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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海伦的身世(45)论美女之丑性
人只要不死天就会亮。
丽达的头痛在渐渐退去之后,她在奥伦斯温暖的怀抱中睡着了。奥伦斯已经很明显地感觉到了丽达的呼气量越来越大了,她的心跳也让奥伦斯感觉得到恢复了那次采药时和她一起嗨的时候是一样的。那次也是身体紧贴着身体,让奥伦斯感觉到丽达的胸腔里有一个拳头在打向奥伦斯的胸堂。
奥伦斯又在想那些人世间看来是好奇怪的事,为什么人会死,而且死了就什么都不是,也连一块石头都不是。
不能用……
反而对还没有死的人有害处,那就是怕她变成鬼来害自己。奥伦斯实在是觉得有点儿困了,眼皮子已经失弃了自己的控制权,是它自己在把眼睛合上……
奥伦斯迷迷糊糊觉得自己睡着了好久了,他把眼睛睁开果然已经是天光大亮了。他忘记了自己是在丽达的身边,但在秒秒钟之后他就突然明白了,丽达是从马背上跌下来摔晕了头,醒来之后现在又睡着了。
但是,但是又让奥伦斯打了一个冷颤,为什么丽达的全身冷得就像是一块冰!奥伦斯轻轻试着把丽达推开,还不等奥伦斯完全放手,丽达那冰冷的身体就迅速地在往外翻了,全身白得如一条鱼。
“唉呀!”奥伦斯惊得叫出了声。
丽达死了!
在天光大亮之下,奥伦斯的眼睛只在丽达的全身还没有停留在一秒钟之久。是的,丽达已经死了,没有一个地方让奥伦斯不感到恐怖。特别是那双大眼睛,生前是那样大眼睛迷人,死后却成了爆子眼,如一把寒光闪闪的杀人刀,见谁杀谁。
奥伦斯不知道自己用得是什么方法,不到一秒钟的时间自己就离丽达的死尸有十来步远了。他在后悔自己离丽达离得太远了,尽管丽达已经死了。毕竟自己曾经在丽达身上,可以说是收获了很多快乐吗?
奥伦斯后悔一下突然把丽达离得太远了,现在想回过一点儿去,可就是怕。特别是那双大眼睛,那眼珠子完全被暴露在眼皮之外……
奥伦斯在想到的是奇怪的是,本想自己等天亮了好好看一看丽达的全身,因为以前和丽达一起嗨时,虽然是可以吃饱喝够。但她总喜欢半遮半掩地把自己弄得让人看不够,看不过瘾,有些地方根本就是还是朦胧朦胧的感觉。
出鬼的是,现在丽达已经死了,一切曾经想看个够的地方现在都已经暴露在外了,为什么现在一点儿都不想看,而且还有一点儿害怕看到。一是恶心。二是怕看了会鬼上身。
丽达现在死得仰面撒撒,她的整个身体在大地上正如一个大写的大字。一横是两只手,一撇是头和一只脚,还有一捺那是另外一条腿脚。这样一丝不挂的女人还不让你看个够吗?
奥伦斯虽然想到了自己不能这样对待丽达。既然这个女人曾经给自己带来过天堂般的快乐,那就是对自己有恩的人。世界上对自己有恩的女人不多,一个是母亲这是肯定的。另一个要是能有,那就是老婆,或者达到这种程度的女人,唯一的或者少数的。 可就是不知怎么的,自己在越来越离丽达的尸体远了点。此时的奥伦斯是怕性战胜了恩情。
说来说去也就是没有人来监督他,良心受到了自由选择,他让害怕找到了理由把人义道德打败了。
天日越来越高了,这是一个腐烂变质的季节。任何东西只要一停止了呼气,哪怕是还没有死,你就是晕厥过去时间长了,那些苍蝇们都会等不及。一边在心里咒骂着:是真正的死了就快点儿臭,不然你站立起来走几步,起几步,这一身好美的肉肉,死了就快点臭,把我们到越惹越饿。
丽达此时就是如此。好多苍蝇们一天亮就来了,几乎就是先来占着,等臭了怕自己就没有落脚之地,吃不到这么好美丽的肉肉,真是一生难得一次,在这绝地荒山,有谁能吃到人肉过?
有一些等不及的苍蝇(写到此处网上说有驴友徒步里行者走野生长城坠毁,护林员曾劝说不要去未果。险处最宽窄的地方只有两个脚板宽。问题是狗日的管理部门为什么不去加宽一些?)还在骂老天日头出迟了,不然早就把这白白美美的肉肉弄熟了。也就是晒臭了的意思。
正好相反的是,奥伦斯在跪在地上祈求上帝快把日头阴掉,也许丽达还没有死,先不要把她的尸体臭掉,一旦臭了再活过来那就是坑爷。
奥伦斯似乎曾经记得丽达还是妈妈对他讲过,那些本性丑得出奇的女人,或者叫女孩子,都是曾经在死得半死的路上,因为还没有真正的死掉,就被太阳晒臭了,等活过来时,臭味就退却在本性之中,这种臭味比真正的臭味还要难闻。
想到这里奥伦斯已经什么也顾不得了,他猛然起身跑到丽达的身边把丽达抱起来就往水沟里走去,他要把丽达冷冻起来,或者直接让丽达死去,不让她等晒臭了再活过来。
看看,看看。看看人的本来面目!当一个人在没有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其善恶行为还不如一条狗。
我们的奥伦斯为什么会如此地迷信?他宁可不要,也不愿意和本性丑得出奇的女人有一点染色体。
他为什么就不赌一把这不是百分之百,就丽达曾经的好,也许她臭了再活过来不是同一般人一样,虽然也会退去她的很多美德,但她因为美德多,就是被退去一点儿也还是美女中的美女,美貌和美德除去一半,或者除去三分之二,还要比一般的女人高出好多,这不同样还是美女吗?奥伦斯为什么忽视了这一点? 奥伦斯把丽达放进水沟里,出鬼的是丽达的尸体没有往下沉,而是浮出水面,而且还是把水当地一样,整个身体都浮出水外,那美丽无比的白色肉肉,好像在变色变味。苍蝇们跟着由彼地到此地,很快就成了丽达尸体上的一件衣服,把白白的肉肉遮得如同树阴里的阴影。
可就是有一个地方,连苍蝇们都不敢再挨了,那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地方,或者是属于说脏话的地方。也就是一个禁止用词的地方。
奥伦斯也不明白自己是有意还是无意,目光怎么会走到那里去,肯定不是有意的,奥伦斯心想。这就如同兔子走进狼群会有傻到如此之傻的兔子吗?非也。肯定是放错眼睛了。
那地方都已经转绿了,想到曾经还……自己是那样地喜欢,那样把它看得比上帝还要上帝。
奥伦斯离丽达的尸体不远也不近,他就这样呆呆地坐着,想都已经把脑袋想木了,一切都曾经想过,再也寻找不到还没有被他想过的方法,或者为人的善与恶,对丽达的尸体的处理。
“不好!”奥伦斯发现自己的身上也开始有苍蝇上了身了,把他怕得失声叫了起来。
出鬼,难道自己也在开始变臭了?难道还有别的什么鬼原因,是这些苍蝇们都疯了吗?连死都还没有死的人就来吃臭味来了。
在奥伦斯发现自己身上来了苍蝇的秒秒之间,他就感到招架不住了,苍蝇是那样迅速地把他的头占领了。
透过苍蝇还没有把他包围过的缝隙,他仿佛看到了有秃鸟子也在向自己的头顶上飞来,难道要活着看秃鸟子把自己吃掉?
人,为什么就是自己闻不到自己的臭味?自己肯定已经臭了,而且还是臭大了,要不然苍蝇和秃鸟子是不会飞来到自己的身上吃自己的肉。
也许是自己闻不到自己的臭味,那是自己的心臭了,而不是自己的肉体的臭,因为苍蝇和秃鸟子,它们的鼻子要比人好使得多,它们有闻到人的心的臭味的功能,这可怎么办?
我要不要把自己躲藏到水里去,这样也没有用呀,还得出来吃空气,不然不到两分钟就会被憋气死的。
不得了,苍蝇在吃奥伦斯的脸,他感到了苍蝇在吃他时的痛。自己的两只手也不能动弹了,这些苍蝇好像是上帝养来专门吃他这种人还没有臭就先臭了心的人的,肯定是,要不然自己的两只手是用来长着做样儿的吗?为什么不自己把自己身上的苍蝇赶走?奥伦斯在想。 真的出鬼,奥伦斯总认为自己的为人还算得上可以,虽然算不上最好,但也喜欢知道人的善与恶,不曾存心对人有过无端的恶意,好事也做了不少。
奥伦斯真的如他自己而言吗?不曾存心对人有过恶意,也做过一些好事,他所谓的一些好事,可能就是一些他本该做到的一些顺水推舟的路见而为之也。
他为什么就不会想到就眼前他对丽达的死的处理,他为什么要怕丽达臭尸以后再活过来坑他,他为什么把迷信看得比人的生命还要重要?难道仅仅是不是自己的生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