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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冬。
首尔的冬天并不算很冷,哪怕是夜晚,女孩们也仍旧可以穿着裙子和丝袜出门。
不过,现在夜已经深了。
虽然街上依然灯火通明,偶尔有汽车飞驰而过,但行人已经渺渺无几。
萧熠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沿着公路慢慢地往家的方向走,并非他怕冷,也不是他喜欢半夜缓步的悠闲,而是他现在这个身体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能做任何剧烈的运动。
这一世,他叫金秀哲,因为一出生就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被亲生父母遗弃在福利院,后被现在的养父母,一对善良的夫妻收养。
医生曾诊断他活不过十五岁,不过也许是萧熠性子沉稳,极少情绪激动大喜大悲的原因,他现在已经二十岁了,仍旧好好地活着,并且身体也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只要不做剧烈的运动,基本上不会发病。
去年他考上国立首尔大学的英语专业,目前是首尔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假期闲暇时,他会接一些翻译文献的工作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如果有剩余就交给养父母。今夜晚归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遇到一个特别挑剔的客户,让他翻译一本非常专业书籍,又额外提了很多要求,一直耽搁到现在。
走在空荡荡的大街,萧熠抬头看了看天,今夜的月色很美,月朗星稀。
若是以前的他,想必根本就不能想象这样平凡又无趣的生活吧,不过他也习惯了,这样的日子虽然缺少冒险刺激,但很平静,质朴,让他感觉到了一种生命更本质的含义——活着。
至于以前那种游走在生死边缘的活法,这一世,除非他找到一颗合适的心脏,否则是没半点指望了。即使真的要去找心脏也并非易事,他的血型很特殊,是rh阴性ab型,熊猫血中的熊猫血,遇到合适心脏的几率千万中无一……
寂静的街上,突然从远处传来呼救的声音,是个少年人的声音,夹杂着疼痛的□□。
萧熠脚步顿了下,随即稍稍加快脚步,朝着声音响起的方向转了过去。
没走多远,便看见了声音的来源,路的尽头,是三个高大的男子正在拳打脚踢地殴打一个蜷缩在地上的少年,少年身上穿着高中校服,是个学生,而那三个青年男子满脸凶相,看着便是混子。其中一个听见萧熠的脚步,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发现来得不过是个瘦弱的少年,便凶狠地说:“滚开,别多管闲事。”
也怪不得那些男人不拿萧熠当回事,他现在这副身体看着唇红齿白,文静瘦弱,一双眸子的目光虽然仍旧锐利,但在夜色里实在是没有什么震慑力。
萧熠皱了皱眉,不为所动,反而又往前了一步,说:“你们几个大男人,打一个孩子,不觉得丢脸吗。”
“妈/的!管老子的事,你小子是活得不耐烦了吗?”说话的男人面色不善地朝萧熠走来,扬起手,便要打他。
那只向他脸上挥过来的手被萧熠轻巧地接住,随即他使了个巧劲,一把便将那只不礼貌的手扭得几近脱臼。
“啊啊啊——”
男人跪在地上捂着手臂惨叫的样子惊动了他的另外两个同伴,两人对视了一眼,丢下地上的男孩一起朝着萧熠走来,他们也知道萧熠不是好对付的,当下竟不约而同地亮出了身上带的刀子。
萧熠眼神暗了暗,这些家伙,一言不合便要伤人么!
心思电转间,他面上却毫无惧色,他是不能做剧烈的运动,但对付这样几个家伙上不得台面的混子,对他来说还远不到“剧烈”的程度。
在一个男子挥着匕首朝冲过来的时候,萧熠空手便将对方手里的匕首夺了过来,然后匕首轻轻一抬,又堪堪架住另一只朝他挥来的匕首,手腕灵巧的一转,两把小刀便都到了他的手里。
两个大汉一愣,又挥拳想砸,萧熠一个过肩摔便把其中一个撂倒在地上,接着一个足绊又把另一个摔了出去,还“恰好”摔在前一个的身上。
“还打么!”他挑眉看着地上的三个人。
这一切发生都只在短短几秒之间,三个大汉这才发现打倒他们的那个少年连站立的位置都没移动半分,他们三个人搀扶着站起来,看了萧熠一眼,自知不敌,便灰溜溜地逃走了。
萧熠这才走向挨揍的少年走去,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的少年,伸出一只手,“你没事吧?”
张英牧痛得都说不出话来了,但还是努力长大眼睛去看来人的长相,对方一副好学生的样貌,清秀温润,半点都看不出来是能打跑三个混子的人。
“没事,谢谢你救了我。”他握住了那只手,借着对方的力量,勉勉强强地站了起来。
“需要我帮你拦辆车去医院看看么?”萧熠看着少年碎了半边的眼镜,和肿起的嘴角问。
“啊,不用,都是皮外伤,不用去医院浪费钱。”张英牧摆了摆手拒绝,可就是这个动作却让他疼出了一身冷汗,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萧熠当然也注意到了,他上前扶了对方一把,淡淡地说:“前面不远处有家小诊所,我送你去看看吧。”
张英牧咬了咬牙,很羞愧地低下头:“不……还是不用了,我身上没有钱,都被刚刚那些人拿走了。”
萧熠又多看了那少年几眼,对方带着一副圆眼镜,老实到有点木讷的样子,想到刚刚那些混子动手的狠劲,身上伤到筋络的地方想必不会少,沉默了一下,他说:“没事,我先借你好了。”
一路上,两人聊了几句,交换了彼此的姓名,到诊所的时候,萧熠已经得知这个少年叫张英牧,十九岁,刚刚考上了首尔大学的法律专业,家里因为要给母亲治病欠了一大笔钱,打他的那些混子是□□的打手……
诊所的医生看了张英牧的伤,开了两周的散瘀药和药油,张英牧不同意,让医生开三天就好。
萧熠看着少年又露出窘迫的神情,心下有些了然,直接付钱拿了药,走出诊所,张英牧还是有些不安的拉着他的衣袖,“喂,金秀哲,还是把药退掉一些吧,我怕我还不起你钱,再说你一次买这么多,就不怕我不还钱跑了吗?”
萧熠掏出学生证给他看,说:“除非你不来上学。”
张英牧捧着萧熠的学生证呆呆地看了好几眼,喃喃地道“原来秀哲前辈是学长啊……”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在十字街口分手,走不同的方向。
张英牧一直在原地看着金秀哲走远的身影,昏黄的街灯在学长背后映上了一层又一层柔光,他想起秀哲学长的那张脸,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清秀而俊雅,仿佛画匠手下,用工笔细细描绘出来的画作,没有半点瑕疵,姣好更胜女子。
但虽然容貌好看的过分,可只要学长一开口,他身上那种男子特有的英武果断,锐利强势的气场便完全散发开来,让人感觉不到半点女气。
真是特别的人啊。
张英牧心里这样想着,抱着手上的药品慢慢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这一刻,对于生活,他又多了一丝信心,再困难,世界上也总有会伸出手帮助别人的人,等他考上律师执照,有了赚钱的能力,家里的情况一定会慢慢好转起来的吧。
萧熠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午夜十二点了。
养母李英美看见他回家松了一口气,随即有些有些嗔怪地说他,家里经济又不紧张,何必做什么兼职,他身体不好,大晚上没回来实在太让人担心了。
萧熠听着李英美的絮絮叨叨,心里感觉到温水一样的暖意,这对夫妻没有孩子,这些年来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照料。他抱了抱并不年轻的女人,说:“妈,你别担心,我这不是回来了,只是碰到个难缠的客户而已。”
李英美看着已经比他高出一个头的男孩,心里有些骄傲也有些心酸,他们夫妻当时决定收养这个孩子,纯粹是出于一种同情,但没想到这个孩子会长得这样好,又这样懂事孝顺,附近的孩子没有一个比得上他们的秀哲,如果当初秀哲的亲生父母知道他会长成这样出色的男孩子,还会舍得抛弃他吗?
她抬头摸了摸少年的肩膀,叹了口气,宠溺地说:“你啊……”
随即催促着萧熠赶快上楼睡觉,萧熠应了。
回到楼上的自己的房间,洗簌完毕,萧熠躺在床上准备入睡。
身下的床垫很柔软,被子早上李英美大概晒过,带着阳光蓬松温暖的气息,这间屋子里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觉惬意而放松,很快,萧熠呼吸平缓,进入梦乡。
他又开始做梦了……
这个梦,这一世的他经常做,有的时候他甚至在梦里,搞不懂哪一边才是真正的真实,就像庄周梦蝶,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蝴蝶,还是蝴蝶梦中变成庄周。
梦里的他生活在朝鲜王朝,是大户人家金家的少爷,名叫金明泽,也是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而且已经病得很重,大夫说他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家里人要给他娶妻冲喜,希望这样能让他的病好起来。
他本人并不同意,这样的病情何必耽误好人家的姑娘,但缠绵病榻的身体根本拗不过家中长辈,很快,家里便为他定下了一个叫徐宜花的女子,接着两家下聘定礼,互换了信物。
这样,在朝鲜律法上,从未见过面的徐宜花已经成为了他的妻子,哪怕他死了徐宜花也只能成为寡妇不得另嫁,迎亲的日子也就这样,被随之提上了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