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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勇到北京来开会,说好了周末来家吃饭,闫丽快乐地忙碌着。[燃^文^书库][]
天知道一个省厅治安总队的总队长,来北京开什么会,而且即使开会也不应该是总队长的事,怎么也轮不着他这个主管业务的技术干警出面。想必是来查什么案子,他不说闫丽是绝对不会问的。多年的学习和团委工作生涯,使闫丽对是非少了许多热情,也少了很多好奇,只关心齐天翔和孩子的事情,其他的都觉得与自己无关。
在闫丽的心目中,这唯一的哥哥是最亲的,亲近甚至超过了父母。小时候父母工作忙,即使不忙也难得看到他们的身影,或者得到他们的关心,更别提承欢膝前,撒撒娇什么的,父亲正统到了不苟言笑的地步,回到家里也带着工作范。因此,大多数的时间,她都是与大她六岁的哥哥在一起,一起上学、下学,一起看电影、出去玩。甚至哥哥们打架的时候她也在旁边看着,打赢了跟着高兴、拍手,打输了帮他们收拾书包,包扎伤口,俨然一个战地小护士,但最常听到的称呼却是“跟屁虫”,刚开始她很反感这样的称呼,总是瞪着眼睛,噘着小嘴反驳。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也就认可了这个称呼,甚至觉得跟屁虫也很美。
小时候是这样,渐渐长大以后,女孩子都有了自己的玩伴,渐渐不再跟在哥哥后面,身体尽管不跟了,但心里却始终跟在哥哥。有些话就愿意跟哥哥说,而只有得到哥哥的肯定或鼓励,这件事情才有了做与不做的可能。这是心理上的依赖,而这种依赖却觉得很骄傲、很自豪。
而哥哥对闫丽,却始终像妈妈一样,这一点与闫勇粗粗拉拉的性格和长相很不相符,甚至有些婆婆妈妈的。小时候穿什么衣服,作业怎么写,见到大人应该怎么称呼,闫勇都不厌其烦地一一对闫丽说。大一点以后,与同学之间怎么相处,有了矛盾怎么化解,甚至收到了小字条应该怎么看,用不用交给老师,这些闫勇都义不容辞地担当了下来。他觉得妹妹需要他的保护,他是男子汉,是妹妹的保护神。
这种相互依赖终结在了哥哥参军以后,尽管还有书信来往,但毕竟减少了许多,尤其是哥哥从部队回来,当了警察以后,渐渐的少了许多,而随着闫丽上大学之后,就又少了许多。但只要回到家中,只要是重大问题,仍然是第一时间原原本本地告诉哥哥,就是与齐天翔的关系,也是在征求了哥哥的意见后才确定的。
而且齐天翔也受到了闫丽的影响,对他这个大舅哥也是充满了尊敬和信赖,这不仅仅有闫丽这层关系,更主要的是他觉得闫勇正直、刚毅,身上有一股英气,很是让人钦佩。
闫勇也很喜欢齐天翔,与妹妹关系确定初期,他确实也担心这小子图妹妹什么,不会珍惜妹妹,但时间久了,也渐渐发现齐天翔身上可贵的性情,那就是真诚、真情、真切,尽管有些书生的迂腐和义气,还有一些情高,但毕竟还是一个很理想的丈夫。尤其是看到他对闫丽的呵护,甚至迁就,他就觉得自己没有看走眼。甚至有时候看着闫丽赌气故意欺负齐天翔,他也还不断地敲打妹妹。
按闫丽的意思,还是出去吃比较简单,省心省事,毕竟是哥哥来,而且平时也不经常来。闫勇借口不方便,还是在家里吃好了。由此也知道他这次来是有事要办。也就不再强求了。
以往闫勇来北京,或者是路过,大多都是在家里吃饭,去外面的时候也很多,但都是时间紧,或者来的人多,家里不方便。
反正哥哥也不是第一次到家里吃饭,好打发。在吃的方面他基本没有什么发言权,只要是生的做熟了端上桌,就可以了,只要大鱼大肉的伺候着,再加上大碗的烧酒,就一切搞定。
尽管说简单,但周五一下午,闫丽却什么也没有干,就在厨房里忙活了。她希望尽量做到精心,虽然也知道自己的那点能耐糊弄别人也就罢了,哥哥来吃饭是绝对不能糊弄的,无论从心理上,还是形式上。
买了一条黄河鲤鱼,红烧鲤鱼闫勇是很爱吃的,另外就是熟猪蹄,闫丽原本要买排骨的,说是做一个糖醋排骨,后来还是放弃了。尽管排骨是儿子小亮的最爱,但哥哥已是快奔五十的人了,过多的糖分还是能免就免,他准备做一个红烧肉,这是跟电视学的,加上自己的琢磨,做出来一定好吃。
忙活完了,也就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闫勇也风风火火地来了。
闫勇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匆匆忙忙,而且虎虎地带着生气,也许是身高的原因,闫勇一米八多的大个子,魁梧的身材,总是板板整整,走路说话都是大腔大调,国字型的方脸上络腮胡须,仿佛总是没有刮净似的,加上大大的眼睛中透出的威严,总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感觉。
可眼见不一定为实,表面的威严下却裹藏着一颗柔弱的心。
“大哥来了,正等你呢,”闫丽开开门,笑着对闫勇说着,随手要接过闫勇脱下的外衣,被闫勇摆摆手拒绝了。闫丽翔也不再坚持,看着闫勇挂好衣服,换好拖鞋,往客厅走,随即问:“就你一个人?”
“他们吃食堂”,闫勇往沙发上一仰,伸了个懒腰说:“事挺多的,就别来回折腾了。小亮呢,这臭小子,几天不见还挺想他呢。”
“学校忙,现在忙得都两腿不沾地了“。闫丽抱怨地笑着说:“下午本来想打电话的,怕不方便,就没打。想着你来肯定少不了你的那帮兄弟,所以做了不少”,闫丽不无遗憾地说,“不过没关系,明天接着吃。”
“做多了没关系,一会吃完弄几个菜带回去,让他们晚上也加点夜宵。”闫勇略带歉意地笑着说:“这帮臭小子,怎么每回有好事都少不了他们。”
“时间也不早了,那就吃饭吧!”闫丽不失时机地提议。
“不等等小宝了”?闫勇抬腕看了眼时间,“刚开学就这么忙吗?”
“早就打过电话了,而且不止一次,回答都一样是马上,马上,这都几个马上了。”闫丽不满地说:“我说过不要让舅舅等你,看他一会回来怎么有脸。”
“有没有脸你一会看,他一回来叫一声舅舅,最多再说一声我真想您,一切都没事了。不信你看着吧!”闫勇接过闫丽的话哈哈笑着说道:“现在的孩子是没有时间观念的,他们的时间只对他们自己有效,对别人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只约束别人,不约束自己。过去我们说八零后是毁掉的一代,他们在溺爱中成长,社会、家庭给了他们过多的关爱,因为他们是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习惯了多子多福的中国家庭,也习惯了散养的教育方式,定下了规矩,让孩子自己成长,自己觉悟,自己摔跤,自我疗伤。突然散养变成圈养了,就有些无所适从了,以往放下食物让他们自己吃,现在是喂着吃了,而且生怕他们吃不好,还变着花样给他们调剂,三天两头地改变,把他们的胃口都吃坏了。不但是吃,教育上更是不遗余力,就一个孩子,谁也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事无成,更不敢大意。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纯粹是忽悠,哪里有起跑线?谁在打发令枪?何况人生的路几十年,仅仅只是短跑吗?一个冲刺就成功了,就功成名就了,就可以躺下吃老本了?有这么简单的事情和成功学吗?人生是一场长跑,不但比速度,更比耐力和意志品质,就像小树,长不长得好,短期内的呵护有一定作用,长不长得大、成不成才却有着后天的努力,以及为成才所付出的辛苦和艰辛,甚至是苦难和煎熬。而且中国未来不需要那么多的钢琴家、演奏家、书法家、画家,需要的是对这个社会有用的劳动者和创造者。你问一下现在给孩子报钢琴班、书画班的家长,没有一个家长会告诉你,让孩子牺牲掉所有的课余时间,甚至家长点灯熬油地借钱买钢琴、买乐器,仅仅是培养孩子的艺术素养,仅仅是使孩子多才多艺。这话你信吗?能得到吗?”闫勇一边帮着闫丽从厨房往餐厅端菜,一边说:“还有,就是圈养我们也从来没有尝试过,没有经验,没有教科书,甚至连现成的东西都没有,怎么跟孩子沟通,怎么让孩子与社会交流,不敢放手,害怕放手了或者实验失败了没有后悔药,因此不敢让孩子成长、成熟,不敢放手让他们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久而久之,孩子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了和会做什么了。”
“是啊!都养成了温室里的豆芽菜,看上去很美,但却弱不禁风,而且溺爱的结果是孩子养成了娇骄二字,吃不得苦,受不得委屈,更经不起挫折。”闫丽慢慢地摆放着盘子,看着哥哥东张西望地在找什么,浣而一笑,弯腰从沙发底下拿出个烟灰缸递给闫勇,由衷地说:“中学生不会剥鸡蛋皮,不会系扣子,这都听起来像是笑话吗?唉,还真有。我们学校有一个女生,不会洗内衣内裤,都是打包寄回家让妈妈洗,洗完再寄回来,这样的孩子不是废物一个吗,走上社会能做好工作吗?”
“而且现在的孩子还极不负责任,明明做错了还强词夺理,自尊心都用在狡辩上了。”闫勇接过闫丽递过来的烟灰缸,歉意地会心一笑,拿出烟来抽出一支点上,长长地抽了一口说:“我们机关中就有这样的孩子,我让他们帮忙整一篇资料,里面有几处明显的错别字,给他们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心想整理的时候顺手他们就会改过来的,可交回来的时候,哪几个错别字还依然存在。我就问负责的孩子,这几个错别字没有看到吗?他却振振有词地告诉我,错别字不是整理文章必须的事情,我们是整理案卷的,不是改错别字的。听了我差点没有哭了,恨不得踢他们几脚,警官大学的毕业生,竟然这样对待自己的工作,而且还振振有词,这样的孩子还有希望吗?因此我对小贝不止说过一次,爸爸不希望你出人头地,不希望你大富大贵,你能走到哪一步是你自己的实力和运气,但希望你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正气的孩子,学会理解,懂的担当,而做到这些,一个好的健康的心态是必要的,另外就是守时、诚实、慎诺、务实,其他的也就不要求她做什么了。”
“还不要求她做什么?做到这些咱们贝贝都成了完人了”,闫丽笑着说:“你们家小贝还好,毕业了也工作了,懂事多了,换作你那个宝贝外甥你试试?”
闫勇看着闫丽没有答话,等她走到餐桌边坐下才说:“好什么好,天天自由挂在嘴边,什么我的青春我做主,我的自由我掌握,说的我这个烦啊!十几岁的大孩子,一说个人素养就是这一套,什么青春犹如春天的节奏,初春的青涩,仲春的绚烂,晚春的辉煌,他还正处在初春和仲春之间,正享受着春天的美丽和甜美,自由之身珍贵无比,谁也无权剥夺。呵呵,没办法。”
看着闫勇摇头,闫丽不禁笑着对闫勇说:“大哥这样的铁腕汉子也有束手无策的时候,看来医生治不了自己家人的病是共性”,说着话打开酒瓶,往杯子里倒着,说:“其实你可以告诉她,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个没有规则意识和法律约束的自由是无政府状态,迟早会乱套的,真正的自由是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下的不受侵害,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前提是法律的保障和对法律的维护,是对生命权的尊重。不是简单意义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闫勇端起杯与闫丽碰了一下,“还是你们这文化人说起来有劲,回头有时间你替我跟她说道说道。我这是兵遇到秀才,说不清道不明,还是一个豆腐掉进灰堆里,吹不得也打不得。”
闫丽给哥哥夹了一块鱼,说:“我能说,但也不一定说得过小贝,还是有机会让天翔说吧。他的话好使,这帮孩子们还就听他的,除了我们家小亮。现在的年青人,一脑子怪主意、怪理论,都不知从哪里来的,而且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他连自己的宝贝儿子都说不了,说的多了孩子不爱听,说的简单了就是瞪眼睛,两个跟地下党似的,天天斗智斗勇。”
“你可别说,小贝还就佩服她这个姑父,有学问,有担当,是个这个”,说着闫勇翘起大拇指,说着突然想起什么,“你也该考虑考虑回河海了,小亮这也上大学了,住校也完全可以,一个男孩子,可以放手了,天翔那边也需要照顾,再加上老爷子、老太太也年龄大了,我这也是天天不着家,还真挺需要你的。”
“我也是这样考虑的,想等天翔稳定住以后就过去。”闫丽给闫勇夹着菜,放到他的盘子里,“天翔也是这个意思,不过哥,你也该找个人照顾一下你的生活了,不能老这么单着,都快五十了。”
“再说,再说。”闫勇呵呵笑着应付着,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聊着,说着,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厅响起了声音,小亮回来了,带进一丝凉风,也带来一些生气。
“你还回来啊,你也好意思”闫丽不满地责备着儿子,“舅舅就要走了。”
“忙,忒忙。”小亮嬉皮笑脸地说着,走上来夸张地搂住闫勇的肩膀,亲昵地表示着友好。夸张的动作使气氛一下又轻松起来。
“怎么样,学校学习忙吗?”闫勇腾出手来,轻轻拍拍小亮的后背,“洗洗手,快来吃饭,陪舅舅喝几杯,你再晚回来一会,舅舅就喝醉了。”
小亮听话地放书包、脱衣服、洗手,动作麻利快捷,透着军人般的利落。坐在舅舅身边的椅子上,慢条斯理地问:“谁能把您喝多?谁?我老妈?两个老妈加上老齐也不是对手啊。再者说,外甥不回来,不敬您酒,您好意思喝多?”
一番话把大家都说笑了,也使得气氛欢快起来。也是,这一桌人能让闫勇喝多的,还就是小亮。小时候他坐在舅舅的怀里,看舅舅喝酒,发现舅舅就喜欢喝杯中的东西,就不断地给舅舅端杯,而舅舅也是来者不拒,很快就喝高了。由此也看出这爷俩的缘分。
“舅舅,敬你一杯”小亮端起闫勇的酒杯,恭敬地端到舅舅面前。在小亮的心目中,舅舅是个无事不能的大英雄,从心里钦佩这位警察舅舅。
“怎么,还是饮料代替?”闫勇接过小亮手中的酒杯,不无调侃地说:“你们这些独生子女,放下奶瓶,拿起饮料瓶,什么时候能够爷们一样长大啊!”
“人家还是学生嘛”,小亮对舅舅的揶揄毫不在意,端起饮料就与舅舅碰了一下,自顾自喝了一口。“烧酒文化说到底是颓废的生活形态的反映,面对生活或生存的压力,不想着怎样去改变、去变革,而是借酒麻醉,借酒浇愁,结果不但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却麻醉了自己,麻醉了生活,浑浑噩噩,以至于不知何为终了。”说完很快觉得不妥,立马陪着笑脸对闫勇说:“舅舅,我可不是说您,您是放松身心,缓解疲劳。”
“这就是我告诫你慎言的意思”,一直含笑看着小亮与闫勇亲昵的闫丽,正色道:“酒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附着,绝不是你所说的什么颓废者的麻醉剂,你这样理解酒文化,不仅是偏激、片面,甚至是无知和狭隘,酒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充当着很重要的角色,庆功有酒,助益气氛;誓师有酒,以壮行色;祭祀有酒,告慰天地神灵;至于婚庆、迎来送往,朋友相聚,都离不开酒,这里就已经超越了饮食的范畴,而是作为一种信物,一种寄托,富有了礼义情信的意蕴,所以才有了‘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情愫,有了‘三杯两盏残酒,怎敌它晚来风急’的哀怨,这是其他媒介能够代替的吗。”闫丽接着说:“不是不让你说,而是应该明白怎么说,什么时候说,说了要达到什么结果,这就是说话的学问。”
“好了,我的齐大教授媳妇,我不就是说了那么几句吗?你就说了那么一大套,怕是还没有展开吧,是不是还有刘伶的‘醉酒深深我自诩,饮中神仙舍我谁’,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我辈本是蓬蒿人’,或者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何以解忧,唯有黄康’啊!你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齐大教授,口才也进步的这么快。”
面对小亮的的反唇相讥,闫丽一时还真不好反驳,只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还是多读些书吧。”
“好了,好了,你们娘俩在一起都可以开研讨会了,还让不让人吃饭了。”闫勇打着圆场,眼睛里却溢满了幸福和自豪。他真羡慕妹妹,生活在这样轻松而愉快的氛围中,有这样优秀聪明的儿子,还有一个才华横溢的丈夫,真的很幸福,只希望这样的日子今后每天都这样。
那一晚,闫勇没有喝多,但却觉得很开心,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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