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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 跳定的妹子别急稍后就可见正文了! 林诺又爬了两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动, 身上的水渍凝成的薄冰便发出碎玉般的轻响, 簌簌的往下落, 他也懒得再费灵力捏什么避水诀, 就随它去了。
“叮!”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 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叮!主线任务已经完成, 是否选择回归?”
林诺嗤笑一声:这倒霉催的系统真是越抽越严重了, 还主线任务?那玩意儿给自己发布过屁的主线任务!
如果不是那玩意儿的硬盘已经崩溃, 就是它抽风抽出新风格来了:收集一百次无视任务和一万次消极任务的惩罚,可换取主线任务完成一次?
林诺没将所谓的“回归”放在心上,自从他被这只抽风的系统缠上,乱七八糟的任务完成不老少, 奖励却一根毛都没见,后来出那档子事儿向它求助的时候, 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后来林诺便将它的话当放屁一样, 却没想到这破系统看起来啥本事没有,折磨起人来倒花样百出,从此林诺隔三差五就要因为“消极任务”被它折腾的死去活来,相比起来, 让人谈虎色变的天劫都成了小儿科。
若换了是旁人, 说不定就被它驯服了, 遇上什么不算困难的任务就顺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诺生性倔强,不仅不曾妥协,反而越加反感这东西——既然有这种手段,那当初他的事儿对它来说就不过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么多任务什么奖励都没要过,只求它援手这一次,委实不算过分,可它不仅没有伸手,连句话都没有,显然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还为它所用,那就是犯贱了。
“抽风”是林诺自个儿对系统恶意的评价,并不客观,但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风的嫌疑:先不说这莫名其妙的主线任务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刚刚这波惩罚也来的莫名其妙——以前总要先发布任务,等他无视任务一段时间以后,系统才开始折腾他,折腾之前还先有预告,怎么这次无缘无故就来了?
林诺也懒得在它身上伤脑筋,他不是什么聪明人,这种事,单凭他的脑子,是想不明白的。
闭上眼睛,林诺开始吸收周围少的可怜的灵气,慢慢滋养身体,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得连根搅屎棍都不如的?
林诺活了两辈子,上辈子他不是孤儿,但也和孤儿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于是有了他。怀着八个月的时候,两人回老家生孩儿,他出生半个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个月,他老娘说去找他老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爷爷养他到九岁的时候就没了,葬礼是他将爷爷的积蓄拿出来,托邻居帮着办的。好容易联系上他老爹,老爹说请不上假,至于他妈……据他爹说他们根本就没领过证,也据他爹说,自打他十年前离了村子,就再没见过他妈。
爷爷没了之后,头几年林诺还过得不算太差,将地租给邻居种着,得的钱将将够他填饱肚子,学校帮他把费用都免了,左邻右舍的知道他的情况,有什么吃的会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旧衣服也拿来接济他。
林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一一记在心里,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算是稍稍还点人情。
等十二岁的时候,来了外商搞开发,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拿着钱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熬到参加中考,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愿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骂他包子,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钱给他不如喂狗,林诺的回答是: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给就给了,有什么关系。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大度,其实凉薄的可怕,说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
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似乎充满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始了这一辈子。
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他很听话的读书、写字、习武,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为了讨好嫡支,多分点修真资源,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帮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务,他正要拒绝,忽然脑袋里就传来“叮”的一声,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剧情开启,支线任务:和平解决方拓和林灵儿的婚约问题。”
剧情、方拓、林灵儿……这些名词就像一道闪电劈过,林诺瞬间僵直了:他还以为自个儿依然叫林诺是穿越福利呢,没想到,原来他是穿书了!
他穿书了,而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当、人气担当,被读者亲切的称为“搅屎棍”的“第一男配”!
说是颜值担当,因为天下第一美女林灵儿是他的堂姐,同林灵儿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诺,自然也是超级美男一个,起码在这本书里,没出现比他更帅的男人。
说是人气担当,因为不少读者追文的动力,就是看林诺被各种打脸、出丑,每逢他出场,底下的书评比男主耍帅的时候还要热烈。
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气就知道了。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
如今林诺既然来了,自然不会再去上赶着做一根搅屎棍,他几乎立刻就给自己定下了接下来的行动方略:安全第一,远离男主。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灵儿,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绝对不可以的!
交恶当然更不行,作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惨!
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缘,林诺更是想都没想:事实证明,任何想和男主抢机缘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缘!
同一个山崖,男主跳下去绝对死不了,还有灵果、传承侍候,换一个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灵药,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开,男主闪现。
危机四伏的秘境,男主闯进去是坚毅果断,火中取栗,你闯进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试炼,男主永远是那个唯一的一,别的人就算去九万次,也还是个死……
但不管怎么样,退亲他还是得去的,不然若换个人去把此刻还是凡人的男主彻底得罪了,弄得满门覆灭就不好了。
等还算礼貌的将亲退了之后,林诺就严格执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为之的情况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过的两次,见面的次数也不超过十次,每次说话不超过四句……
至于最后的效果,真他娘的……呵呵。
可是他分明连这是什么体裁的诗歌都不知道,更不明白,秦汉的“汉”字,到底指的是什么。
他这是被什么孤魂野鬼上身了吗?想起那日不知何处涌动的熟悉力量,比起被孤魂野鬼上身,他宁愿相信,他自己才是那个孤魂野鬼。
可是,从小到大的记忆和情感,偏偏又是如此清晰深刻。
……
韩朴收拾停当出来的时候,琴歌已不在房中,韩朴对这质子府熟悉的很,很快就在园子里找到了他。
琴歌正在舞剑。
琴歌剑舞,琴歌擅琴、擅歌、擅舞,却并不擅剑,剑在他手中,不过是一件起舞的道具罢了。
琴歌舞剑,虽华而不实,但却好看到了极致。
皎白的月光下,一身白衣的少年仿佛全身都在发光。翻飞如云的广袖,柔韧旋折的腰身,飞扬轻舞的青丝,寒光四溢的长剑……韩朴形容不出,却只觉得少年的每一个动作,都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勾着他的眼睛去看,勾着他的心狂跳,害的他不敢说话,不敢呼吸……
少年的动作原是舒缓轻盈的,到了后面却渐渐激烈了起来,人在地上腾挪翻转,剑在空中飞舞劈刺,一剑快过一剑,一剑重似一剑……韩朴耳中仿佛听到战鼓惊天,眼前仿佛看见雷霆怒降,只觉得心惊肉跳,久久不能回神。
终于,雷收鼓歇,风平浪静。
琴歌收剑入鞘,看见的便是韩朴瞪着眼、张大嘴的蠢样子,皱眉道:“怎么?”
不过他这样子,蠢归蠢,并不惹人讨厌就是,双目清亮有神,只见惊叹,不见其余。
韩朴吞了口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秦钺对你那么……”
琴歌打断道:“秦钺没见过我舞剑。”
“啊?”不太可能吧?
琴歌淡淡道:“琴歌剑舞就算是消遣之物,也是供我琴歌自己消遣时日、自娱自乐所用,不是为了取悦旁人。”
“哦……”韩朴不知该如何接话,想了想,道:“不如,我教你剑法吧!”
琴歌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摇头道:“不必。”这时代,艺不可轻授,何况是可以安身立命的武功绝技?何况他并不觉得自己需要这种东西。
韩朴劝道:“你那剑舞,好看是好看,可剑是杀人的,光好看有什么用?”
琴歌道:“我能编出这世上最好看的剑舞,自然也能创出这世上最厉害的剑法。”
韩朴道:“好看和杀人,这是两码事好吧?要按你的说法,那些跳舞的小娇娘岂不是个个都是高手?”
“他们不行,我可以。”琴歌顿了顿,肯定道:“我当然可以。”
韩朴对琴歌莫名其妙的自信很是无语,道:“你就算要自创剑法,也要先熟识……”
韩朴话说到一半便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发现琴歌不再舞剑,改为一遍遍练习单一的直刺动作,他闭上眼睛,似在简单枯燥的重复同一个动作,但精通剑法的韩朴却看得心惊肉跳:琴歌的每一次动作都不完全相同,他似乎在不断做着细微的调整,让这一击更快、更准、更狠、更无懈可击!这一切仿佛出自本能。
他忽然有些信了琴歌的话,他也许真的能创出这世上最厉害的剑法——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天生就会用剑的天才?
琴歌一面闭着眼睛比划,一面道:“你若闲着没事儿,就去帮我找一柄剑来。”
韩朴这会儿哪里舍得走,悻悻然道:“你手里拿的不是剑吗?”
琴歌道:“太轻。”
跳舞的剑,和杀人的剑,终究是不同的。
“哦。”
琴歌道:“你知道钱匣子在哪儿,自己去拿。”
韩朴怏怏应了一声,刚走了两步,忽觉不对,一回头便见琴歌忽然弯腰吐了一口鲜血出来,脸色苍白,身形也有些不稳。
韩朴神色大变,两步跨到琴歌身边,将他扶到一旁石凳上坐下,扣住他的碗脉。
琴歌对吐血这回事儿早已习以为常,用茶水漱了口,讶然道:“你还会医术?”
韩朴没好气道:“闭嘴,别说话!”
许久之后,神色凝重的松手道:“你怎么会受了这么重的内伤?明明上次还好好……”
忽然脸色剧变,怒道:“秦钺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琴歌难免又想起那些恶心的玩意儿,脸色有些难看,口中道:“一点小伤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小伤?”韩朴怒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形?你现在就像被摔的满身都是裂痕但还没完全碎掉的花瓶,一阵风吹来,或者咳嗽一声,都有可能就那么散了!”
弯腰蹲在琴歌身前,沉声道:“上来!”
“做什么?”
韩朴沉着脸道:“我先送你回房,然后去请大夫。”
琴歌很难解释他现在身体的状况,也懒得解释,道:“我房中匣子里有个绿色的瓷瓶,里面是秦逸配的药,你跑的快,帮……”
话还未说完,韩朴便跑的没了影子。
琴歌闭上眼,回忆刚才练剑的感觉——总还是差了些什么,仿佛本来握在手心里的东西,如今却隔了薄薄的一层屏障,无论如何都触摸不到。
那种感觉要怎么才能……总不能再找个人来气自己一回吧?
正皱眉琢磨,忽然手腕被人捉住,琴歌一睁开眼睛,便看见韩朴正怒气冲冲的看着他,怒道:“你不想活了?”
琴歌看着被韩朴抓住的右手,默默将不知何时并成剑的手指放松,推开他的手,给自己倒了杯水。
韩朴脸色很难看,道:“你还没放弃?”不然怎么会这个时候还在想着剑诀?
琴歌皱眉,他不愿骗韩朴,也解释不了自己如今的状况——他身上的伤看着虽重,实则并不致命,那股力量虽然将他身体给崩坏了,但同时又它牢牢粘合了起来,且在不断改善着他的体质。可以说,他现在的状况,除了时不时吐那么一小口血,疼那么一阵子以外,实则比任何时候、任何人都要好。
口中道:“韩朴,我让你跟着我,不代表你可以随意干涉我的事。”他倒是想说自己没事儿,可也得有人信啊!
韩朴怒道:“为了一个秦钺,值得你这么拼命吗?”
琴歌不吭气,端着杯子慢慢啜饮。
韩朴见他全然未将自己的话放在眼里,怒道:“好,若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伤成这样,既然你这么放不下,我去替你杀了他!”
转身便走。
琴歌喝道:“韩朴!”
秦钺重伤初愈,正是戒备最严的时候,这时候去刺杀和找死有什么区别?
韩朴停下脚步,却不回头,冷冷道:“你让我别管你的事,那么我的事,你也别管!”
“我也懒得管你的事,但有几句话要和你说清楚。”琴歌语气平静:“第一,我的伤,和秦钺没有直接关系,和你更不相干,不要什么都揽在你自己身上。第二,我没有拼命,便是拼命,也绝不会是为了秦钺,只可能是为了我自己。第三,我的伤,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是怎么回事,它不会因为细心调养而有半分好转,也不会因为我练武而有半分恶化。”
琴歌顿了顿,继续道:“这些话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随你,你要去杀秦钺也随便,只是和我半点关系也没有,你要去送死也别打着我的名义去。”
韩朴半天没动弹,琴歌正恼怒他的执拗,却见韩朴忽然转身,一溜烟回到琴歌身边坐下,将药瓶放在石桌上,殷勤的替他重新倒了一杯水,笑嘻嘻道:“吃药,吃药!”
琴歌瞪着他——这人的脸怎么能变得这么快?
韩朴嘻嘻笑道:“你的话我当然信了。不过难得你这么关心我,一口气说这么大一段话,我还想再多听两句呢,谁想等了半天你都不吭气。”
琴歌顿时无语,默默将药吃了。
虽秦逸的药对他的伤没什么用,但止疼效果却极好——每次发病时,那种整个人如同四分五裂似得疼痛,让不怎么怕疼的琴歌都觉得有些难以承受。
琴歌坐了一阵,缓过劲来,正准备将韩朴撵走好继续练剑,忽然听到有人声,转头看去,只见树林那边几个灯笼晃动着,似是一路朝他的小院去了。
韩朴道:“应该是傻大个儿回来了,还带了人呢。”
……
余生带了四个人走,却带了四十个人回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站成几排,等着琴歌来挑,管事儿的在一旁小心翼翼的陪着不是,说自己考虑不周云云。
质子府的人手原就该由大秦配备,是以琴歌并不推辞,挑了四个三四十岁、看着干净利落的妇人,让管事的将其他人带回去。那管事的又极力建议他多留了一个厨娘、一个针线嬷嬷和两个车夫、长随。
余生带人去安置,韩朴在一旁唉声叹气,抱怨道:“人家挑人,都捡年轻漂亮的,你倒好……好歹留一个给你我养养眼也行啊!”
琴歌在南楚的时候,身边也爱用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如今却不知怎的变了想法。女孩子若生的漂亮,即便是卖了身的下人,也难免多了几分骄矜,他以前是乐得哄着她们的,便是丫头们对他使性子发脾气,也觉得是别有情趣……如今却没了这种心思。
皱眉道:“你不觉得他殷勤的过分了吗?我总觉得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韩朴道:“怎么会?秦钺迷你迷成那样,他不殷勤才奇怪吧?”
“赢……”琴歌忽然醒悟,他果然是糊涂了!
当初刺杀秦钺失手被擒,他自觉必死,为保易安,他告诉秦钺,只有做出迷恋易安之态,大事化小,才能迷惑齐人——可是秦钺便是再迷恋易安,也不会因此放过直接下手的刺客。
如今他活生生的在这里,显然是他自个儿取代了易安“被迷恋”的位置……
琴歌扶额:“明天你拿着我的信物去南安茶楼去一趟,告诉他们过两日我要去喝茶,让他们留一间靠窗向南的房间。”
韩朴眨眨眼:“额?”
喝个茶而已,要这么麻烦?
琴歌淡淡道:“留在这里,就是被捆了翅膀的麻雀儿,便是将武功练得再高有什么用?总要先离了大秦再说。”
韩朴道:“离开大秦啊?这还不容易?这我本行……”
忽然想起论起逃脱的本事,这少年只怕不在自己之下,恍然道:“你是想光明正大的走啊?我看你就别妄想了,秦钺怎么可能放过你?”
琴歌道:“没试过的事,就不要说不可能。”
起身回房。
如果不算被锁在床头的手腕的话,这待遇还算不错。
“公子,您醒了?”圆脸大眼,身材娇小的少女端着药碗进门,笑道:“大夫也说差不多这个时辰醒,所以奴婢去熬了药来。对了,公子可以叫奴婢小桃。”
她放下药碗,将琴歌的头垫高了些,道:“公子昨儿夜里发了热,这是大夫开的药。来,奴婢喂您。”
如今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琴歌穿着一身单衣被折腾这么久,还泼了几身水,不病才怪,皱眉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小桃诧异道:“这是宫里啊,公子您不知道?是了,昨儿公子病着,昏昏沉沉的……”
又嫣然一笑道:“昨儿可是大王亲自安置的公子您,还请神医务必治好您的伤……奴婢在这里三四年了,从未见过大王对谁这么细心呢!”
琴歌不置可否,就着小桃的手喝了两口,皱眉:丁点儿大的勺子,喂两口还要擦拭下嘴角,这是要喂到什么时候去——这种喝药法,他宁愿被人捏着脖子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