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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饭蹭饭,除却蹭着那一顿可有可无的吃食,更多的其实是蹭人情,都说一回生二回熟,余锦自己懒得做饭,每次都会带点小菜跑到旁边的茶铺子里去找那女子,虽然依然不能算是什么熟人更谈不上朋友,但至少不像最开始那样见了面连句起码的问候都没有了。女子对这个因为自己一句无心之语而整天嬉皮笑脸跑进来蹭饭的年轻人也没什么恶感没什么好感,加上可能是自己一个人无聊惯了有个唠嗑多的一起吃饭总归是给这个毫无生气的冬天增添了几分生趣,就任由他吃了一顿又一顿。
余锦如坐在自己家中一般,抽了两双筷子拿了两只碗,瞧见桌子上热腾腾的菜,笑道:“这鬼天气越来越冷了,估摸着再过几天就得下雪了吧,以后吃饭吃快点好了,稍微吃得慢了等菜凉了就不好了,虽然姐姐你做得菜凉了也好吃得不得了。”
女子坐下,淡淡道:“你就夸吧,说得更天花乱坠点,不过明天你该买肉还是得去买肉,如果不去的话以后就别来这儿吃饭了,我反正习惯了这种日子,多一个也不多,少一个也不会怎么样。”
余锦顿时愁眉苦脸,一个劲地低头吃饭。
他吃完了一碗饭,砸了砸嘴:“你做的菜这么好吃,还开个什么茶铺,去西街花多点银子开个酒楼绝对能赚得流油,不说能做成什么大规模的盛世酒楼,但不出两年就肯定能在这扬州城里买个大宅子。”
女子收起碗与筷子:“没兴趣。”
他与这女子也算是稍微熟了一点,知道她那种骨子里头的冷淡不是不通人情的冷,她通人情也明白处事之道,甚至很多时候知情识趣比之余锦都要掂量得透彻,只是她也不知道是经历过什么,如同返璞归真,知如何与人打交道却从不主动与人打交道,知如何处理人脉人情却从不去在这方面下功夫,就好像那座清虚山上的大雪一般,使外人不能轻易接近,自身又一年四季从不消泯。
吃过饭后,坐了一会儿也没什么话说,余锦就打了个招呼回自己铺子里头,开门,连屁股都还没坐热乎就迎来了一个客人。
这几天也有人到他这里来买琴,只是有钱人家不怎么瞧得起他这里材质普通的琴,所以说了半天也就卖出去了两把,开张差不多十天了,卖了两把琴,勉勉强强,至少当时他自己的那个灵机一动是正确的,若是开个什么纸笔店铺在这种深巷里头,恐怕十天也不会有一个顾客了。
今天的客人不像是个文生,也不像什么有钱人家出来购置物件的管事人,来人一身浅色布衣,不到四十岁的年纪,进了铺子以后不先看琴,而是静静站着,看着余锦片刻后,问道:“你懂琴么?”
余锦愣了一愣,摇头道:“这位客人,我不是很懂琴,但是你要是问材质一类的我倒是还能答得上来。”
来人微微笑道:“懂琴的人是不会说材质这种只会让人发笑的话的,一把真正的好琴,不胜在材质亦不胜在音品,而胜在种类繁杂各有千秋,只要能让琴师用得顺手的琴就算是好琴,而用不惯,即使是再好的材质,再名贵的做工,也称不上好琴。”
余锦也是笑了起来:“那照这位客人的说法,我这里的琴虽然不怎么名贵,但要是正巧遇上了能和客人你配得上的琴那就算得上是对于你来说最好的琴了,若是这个意思的话,客人你就看看,有没有能顺得了手的。”
来人说道:“外头那‘听雨’两个字,很好,我也就不看了,你应该最清楚你铺子里头的琴,你看哪一把琴最配得上‘听雨’这两个字里头的意味,那你就直接卖给我吧,十两银子,不还价。”
余锦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激动道:“十两银子?不过客人你想清楚呀,我也跟你说句实在话好了,这里的琴根本值不了这个价钱,甚至连一半都还远远不到。”
余锦不是不愿意让客人用十两银子来买一把琴,但他也知道这么糊里糊涂做生意肯定是会影响自己口碑的,要是想要把生意做得长久肯定得把事情给说清楚,若是让客人被坑了一笔钱,一传十十传百,自己这生意也就不用做下去了,十两银子和以后生意路上的前进,余锦毫不犹豫会选择后者,不过,十两银子啊,也太他娘的诱人了。
谁知来人只是笑着说道:“就是十两银子,不还价,不过我有个条件。”
“你尽管说!”
来人笑道:“请我吃顿饭。”
余锦眨巴了两下眼睛,笑道:“客人,不是我不想请你吃,而是我做的菜真的很难吃,而且是那种让人生无可恋的难吃,你可得想清楚呀。”
来人摇了摇手,道:“别废话了,快挑琴,我看着在呢。”
余锦斟酌片刻,将自己用过的那把桐木材质的木琴递了过去,说道:“这琴我很喜欢,刚刚开铺子的时候也试了试弦,有点像夏夜蝉翼过樟树的那种感觉,听雨两字的意味在我看来嘛,大概也就是这么一回事,我一下子也想不出特别适合形容那种感觉的好词,客人你不妨自己试上一试,如果是那么个意思,这事就算成了。”
来人接过木琴,动弦,弦上起音。
不过一两个音后,来人按了按弦,点头道:“这事儿,成了。”
余锦都不知道自己接过那十两银子的时候心里是有多激动,他很明白自己那时候想的是,要是每个懂琴的都这么有钱,这么舍得花钱,那自己开这琴铺子岂不是不要半年就能开到城东去了?他心思一飘就飘到千万里之外,不觉想到自己以后年轻尚轻就已经腰缠万贯,成了在天底下都数一数二的有钱人,然后功成名就身退,找个浮华流水的精制地方建座园林,以供后辈瞻仰。
当然很快余锦就从梦想走进了现实,当那几碟菜端上桌子的时候,来人还是面色挂笑,但是等他下筷子尝了第一口之后,终于忍不住变了变脸色,如同吃了一记直入咽喉的极快利剑,不过很快平复下面色,咳了两声,道:“这菜……有点斟酌。”
对于这个委婉到不真实的中肯评价,余锦皱着眉头,一只手撑起下巴,说道:“看起来是挺难吃的啊。”
来人开始吃饭,一边吃着一边说道:“对了,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萧有墨,不嫌弃就叫我萧大哥好了,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要是有什么更好的琴也可以找我,不过我要是有什么事情自然也会来找你。”
余锦说道:“我叫余锦,没什么大本事。”
萧有墨笑着,意味莫名道:“我看得出来,你是没什么大本事,不过估计藏着一手不错的使剑本事,有这本事在这里开个铺子混吃等死不太好,如果我碰上解决不了的麻烦事情,就会过来麻烦你一下了。”
余锦筷子在半空停住,然后继续落下,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巴里,他抬起头,摇头道:“我不会用剑,在这扬州城里碰上个小混混都打不过,你说的麻烦事我肯定是帮不上什么忙的,最多就是给你多添个乱子。”
萧有墨笑道:“藏着掖着多没意思,其实只看你的人的话,顶多能看出来你是个不错的练武胚子,但是看到那听雨两个字的时候我就能确定你其实除了是个好胚子,还有一手很不错的剑招,那听雨两个字里头藏着的剑意尽管很淡,淡得不仔细去看根本看不出来,不过还是有的,想来你自己写字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到,无心之时,有时候用剑和用笔是一码事。”
余锦叹了口气,说道:“行了行了,萧大哥,你就别说了,我是以前学过一点儿半吊子的剑法,不过根本没打算用上过,你要是想找我掺合进那些麻烦事,真的还是算了吧。”
萧有墨点头道:“人各有志,不过江湖这么大,可惜了。”
余锦问道:“萧大哥,看你这样子不像个江湖人,你是做什么的,是琴师么?”
萧有墨说道:“算是吧,我在扬州城里做过一段时间的琴师,不过后来因为一点私事就没做了,现在我在城东李侍郎府上做客卿,算是个大客卿吧,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不过我也不能白帮你,你找我一次,我就会找你一次,做生意嘛,当然讲的就是你来我往,否则我光去帮你,岂不是让你嘴巴都笑到耳朵旁边去了。”
余锦嘀咕道:“那我还是别去了,怎么看都是麻烦事。”
萧有墨大笑起来,瞧了瞧置在一旁的木琴,说道:“余锦,这名字,也不适合去江湖里头打磨,帮我把琴包起来。”
“好嘞。”
送走萧有墨,余锦看着外头那“听雨”两个字,沉默了好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