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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余合,我刚到哨所的时候,听那几个老兵油子吹牛逼,几乎吹的全都是他。
甚至大个那孙子还对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余合刚来哨所的时候满脸杀气没人敢惹他,有一次这孙子晚上执勤遇见了一只半大的熊瞎子,余合赤手空拳的和那只熊干起来了,虽然最终被干趴下了吧,但他仍是捅瞎了那熊一只眼珠子。
当时我听了这话,心里就对余合有了好奇,我曾问过余合有这事没有,余合对我笑笑,说大个子吹牛皮了,他明明捅瞎了那熊两只眼珠子,怎么能是一只呢。
余合和大个子换着吹牛皮,后来这事我也就不问了,因为我相信,就算我再问,那也绝问不出个真话来。
当天开完班会,班长老马就给我们六人分了三组,还按照余合说的,把哨所里的三把枪全都带上了。
这三把枪,可以说是我们班长的命,平日里除了站岗,连摸都舍不得让我们摸一下。
用嘎兵的话讲,这三把枪就是班长的大老婆、小老婆、和小小老婆,平日里自己摆弄行,别人要是敢碰一下,那可是会出人命的。
今天因为情况特殊,班长不仅把他这三个“老婆”全拿出来了,还把哨所里为数不多的子弹也全拿来了。
看着桌上那可怜巴巴的一盒子弹,班长肉疼的对我们一呲牙:“我说同志们,这可是咱们全部家当了,你们都给我省着点用,每把枪十发,要是没打出去,可是要还回来的!”
听班长说这话,我只感觉那叫一个丢人啊。
不过这也难怪,我来大兴安岭快两年了,班里一次实弹射击都没搞过,班长今天能给我们发枪发子弹,足见他今天是下血本了,本来我以为我和余合的那把枪能发给我,结果和想的一样,那把枪最终给了余合。
其实这话说来,当时我们的枪还是不错的,正八经的81式自动步枪,这种枪当时在部队来说那是相当牛逼了,新枪新装备,给个56式轻机枪都不换啊!
由于家庭原因我和罗爱国从十三岁起,就跟着两家父亲去部队靶场,什么手枪、步枪、轻机枪,我们哥俩没有不会用的,那时候玩子弹都论箱,可什么时候像老马这么抠搜过?
所以当时对枪这个东西我自认还是很了解的,眼见那把枪落到了余合手里,我心里还真是有些不服气。
余合也看出来了,他对我笑了笑,说了句“新兵蛋子”,很是不屑的把枪背了起来。
班长又啰喱吧嗦的嘱咐了我们几句,什么给我们枪不是让我们杀敌的,是让我们保命的,还说如果有危险才可以开枪,要是没有大动静,谁也不许放空炮,又说这枪和子弹都是国家的,谁要是敢把枪弄丢了,他老马就活吃了那个家伙!
听班长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们心里不耐烦,表面装应付,三组人总算是出发了。
我和余合一组,我们主动请缨,去第一个女人走丢的地方看看。班长和大个子一组,嘎兵和崔文国一组。
其他两组怎么样我不知道,单说我和余合这一组。
一路上余合走在前面,我跟在他后面,我盯着他那把枪心里不服气。
余合回头看了我一眼,笑着问我:“小子,你瞅啥呢,会玩枪吗?知道老马为什么让我跟你一组吗?”
听他挑衅,我不屑的撇撇嘴:“小爷我十三岁就在部队靶场混,你说我会不会玩枪?至于班长为什么让你和我一组,我还真不知道,兴许是你牛皮吹太响,怕别人没有抵抗力吧!”
“哎我草!”余合瞪了我一眼,不屑的骂道:“我说你小子是刺头,你他娘还跟我装上了?实话告诉你,老子也不爱和你一组,要不是给老马面子,我他妈早揍你十几次了,少爷兵!”
“我草,牛逼你丫来呀!”
一听余合这话,我可有些不乐意了,咱是谁呀?北京的顽主儿!我能怕他吗?
见我想要动手,余合把肩上的枪拿了下来,他瞪了我好几眼,最终拍拍抢身说:“行,小兔崽子还挺狂!你给老子听着,今天咱是有任务,我不和你计较,等今天回去后,咱俩找个没人的地方单练,你敢吗?”
“谁不敢谁孙子,这话你记住了!”
“好咧,算你有种!”
余合说着,把枪重新背了回去,他转头的一瞬间,小声嘀咕了一句:“还他妈靶场,北京大院就牛逼了?操,没打过活人,跟老子得瑟个毛啊!”
余合这话是故意给我听的,我听了之后先是一愣,刚想冲过去,后来一琢磨,还是把拳头放下了。
我们两个就在这种谁看谁都不顺眼的气氛下接茬往前走,不多时到了昨天那片野菜地后,余合就带我转开了。
不得不说这孙子还真有点门道,他没有去看那片菜地,而是专门往菜地的边边角角走。
起初我看不起他,心说这孙子傻不傻,村里第一个女人走丢就是在这片野菜地里,他往别处找,那能找个屁呀?
结果这次我还真看走眼了,就在我准备看余合笑话的时候,突然余合的目光盯住了一片矮窝子草。
他静静的盯着那片矮窝子草看了很久,猛地把背上的枪解了下来,那动作麻利的一气呵成,我当时眼前一亮,心说卧槽,这孙子可以呀,还真是玩枪的!
我这边心里吃惊,余合可没理会我,他给我打个眼色,让我退后几步。
我当时看见余合这个动作,心里也没来由的开始紧张了,由于手里没枪,我就把武装带里的刺刀拽了出来,做了个深呼吸,紧跟在余合身后。
只见余合动作小心的来到矮窝子草旁,他蹲下身子环顾左右,最终周围什么动静也没有,余合这才把枪口放低,目光盯住了矮窝子草里的几撮白毛。
“我说班副,这是啥玩意儿,不会是兔子毛吧?”
看着矮窝子草里的那几撮白毛,我心里有些不解。
余合白了我一眼,伸手把那些白毛拿过来皱起了眉头:“什么兔子毛啊,有点见识没有?这是狼毛!”
“啥,狼毛?”
听余合说这几撮白毛是狼毛,我瞪着眼睛,嘴里不屑的一笑,心说你小子别逗了,吓唬谁呢?我长这么大,北京动物园咱也去过好几回了,我咋就不知道狼毛是白的呢?
余合看出了我对他的话不信,他也不和我争辩,手里碾着这几撮毛,环顾四周地形对我说:“你小子还别不信,老子在内蒙打过两年狼,这双眼睛是不会看错的。这只狼现在脱毛了,这是它刚褪下的绒毛!”
“操,你就吹吧,你丫的还真打过狼啊?”
听余合说的不像开玩笑,我心里不由的信了几分。
余合也不说话,他盯着手里的白毛看了很久,最终看向远处的林子,好像自言自语的说:“真是奇怪了,这大兴安岭自从建立哨所以来,我们一共打了三次狼,如今这周边的野兽都被打的差不多了,这里怎么会有狼毛呢?”
余合说的话,其实我没当兵之前就听说过。
那年头内蒙狼多,大兴安岭也不少,听说长沙那边还闹老虎,全国最有名的打虎英雄陈耆芳还被周总理亲自接见过。
听余合说的信誓旦旦,我当时也就闭了嘴,过了能有半分钟后,我和余合想到了一处,我们两个彼此对视,突然异口同声的说了句:“卧槽,那两个女人不会被狼吃了吧!”
我们两个说完,又同时一愣,这回也来不及拌嘴了,余合端起枪就招呼我往东边林子里跑。
我当时并不知道余合为什么带我往东边跑,我愣头愣脑的跟他跑了一会后,我猛地想起了庞良章留给我的那两个牛皮笔记本。
这两个笔记本我一直带在身上,没舍得把它们放在家里,这两年在鸟不拉屎的哨所里,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把这两个笔记本当成小说看,倒是前前后后看了好几遍。
我记得庞良章在狩猎的那个笔记本里专门写过狼这种动物,他说狼是动物里最聪明的,也是最狡猾的。还说什么群狼好惹,孤狼难寻。
在庞良章的笔记里,他把狼这种动物写的很详细,他说狼一共分为上中下三等,下等狼喜欢集体行动,它们只知道执行头狼的命令。
中等狼有自己的思想,它们虽然也在狼群里,但当狼群发动攻击的时候,这些狼可不会像下等狼一样第一时间冲上去,它们会躲在狼群里静静的观察猎物,伺机而动,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断猎物退路。
而上等狼和这些狼都不同,他们是狼中的行者,也是狼群里最聪明最凶悍的存在。这些狼每当头狼老迈的时候,就会伺机挑战争夺头狼的位置,赢的留下当狼王,而输的一方,将被赶出狼群,独自游荡在大山里。
回想着庞良章写在笔记里的这些话,我突然对狼这种动物产生了好奇,也对他留给我的那两本笔记产生了兴趣。
我跟在余合身后,努力回想庞良章写在笔记里的那些对付狼的办法,可惜平时我都把那两本笔记当小说看,根本没记住什么内容。
正当我走神的时候,我一头撞在了余合的背上,余合回头瞪我,我有些尴尬的看他。
余合打量我几眼,问我是不是怕了,我此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就连忙摇头说我没怕,问他怎么停了。
余合也不理我,他不屑的一笑,随后转头看向了我们右侧。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当场就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余合盯住的是一棵树,那是一棵柏树,树身上有几道抓痕,在树根底下,还有一只带血的女人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