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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叔和潘嫂十分热情,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又帮他们把东西整理清楚,乔夏几乎都不怎么操心,穆凉看着空荡荡的衣帽间,挑了挑眉。
“明天去逛街。”他一直都疏忽了一个问题,乔夏身为他的女人,穿衣打扮十分简朴,他都忘了她添置新衣物。
“好啊。”乔夏兴冲冲地答应了,她也打算去添一些杯盘啊,买一点年货过年。
搬家后的第一个晚上,穆凉在那张特质的大床上,又把乔夏吃干抹净,并淡定地告诉乔夏,新家的第一个晚上,不能留下遗憾。
乔夏蛋疼地想到结婚的第一天,他问新婚之夜怎么过。
简直……披着君子皮的流氓。
穆凉所说的逛街和乔夏所说的逛街,真不是一个概念。
他所说的逛街,就是去女装店扫货。
并且还是大规模的扫货。
从中午吃过饭,两人一起逛街,一直到下午五点。
根据乔夏不完全统计。
她买了将近一百二十套衣服,其中裙子将近一半,春季的新品,冬季的大衣,各种漂亮的衣服,穆凉仿佛不要钱似的,全部搬回了家。
鞋子买了五十几双,包括高跟鞋,各种各样的鞋子
皮包买了十六个,颜色鲜艳,款式新颖。
珠宝首饰买了十几套,从钻石到宝石,从相恋到手链,耳环,全部配套。
乔夏惊呆了。
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挥金如土。
“为什么买这么多衣服?”她根本穿不完啊。
“衣帽间太空了。”男神特别淡定地来一句,目不斜视,继续带着乔夏购物,他觉得有必要再买一百套。
乔夏默,衣帽间太空,可以慢慢买,她衣服虽然不多,但是也够穿,这些衣服一件单品都贵得要死,基本上都是她一个月工资以上,嫁给穆凉,她从来没想过会挥金如土。
“买得够多了。”乔夏说,心里有一种被人疼爱的满足感,穆凉对她真的好到令人发指,并且天经地义,仿佛就是他应该似的。
乔夏心里说不出来的感动。
“我有强迫症,必须要填满衣帽间。”穆凉说,一脸诚恳,“真的,我强迫症很严重。”
乔夏,“……”
当你的老婆,好幸福。
穆凉想了想,又添了一句,“况且,你是我的妻子,结了婚,出去一站,就是我的门面,既然你容貌顶多只算清秀,自然要人靠衣装,好好打扮,不能给我丢脸。”
乔夏,“……”
老子喷你一脸大姨妈,去你妹的只算清秀。
刚刚的温暖满足感动烟消云散。
她想手撕男神肿么办!!!!
不管多么想手撕男神,穆凉依然坚持,乔夏容貌顶多只算清秀,乔夏阴暗地想,好啊,既然只算清秀,晚上别爬她的床,她发现穆凉有了一个新趣味。
他喜欢打扮她。
并且眼光非常奇葩。
比如说,他让她试了一件西瓜红的蝴蝶袖裙子,竟然配上一顶绿色的大兔子帽,并且觉得特别的可爱,一口气就要了一整套。
乔夏内心是崩溃的。
让她穿这一套出门,她绝对是拒绝的。
又比如说,穆凉让她试一套护士服的白色套裙,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狼光,仿佛她就是一块可口的点心,护士服腰封是浅紫色的。
穆凉摸着下巴,兴致勃勃地说,“这个颜色我们家的沙发颜色真是太配了。”
乔夏面无表情地看着穆凉,男神,买衣服呢,你脑袋在想什么呢。
你想在沙发上推到我吗?
又比如说,穆凉让她试了一套海军服的大衣,饶有兴致地说,“你穿上这衣服,还挺有女兵的范儿,我要买一套军装搭你。”
乔夏,“……”
她发现穆凉有一个可耻的爱好,就是喜欢玩制服诱惑。
他们准确来说,结婚不到半个月呢,前面那段时间都不算,从订婚宴开始算起,才是他们的婚姻生活,男神已经暴露了太多可耻的爱好。
她在试衣服的时候,他一定在暗搓搓地想着某些不纯洁的事情。
他们回家前,所有的衣服和鞋子,包包首饰都送到了家里,潘嫂贴心地把她的衣服都整理好,这个季节能买到的都是冬季的衣服和春季的,潘嫂给她整理的时候,规划了春夏秋冬几个领域,鞋子和包包也都帮她整理好,乔夏几乎都不费心思,回家就看到衣帽间被填满了大半。
“谢谢潘嫂,我还想着回来得整理几个小时呢。”乔夏眉目带着笑容,她太喜欢穆凉请来的这对夫妻,慈眉善目的,性格又好,相当的好相处。
“少夫人,这点小事也费不了多少时间,我还怕整理出来的不是你的习惯,怕你用的不顺手。”
“习惯,习惯,太习惯了。”乔夏在衣帽间转了一圈,心花怒放,其实,哪个女孩子不梦想着拥有这么一个巨大的衣帽间,拥有这么一个宠着她,惯着她的老公,这样一个衣帽间,简直连空气都漂着粉红色的泡泡。
穆凉依在门口,双手环抱,目光定定地看着她,仿佛她是他世界里,唯一的亮光。
他想把全世界,都捧到她眼前,世间所有的一切,随她挑拣。
他想打造一座金屋。
藏住眼前的美娇娘。
他们就收拾了一天,有潘叔和潘嫂的帮忙,家里一切井井有序,穆凉和乔夏决定举办乔迁之喜,乔夏的朋友并不多,只邀请了徐艾和孟纤,穆凉在国内没什么朋友,只把刘正,刘焕和顾小五喊过来,一共就几个人,也不需要举办得太隆重,乔夏前一天就和徐艾孟纤打招呼,孟纤老家也是A市,只是在郊区,放假第一天就回去了,回市内倒是也很方便,开车走外环才一个多小时。
徐艾就在市内就更方便,至于顾小五,顾小五和他们就住在同一个小区。
身为穆凉的贴身保镖,随叫随到,顾小五朋友注定不能离穆凉太远。
乔夏一早就起来忙碌,扯着穆凉去超市买东西。
潘叔和潘嫂去了农贸市场。
宴请宾客的菜单是乔夏和潘叔一起商量的,毕竟潘叔才是厨师,一共准备了十六个菜,分量都不是特别大,需要的材料却不少,潘叔和潘嫂准备一部分,她和穆凉准备一部分。
穆凉拥有一手好厨艺,住在乔夏隔壁时,总是自己动手做饭,经常去超市,他去超市的目标十分明确,买东西,付钱,走人,全程不超过十分钟。
他第一次知道,超市还可以有别的逛法。
乔夏逛超市,属于看到什么都想买的类型,然后一定要货比三家,比如说,一瓶辣椒酱,她要对比四个牌子,看成分,看热量,看颜色。
去买蔬菜,同样一把青菜,她至少要对比三把,看那一把的叶子更新鲜,就连挑鸡蛋,她都有强迫症,要每一个鸡蛋都均匀对称。
穆凉说,“为什么鸡蛋也要挑均匀的,打碎了,都一样。”
大的大不了多少,小的小不了多少。
乔夏理所当然地说,“都挑均匀的,看着好看呀,你看大街上的女人,太胖的不好看,太瘦的也不好看,一定要像我这么均匀的才惊艳。”
穆凉顿时有一种,她说得有道理,我竟无力吐槽。
穆凉预计二十分钟搞定的超市旅行,硬生生地逛了两个小时,穆凉的内心是崩溃的,可他素来绷得住,不管生气,不耐烦,或者喜悦,极少有人能看出来。
渐渐的,他也生出了一种乐趣。
看着乔夏货比三家,眉目朝气勃勃,全身都洋溢着一种青春朝气,他就觉得阳光灿烂,不管是谁,都不会喜欢死气沉沉的女人,都喜欢明媚灿烂,朝气蓬勃的女人。
他想到回国第一次见到乔夏时,她一脸憔悴,眼睛红肿,喝得烂醉,一看就是人生失意,死气沉沉,如今的乔夏,青春活力,仿佛换了一个人。
穆凉就觉得非常有成就。
这样娇宠着,惯着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朝气,无忧无虑。
慢慢的一个推车里,都是乔夏买的东西,有的东西穆凉根本就不可能会买的,可乔夏就准备了,比如说,粉红色和水蓝色的同款牙刷,两个情侣漱口杯,两件粉色和水蓝色的毛巾,两双一模一样,大小不一样的拖鞋等等,所有的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穆凉的心宛若被小小的电流窜过。
心悸不已。
他从不期待乔夏能有多么喜欢他。
她曾经那么喜欢李辉,一开始,护着她,宠着他,是他的诺言,他的义务,所以,他护她周全,为她保驾护航,后来,渐渐的,生了少许占有欲,这份欲念越来越大,越来越浓时,穆凉开始期待乔夏能对他,也生出一点在乎,就如他在乎她一样,或者,少一点也无所谓。
如今,看着他一手娇惯出的女孩,如此动人,宛若精灵,就算在人满为患,非常俗气的超市里也有一种超尘脱俗的清新,穆凉心里有了一些极其自私的想法。
他想要乔夏的一心一意。
倘若,他心里永远会有一个人,觉得亏欠一个人,乔夏会愿意,对他一心一意吗?会介意他心中的女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