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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这位大人嘴里的怪话也不是第一次听了,杰森很淡定的侍立在一边,感觉到这位大人有些兴致缺缺,便故意找话说:“大人,您看这城主府还算气派不。”
苍夜闻声看了一眼那颇为豪奢的建筑,不屑的回答道:“气派?还没我家厕所大。”
杰森被这话一呛,干笑了两声,他跟在苍夜身边这么多天,机缘巧合之下却是始终摸不清这人的真实情况,那两个女人叫他主人,可看他对待两人的态度却不像是正常的主仆关系,又偶尔听到那两女议论过什么夫人的,似乎这位在家里还有个妻子,听起来似乎家里颇具规模,不过具体情况杰森却是一概不清楚,他也曾听过几人说起家中的城堡,当时他只当是几人话里夸张,或许家里是有些产业,也可能房子有些大,但城堡可不是一般人该有的。这碎星城这么大,城堡这样的建筑也是没有的。
城堡可是身份的象征,同时存在着特殊的防护作用,只有那一地霸主,某某封疆大吏,驻扎在外省的公爵,伯爵,才有资格修建城堡。这碎星城倒也是有资格建一座,毕竟是西边边陲重城,出于安防考虑也有资格修上一座,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始终没有修建。
杰森估计自己主人家里的大房子或许修了一道围墙,便夸张的说是城堡了,毕竟这位的做派可不像是大家族出来的,那些公子哥怎么也不可能跟着自己啃猪腿啊。至于那偶尔听到的陛下,杰森只当这是这位主子的某种小名了,什么你说他是某国的皇帝,拜托,哪个皇帝外出只带两个女人的啊,康熙吗?还是乾隆啊?
反正没有亲眼见过,杰森对苍夜家中所有的产业都打上折扣,现在听他说这城主府还没家里厕所大,也只当是这位大人又喝高了吹牛。
他也不说破,只是在一旁打着趣接着话,那头那枚苍夜连模样都没看清的所谓戒指已经卖了出去,是城中一个有钱的富商买了去,最终成交价格达到了三百五十枚金币。
冥王苍夜对这个世界的货币制度不甚了解,仔细询问了随侍的杰森才多少弄明白一些。这个世界一个金币等于一千枚银币,一枚银币却又等同于一百个铜币。
一般的人家一年中家中能结余五枚金币已是不错的收成,但到了这种场合,这金币就不值钱了。苍夜将自己原本所处的时代代入到这里,估算出大概一枚金子约等于一万,这么一算,刚才那枚戒指一下子便用了三百五十万,我的天,可以在上海付个首付了!
不过那富商这样砸钱下去,估计也不单单是为了这戒指的价值,应该也有交际上的需求,当那最终价三百五十枚金币成交时,四周可响起了不少议论声,那个富商也向着四周点头致意,一副大家好我很有钱请一定要巴结我我会给你们好处的架势。
“对了,要是买个女的回去,大概多少钱?”
“呃,大人问这个干什么?”
“没事,瞎问问,了解下而已。”
“哦,那得看在哪买,有些城市乱点,找奴隶市场买女奴,便宜的只要十几个银币,姿色好点的稍微贵点,但撑死也不过三十个银币。不过要是在一些管的比较严的地方,价格就要上去些了。”
“你这么清楚,以前买过?”
“没有没有。”杰森干笑着摇手:“大人我可是老光棍一个,过去有了钱都拿去买酒喝,顶多就去妓院里快活快活,买女奴这种事可是没做过。居无定所,买了也没地方安置,自然不会想这种事。”
“哦,是嘛,那上次你们那帮人共同打劫的那次,说是五十万的货换做金币也就五十个?”
“差不多吧,算成金币是不多,但货是货,来去的水份就更大,要是劫上一批出了手,赚上一笔也足够我们用上一阵子。”想起那时的自己,杰森竟觉得有些陌生,仔细回想似乎就在不久之前,自己还是率领着几个看得起自己的弟兄,做着不要本钱的生意,当时风餐露宿,刀口舔血,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想不到只是短短十几天,人生便彻底改变。身边这位大人很是神秘,性子也古怪的紧,有时候精明的很,有时候又似乎连常识都不知道。只是杰森觉得能待在这位大人身边,估计这下半辈子也会有好日子过了。
“那你们真是惨,五十万的货就死这么多人,那要是知道那个男人一出手就买了三百多万的东西,你们会不会想办法打劫他?”
听到这个问题杰森苦涩的摇摇头:“大人别开玩笑了,那种程度的富商每次出行身边不跟着十个八个人啊,这些人可不是上次遇到的那种菜鸟护卫,一般都是过去曾经闯出一番成绩的高级冒险者,这些人随便一个都能要我命,我们是劫财,可不是去送命,一般这种程度的富商不会有人去打劫,但要是说这人身边就带着两个人在外被我们遇到了,嘿嘿,那就是宰肥羊了,不过事后一定得远走。”
“为啥,怕报复?”
“嗯。”杰森郑重的点点头,“这种商人跟城里的官员一般关系都密切,就算当时杀人灭口,做的天衣无缝,找不到犯案的人,那城里肯定要抓捕一些人,无论做没做,都杀了了事。”
“顶罪?”
“差不多吧,这些富商的家属的情绪还是要照顾的,不过我们这些人有钱了也藏不住,不可能不拿出来花,要是谁发达了熟识的那些人也多少能猜到些,等被往日的好友供出来,可是倒了大霉,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对这种商人下手,有命拿钱还要有命花钱才是。再说了,在大人身边见过这么多好东西,估计买下这座城都有的找,在想起自己过去,只觉得真是眼界低啊。”昔日悍匪一阵忆苦思甜,末了还巧妙的拍了一把马屁,这马屁苍夜倒也受用,笑呵呵的继续看拍卖。
接下来的也大多是首饰艺术品,大多数成交价在几十个金币左右,其中最高的一件是一副油画,那副油画倒是挺不错的,高一米五,长四米,掀开幕布时引得一阵惊呼。
“圣约翰骑马追敌图。”
所画的内容是烽烟四起的战场,一名英俊神武的男人骑着白色的战马,手舞军刀,追击敌人。画中男子神采飞扬,气势卓然。胯下战马栩栩如生,高高跃起。那敌人胆战心惊,慌不择路。单论色彩构图这幅油画都是上上之选,这么大一幅画挂在家中自然会引得不少人羡慕。
但苍夜只是看了一眼,便没了兴致,画确实是好画,绘画者技艺精湛,功力深厚,只可惜画的内容实在是让苍夜觉得很倒胃口。
那所谓的圣约翰,自然就是约翰大帝,这所谓的约翰大帝就是那位乔治大帝三世所疼爱的弟弟,就是那位将自己兄长害死,谋夺了他的一切,还不断给自己哥哥抹黑的那位。
苍夜怀疑这样一位卑鄙小人,是不是真的有勇气去追逐追兵,怕不是这些东西也全是杜撰的。画虽好,内容却是虚假的让人无法接受。在苍夜心中这最终拍卖到一百五十枚金币的名画其价值还不如刚才吃的烤乳猪,至少那乳猪吃起来还给人好心情。
接着端上来的卖品是一把军刀,主持人接受是那位西边防军统帅拿出来拍卖的,那个魁梧的男人还站起身跟人招手示意。
那军刀隔得远了,却也能看出它的非同寻常,只是刚刚见识过蔷薇之刺,再看这军刀便觉得有些平凡了。两人小声议论中那军刀最终卖出了八十个金币,这次倒是城主约瑟夫买下的,估计这也是有向那个西边防军统帅示好的意思。
随后又是不咸不淡的几件东西,却都没有太多意思。眼见着便到了拍卖会的末尾,苍夜懒懒的打着呵欠,心里有些后悔来这里浪费时间了,这里能看到的卖品大多数都是那些他完全不会在意的,珠宝首饰了,名画工艺品了,也就是这些上层人士会喜欢这些。不过就他目前心里估计的,今晚这些东西买的价钱,竟然隐隐超过了两千金币,也不得不感叹这碎星城还是有不少有钱人的。
“这么多钱买个破花瓶,这些人还真是有趣。”一旁的杰森也忍不住出言讽刺。“说什么做慈善,单是这笔钱拿出去就可以养多少孩子,这里灯红酒绿,却看不到那边被遗弃的孩子整日刨土吃草根。”
“唉,这世道还就是这样的,财富都被少数人所占有,至于那些穷苦的,在他们眼里哪是人啊。”苍夜附和着,心里却好奇这放在最后一位拍卖的会是什么,按理说都应该是压轴的好东西。
正想着,拍卖师将花瓶放下,随后拍拍手,几个大汉便抬上了两个被黑布蒙着的大东西。
“呦,看着还规模挺大啊,不会是拍卖一只老虎吧。”那东西看模样便知道是两个大铁笼,只是苍夜想不明白哪有将猛兽当作压轴好戏的。
正疑惑间,那拍卖师一把扯过了遮掩的黑布,接着便是一阵惊呼,而苍夜已惊得站了起来。
那两个最后抬出来的笼子中装着的竟然是两只食尸鬼,而且正是他曾经驱使过的食尸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