软软的柳条儿顿在他额前。

    看着韩朴发散的瞳孔、额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缓缓收“剑”,微微一笑,道:“如何?”

    韩朴觉得自己的心脏这会儿才重新开始跳动,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阵,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点头,只见韩朴发出“啊啊啊啊啊”一连声怪叫冲了出去。

    琴歌大笑。

    余生茫然道:“他这是怎么了?”

    琴歌笑道:“他大约是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韩朴的怪叫声:“老子这二十年都他妈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爷,没这么欺负人的……”

    余生将自己的兵刃——两柄短剑收了起来,道:“我去吩咐她们摆饭。”

    琴歌点头,目光微凝:他并未刻意掩饰与韩朴之间的相识,反正他在南楚时交游广阔,也认识一些武艺高强的豪侠,有朋友担心他的处境前来帮忙,也说的过去——以韩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误打误撞卖身到他身边倒惹人起疑了。

    让他诧异的却是余生的反应,余生除非是瞎的,否则早该看出端倪,但他却无动于衷——并不是掩饰的太好看不出来,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这些。

    这个暗卫,单纯的有点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剑”刺出,这一次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刚才玩笑时随手一刺的感觉,又一连试了几次,却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从未想过要一步登天,耸耸肩扔了柳条去用早饭。

    因为韩朴跑了个无影无踪,早饭就只能琴歌和余生两个人用,等韩朴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练了一轮剑回来,正和余生两个在做木工。

    “你要的剑!”韩朴大大咧咧将一柄连鞘的长剑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让我做的事儿,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说的是茶馆的事儿,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面前的长剑上,额角青筋开始跳动。

    韩朴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点的剑吗?我保证,这是全秦都最重的剑了!”

    琴歌也相信,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才拔剑出鞘——他个头不够,直接拔剑有点难度。然后琴歌发现,以他的力气,把它提起来不难,但想握着剑柄将它平举起来……还差得远。

    “你故意的?”琴歌一边把玩,一边漫不经心道。

    这绝对是报复!不就用柳条吓了他一下吗?这心眼儿小的!

    韩朴坚决不认:“不是你要重剑的吗?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究自己新得的宝剑,除了样子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还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杀人如麻。

    再联想韩朴口中的“弄”字,问道:“这是何人的佩剑?”

    韩朴嘿嘿的笑,余生答道:“是齐将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齐有名的先锋官,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每次攻城掠寨皆冲在第一,杀人无算,在与齐接壤的各国,他的名字有止小儿夜啼的神效。

    “王猛来秦都了?”

    韩朴冷哼道:“不仅来了,还嚣张的很。前些日子在长街纵马,伤人无数,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后,虽不再纵马,却还是那么嚣张。那日随手掀了人的摊子,摊主壮着胆子向他索赔,差点被他一拳打死,前来劝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两颗大牙……我亲眼看见的便不止这两回,听说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几个,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妇人都不敢出门呢!”

    “今儿出门,正好看见他拿了人一大屉包子,吃着就走,连笼屉都不还……我横看竖看他不顺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剑,我就顺手将他的剑弄来了。”

    琴歌双手握剑,勉强挽了个难看的剑花,问道:“偷的,还是抢的?”

    “额,”韩朴挠挠头,道:“算是……半偷半抢吧?”

    余生抬头问道:“什么叫半偷半抢?”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动作不利索被人发现,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胡说!”韩朴怒道:“我有那么没出息吗?我和他过了几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将剑戳在地上,道:“拿去还给他。”

    韩朴不满道:“你就算不喜欢,也不用还给他吧?为了抢这玩意儿,我被他差点把骨头打断了。”

    琴歌道:“就是喜欢,才要你还给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来——我将来上了战场,难道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就你还上……”想起早上那一剑,韩朴话说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让他去还东西,没门!

    琴歌也不勉强,道:“余生,你把剑送去衙门,就说是路上捡的——让他们帮忙张榜寻找失主。”

    余生还未答话,韩朴已经笑开了,道:“这个我喜欢!榜一张,那王猛岂不是颜面扫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诉官府,你就是那偷儿吗?”

    “我……”被降格成偷儿的韩朴气的话都说不出来,偏余生就在一旁,他连辩驳一下自己不是偷儿是刺客都不能。

    余生拿了剑离开。

    琴歌继续削木头,韩朴接过余生留下的活儿。

    琴歌边干活边道:“大韩是秦国灭的,为什么你看起来更不喜欢齐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只是这个时代的技艺向来是靠言传身教的,他绘出图纸让木工去做,他们却只能看个似懂非懂。琴歌有将形状和尺寸讲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经做出来了——横竖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据余生所言,这样也可以锻炼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韩朴道:“不过相对起来的话——譬如你租着人家的房子住,你是喜欢房东被灭了换一个房东继续交租子,还是喜欢时不时来一伙人,抢你的粮食、睡你的女人、烧你的房子,甚至将你抓去做奴隶?”

    琴歌默然不语。

    韩朴叹了口气,道:“虽然秦兵过境的时候,也是无恶不作,但他们终究是冲着军队、冲着土地城池来的,可是齐人,他们的目的大多就是为了烧杀掳掠……咱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当然更恨他们,不过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就不一样了。”大齐是草原部落,游牧而居,他们不擅耕种,也不擅守城,物资匮乏的时候,就会到中原各部来掳掠,等对方的大军一来,又退的干干净净。

    琴歌沉默片刻后,问道:“战争……到底是什么样子?”

    韩朴道:“你没见过?”

    “嗯,”琴歌道:“自我记事起,大楚就没有过大型的战争了,听说当初秦国灭韩时,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驰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诱一番,说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弃韩攻楚……国主惧了,果然没有派一兵一卒。后来助韩的魏国果然被灭,国主逢人便说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灭国……”

    最后一句话不无讽刺,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浅,不肯派兵联手抗秦,南楚何至于落到如今这样危如累卵的境地。

    韩朴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其实我也没见过战争是什么模样。那时候我跟着师傅在山里练功,等我们得到消息出来的时候,战争都已经结束了……只见到了战争后的断壁残垣和满地尸骸。”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韩朴削了一阵木头有些不耐烦了,问道:“这是做什么玩意儿呢?”

    琴歌道:“蒸酒用的。”他隐隐想到可以快些提升实力、创出剑法的法子,但每天喝这么淡这么难喝的酒,对于好酒如命的琴歌来说,真的是很要命。

    韩朴身为刺客,不怎么碰酒,闻言更是没兴趣,道:“先前我去南安茶馆,他们掌柜的说,你要的雅间随时都有,而且他们还刚刚从南方进了一批新茶,让你得空的时候去尝尝呢!那意思约莫是让你早些去,干脆咱们趁余生那小子不在去一趟?”

    琴歌微楞:莫非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这才过去区区两个月,南楚能有什么事发生?

    于是让下面的人套了辆车,直奔南安茶馆。其实南安茶馆,并不是南楚在大秦的势力,而是他的家族,确切的说,是他爹几年前开在大秦的数个小店之一。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急,但马车却越走越慢,最后索性停了下来,隔一阵才走两步。韩朴早不耐烦,跳下马车说去打探,一转眼就又溜了回来,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面,扛着他的那把大剑遛弯呢!他个头大,剑又长,就那么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央,谁的马车都过不去!哈,哈哈!好几个大秦的官儿被堵在他后面,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

    琴歌看着他幸灾乐祸的模样,简直气乐了:“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也被堵住了,你要不去放个……那什么?”

    “额……”韩朴讪讪道:“你要让我杀他的话,倒不算太难,可你让我揍他一顿——他皮粗肉厚又力大无穷,加上那柄剑……也不是打不过,就是划不来。要怪就怪余生那小子,这么快就让他把剑弄了回去。”

    琴歌懒得理他,眯着眼靠在车厢上,淡淡道:“大秦可能要有麻烦了。”

    狗儿爹诺诺应了,又期期艾艾:“那个……他们……”

    林诺知道他在说什么,道:“我会处理干净。”

    他的目光落在虎子身上,有些黯然:便是杀了这些人又怎么样?失去亲人的疼痛也不会有丝毫减弱,他尚且如此,何况其父母兄弟?

    可惜他不会起死回生之术,也没有佛家超度转生的本事,在这里徒留伤感,遂一转身,在众人面前消失不见。

    到了无人处,林诺掐动法决,一道玉剑的虚影出现在空气中,渐渐由虚化实,而后又一化十,十化百,向四面八方飞射而去。

    这东西名为剑书,名字挺高大上,其实功能比林诺前世用的手机差多了,林诺方才用的功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无指定对象群发短信,离此地较近有一定修为的修真者都能收到。

    若不出他所料,这玩意儿一出,那些人所在的门派,会在第一时间被收拾干净,这也是他答应狗儿爹的事。

    两千年前,天道盟召集天下道门,在天道镜前发下誓愿,定下仙凡之规,但凡无故杀戮凡人者,天下共诛之。此愿一发,天下灵气都乖顺了两分,天劫也变得温和了许多。主导此事的几位化神期大能更是功德加身,原本九死一生的生死大劫也不过轻轻劈了几道天雷便过了。

    至此之后,天下修者的入门之誓上,都加了不得妄杀凡人一项,偶尔有几个漏网之鱼,却往往是被人故意豢养的。

    只因自天下道门向天道立誓,得天道认可后,护佑凡人、诛杀这些妄杀凡人者,便会有功德加身,这玩意儿在渡劫之时,比任何天才地宝都要管用,是以往往什么地方出现一个破戒的修者,便会被人争相捕杀。

    野怪供不应求之下,便有人开始家养,找一处穷乡僻壤之地,扶持一个小门派,瞒过此条戒律,虽怕沾因果不敢直接让他们去滥杀无辜,却可有意无意纵的他们不可一世,等到有需要的时候,便斩杀了供渡劫之用。

    先前林诺一听他们整个门派都是这般风气,便知道定然是被人豢养的,他这会儿发了剑书出去,豢养他们的仙门定会立刻将他们收割——否则等外面的人来抢人头,他们就血本无归了。

    可怜这些家伙们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却不过是养在圈里等着过年宰杀的家畜罢了。

    “可惜这地方又不能呆了。”林诺叹了口气,太远的路他懒得用脚走,从空间法器里取了一张小挪移符来,这东西可带着他定向传送五百里,他对着星星辨别了下方向:“就这边罢!”

    一阵眩晕之后,林诺落在一道山崖下面,潭水清幽、鸟语花香,景色竟相当不错,只是他受伤之后,灵觉被限,并不能感知到附近有没有人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到了什么地方。

    他方才明里取得是小挪移符,暗地里用的却是大乾坤符,两者刚启动时有几分相像,等能发现不同的时候,想阻拦也来不及了。这一手也算是他的专利,旁人想到也用不起——大乾坤符忒贵。

    当然贵也有贵的好处,虽然大乾坤符不能预设方向位置,距离也是随机的,但它不受环境限制,而且哪怕再近,也比小挪移符要远的多。

    林诺靠着山崖坐下来:希望跑的够远,这可是他最后一张大乾坤符了。

    更希望,他是想多了。

    他心中有些不安,方才在虎儿家时,他分明感觉到周围气息有些动荡,应该是有高手隐藏——若不是巧合,便只可能是冲着他来的了。如是后者,他只希望这一张大乾坤符能甩脱了那人,如今他的本事,也就能欺负欺负小辈,真来什么高手,连跑都跑的不够快。

    今天发生的事有点多,林诺抬头看着漫天的繁星,轻轻叹气:还剩下最后两个月,怎么就不能让他消消停停的过呢?

    下一瞬,林诺脸色骤变,闷哼一声,挣扎着站起来却一个踉跄撞到面前的青石:“火儿!火儿!”

    声音中竟带了几分甜腻惑人的味道。

    林诺咬牙不再吭气,冲进水潭,下一瞬,火儿从他眉心跃出,潭水瞬间变得冰凉刺骨,却依然无法抵御仿佛来自于灵魂的阵阵情1潮,身体不可言说的部位传来无法忍受的麻痒和空虚,每一寸肌肤都在疯狂的叫嚣着,渴望着被温暖、被摩挲、被挤压……

    要……要……想要……

    “呃!”林诺闷哼一声,狠狠撞向山崖,山石伴着水花一起坠落,砸在他的身上,带给他的除了疼痛,却还有酥麻,让他再一次浑身颤栗,难以忍受的撞向山崖……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诺精疲力尽的上岸,踉跄的走了两步之后跌倒,跪伏在地上喘了许久,才慢慢坐下,声音低低的恍如自语:“方拓?”

    一个低沉的声音答道:“是。”

    于是林诺不再说话。

    他是被系统换着花样折腾惯了,又太相信这个人的信誉,所以一有什么不对劲便下意识算在系统头上,却浑然忘了,这两次,分明就是方拓下在他身上的千丝蛊发作的症状。

    方拓蹲下来,在林诺嘴里塞了一颗药丸,施法将他身上的水汽驱除干净,又将身上的大氅取下来披在他身上,然后在一尺外坐下。

    林诺偏着头,没去看他,更懒得说话。

    男主大人如今已经威震八方,拿出来的药自然是好的,林诺很快恢复了力气,从空间里取了一坛烧刀子出来,靠坐在石头上喝。

    他没想着再跑——他最后一张大乾坤符已经用掉了,就算没用掉,那个人既然连心魔重誓都不顾的引动千丝蛊,他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一样会被他找出来。

    林诺这辈子,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要资质有资质,却藏在凡人堆里几百年,除了身受重伤外,就是不想见方拓。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百年,可他还是没想明白,他和方拓之间,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男主这是间歇性发癫呢还是崩人设了?

    若不算前世看的小说,他和方拓,真的一点都不熟。

    他和方拓见得次数,他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完。

    第一次是退亲的时候,他几乎完全让管家出的面,等事情办成了,才说了两句场面话,勉强算是认识了。

    第二次是在一个秘境的入口打了场群架,他和方拓虽然是同一方的,可是从头到尾林诺别说同他说话,连看都没多看他一眼。

    第三次的时候,他在潘阳湖喝酒吃螃蟹,正好遇上方拓,方拓送了一坛好酒给他,当时他虽然喝的有点多,但还是记住远离男主的宗旨,说了“谢了”两个字,就转身醉醺醺的走了。

    后来两人又在修真集市上遇到过两次,不过去那种地方,许多人都会伪装下容貌,方拓也不例外,所以林诺就假装不认识,同他擦肩而过。

    直到第六次见面前,他和方拓一共才说了三句话,勉强算是点头之交吧,可倒霉就倒霉在这第六次见面上。

    他闲着没事儿到无尽海去溜达,好巧不巧就碰到方拓和一头半蛟打架。那个时候的方拓还没现在这么厉害,显然不是那半蛟的对手,最麻烦的是他好像灵力有些不继,眼看就要被那条蛇给吞了。

    别说方拓和他还算相识,便是遇到任何一个人要被野兽吃了,林诺也不可能干看着,是以想也不想便过去帮忙。虽然林诺也不是那半蛟的对手,但好在他身家丰厚,宝贝众多。先用法宝将半蛟暂时困住,然后塞给方拓一张小挪移符让他走人,自己也掏了一张出来准备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