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小说网 > 总裁大人,轻点儿! > 第170章:不给我看看吗?(4千字)

第170章:不给我看看吗?(4千字)

800小说网 www.800xs.so,最快更新总裁大人,轻点儿! !

    想到自己青涩懵懂那些年,为了追逐沈景霖的脚步,做了那么多本来不是自己想做的事情,简溪心头就像是利刃刮过,钝钝的疼。

    她不是因为没有得到沈景霖给伤心,而是,在这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里苦苦挣扎,最后,她只感动了她自己。

    “你知道吗,依照我外婆当时的境况,我只能在兴安镇念小升初直升的初中,但是为了他,为了能和他念一所学校,能偶尔看到他,我不顾我外婆家里的境况,不顾她和舅舅的负担,努力考上了和他所在的同一所中学。”

    沈景霖当年念得湘庄第一高中,是一所初高中在一起管理的中学。

    简溪上初一那会儿,大她四岁的沈景霖,已经高二在读。

    把目光转向霍霆琛,简溪干涩的眼底,已经闪烁泪雾。

    “我和你说这些,不是想让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他,只是不想对你有所隐瞒!”

    曾经,简溪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沈景霖。

    当沈景霖高考考上洛城科技大学,简溪暗自下决心,自己也要选择学理科,奋斗高中三年,这样自己大一,沈景霖大四,两个人又可以在大学校园里相处一年。

    只是,她所设想这一切的美好,在她中考之后,发生了悄然的改变。

    当简溪拿着洛城一中的录取通知书,独自一人坐汽车去洛城找在洛城兼职打工的沈景霖,准备把这个让人振奋又雀跃的消息告诉他的时候,在他所租的出租房里,她见到了穿着一件男士衬衫,酥月匈半衤果的女人——萧黎。

    萧黎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高挑,看人的时候,下巴总是上扬着,是属于典型北方女孩子才会有的高傲,而不是江南女孩子那些温温柔柔、恬静淡美的气质。

    简溪永远记得自己见到萧黎那会儿有多惊艳。

    萧黎的肌肤很白,双腿修长,尤其是在白色衬衫的映衬下,一双腿像是从牛奶里捞出来似的。

    那时的她,青丝披散,似乎刚睡醒,双眼间还是迷蒙的光影,领口散开的关系,简溪看到了她穿在白衬衫里的白色半罩——木不内——衣。

    那时的简溪才十五岁,还没有彻底发育完全,身高较现在差了很多。

    当挽着白色衬衫袖口的萧黎,双手抱臂倚在卧室的门边看向玄关门口处出现的简溪,轻动眉梢问沈景霖:“这就是你经常和我提的,你那个邻居家的妹妹吗?”

    那会儿的沈景霖没有料到简溪会突然来造访,开门看到门外一脸笑意的简溪,眉头不自觉的深锁。

    本不打算让简溪进门,但是萧黎听到外面有声音,就从卧室里走了出来,还主动问简溪是不是他当时经常和她说的那个邻居家的小妹妹,沈景霖做不到在两个人异性之间虚与委蛇,点了头儿。

    简溪看到萧黎第一眼是惊艳,伴随而至的是诧异和不解。

    她不清楚自己“沈哥哥”的出租房里怎么出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还是从他卧室里出来的,虽然当时年纪小,但心里还是莫名的难受了一下。

    带着侥幸心理,她希望从沈景霖亦或者萧黎的口中得到两个人没有关系的话,只是,当萧黎主动走上前,向简溪伸出嫩白的柔荑,自我介绍那会儿,简溪感受到了万千碎片,往她心脏上扎的撕裂感。

    “你好,我叫萧黎,景霖的女朋友!”

    “景霖的女朋友”六个字,让简溪如招雷劈。

    自己的“沈哥哥”已经有女朋友了吗?

    简溪蜷缩小手,用手指甲凌迟自己的掌心,试图用这样的方式缓解心脏破碎的疼。

    只是,她越是有意弱化这些,反而心口上的痛,更加清晰。

    简溪不清楚自己当时怎么会有连呼吸都疼的窒息感,以至于萧黎的手僵硬在那儿好一会儿,她都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

    简溪把曾经最不想回忆起来的记忆又想了一遍,心口依旧堵塞的难受。

    她以为她已经释怀了,可是,曾经的某一个片段,终究让她有看不过去的心结儿,像一个毒瘤,深埋于她的心底。

    这个心结儿,无关沈景霖,无关萧黎,只于她自己有关!

    对于简溪对自己的坦诚,霍霆琛全程未发一言。

    没有得到过父母亲情的小女孩,很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但是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定会全力以赴。

    处在青春期,是放肆、叛逆的年纪,霍霆琛很理解当时没有同伴的简溪有多孤单,心智又有多么不成熟。

    所以,沈景霖的出现,于她而言,就像是一束曙光照进她的心里,驱散了那些阴霾、黑暗……给了她重新面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并没有怎么太在意简溪曾经喜欢过沈景霖,却又没有真的不在意,男人都有自己的骄傲,也有自己的自负。

    “除了他,还有其他喜欢的男人么?”

    缄默的气氛持续良久,霍霆琛忽的开腔问道。

    他倒也不想揪着简溪的过去不放,让她想起曾经的一幕又一幕,对她而言,也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相比较简淼,以及年诗瑶,还有出现在自己身边林林总总的女人,简溪在这之前生活的日子,确实很艰辛。

    简溪以为霍霆琛会因为自己曾经喜欢沈景霖,而且还是那么疯狂的喜欢他会有什么意见,但是听他用依旧磁性好听的嗓音,又低又沉的问自己有没有其他喜欢的男人,眼底有片刻的怔忪。

    再敛住眼底那一抹怔愣,她点头回应:“有!”

    霍霆琛:“……”

    果然,简溪的话一经说出口,霍霆琛促狭的眸底,凌厉出一抹寒光。

    不等他用强势的态度质问她还有谁,简溪淡淡道:“你,除了他,只有你!”

    “……”

    霍霆琛往简溪那里看去,刚刚那一抹冷冽的寒光,渐变诧异,随即转变柔和。

    昏暗的空间里,简溪能感觉到霍霆琛深邃的目光往自己这里看来,目光里似乎带着审读和打量,她平静的望了过去,红唇微动:“不信吗?还是以为我在骗你?”

    霍霆琛没有回答,再收回目光看向车前方,嗓音寡淡轻扬。

    “你和那小子发展到了哪步?”

    二十七岁的沈景霖,在霍霆琛面前,确实还嫩了点儿。

    连二十九岁的郁泽禹都不被霍霆琛当成一个成熟男人来看,何况年纪较郁泽禹还偏小的沈景霖。

    简溪知道霍霆琛知道她的第一次是给了他,但是他问自己和沈景霖发展到了哪一步,很明显是在问两个人之间有没有什么不雅、不规矩的举动。

    对于这个男人连自己和沈景霖之间的小事情都要窥探一番,将他的霸道和偏执表现的淋漓尽致,简溪呶了呶红唇。

    “我只是单纯的暗恋他,都没有和他表白说喜欢,哪有发展到哪一步啊?你不用想太多,他为人还是很正派的,对我没有任何过分的举动,如果非要说有,就是我三年级有次放学回家的时候赶上下雨了,我鞋裤都湿了,是他背我回去的。”

    听简溪这么说,霍霆琛瞟了一记冷眼过去,然后不咸不淡道:“我都还没有背过你!”

    简溪:“……”

    搞不清楚这个男人怎么要在背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上和自己较真,简溪眉梢微挑。

    “会给你背我的机会的!”

    。

    霍霆琛把简溪送回兴安镇,已经临近晚上八点钟。

    在乡下,村民们睡的都很早,就算没有睡,每家每户都只能看到零星一点的电视画面光反射而出。

    没有让霍霆琛把自己送回自己外婆家所在的街道。

    在乡下,很少能看到像凯迪拉克这样拉风的轿车,如果自己不幸,被邻居或者左邻右舍撞见了自己从霍霆琛的车上下来,指不定要怎么绘声绘色。

    她还没有做好和自己外婆坦诚的准备,再加上自己外婆关于自己找男朋友一事儿,一直都持保守的态度,她实在不想自己外婆听到这些流言蜚语,以免和自己担心上火。

    将车停在村口,霍霆琛见天色已黑,村庄里也很少有明亮的光线,问:“你确定不让我送?”

    简溪点头。

    “我自己回去就行,你霍二少走到哪里都那么拉风,想不让别人注意到你的存在都难,我还不想让左邻右舍绘声绘色的传我傍上了一个富二代这样的传闻。”

    霍霆琛轻笑了一下。

    难得见简溪的情绪有所好转,还能和自己开个玩笑,他心情也跟着好起来了。

    “还是我送你吧!”

    “你可算了吧,就你这车,在村里的羊肠小路上都不见得能倒开车。”

    “我步行送你回去。”

    说着这话,霍霆琛伸手去解安全带。

    待长腿迈出,推开的车门门边处,长身而立出他笔挺的身影,让与暗色的夜融为一体的男人,越发危险凌厉。

    简溪本来还想说不用,但见霍霆琛推开车门下车,她也跟着下了车。

    站在推开车门的车门边,简溪见霍霆琛甩手将车门动作流畅娴熟的合上,隔着车顶看他。

    “真的不用你送我了,我都说了你霍二少走到哪里都拉风,你以为你不开车,我邻居就会拿里当普通人了吗?”

    有些人的气质与生俱来,而不是后天刻意粉饰或者伪装可以凸显出来的。

    就像霍霆琛,这种男人内敛于心的沉稳和优雅气质,不是一时装出来的,而是长年累月,于历练中形成的积威气场,很显然就不是一般人,明显是在商界走动的商业精英才有的独特气质。

    霍霆琛往简溪那里看去,见不是很亮的光线里,女孩嘟着红唇,拧巴个小脸,他嘴角微动。

    “我不是也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两个耳朵吗?和普通人哪里不一样?”

    “……”

    简溪无力反驳。

    她觉得她和霍霆琛说不明白话,就算说明白话,他也不见得听。

    没办法儿,在和霍霆琛难以统一的境况下,她败下阵来,选择妥协。

    “你送我可以,但是送到路口就得了,别送到我外婆家门口。我这会儿才回来,估计我外婆在等我,还没有睡呢!”

    霍霆琛倒也不想让简溪难为情,点头说“行”。

    不同于城市的浮华与喧嚣,少了聒噪浮躁,夜色中的乡下,格外宁静,即便是走在冬日里,偶尔有冷风吹过,也丝毫不影响乡下的静谧。

    少了夏日的枝繁叶茂,道路两旁是稀稀拉拉的光秃秃的树干,枯桠的树枝。

    乡下的夜空格外美,月色清凉如水,繁星闪烁,浩渺的夜空无边无际,月影投射而下,拉长了并肩而走两个人的身影。

    霍霆琛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点了一支烟,指间那一点猩红,格外抢眼。

    一阵夜风吹过,有些凉。

    霍霆琛见没有戴帽子的简溪,因为一阵风拂过,下意识用双手抱着自己,他走过去,很自然的将她棉衣后面的帽子拉起。

    自己头上突然被帽子罩住,那一双毛茸茸的装饰贴合自己的肌肤,有些痒。

    简溪抬头往头顶看去,入眼,是男人雅致骨节的手指,修长而遒劲,充满阳刚力量。

    “别动!”

    寡淡的男人,低沉轻扬。

    霍霆琛把指间的烟咬在嘴角,用两只手,帮简溪弄她的帽子。

    待把帽子整理好,他又替她拉了拉棉服的拉链。

    当男人干热的手指碰到自己的下巴,简溪隐约嗅到男人的指间似乎还带着新鲜的烟草味儿。

    耳朵,下意识发热。

    待霍霆琛收回手,简溪本就巴掌大的小脸,在帽子的遮掩下,显得更小了。

    抬眼去看霍霆琛,女孩的样子有说不出的呆萌。

    “走吧!”

    简溪“嗷”了一声。

    十分钟的路程,对两个独处,即便不需要说话的人来说,真的很短。

    走到自己外婆家的岔路口,简溪没有再让霍霆琛送。

    霍霆琛把手里的烟扔到鞋下捻灭。

    抬眼望着简溪小巧的脸蛋,问:“真的确定明天要和我回去?”

    简溪有片刻的迟疑,但两秒后,还是点了头。

    “我一会儿就和我外婆说明天回帝都的事儿。”

    ————

    4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