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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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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上的气候似乎别与人间不同。

    李长安辞别鬼村,遵循着老兵的指点,沿着荒弃的山路往潇水而去。

    刚开始,天气还算清朗,只是举目张望时,可以瞧见岚霭盘桓在山峦高处。可渐渐的,日头迈过了正中,岚霭又自山巅沉降,淹没了峡谷与径道。

    一时间。

    山道周遭的一切花、石、草、树,也随之模糊起来。初时,李长安尚且不以为意,可攀过了几道隘口,这雾气不散反聚,非但是山景,便连一应松涛、溪流、虫声、鸟语都渐不可闻,除却脚下的方寸之地,山间的一切都隐没在纯白的雾霭里。

    李长安没办法,只好下了驴背,跳入没腰的荒草里,一点点摸索前行。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

    仿若换了人间。

    眼前豁然开朗。

    但见山脚下是一片群山环绕的谷地,一条河流仿若玉带蜿蜒向东,却在地势平缓处,忽而散出许多蛛网一样的细碎支流,而一座繁荣的小城邑便坐落在这一片水网当中。

    李长安摸了摸驴儿耳朵,从行囊里取出了小黄书。

    一页一页翻过去。

    画皮鬼、僵尸、山蜘蛛、尸佛,一个个色彩鲜活,却再无那跃然欲出的狞恶。

    道士深吸一口气,翻到了最新的一页。

    书页上面并非是什么骇人的妖魔,而是一座群山环抱、细水涓流的小城,一切亭台、街道、阁楼、桥梁描绘得细致而鲜活,只是沉浸在朦朦的雾气里,仿若海市唇楼,有些如梦似幻。

    李长安合上书本,望向谷中这座与书页上一般无二的城邑,望向城楼牌匾上的两个大字。

    “潇水。”

    …………

    李长安初入潇水。

    对这座小城的第一印象便是富庶。在山头遥望时,只觉得房舍鳞次栉比,进了城中才觉人烟稠密,街头巷尾游人不绝,三十六行欣荣旺盛。

    第二印象便是水路便于陆路。潇水的街道除却几条主干,多是狭窄的石道,倒是水网密布,舟船方便。所以,道士干脆雇了个小船,在城中畅游。

    第三印象便是满城的藤萝了。潇水人似乎酷爱这种淡紫色的花藤,街角、巷尾、桥头、屋脊都布置满当,放眼过去,尽是一面又一面、一堵又一堵满城流淌的花瀑。

    李太白曾有诗云:“紫藤挂云木,花蔓宜阳春。密叶隐歌鸟,香风留美人。”

    说的便是暮春时节,紫藤吐艳之景。

    只是……眼下不是夏秋之交么?

    道士方自疑惑,耳边就听得艄公一声短号。

    “低头过桥咯。”

    李长安稍稍俯身,见得长篙一撑,摆开碧波,小船儿便轻飘飘滑过了一方桥洞。

    此时。

    一行男装丽人欢笑而过。

    恰有微风拂过,携来阵阵幽香,让人一时恍惚,到底不知是花香弥漫亦或美人留香了?

    但经过这么一打岔,刚刚那点儿疑问也飞到了九霄云外。

    随后,李长安坐船把整座小城转悠了一圈,他不得不感慨,这座小城繁华安逸得有些不真实。

    之前数次穿越的过程中,他也走访过不少的地方。

    譬如靠着妖魔短暂兴起的綦县,临近京畿的莒州,背靠千佛寺的郁州。这三者都是乱世之中,难得的繁华安定之所。

    但其繁华之余,难免显出些江河日下的暮气,好比重病将死之人,即便穿上华服、涂上脂粉,也遮盖不了本身的憔悴虚弱,甚至于露出点疥癣烂疮。

    潇水却全然不同,整个城市都显露出富足与朝气,而最为重要的是,这里并没有其他地方露出的那种朝不保夕的惶恐。

    此情景不免让道士联想起刘老道、王书生、大胡子等人口中常常提及,虽不曾目睹但心向往之的……

    百年前的煌煌盛世。

    但真若要挑出毛病,大抵是小城太过精致,或者说拥堵逼仄。

    一栋栋房舍紧密地簇拥在一起不说,道路也显得别样狭小,特别是一些坊间的青石巷道,本就幽深狭窄,再加上两边“淌”下的紫藤“瀑布”,就愈加难以行人了。

    若从高处眺望,便能见得一方方湿漉漉的青瓦顶紧密地簇拥着,浮在一片淡紫色的海洋中。

    …………

    “道长看着面生,是外地人吧?”

    某间食肆中,与李长安拼桌的中年员外笑吟吟问道。

    道士点点头。

    “今日初访贵地。”

    “那你就有所不知了。”同坐的员外给道士解释道,“咱潇水城就是一座大酒坊,酿出的酒是远近驰名、畅销南北。”

    “早些年也颇为齐整宽敞,但随着酒业渐渐兴盛,蜂拥而来的酒户也渐增多,咱潇水又只有这么大点儿地方,只得大房拆了建小房,街道占了作商铺,慢慢也就人多地少了。”

    “但道长也别嫌人多杂乱,您正巧是赶了歇工的时节,等到酒神窖里这批酒腾出去,城中重新开工。介时,非但街上少人,你还能闻到满城酒香。”

    “若是个不能饮酒的,怕是进了城,闻着味儿就得先醉他个一天一夜咧!”

    道士听了颇有兴致。

    “那岂不是人间盛景?”

    “对。”

    员外大笑,举杯致意。

    “人间盛景!”

    两人一边搭着茬,一边叫来跑堂的点菜。

    这员外矜持,只点了些精致小菜。道士在荒山野林跋涉了许多时日,嘴巴早淡出了个鸟来,到了这繁华地界,哪里会忍耐,当即就点了一桌子酒肉,惹得那小二频频瞩目。

    末了,更是犹犹豫豫问道:

    “敢问道长,您一个人点这么多,不留点肚子么?”

    嘿!这可稀奇了,古今中外还第一次听说有饭店嫌客人点菜点得多的。

    瞧得道士目光玩味儿,小二连忙解释道:

    “非是小人多事,只是怕道长吃饱了,等到我家上招牌菜时,你就吃不下了。”

    “招牌菜?”

    李长安是记得,他让艄公推荐食肆酒楼时,那老艄公特意推荐了这一家的招牌菜,只是问道具体是什么,却又笑而不语。

    等到他到了这食肆,才发现里头挤满了人,都是在等这一道招牌菜的。若非如此,员外也不会特意与他拼桌。

    李长安本不想费这事儿,但此番小二提起,又念及到了地方,却又不尝一下招牌,未免太过无趣。

    他想了想,还是问道:

    “你家的招牌菜是荤的还是素的?”

    小二眼神飘忽了片刻,嘿嘿笑了两声。

    “荤,荤得很!”

    “分量足么?”

    小二又咽了口口水,重重说道:

    “太足了。”

    李长安眨巴眨巴眼睛。

    “那成。”

    一摆手。

    “把焖羊蹄给我撤了。”

    “好嘞。”

    小二得了准话,转去后厨,不多时,便把酒菜上了桌。

    那员外似乎是个慕道之人,逮着李长安问东问西,道士只得一边挑些奇闻异事应付着,一边慢悠悠享用吃食。

    然而。

    等到一桌酒肉吃了个七七八八,食肆里的招牌菜没见着影子,外边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却闹出了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