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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我就是这样的奇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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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嘀——

    “预备——”

    “放!”

    砰!!!!!

    伴随着一阵枪响,烟雾消散过后,戴着黑色头套的“海贼”,就被直接打爆了脑袋。

    这已经算是画面最和谐的死刑,北苍省截止到九月三十日之前,批复的死刑名单一共五十二份,前面的名单还是个位数,但是后面的名单,几乎都是三位数。

    仅仅一个高频的八月,死在杀龙港的“海贼”就有数千。

    而杀龙港最大的火炉,就是焚尸炉。

    “官人,又杀了几个诶……”

    依着王角,金飞山眼神有些呆滞,声音也不见了往日的俏皮,之前还有些颓丧,如今连颓丧都不见有了。

    唯有麻木。

    死得人多了,大抵也就成了日常。

    “走吧。”

    戴上了墨镜,金飞山挽着他的胳膊,转身离开了东港集市,来看枪毙的人还是多,屁大点的孩子还在那里欢呼。

    仆妇们也是见多识广,一边咒骂着“海贼”应该“冚家铲”,一边有把着饭碗追孩子喂饭。

    今年的夏粮,着实不错,丰收了。

    明明是红薯粥、木薯粥,结果也不见几块红薯,多得是白花花的大米。

    米不好吃,但用来熬粥,刚刚好。

    “金姐,你跟着成都路忠武军闹事,图什么呢?”

    “好耍噻~~”

    提到这个,金飞山顿时眼睛一挑,她又用胸腔共鸣,学着男人说话,“成都忠武人家,不兴拉稀摆带!”

    还扎了个台型,亮了个相。

    “咋个样?官人,咋个样嘛~~”

    “好看,有型。”

    “就是说噻,我跟你说啊官人,我在南阳哩时候,就我当时哩穿着,迷倒妹妹儿没得一万,也有八千……”

    眉飞色舞的金飞山,整个人都是兴奋的,过去的回忆,显然有她极为得意的地方。

    “哈……”

    王角笑了笑,整个人都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原本以为这成都路忠武军,至少还有点什么理想,大抵上理想应该也是有的,只是这出来混的人,保不齐都跟金飞山一样,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就是为了酷炫。

    大概还是名头响亮之后,便觉得自己有了价值,便觉得自己是个人物。

    扬名立万,大概,就是追逐这种风中潇洒的江湖气概吧。

    王角并没有说瞧不起金飞山这种想法,穿越前他在读书的时候,也有很多沙雕曾经向往成为本地浩南,当然他们最终也没有变成洪兴,反而牛栏山更亲切一些。

    那时候的沙雕们,终究还是有办法修正自己人生的。

    但贞观三百零一年的“金飞山”们,拿头来修正。

    一步走错,大概就是这样了。

    好耍、快活、威风、刺激、潇洒……

    江湖儿女显英豪,牛逼的人生不需要理由,这种感觉,对金飞山来说,简直是太棒了。

    当然,现在金飞山的江湖梦、英雄梦,已经醒了过来,不是因为王角的技术多么好,而是云集在杀龙港的大佬们,反复殴打她的梦想,看着朱雀大街至今还黑黢黢的鲜血淤积之地,倘若还震不醒金飞山,那才是真的悲哀。

    “官人,你……你是不是心里头……笑我嘛?”

    “嗯。”

    “……”

    “笑肯定是要笑的,但也就是笑,绝对没有看不起的意思。毕竟,好歹你们也是抄家伙上的,有胆色。”

    竖起大拇指,王角挽着金飞山的腰,神色也不似作伪,顿时让金飞山嫣然一笑,竟是有些小得意,眉目挑逗,还扬了扬下巴。

    狐狸精的做派,倒也是不加掩饰。

    “是噻~~没得胆量,哪个敢跟姓刘哩龟儿子斗一哈嘛~~”

    翻着小白眼儿,金飞山还有点心有余悸地说道,“就是老子现在一头想到起,这心里头……还是癞疙宝吃豇豆儿——悬吊吊哩!”

    “官人,老话说哩真是好,老辈子都说人不可貌相,是真哩不可貌相唵。姓刘哩杂种娃儿,心黑手辣我不是不知道……可、可哪个想到起嘛,这杂种心黑不说,还心眼儿比天上哩星星还多,老子要是早晓得,老子早就爬开,不跟他挨到起~~”

    现在回想起来,金飞山还是有点花容失色。

    硬要说实力,刘亿也就那样,履历还没有强横到可以碾死诸多“忠”字头大佬的地步,更不要说还要加上“八路忠武军”。

    可这人心狠手辣的同时,计谋也不差,而且判断局势极为精准。

    跟沙赞的配合,关键时候,宝贝儿子刘德光扔在外面等死都狠得下心。

    王角现在复盘当初的诸多事情,针对刘亿的分析,他就一个念头,这货不愧是辽太祖,换个环境混,仍旧是大佬的格局。

    甚至因为钱老汉受伤的缘故,王角更是猜测,这货是不是跟钱老大暗中是不是有什么勾搭。

    王家甚至觉得,这货说不定跟纪天霞都有合作。

    总之,此时此刻的刘亿,这位杀龙港警察局局长,在王角眼中,就是个跟谁都能合作,且丝毫没有道德下限的家伙。

    他完全不像是江湖中人,也不像是皇唐天朝暴力机关中的工具人,更像是一个政客,礼义廉耻就是个摆设,能用则用,不能用则弃。

    这种人,王角惹不起。

    不过总算,现在他“杀龙港状头”还是个非常不错的平台,杀龙港的长久治安,他好歹也是作为本地第一个状头,成为了这个时代,贞观三百零一年的杀龙港本地名片。

    他跟刘亿,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哪怕他再怎么不喜欢刘亿,至少刘亿不会弄死他,这就很完美。

    “跟了官人,老子早晚偷偷哩给他一哈,狗日哩不得好死!”

    “跟了我你就不怕了?”

    “官人不怕嘞个杂种,我怕啥子嘛。”

    说着,金飞山一脸幸福地笑了起来,脸颊还蹭了蹭王角的脸,“我家家说过嘛,官人这样哩男人,就叫‘每逢大事有静气’,天生哩上将军噻~”

    “……”

    “家家”,就是外婆的意思,取两家合为一家的美好祝愿。

    王角有点意外,金飞山这贼婆娘的外婆,还挺有见识嘛。

    没错,他“南海角先生”,就是这样的奇男子!

    屁嘞!

    他不怕刘亿?!

    他怕得要死好吗?

    金飞山怕,他难道不怕?

    只是怕归怕,王角有个心理优势,是金飞山没有的,那就是,他是穿越的,只要不是严刑拷打,直接枪毙的话,还好。

    严刑拷打好痛的,他怕自己扛不住,直接跪地求饶喊爸爸。

    但要是枪毙,那挺好的,反正感觉不到痛,眼睛一闭枪一响,说不定又穿越回去做保安呢?

    说实话,以前觉得做保安没前途,可跟现在的生活一比,王角觉得,做保安是挺没前途的。

    还是现在好,有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