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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不远处的天焰山遗址上,戚凛打开秘境,踩在了坚实的石地上。这里是金思渝爆发的中心,岩石都被烧化了,重新凝结,使得表面相当光滑。戚凛举目远眺,以他的脚下为中心,四野全是火山爆发过后的荒凉,只有几棵稀稀落落的树枝立在远方。
戚凛收回目光,瞥向了身前的另一人……或者说,另一个妖怪:
凌三秋。
凌珏的那位亲身父亲,九尾大妖,就这样笑意盈盈地站在戚凛身边。他右手漫不经心地抚摸着那只六尾白狐的毛发,六尾白狐对着戚凛,露出了森然的牙齿,和凌三秋平和的表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戚凛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道友,这是何意?”
凌三秋明显有些紧张,妖类本修行不易,与人类修士相比较,唯有天赋神通能独占鳌头。但遗憾的是,和穷奇饕餮等天生凶兽相比,九尾狐的战斗力未免有些排不上号,这是先天劣势,后天修行难以弥补。凌三秋也就只有这一手媚术拿得出手——但真能对正道修士有用?
凌三秋其实心底没底。
如果戚凛是个不通人世的妙龄少女,凌三秋说不定还会赌一赌,但是两个人都是男人,而且还都是久经人世的大修士。凌三秋就觉得可以放弃了。但拼不拼命是一回事,和对方摆出一个要拼命的架势,自己再受点伤,在族中也好分说。
想到这里,凌三秋心思一定,笑语盈盈:“恭喜道友,你应该已经拿到了大自在天的藏宝——河图洛书了吧。”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戚凛慢慢地说,他对妖族有些想法,需要一条内线。而在原著中,凌三秋就曾经为自己的一对儿女勇于向妖族的七位大圣挑战……嗯,就是战斗力太渣,最后被毫不留情地拍死在墙上。在戚凛心中,他无疑是最适合作为内线的一位。
做修士,最重要的是实力。
但要做门派的话,人脉却是最重要的。说到底,还是人。在戚凛的计划中,和各大势力之间的中间人,一是要实力适中,太高反被控制,太低大事上插不上手。二则是要八面玲珑,善于保命——修真界的更新换代说快也不快,但一不留神,某某人就不见了,也是相当常见的事情。
无论是琼鬼子,还是凌三秋,无疑都符合戚凛的这些条件。
当然,算盘打得响亮的诸恶老祖面还不知道,何道之手一滑,把他辛辛苦苦塑造的魔道大佬的马甲给砸了,深刻地影响到诸恶老祖的计划。
毕竟,原著里的琼鬼子不算活跃,最终大战中放水放得很厉害,就好像观光团一样的晃了一圈而已,算是少数蹦跶到最后的魔道人士。也因为如此,诸恶老祖对他的保命能力高估了不少。
——他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天焰山上轻轻扇动蝴蝶翅膀,究竟引发了剧情上多少的风暴。
“还请道友将法宝赠与我妖族。”凌三秋这样说,实际上,他已经准备好了一言不合立刻开溜的准备了。
“好。”
“道友可能有所不知,虽然在下只不过是一只九尾小妖,但是我妖族人才辈出……等等,你说啥?”
“我说。”戚凛的声音低沉缓和,却带着无人能轻视的分量,“我说,我愿意把河图洛书让出,不知此举,和九尾道友交个朋友,可够分量?”
戚凛说着,微微眯起眼睛,他的瞳色幽深,让人一眼望去,犹如探望枯井,只能瞧见一点月色的波澜,怪诞诡奇,不可捉摸;却同时带着胜券在握的自信。凌三秋心头一跳,竟然一时不敢看他。
……
尚非雀走在路上,正面遭受了火山爆发,对她而言,也是极为恐怖的情况。天地之威,恐怖至斯。尚非雀回忆起那个场景之后,依然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在这个成王败寇的修真世界,她只不过是一个随波逐流的浮萍。
如果不是苏婴交给她的那件法宝,大约尚非雀现在已经身首异处了。
尚非雀又往前走了一步,她右手边有一个小小的人影,扶着尚非雀。因为伤势很重,尚非雀往前一跌,整个人都直接一个狗啃屎摔倒在地上。
她身边的小女孩慌了神,慌张伸手去扶尚非雀。
不了,尚非雀甩开对方的手,抬起手,对着小姑娘的脸,就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她用的力气很重,立刻,小姑娘的脸上就肿起好大一块,闪亮的泪珠在小姑娘眼中打转。但尚非雀却像是没看见对方的表情一样,冷笑道:“你没有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这就是你的惩罚。”
巫梦云忍不住低声啜泣起来。
“很生气,很难受?责怪我没有看在你是个小姑娘的身上,给你一点照料?”尚非雀的表情似笑非笑,“那我可以告诉你,你如果还怀着这样的心思,就可以早日滚蛋了,放弃你那个为门派报仇的天真吧,你只适合被男人当个玩物养着!”
尚非雀甩开巫梦云,自己艰难地再度站起来,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去。
巫梦云呆立在原地,眼泪在眼眶中转了又转,最终还是没有流出来。她慢速跑着,勉强追上了尚非雀的步伐。她没有看到,尚非雀板了板几回脸,最后还是露出了很浅淡的微笑。
……
清晨,凡人的街道,总是非常热闹。
人来人往,话语声喧哗。
街头的小吃铺子,今日迎来了两个打扮奇怪的人。一个身形挺拔,穿着翠竹色长衫的雅士,脸上带着半面银质的面具,挡住右眼,露出了线条俊秀的下巴。额前垂着一绺长刘海,轻轻飘荡,宛如风动,宛如心动。
而坐在青衫文士对面的,则是一个身段窈窕的妙龄少女。单论相貌,这个少女和尚非雀又几分肖酷。但尚非雀美则美,却不在五官精致,而是那种骨子里傲视天地而带来风情,男人看见就忍不住想要征服这样的女人。而眼前这个少女,却缺乏那种盛气凌人的英气,反而显得天真浪漫。
而换个角度说,少女比尚非雀女人味多多了,亭亭玉立,说话的时候,有一种江南特有的绵软的温柔。她穿着鹅黄的衣衫,长裙拖地,一双美眸中灵动非凡。在凡人眼中,也算是出挑的大美人了,引得街上行人频频回首。
“阿爹,我们不是来找娘的吗?为什么停在这个地方?”少女对那翠衫文士问道。
那文士看起来也不过弱冠出头,露在外面的一双手白皙光滑,显然是富贵人家。他对女儿温和地笑笑,从包裹中掏出了一对人偶。他双手一抖,那一对人偶就稳稳地站在了地面上,齐齐地对少女做了一个稽首。
这人偶颇为精致,竟然如凡人一样能笑能眨眼,所穿的衣物也布料昂贵,刺绣精美。不知是哪位巧手的工匠制作的。
“婉婉小姐有所不知,阿爹虽然要去见娘,但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个人要杀。”人偶发声,但是身后的那位翠衫文士并未开口。
“谁?”婉婉显然不以为然,“让属下去不久好了,何必让阿爹亲自动手?”
那一男一女两个玉质小人偶,齐齐发出善意的笑声。
“我,我又说错了什么吗?”婉婉双颊涨红了。
“没事。”翠衫文士微微一笑,声音清越,乍一听来,竟然分不清男女。而此时此刻,他身上的那一种奇异的矛盾感,也在此时得到了统一,像是严冬和酷夏,如同皓阳和寒月,矛盾又和谐,如同轮转不休的阴阳。
文士转头看向了街道尽头:“他来了。”
婉婉立刻转头,几乎是立刻,她的目光就锁定在了那个男人身上。那是一个容貌颇为俊秀的男人,表情有些阴沉,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把藏在袖子里的匕首,又尖锐又易断。他双手被在身后,风吹得他红袍像是血云一样的翻滚。
按理说,在魔道之中,却不缺的就是这种,有一点俊俏,但更多是危险和薄情的男子。但奇异的是,只是一眼望去,婉婉偏偏有些移不开眼睛,好像是本能一样,她对对面的那个男人感到亲近。
年轻文士问他:“诸恶老祖?”
戚凛表情一动,似乎是没想到钓出了这么一条大鱼:“苏婴?”
他不承认这个人是魔道共主,因而直呼其名。
苏婴略微吃惊地舒展了眉毛,他成为魔主的时日尚短,因而还没养出一些妄自尊大的坏习惯,回复的语气还算平和:“你这人好生没有礼貌?”
“命都没了,还讲礼貌?”
苏婴正想以上位者的语气,赞美一下戚凛前来送死的勇气。而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苏婴手边的少女,小心翼翼地和诸恶老祖打招呼:“你,你好,我叫苏婉婉。”
苏婉婉这个名字杀伤力太大,戚凛都忍不住眉心一跳。
这个把苏婴换做阿爹的少女,并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对面的诸恶老祖。她只是很奇怪地对对方升起了一点好感,这点好感让她露出了灿烂而友好的笑容——可惜,还不足以让苏婉婉阻止苏婴杀他。
但这个变故,让苏婴皱起了眉头,他放弃了寒暄的想法,决定速战速决。
“虽然是初次见面,很遗憾,需要让你死在这里……不然的话,阿雀会生我的气的。”他的语气虽然温柔,但并无男女之情在其中。
“啪啪啪……”
几个极为细小的空气鸣爆之声传来,却是苏婴手上控制的那两个人偶的控线全部断裂。约有手臂高的两个人偶立刻被浓浓的烟雾笼罩。待烟雾散去,原地出现了两个人,一个健壮男性,身穿深蓝长袍,表情沉稳,但狂玩与傲慢之意却完全未曾掩饰,他手拈桃花;另一个娇小少女,红袍滚滚,笑意嫣然,但眼角上堆砌的却是凛然杀意,她双手执刀。
每一个都有大乘期的修为,堪称可怕。
在后期一大群各色boss出山之前,苏婴确确实实是当今修真界,修为最强之人。别人不清楚,戚凛却是明白,这位新任的魔主并未男人,也不是女性,他生来就同时具有两种生官,被视为妖孽而被父母遗弃。在走入修真界之后,他发现自己有两套不同的根骨和经脉,一套男性,一套女性,阴阳轮转之下,修为增长很快。
在修为踏入渡劫之后,他利用天劫之力,将自己的两套修为分出体外,化作戚凛眼前看到的两个人偶。而他自己则形成了‘无’,‘无’即是空,空即可容纳万道——总之,和他一个人打,相当于同时硬抗三位人间顶级大修士。
戚凛轻轻呼出一口气——
——无论如何,死在苏婴手上,对于“诸恶老祖”而言,确实是一个足够辉煌的结局。更重要的是,没有哪个蠢货敢于去问苏婴战斗的细节。而苏婴之前并没见过诸恶老祖。
如此这般,诸恶老祖彻底从前台转入幕后。
……
在离太衡首阳山很远的一个小镇里。
一个白色头发,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孩子,他背上背着一把红色玩具小剑,脑袋上蹲着一个金灿灿的小黄……麻雀。正蹲在卖冰糖葫芦的店铺前,口水直流。
卖糖葫芦的是一个和蔼的老汉,刚开始他还抖了抖那个白发小孩。对方却不说话,只是盯着糖葫芦咽口水。老汉看了看,就心软了——也不知道谁家这么好福气,生出了这么可爱的小孩,看衣服像是福贵人家,怎么一点碎银也不给他带着呢?
想了想,老汉拔下一串冰糖葫芦,递给那白发小孩:“给,拿去吃吧。”
“咦?”小孩吓了一跳,但最终还是屈服于食欲了,“可我没有钱。”
“没有关系。”
听了这句话,小孩喜笑颜开,高高兴兴地拿去了那一串冰糖葫芦。随着他的笑颜,似乎阳光都明亮了几分。蹲坐在小孩白发上的小黄鸡不屑地瞥了一眼,发出一串鄙夷的叽叽声: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一个不知道几千岁的老不死,装嫩骗吃的,还要不要脸?!)”
“我又不是真的没有报酬。就刚才的那个符箓,就可以保那老汉一生健康无病。”余琏喜滋滋地咬下了一个冰糖葫芦,他本来就喜欢零嘴,被戚凛抱在膝盖上喂食的经历过去后,似乎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他把剩下的冰糖葫芦举在了小黄鸡面前,“鹏鹏,再多嘴就没有冰糖葫芦了,你吃么?”
大自在天像是面对生死仇敌一样,盯着那串冰糖葫芦半天。
“叽!(吃!)”
“快看,那边还有酒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快帮我把冰糖葫芦捏碎了喂我啊,这样怎么吃?)”
“就你要求多。”
“叽叽叽叽!(有本事你放我变成真身,我们来大战三百回合?)”
“……我们去喝酒去吧。”
……
当天,酒店宾客有幸围观到一个奇景,一个五六岁的白发小孩,和一个还没有拳头大的小黄鸡,一人一鸡之间斗酒数百升。最后,两人喝嗨了,爬上了酒馆房顶上,引吭高歌,曲调很怪,像是东南西北各种古老的歌曲取了一个片段,被歌者拼接到了一起。
但在那种歌声中,旋律已经无用,词曲已经遗弃,唯有一层一层往上生长的生命力,如瀑布,如海啸,扑面而来。每一个音都砸在心底,回旋出一段心绪。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周边的凡人都被这个声音震住了。那白发小孩在房脊上走了几步,脚一滑,直接摔入了酒馆后方的后湖中。瞬间,原本浑浊的湖水突然变得透明,翠绿的水生植物从中飞快的生长出来,荷叶田田,大朵大朵端庄的粉红荷花绽放。
不久之后,这个酒馆就打出了仙人斗酒,点化莲池的传说。
而一个白发小孩和一头小黄鸡,还在上路。
“喝多了,头好疼。”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这个愚蠢的老不死,我的天啊,喝醉了不说,你还跑去房顶上对日唱歌!)”
“……眼花了,以为那个是月亮。”
“叽叽叽叽叽叽……(凡人也不会蠢成你这样……不对,对月唱歌也很奇怪好吗!)”
“不要计较细节啦,反正你不是叽叽叽叽的合唱的很开心吗?”
“……”
“怎么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闭嘴闭嘴闭嘴闭嘴!我的一世英名就是这么被你毁掉的!)”
“别啄,别啄……你看,前面还有个小吃店……”
总之,名动天下的东天剑尊,以及威震一方的魔主大自在天,一人一鸟用了十天,往前往太衡剑派的路上,前进了两百米,约为一个身体健康的凡人一分钟的步行量。
咳,祝福他们有生之年,能活着见到太衡首阳山吧。
<第二卷:天焰夺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