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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就算不是神经病,恐怕也有妄想症之类的隐患,看来该把他送到神经病医院才对。
听到楚铮说这样做只为追求自己后,秦朝马上就在心里给楚某人下了这样定义,看着他的眼里带着怜悯,点点头:“你说你要追求我,那我先问你,你认识我是谁吗?”
“认识。”楚铮淡淡的说:“你还记得七年之前你曾经来过冀南吧?那时候你是来接新兵的,而我就是被你接走的那批兵之一。”
七年之前,秦朝那时候刚满二十岁,就因为老秦家在军中的影响、以及她自身出色的实力,扛上了少校军衔。那时候,她还没有现在的傲气,更是对接新兵充满了好奇,这才缠着她老子以锻炼为名来到了冀南。
“哦,原来你是当过兵的。”秦朝自入伍九年以来,她就接过这么一次新兵,所以当听到楚铮说起的时候,她马上就想起来了。眼里带着玩味神色的打量着他:“不错,七年之前我的确来过冀南接过兵,可那又怎么样呢?难道就因为我接过你,你就对我有好感了?”
“不只是单纯的好感,而是七年的日思夜想。”楚铮一本正经的回答:“正是那一年认识你之后,我才决定要追求你当我的女朋友。”
“这些年来,追求我的人多过过江之鲫,但没有一个人像你这样找个如此拙劣的借口。”秦朝一脸的嘲讽:“就因为你在七年之前见过我一面,喜、喜欢我了,所以你就要追求我?”
“是的。”楚铮说:“这是我追求你的唯一理由。”
“你叫楚铮是吧?”
“是的,我叫楚铮。”
秦朝站起身,稍微弯腰看着楚铮,低声说:“楚铮,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来追求我?”
“我不是什么东西,我只是一个男人,一个喜欢你的男人。”对秦朝的辱骂,楚铮毫不在乎,眼神丝毫不躲闪的和她对视着。他苦苦想念了眼前这个女人七年,为了她不惜抛却柴紫烟那样的强势女人,为了她不惜拒绝周舒涵,怎么可能因为她的一句不好听的话,就改变秦朝在他心中的梦中情人位置?
本想用自己的凌厉眼神看穿楚铮心中龌龊的秦朝,在和他对视了也就是十几秒钟吧,就首先挪开了眼神,直起身子昂起头:“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那你了解我多少?”
“你没有结婚?”
“还没有,怎么了?”秦朝没想到楚铮会突然问她这个问题,下意识的回答了之后,接着就冷笑着说:“不过也差不多了,而且我喜欢的那个男人,你就是给他提鞋都不配的。”
“除了我家里的那两个老头子和咱们未来的儿子,世上没有一个男人有资格让我给他提鞋的。”对秦朝的嘲讽,楚铮面不改色的说:“只要你没有结婚,我就少了一层破坏军婚的顾虑,从而多了一份把你娶进门的把握。”
“你……你真够无耻的!”听楚铮说出‘咱们未来的儿子’这句话后,秦朝扳着的脸一红,随即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大信封扔在床上:“楚先生,我很忙,没空和神经病在这儿墨迹什么。这里面是十万块钱,就当是给你的住院费用,虽然你是装出来的。”说完转身就走。
“秦朝,我就问你一句话。”
“说。”本来打算不再搭理这神经病的秦朝,听到他这样问后,却又莫名其妙的停住了脚步。
“你怎么才能嫁给我?”
“呵呵,你倒是贼心不死的。”无声的冷笑了几声,秦朝转身:“楚铮,刚才我已经派人调查过你的档案了,你已经在三个月之前就结过婚了,可此时却口口声声的说要追求我,你……”
不等秦朝说完,楚铮摇着头的打断她:“结婚了可以离婚,你只是回答我刚才那个问题就可以了。”
“你真是幼稚的可以,天真的可笑。”秦朝眼里浮上厌恶的玩味之色:“好,如果你想我嫁给你,只要答应我提出的条件就可以了。”
“快说,什么条件?”都说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是不分性别和年龄的,这从楚铮这个以冷静、残酷、神秘著称的杀手之王在这一刻变成多情小男生可以看出。
“只要你把我打败了……这是第一个条件。”秦朝舔了一下嘴唇:“第二,拿出十亿美金的彩礼。你什么时候攒够这两个条件了,什么时候来向我求婚好了。”
秦朝本来想说‘你只要打败我,我就答应你。’可猛地想起楚铮曾经一脚把向风跺翻的那一幕,觉得这样太不保险,所以才又加了后面那个世上99.99%人办不到的条件。
秦朝这样说,其实就是故意玩弄楚铮。休说让他拿出十亿美金了,就是第一个条件,恐怕他也做不到。不过,让她感到纳闷的是,在她说出这两个条件后,就听到某人在那儿喃喃自语:“打赢你倒是很容易,可是你要十亿美金的彩礼,这么多……一时半会的我还真凑不起来。”
“你说什么,打赢我很容易?”
“是啊,应该很容易。”楚铮很实在的点点头,愁眉苦脸的望着天花板,在考虑从哪儿弄钱,丝毫没注意秦朝的胸脯开始起伏,双拳已经紧攥。
“好呀,那你就先满足我第一个条件吧!”秦朝低喝一声,身子半转一抬腿,呼的一声向床上的楚铮肩膀踢去。
“嗯,有道理!”正在考虑是不是去打劫狐狸等人、或者从苏菲那儿弄款子以凑齐这十亿美金的楚铮,听到秦朝的低喝后,脸色一喜,抬手挡住她飞过来的右脚:“那就先解决这个问题吧。”
啪的一下收回腿,秦朝向后急退了两步,习惯性的屈起右手手指对楚铮招了招:“你下来,不过这次可不许装死了!”
“你放心吧,为了娶到你,我是不会和你客气了。”楚铮说着,把手腕上的针管拔下,随手仍到一旁,鞋子也没有穿得跳下床,抬腿就向秦朝双腿之间撩去。
“下流!”秦朝见某人不但不等自己先动手,而且还使出这样无耻的招式来,不禁大怒,脚下向后一滑退到墙边,啪的一蹬墙壁,身子腾起,左臂
弯曲以防守,右拳紧握呈攻击状,左脚蓄力待发,屈起的右膝对着楚铮就冲了过去。
“行,看样子还算有两下子。”看到秦朝在攻击时还不忘防守,楚铮毫不吝啬的夸了她一句,双腿一弯,直直的跪在地上,却在身子向后仰去时伸出右手,对着她弹出来的右脚脚腕抓去。
“你去死吧!”见楚铮用下跪的奇怪招式破解自己的进攻、并妄想抓住自己右脚,秦朝暴喝一声,双腿忽地来了个前后大劈叉,右脚对楚铮仰起的脑袋踢去时,左腿已经弯曲,借着下落的劲道,向他胸膛顶来。
“不错,变着够快,就是姿势不雅观。”说话间,楚铮后脑完全着地,身子猛地一翻,刚滚出半米左右,秦朝的左膝就狠狠的砸在了地板上,疼的楚铮一咧嘴:“疼吧?小心别伤着自己!”
“要你管!”这三个字说出口后,秦朝不顾左膝疼痛,以左膝为轴,双手撑地右脚顺势向后扫去,仍然是对准了楚铮的脑袋。
反应可真是够迅速的,不过照着我是差远了。楚铮抬手挡住秦朝的右脚,身子又是一翻,头下脚上的蜷缩成一团,就像是刺猬那样向她滚了过去……
秦朝,作为卫戍警卫团的团长,去年年底的全团比武冠军,本身身手那自然是没得说。
不过,环境决定一切这句话,可以算是一条颠簸不破的真理。
就算秦朝也曾经在执行任务时杀过人,每天也从不间断的和战友在训练场上玩命的拼搏,但因为她军中公主的身份在这儿摆着,谁敢、或者说谁好意思的和玩她近身肉搏?所以,她这个冠军多少存了些水份,尽管她的身手相当的凌厉,但最拿手的却是正大光明的大范围作战方术。
可楚铮就不同了,在那四年铁马金戈的日子里,他每次出手都是以用最快、最短、最犀利的方式杀人,每一次的攻击,都追求给对手造成最大可能的伤害。所以,他对秦朝这种表面虎虎生威的招式根本不感兴趣,只是热衷于那些虽是阴狠毒辣但效果最明显的杀人手段。
当带有表演性的搏击,与为专门杀人所练出的狠辣招数相碰时,谁胜谁败,最多只是一颗烟的工夫罢了。
这个人的打法怎么这么阴狠不要脸?秦朝双手反撑地面,在右腿一个窝心脚逼退楚铮的贴身进攻后,她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开始加速,额头上已经有冷汗冒出,在开练之前的那些一脚把楚铮跺残废的信心,已然不复存在。现在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的脱离楚铮这种如附骨之蛆的不要脸打法,利用自己擅长的散打来抵挡他。
对,就是抵挡……在确定自己不能把对手揍爬下、反而有望被对手干翻时,先防守再找机会闪人,这才是生存的王道。至于面子……先放一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