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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晚上的晚宴很重要,处于各方面考虑,应斯里并没有将双方父母亲见面的地方定在季硕山的应家,而是在容夏大饭店订了一个包厢。
深知晚宴的重要性,应家人全都到场了,盛家则只有盛唐与盛予欢两个人。
不过出发前,出于缅怀,盛爸爸将属于盛妈妈的那枚婚戒戴在了脖子上。带着盛妈妈曾经的遗物出席晚宴,这样,就好像是盛妈妈还一直在。盛爸爸希望能与盛妈妈一起见证这一刻。
盛爸爸因为身高和体格原因,平日里多是穿T恤或休闲衫的,可今天,为了表达出自己对这次见面的重视,他特意提前去订做了一套得体的西装。
虽说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见过应家父母了,但这次意义不同,盛予欢不想给应家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她也特意装扮了一番。
这天,她特意穿了一条吊带及膝小礼服裙,裙身上用珍珠点缀,不过分华丽,也不失礼数。
她让造型师将长长的黑发做成了小卷发,又画了一个清新淡雅的精致美妆,还郑重其事的佩戴了一对和田玉耳钉。应斯里下午开车去造型屋接她的时候,成功被惊艳到。
给她系安全带的时候,应斯里轻轻地将她披着的小卷发拢到耳朵后面,深深地看了她几秒,他赞道,“你今天真漂亮。”
盛予欢不自在地望着窗外,没有接话。
“盛叔那里是要我们去接,还是他自己开车去?”
“我打个电话看看。”
“嗯。”
盛予欢立马给盛唐拨了个电话,盛爸爸接到她的电话时,已经出发了,他一边开车一边说,“我已经在去的路上了,你们不用来接我了。”
“那行,我们在饭店门口汇合。”
“好。”
挂了电话,盛予欢跟应斯里说,“他自己开车去了。”
点点头,应斯里也专心开车。
容夏大饭店在市区最繁华的地段,交通很堵,他们的车子在市区磨蹭了四十多分钟才抵达目的地。盛爸爸已经到了,就在大堂的沙发上坐着等他们。应斯里牵着盛予欢进了屋,带着盛爸爸一起上楼。
在电梯里,应斯里给应呈玦打了电话,告诉他,他们已经到了。
为了表达尊重与重视,应呈玦领着楚未晞以及家里另外两个孩子走出包厢,去到他们这一楼的电梯旁等待。
应斯宇不是今天的主角,穿的并不正式,只穿着一件骚包的粉衬衫和黑色长裤,他站在电梯外,抖了抖肩膀,感慨道,“咱家老大哥终于要脱单了,不容易啊。”
听到他的感慨,应呈玦跟楚未晞都觉得真心不容易。
三个人心情都挺激动,只有应时光的表情比较古怪。
她是真没有想到,大哥哥真的会跟欢欢学姐走到一起,而且就要订婚了。总觉得,这像是一场梦。
“小哥哥,大哥哥跟欢欢学姐年龄差距那么大,他们要在一起了,你不觉得很、很奇怪吗?”一想到自己的大哥哥娶了个只比自己大一岁多的学姐,应时光心里一时半会儿是适应不了的。
应斯宇笑得人畜无害,他摸了摸下巴,只是沉声说,“你大哥哥跟欢欢,那是跑不掉的缘分。”
应时光不懂这话里的深意,眼见电梯门就要开了,她赶紧摆正好自己的表情。
大门很快就开了,盛爸爸他们三个人走出来,应呈玦和楚未晞热情地应了上去,应斯里为双方的家人做了介绍。盛爸爸早就打听清楚了应斯里的家世,还特意上网去搜了搜未来亲家的消息,应呈玦和楚未晞的脸,他在网上看过许多遍,见了真人,并不觉得陌生。
只是,他忍不住多看了未来亲家几眼。
这应家人的模样,还真是得天独厚受上帝宠爱,怎么一个个的,都这么好看?
就说这亲家公吧,都五十多岁的人了,模样看上去仍旧迷人,就跟几十年前英国那万人迷男人贝克汉姆似的。
当然,盛爸爸心里这么腹诽着,脸上却笑呵呵的。
一群人进了包厢,应呈玦让服务员上了菜,他们边吃边谈。
在饭桌上,应呈玦跟楚未晞都在夸盛予欢是个可人心的好姑娘,对方父母如此盛赞自家闺女,盛爸爸心里自然是欢喜。那他也不能太吝啬,便也将应斯里好好吹捧了一番。
桌底下,应时光的腿悄悄地碰了碰她小哥哥。
应斯宇不动声色弯下头,听到应时光在他身边小声吐槽:“小哥哥,我怎么觉得爸爸妈妈和盛叔叔,像是在推销滞销货,生怕对方不满意不买账啊?”
深吸了一口气,应斯宇瞅了眼他家大哥,跟应时光咬耳朵,“你错了,滞销货是咱家大哥,盛家欢欢是抢手货。”
应时光眼珠子在大哥哥和欢欢学姐身上转了一圈。
可不,怎么看,都是自家大哥老牛吃嫩草,吃亏的是盛家。
她又瞄了几眼自家父母,心想,爸爸妈妈可真不容易,大儿子打了三十多年的光棍,如今总算是要成家立业了,自然得好言好语的夸奖对方家姑娘。应时光小手握拳,撑着下巴,歪着头,忍不住想象她与程安商谈婚事的场面。
这一想,应时光就有些迫不及待,只恨自己太小,恨不得快快长大。
话题聊着聊着,大家基本上也吃饱了。
被儿子在桌下踢了好几次小腿,应呈玦这才优雅地放下筷子,拿起餐巾纸擦擦嘴。整理好怡容,应呈玦拿起红酒瓶,给盛爸爸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应呈玦朝盛唐举起酒杯,盛唐也忙放下筷子,严肃的望着亲家公。
应呈玦:“按照年龄,你比我小,我就叫你一声盛老弟。”
盛唐忙点头,“那我便叫你一声应大哥。”
应呈玦点点头,目光在盛爸爸身旁的小姑娘身上停留了许久,他的目光是一片和善与喜爱,这让盛爸爸彻底放了心。尽管应斯里这孩子对他家欢欢很好,但两家财力名气实在是悬殊巨大,当爸爸的,盛爸爸总是担心应家人会瞧不起他们欢欢。
不过今天在饭桌上,看应夫人给欢欢夹菜的那个热乎劲,他多少放心了些。
此刻,从应呈玦看盛予欢的眼神,盛爸爸读出了满意。
至此,他是真的放了心。
找婆家,钱权名利不是最重要的,投的就是一个好字。只要婆家对他们欢欢满意,那比什么都重要。
“盛老弟,废话不多说,我们家斯里这混小子吧,是个认死理的。”一旁,应斯里只是微垂着头,三十多岁了被爸爸喊作混小子,他也不气。盛爸爸闻言看向应斯里,呵呵笑了声,接口说,“认死理好啊,认死理的人,专心啊,对事一心一意。”
闻言,应呈玦难得开怀大笑。
“盛老弟说的是!”
应呈玦自己跟应斯里见面就互怼,但他可不许别的人小瞧了自己儿子。听盛爸爸这么说,他心里也是得意的。
“我们斯里前些日子跟我们说了他和你家欢欢丫头的事,老实说,得知欢欢还小,还是个高中生的时候,我跟他妈妈心里是不赞成的。”
此言一出,大家都放下了筷子,看向了应呈玦。
包厢内,一时寂静下来。
应呈玦话音一转,又道,“但我跟斯里他妈妈,都是比较尊重孩子自己意见的。这人么,一辈子就那么几十年,找个对自己好,合得来,知冷知热的人比什么都重要。只要他喜欢,只要对方姑娘是个好姑娘,我跟他妈妈都是赞成的。”
应呈玦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盛予欢,盛予欢对他儿子好不好,他心里清清楚楚。
危急时刻,她眼也不眨的就为应斯里挡了子弹,应呈玦很清楚,应斯里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比盛予欢更好的姑娘了。“盛老弟啊,你养了一个好闺女啊!”
盛唐喝了口酒,摇摇头,眉眼却布满了骄傲。
应呈玦又道:“这事咱就摊开了说清楚吧,对于欢欢这姑娘,我跟斯里的妈妈都是喜欢的。我们应家,不会做那个不负责任的人,既然两个孩子两情相悦,那么这事还是早些定下来比较好。”
盛爸爸点点头,跟应呈玦想一块去了。
“考虑到欢欢年轻还小,又还在读书,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让两个孩子先举行订婚仪式。这样,也算是给彼此吃了一颗定心丸。”应呈玦见盛爸爸沉默的喝完了一杯酒,又亲自给他倒了杯。
盛爸爸双手举杯,让他倒。
倒完酒,应呈玦问盛唐,“不知道盛老弟,可愿意赞成这段好姻缘?”
盛爸爸偏头看了眼自家女儿。
谈及婚事,盛予欢心里也有几分小女儿的羞涩,她全程低着头,耳朵红红的。盛爸爸叹笑,朗声道,“既是好姻缘,自然是要赞成的。”他摸了摸盛予欢的脑袋,一脸感叹,“我们闺女,也长大了。”
心里一酸,盛予欢眼眶有些发红。
她更不敢抬头,害怕大家发现她的窘态。
“那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之后,他们围绕着订婚仪式,又讨论了很久。近四十分钟后,订婚事宜以及未来结婚的事,连带聘礼什么的都商谈好了。唯独,这订婚的日子还没有决定下来。
盛爸爸的意思是说,应该找人合八字看个好日子,应呈玦与楚未晞则认为合八字那一套没必要。最后,还是应斯里一锤定音,“具体的日子,我跟欢欢决定。”
他这么一说,双方大人都没了意见。
一顿饭,吃的是宾主尽欢。
因为喝了酒,离开的时候,应斯宇负责送盛爸爸回家。应时光则跟楚未晞和应呈玦一起回了家。应斯里跟盛予欢对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都有几分迷茫,应斯里忽然浅笑一声,他握住盛予欢的手,说:“我们逛逛再回去。”
“好啊。”
两个人徒步走在繁华的街边,并没有刻意找话题,只是沉默地走着。
走到中央广场,应斯里这才停下脚步,他看了眼盛予欢脚底七公分的高跟凉鞋,心里生出懊恼之意,“歇会儿吧。”
盛予欢也正有此意。
两个人走到喷泉池旁的石台上坐下,盛予欢脱了鞋子,弯身揉着脚踝。
应斯里直接将她的腿放到自己膝盖上,亲自用手给她按摩。
“这么多人看着呢!”盛予欢有些不好意思。
应斯里:“你是我未婚妻了,我给你揉脚不犯法,他们看就看呗。”
盛予欢盯着他看了会儿,也由着他去了。
盛予欢看了会来来往往的市民,听见应斯里说:“你觉得,订婚日子选哪一天比较好?”
盛予欢眨眨眼睛,提议问,“乞巧节?”
应斯里想了想,说:“迟了些。”
“那…”盛予欢想了想,干脆将这个难题推给应斯里,“还是你想选个日子吧。”
应斯里:“明天。”
盛予欢笑容僵住。
应斯里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我迫不及待想要跟你订婚,这样才可以正大光明的牵着你的手,出席任何场所。”
心里一颤,盛予欢承认,她被应斯里这话成功撩拨了。
最终,订婚的日子还是选在了乞巧节那天。
经过几天的时间,应时光终于接受了欢欢学姐就要成为她嫂子的这个事实。接受之后,她则表现出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兴奋。嘿,只要一想想,盛予欢会成为她嫂子,程安会成为她未来的丈夫,这关系简直美好的不要不要的。
之后的一段时间,应时光陪着盛予欢去挑选了订婚宴上需要穿的礼服,楚未晞则忙着联系酒店,与婚礼策划公司商谈订婚仪式上的细节。盛予欢考虑到自己还是学生的身份,订婚宴这事,她并没有特意宣传,只是邀请了程安一个朋友做见证。
乞巧节那天终于到了。
订婚宴举办地点依旧选在容夏大饭店,盛予欢没有邀请什么人,但应斯里却邀请了几个朋友。这之中,就有温扬和胡星。应家大公子要订婚,那些从各个地方收到小道消息的人,都兴冲冲的跑来了订婚宴现场。
所以这场订婚宴,是相当的热闹。
胡星收到应斯里要订婚的消息时,只是在心里感慨了一句不容易,那老光棍终于要脱单了。他带着老婆孩子,拿着礼物,兴冲冲跑到容夏大饭店。“应斯里,你未婚妻在哪儿?还不带来给我瞧瞧!”
胡星早就对应斯里的未婚妻感兴趣了,可是应斯里将她藏得好,他从来没见到过真人。
应斯里穿一身蓝色高定西装,听到胡星急吼吼的问话,笑得有些神秘,“急什么,等会儿你就能看见了。”
仪式时间还没有到,盛予欢这会儿还在房间里,没有出来。胡星耐着性子,找了位置,抱着胡图图坐下,一边等女主人公出现,一边嗑开心果。听到有人说女主人公来了,胡星抱着孩子跑到人群前面去凑热闹。
当看到,穿一件红色小礼裙,跟应时光一前一后走进大厅的女主人公时,银翘听到了自家老公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
嘶——
太过震惊,胡星一不小心,双手一松,怀中的胡图图直往地上摔。
银翘赶紧一把接住胡图图,她刚想数落胡星几句,抬起头,却看见胡星瞪着一双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传说中应斯里的未婚妻。她觉得奇怪,便问胡星,“怎么了?”
胡星一脸懵逼,他跟银翘说,“翘翘,捏我一把。”
银翘丝毫不心疼的在他腰间软肉上捏了一把。
“疼!轻点!”胡星疼得脸都扭曲了。
是疼,那眼前这人就是真的。
胡星死死盯着盛予欢那张脸,心里充满了震惊与疑惑。
已经死去的人,为什么又回来了?
眼前这个漂亮的少女,若说她不是应知更,胡星是不会信的。
察觉到人群中有两道火热的视线在注视自己,其中一道自然是应斯里,而另一个…盛予欢扭头看向应斯里的身后,待她看见胡星那张时,也愣了愣。很快,盛予欢回过神来,笑着朝胡星点点头。
胡星看着她瑰丽灿烂的笑,如遭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