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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斯里带着女生回到酒店的时候,酒店大厅工作人员也忍不住朝他们投来好奇的注视。
一个不悦的眼神丢过去,工作人员立马低下头,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乘电梯上楼的时候,女生始终站在离应斯里最远的地方。她无时无刻不在防备着周围人,她很没有安全感。应斯里抿了抿唇,电梯门一开,就率先出去了。
女生跟在他身后。
房间门打开,女生有些犹豫,应斯里看了她一眼,瞧出她满脸的不安跟紧张。
“你睡沙发。”应斯里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脱鞋进屋。
别指望应斯里会是个疼爱女性的好男生,在他看来,自己将这丫头捡了回来,已是仁义至尽,给她一个地方落脚,就不错了。听到应斯里这么说,那女生明显松了口气。
她脱了凉鞋,走进铺满地毯的房间。
水滴顺着她的裙身滴落在地毯上,应斯里自己的衣服也打湿了,他感到不舒服,回头看了眼女生,应斯里说:“我先去洗澡,你站那里别动,免得弄湿了房间。”
他一边脱衣服一边朝浴室走,走到浴室门口,应斯里又说:“等我洗完你再洗。”
于是,应大少爷就把一个浑身湿漉漉,娇滴滴的小丫头丢在外面,自己洗热水澡去了。
那女孩也不介意他的霸道,她抱着小猫,环顾一圈这个房间,发现房间跟沙发隔得有些远,这才彻底放了心。应斯里洗的很快,他系着浴巾走出来,朝浴室扭了扭头,说:“去洗。”
女生小跑着进了浴室,发现浴室是半透明的,她迟迟没有动静。
应斯里嗤笑一声,说:“放心,我没有偷窥那个爱好。”
几个月后的事实证明,雄性的话都信不得,尤其是那种表面上看上去无欲无求、清新寡淡的男人的话,最是不能信。
很快,浴室便传来水声,偶尔也会响起低低的喵叫声。
洗完澡,女生又在浴室里磨蹭,迟迟不出来。
应斯里挑了挑眉,这才想起,他忘了给她准备衣服。从箱子里挑了自己的衣服裤子,应斯里敲了敲浴室门,说:“衣服放门口,你自己拿。”他放下衣服就走了,打开一罐冷饮,应斯里坐在沙发上喝着,余光瞥见一截白皙的手臂从浴室里伸出来,飞快地抓过衣服,拿进浴室里。
他想笑又想怒。
用得着这么妨他么?
她在浴室里将头发吹得半干,这才走出来。她一出来,应斯里就站起身,走进卧房。“自己来抱被子。”他弯腰打开柜子,从里面抱出一张备用的被子。
女生乖乖地走进来,将被子抱了出去。
应斯里看了眼腕表,已经四点钟了,眼睛一闭,睡了。
他睡醒的时候,已经十一点过,他坐起来,看了眼外面。女生坐在沙发上,被子叠的整整齐齐,没看电视也没有吵闹。她这么安静,应斯里感到很满意。他穿上上衣,走进浴室,就看见浴室里挂着女生洗过的衣服。
他皱了皱眉,刷了牙,出来后对女生说:“饿了没?”
他发誓,他看到女生的原本无光的眼眸里,瞬间燃起了火苗。
看样子,是饿了。
拿起电话叫了外卖,应斯里给家人打了个电话,然后又给学校打电话延长假期。不一会儿,外卖到了。应斯里点了三菜一汤,两人份的米饭。那女生显然是饿坏了,几口就吃完了她的米饭。
她显然还没吃饱,但她也不惦记应斯里的那份。
她放下米饭盒,就闷头吃菜。
应斯里想了想,还是将自己的米饭分了大半给那个女生。
女生仰头看着他,不解他的做法。
应斯里哼了哼,说:“吃吧,能吃也是福。”
女生有些不好意思,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她也不矫情,重新拿起自己的饭盒开吃,这一次,吃相稍微优雅了些。应斯里好整以暇欣赏她吃东西的模样,心想,这人还真是好养,都不挑食的。
警局那边暂时没有关于女生身份的消息,应斯里呆在房间也无聊,索性背起画板,去海边散心。捡来的那个哑巴并不缠着她,她每天都乖乖地呆在酒店里,应斯里吩咐过酒店,到了饭店,自有人负责给她送饭。
应斯里也不知道她在酒店都干了些什么,但他也并不好奇。
三天后,应斯里带着女生去了警局。
女生有些期待,她特意将那五百块钱也带上了,她想着,有了消息,就马上买票回家。尽管她没有笑,应斯里也看出她很开心。到了洪武梁警局,接待他们的警察表情并不像是有消息的样子。
“很遗憾,我们没找到她的家人。我们已经抽取了她的血液上传血液库,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消息。”
听到警察的话,女孩明媚的双眼,瞬间黯淡。
应斯里无言的看了她半晌。
“走吧。”他说。
女生仰头对上他冷漠的视线,她努力掩饰好自己的失落,点了点头。
两个人走出警局,走在充满了一股海腥味的城市街道,都没有说话。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在前面的应斯里,忽然发现自己的衣服被人拉住了。他诧异回头看过去,看到女生扬起的美丽脸颊。
她指了指应斯里的裤兜,那里面只有一个手机。
应斯里想了想,拿出自己的手机,解了锁,递给女生。女生打开短信页面,编辑了一句话:
【这些天,很感谢你的照顾。你是个好人,我会记得你的,你叫什么名字?】
看完那段话,应斯里才说:“应斯里。”
她又在手机上敲了敲:
【应同学,谢谢你。我已经麻烦你太多了,借你的钱,我会记得的,等我有钱后,会第一时间还给你的。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卡号么?】
应斯里表情有些复杂。
“好。”
女生又写下一句:
【我要离开了,钱我会第一时间还给你。谢谢你。】她将手机递给应斯里看了一眼,然后,删掉那段话,又写到:【很抱歉,咬伤了你。】她注视着应斯里手背上还没痊愈的咬伤,目光充满了歉意。
应斯里抬起自己的手,摇了摇,冷冷淡淡的说:“没事。”
她将手机递到应斯里的手上,努力记住了他的卡号,然后又对他弯腰致谢,便转身走了。她随意上了一趟公交,应斯里不知道她要去哪里,他注视着她水红色的衣裙消失在公交车厢里,等那车看不到了,这才回酒店。
应斯里回到酒店,就听到一声瞄叫。
盯着沙滩上在玩遥控器的花猫,应斯里走过去,一把提起它的脖子,说:“你的主子不要你了,小家伙。”
“喵!”
喵咪呜咽叫唤,有些怕应斯里。
注视着猫咪黄色的眼睛,应斯里忽然想到陪伴自己多年的呆毛。他第一次遇见呆毛,呆毛也瘦巴巴的,走路就像随时会倒。“你只能跟着我了。”应斯里抱着猫,不急不缓地收拾行李。
下午,他乘大巴离开了海城,回了奉城。
至于那个陌生的女生,他选择了遗忘。
…
回到奉城,应斯里花了半天时间给花猫打针,又给它买了猫粮猫盆和猫砂,以及猫窝。
最后,他给那花猫取了名字,叫——水水。
只因为那个将花猫抱回来的女生,走的时候,穿的是一条水粉色的裙子。
第二天,应斯里去学校报道了。
高二年级,共有二十五个班,应斯里就读于十七班,是文科的A班。他数学很差,注定不能选理科。他进教室的时候,教室里明显安静了一下,但很快,就再度恢复了正常。
他的课桌在倒数第三排,靠近窗,与窗只隔了一个位置。
他刚将书包放下,就有一个人走了过来。
抬起头,不意外的看见了潇凌凌。
“应斯里,你请了好几天假,干什么去了?”潇凌凌在应斯里身前那个空位上坐下来,手里提着一个蓝色的礼品袋。应斯里脑海里晃过陌生女孩的那张脸,他淡淡地说:“有点事。”
潇凌凌不介意他的冷漠。
将蓝色的礼品袋放到应斯里面前,潇凌凌说:“说了要给你带礼物的,给,这是我特意为你选的。”
应斯里没拆开礼物盒,他是没兴趣看里面的东西,但他还是对潇凌凌说了谢谢。
潇凌凌眼里的失望几乎藏不住,但很快她就努力恢复了过来。
见应斯里没有话想说,潇凌凌只能自己找话题。“听说青少年绘画比赛明天就要报名了,你会参加么?”
应斯里终于有了点反应。
“嗯,会参加。”
“你要参加的话,肯定是第一名。”潇凌凌并不是在恭维他,应斯里画画的确很好,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
应斯里却不认同这说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比我厉害的很多。”
潇凌凌噗呲一笑,“应斯里你真谦虚。”
应斯里懒得解释,他是真的认为比自己厉害的人很多,再说,他的梦想又不是当画家,他只拿绘画当兴趣。上课铃响了,潇凌凌只得起身回到自己的座位。
铃声响起一分多钟后,身旁的空位上,来了个男生。
来者穿着学校定制的运动服,手里抱着一颗篮球。肩膀被人搂住,跟着,一股汗味传了过来,“斯里,下午一起去打球?”胡星注意到应斯里在皱眉,嘿嘿笑了两声,说:“我刚打完球,时间不够,没去洗澡。”
应斯里:“那你离我远点儿。”
“别啊,我这么喜欢你,可不舍得离你太远。”胡星嬉皮笑脸地说。
应斯里有些无奈。
这个学校里,跟他关系最好的,就是身旁的胡星了。他们幼儿园便认识了,胡星小时候长得像个女娃娃,瘦瘦小小的,经常被同学欺凌。还曾被堵在厕所,被人扒光了裤子。
应斯里那会儿看不惯那些同学的做法,就将带头欺负胡星的那个男生的裤子扒了,还藏起来了,害得那个男生在所有人面前露了一次鸟,从此之前,那小恶魔乖了,应斯里也被胡星给缠上了。
大概是小时候被欺负的经历给胡星造成了阴影,后来胡星就特别爱运动,他跟应斯里一般年龄,身高还比应斯里高一两公分,体格也魁梧些。
他爱跟应斯里开玩笑,但其实在他心里,应斯里是他很尊敬的人。
小时候,那么多人嘲笑他,就只有这个看着不好接近的男孩子帮过他。对应斯里来说,那一次的帮忙只是举手之劳,对胡星来说,应斯里却是将他从水深火热的校园欺凌中成功拯救的英雄。
胡星知道应斯里不喜欢汗味,他赶紧掏出包里的毛巾擦了汗,然后打开窗。“我中午回宿舍就洗澡,下午陪我去打球。”
应斯里嗯了一声。
…
下午,应斯里陪胡星玩了四十分钟的篮球,又在学校食堂吃了饭才回公寓。
第二天,他在网上报名了青少年绘画比赛,下午将自己的作品邮寄给评委。为期一个月的评选开始了,应斯里一次次晋级,不出意外的,进了前三。他参加比赛的作品正是那一晚在海岛画的画,被他命名为《路西法的夜》。
他的作品最终进入前三,却没有获得第一名,而是第二名。
获得冠军的作品是专业美术学院的一个参赛者,他到底是专业的,他的参赛作品名叫《母与泪》。画的是非洲贫民,一个母亲,身披薄纱,抱着自己吃奶的孩子,双眼含泪。她身后的背景,是光秃秃的树丫,以及无望无边的荒漠。
应斯里看过那个人的作品,不得不承认,他比自己厉害。
能获得第二名,应斯里觉得已经不错了。
应呈玦送了他一支定做的钢笔,以示鼓励。应斯宇则将手工雕刻的兔子送给了哥哥,作为奖励他的礼物。应斯里对着那四不像兔子抽了抽嘴角,最后还是将那四不像兔子放在了收藏架上。
“斯里,恭喜啊,全国第二名耶!”胡星笑得贼眉鼠眼的,真是浪费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请客,这周六晚上你必须请客!”
应斯里答应了。
胡星一高兴,立马站起身,高吼一声:“周六晚上应斯里同学请全班吃饭!”
“噢耶!”
所有人欢呼,潇凌凌也喜笑颜开。
应斯里凉凉的看了眼胡星,“你什么听我说要请全班吃饭?”
胡星翻了个白眼,“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啊!”
应斯里:“…”
我的死党总在坑我怎么破?
那天下午,应斯里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提醒他银行卡被人汇了一笔钱。那金额对应斯里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只有一千五。他却对着这条短信发起了呆。
那个人,还真的在还钱。
连医药费在内,女生应该还应斯里三千三。她没有一次性还清,这很有可能表明她找到了工作,领到了工资,但手头钱不够,暂时只能还这么多。
应斯里退出短信界面,心情飘远了。
…
转眼便到了周六,十七班没有事的同学全都去参加了应斯里的庆祝晚宴。
应斯里依旧穿的随意,白体恤黑长裤,配一双浅色的运动鞋,坐在胡星的身边玩手机。尽管他穿得如此随性,他所在的地方,依旧是所有人注视次数最多的方向。
应斯里并没有请同班同学去星级酒店吃饭,他们学校的学生背景很复杂。古斯高中是私立学院,它招收的学生中,有家境贫寒但成绩优异的学生,也有家境优渥走后门进来的学生。
他们十七班,就有七八个家境普普通通的学生。考虑到这些人的身份背景,应斯里并没有将用餐地点定在高档的场所,怕他们不自在。
再说,大家都是学生,都在用父母的钱,谁都没资格去花天酒地。
应斯里选的酒店,就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条街上,菜价稍微偏贵,菜色很好,味道也不错。应斯里曾带着应斯宇来这里吃过一次,应斯宇都夸这家菜味道不错。
穿一身银白色长裙的潇凌凌走进店里的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好大一股油烟味。直到看见坐在左边桌子旁的应斯里后,潇凌凌这才表情自然地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