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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赶紧低下头,表现出一副认错态度良好的样子蹭到李婆跟前。李婆一双深陷下去的眼睛就紧紧盯着我看,一脸的严肃,也不说话,我知道,她这是真的生气了。
“我知道错了……”我稍稍抬起头,偷看了一眼李婆的脸色……依旧严肃,我立马又低下头去,拍着胸脯煞有其事道,“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好像我上次在精神病院看到你跟一个小鬼说话的时候你也是这样跟我保证的。”
“……”所以我就是这样一个虚心接受屡教不改的人啊,李婆你既然知道就别跟我那么较真啦。
半晌后,李婆幽幽的叹了口气,主动扯开了话题:“要不要到我家去坐坐?”
我见势立马就挪过去挽住了李婆,笑眯眯的说道:“正想好好参观参观亲人的新家呢!”
李婆的小儿子为李婆考虑得很周到,尽管这栋住宅楼有电梯,但他还是顾及到李婆的腿脚不便,为她购置了二楼的房子。
说起来,一直听李婆说什么小儿子小儿子的,但是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这个小儿子的名字叫什么啊。
“李婆……”我本来想问她的小儿子叫什么名字,但是话说到嘴边突然又觉得这样问好像不太合适,毕竟我跟那个小儿子没什么交集,还是等到以后有缘分见了面的时候再当面问的时候会比较好。
“怎么了?”李婆端着一盘子洗好的水果从厨房出来,拿着一个苹果递到了我的面前。
“没什么。”我接过苹果咬了一口在嘴里,含糊不清的问道,“你的另外两个儿子呢?没来看过你?”
听到我的话,李婆的脸上瞬间便露出了落寞失望的神色,我当下就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大耳刮子。我怎么就忘了,李婆跟我说过的,她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压根就是俩混球,很久不跟她这个当妈的联系了,估计现在连李婆的死活都不知道了。
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把嘴里的苹果咽下去,又蹭到李婆身边去,笑的要多傻有多傻:“李婆别难过,你还有我啊。”
李婆也揽住我,慈爱的抚摸我的头,好像我真是她心爱的女儿一样,语气感慨又欣慰,细听之下还有一丝满足:“是啊,有你就够了。”
之后李婆又跟我唠了一会儿家常。
多数都是聊他这个小儿子,阿旭。
阿旭是神秘又多金的小儿子的小名,据说他是化学学科方面的天才,因为是个一心只知道闷在实验室里和各种化学试剂打交道的傻小子,所以社会交际能力并不好,由此直接导致他压根没有人脉,是以找李婆的事情才会被一拖再拖的拖到四年后的今天。
是的,被拖了四年。
四年前,阿旭从美国回到家发现自己的老娘并不在家,于是问了街坊邻里,却发现街坊邻里对他都是冷脸相向爱搭不理的,光是问出发生什么事情就用了他整整一年的时间。
当年,李婆预言邻家的一个小孩在他自己的满月酒席上会出意外身亡,所以好言相劝那户人家不要给小孩办满月酒了,那户人家不听,没想到真的出了事死了人。
曾经有过预言的李婆自然就成了第一犯罪嫌疑人,但是因为没有证据,而拿钱不办事的警局又必须给那户人家一个交待,这才想出把李婆送到精神病院的作法。
而阿旭……因为没有家门钥匙,所有有办法证明他和李婆亲属关系的材料都没有,不能直接到警局去调资料,因此而不得不使用一个医院一个医院找过来的笨办法。
所以,李婆口中的刚从美国回来,其实已经过去了四年……
这……
我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忍着没有当着李婆的面吐槽她这个天才小儿子的啊。光看他买房子买在低层的这种小细节,我还真的……很难把他和李婆口中的那个缺心眼的科学怪人联系在一起啊。
果然天才的世界是我们普通人很难理解的吗?
还是说这四年,在他一个一个敲精神病院大门的同时,也锻炼了他的情商?
聊着聊着,天色不知不觉就黑下来了,李婆有意留我下来吃饭,而我……在发现外面天色已经黑得不能再黑的时候,我几乎是连滚带爬的离开李婆家的。
这种时候我想我还是不得不感谢科学怪人……阿旭。好在他有先见之明,买房子选了个好地方。李婆和任墨两家的单元楼就是邻居的关系,一左一右,要不然就按照我这捂着狂跳小心脏滚回家,一步摔一个跟头的节奏……我大概还没到家就已经被人先送到医院了。
说不定还是曲俊成收治的我。
十分钟后,我在家门口站定,掸了掸身上的灰,深吸一口气之后,抬起手……刚把手指戳到门铃上准备按下去的时候,门开了。
任墨那张标准的冰山脸出现在我面前,他的身后是笑得一脸幸灾乐祸,坐等看好戏的白彻。
我一开始以为任墨会训斥我,我本来还做好了不管他怎么样我都极力忍耐,争取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准备,没想到他一张口就瞬间让我有了想骂人的心思。
“四五个小时不见,你逃荒去了?”任墨说这话的时候,还伴随着轻微的挑眉的动作,虽然我不是第一次看他做这个动作,但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他做这个表情的时候,特别……贱!
妈蛋要不是碍于你的淫威我这会儿正在李婆家美滋滋的吃晚饭好吗?
看我这急急忙忙的,路上摔了那么多下,说到底还不是怕你和白彻谈完要紧事下楼之后发现原本该看书的我一声不吭的就不在房间了会……会着急吗!
“进来。”
“哦!”我朝他背影狠狠白了一眼,然后乖乖进屋,关门,换鞋子。
换好鞋子直起腰,还没站定的时候我就闻到了一屋子的飘菜香,原来其实并没有觉得多饿的我闻到这股子菜香立马就觉得饥肠辘辘的了。
虽然我只有幸尝过一次任大厨的手艺,但一闻到香味我就几乎可以立马确定今天是任墨烧的晚饭。别问我为什么那么肯定,任墨身上的酱油点肯定不是他偷吃的时候滴上去的。
然后已经把持不住的我,立马就扑到了餐桌跟前,拿起筷子就准备吃。
高冷的任墨就在这个时候走过来,拽着我的衣服领子把我往后拖,拖到了沙发跟前站着,看样子这是要兴师问罪了。筷子我还拿在手里,这会儿拿也不是放也不是,就那么拎着,显得特别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