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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宝箱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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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克?”

    等得快要睡着林克睁开眼睛,看到是提着蓝子的萝丝。

    萝丝揭开蓝子的盖布,从里面提出一个已经剥洗干净的兔子,递给林克:“给贝茜姐姐熬汤喝。”

    林克揉揉眼睛,接过兔子:“卡尔回来了?”

    萝丝扬扬手里的葫芦:“刚回来。”

    萝丝的父亲卡尔是猎人,上山打猎往往是一去就是三五天,但每次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萝丝来打一葫芦酒。

    当然,萝丝来打酒的时候经常会偷偷拿一点猎物送给林克和贝茜,美其名,尝尝鲜。

    林克把兔子放一边,拿过葫芦,走到吧台后面。

    萝丝有些不放心叮嘱道:“不要太烈的酒,免得他喝了发酒疯。也不要太好的,糟蹋钱。”

    “放心,老规矩,五个铜子一葫芦的黑啤。”

    “他上次喝黑啤的时候说像是喝马尿,不过我觉得这样很好,如果这种黑啤能帮他把酒戒掉就更好了。”萝丝说着,左右看看,“贝茜姐姐还没回来吗?”

    “没有,等一会我可能得出去找找。”

    “贝茜没有说去哪里,去多久?”

    “她外出做什么事从来不会告诉我,但以前每次出去,傍晚的时候一定会回来。”

    林克打开吧台底下的柜门,正要搬出黑啤酒桶打酒,发现酒桶旁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箱子。

    “没想到这一次宝箱刷新在这里。”

    林克在心里嘀咕。

    他魂穿到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经过十几年的观察,他发现这个世界会随机刷新一种只有他看得见的箱子。

    箱子刷新的时间没有规律,刷新的地点也没有规律,箱子出产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比如镇馆之宝,那瓶60°的红星蓝瓶二锅头,就是宝箱出品之一。

    “光明女神在上,请务必保佑我能开出好东西。”

    特里亚大陆上的人信仰光明女神,入乡随俗的林克不得已,放弃了如来佛祖,观音菩萨等等滿天神佛,向本地女神祈祷。

    这是个剑与魔法的世界。

    魔法师深居翡翠之塔,大陆之巅,云动四方。

    但他没有一点魔法天赋,这辈子大概是当不了魔法师了。

    但这没有关系,他的人生目标也不是魔法师,而是骑士。

    骑着白马,手握银枪,为了荣耀,冲锋陷阵。

    当然,最重要的是,守护姐姐贝茜。

    遗憾的是日落镇这种贫穷落后的地方,根本没有培养一名骑士的土壤。

    但林克也不慌张,因为宝箱要开出绝世大宝剑,斗气秘籍,他还不分分钟拥有骑士的实力?

    嘴里虔诚地念着祈祷语,林克伸手开箱。

    “叮咚,你开启宝箱获得了一盒老婆饼。”

    “老婆饼,皮薄馅厚,滋润软滑,甜而不腻。你可以很傻很天真去放胆想象,吃了老婆饼,你会有很多很多老婆。”

    宝箱提示词在脑海中响起,林克手中多了一盒老婆饼。

    “造化弄人!”

    没有开出真正想要的,林克轻叹一气。

    但他曾开出整整一箱子能结石整整一个民族的三鹿奶,所以这一次不算太糟糕,老婆饼至少是能填饱肚子的健康食物。

    “萝丝,吃饼。”

    打好酒,林克把酒和老婆饼一起递给萝丝。

    “这是你新做的美食吗?”

    萝丝好奇地打量着之前从未在这个世界出现过的饼子。

    镶嵌了几粒芝麻的饼子外皮有着诱人的金黄色,酥松美味,一口吃在嘴里,好像蜜糖一样,甜到了心里。

    “好吃吧?”

    “嗯,很好吃。”

    唇红齿白的萝丝,小口小口吃着老婆饼。

    萝丝是日落镇最漂亮的姑娘,是镇上所有怀春少年梦寐以求的老婆。

    他每次去萝丝家,她的父亲卡尔都会像防贼一样,无时无刻不在盯着,生怕一不小心,他这个肚子里装了一肚皮故事的穷小子,用花言巧语,把他的宝贝骗走了。

    在卡尔的那杆秤上,拥有绝美姿色的女儿,即便不嫁给高贵的骑士老爷,也至少得嫁一个富得流油的大商人。

    可惜事与愿违,他的宝贝,总是喜欢与林克这个穷小子混在一起。

    而且最糟糕的是,他无法总是守在萝丝的身旁,防着林克这种狂蜂浪蝶。

    ……

    其实将来要是能娶到萝丝这样的女孩子做老婆似乎不错。

    林克胡思乱想着,门突然呼的,被一阵狂风推开,啪地,打在两边的墙上。

    “怎么突然起风了?”

    林克走过去,准备把门关上。

    可刚走到门边上,忽然看到昏暗的外面有一个黑黢黢的影子走来。

    “贝茜!”

    林克第一时间冲了上去。

    贝茜的婀娜多姿,贝茜的风华绝代,就是化成了灰,他也能一眼就认出来。

    一旁的萝丝见状也赶紧放下手中的蓝子,上去帮忙。

    “贝茜,您跟人幽会也就罢了,怎么把搞得自己这么憔悴?”

    被搀扶到屋里坐下的贝茜没好气拍了林克的脑门一下,说道:“老娘什么时候与人幽会了,老娘哪里憔悴了,只是太久没出门,走了太远的路,有点不习惯。”

    不是幽会,没有憔悴就好!

    林克点点头,看贝茜确实只是比较疲惫的样子,便问:“出远门,岂不是要经过荆棘坡,三更半夜的,走荆棘坡,您没遇到什么?”

    贝茜抬眼问:“能遇到什么?”

    “狼人,吸血鬼,幽灵什么的?”

    日落镇老人嘴边的故事里,荆棘坡一到夜里就常常有专吃小孩子的黑暗女巫骑着扫帚飞过,更有许多魔兽出没,是能止小儿夜哭的荒郊野外。

    “你希望我遇到这些东西吗?”贝茜眉头微蹙,瞪大了眼睛。

    老虎不发威,也不能当成病猫。

    林克连忙用手搔后脑勺,作憨厚状,顺便岔开话题:“对了,萝丝拿了一只兔子过来,我给您熬汤喝,喝了兔子汤,包管您立即精神百倍,能上山屠龙,下海捉鳖。”

    说完,他提起兔子往厨房走去。

    贝茜却吩咐说:“林克,天晚了,萝丝一个女孩子回去不安全,你先送她回去。”

    林克闻言把兔子放到一边,从墙壁上拿下一盏气死风灯,点亮,说:“既然贝茜不急着吃兔子汤去屠龙,那我就先送你回去。卡尔等你的酒,等得怕是快要渴死了。”

    两人走出酒馆,夜幕已经降临,一眼望去,黑影幢幢,仿佛是妖魔鬼怪在张牙舞爪。

    林克镇定心神,清清喉咙,说:“老话说,走多了夜路容易遇到鬼,萝丝,你以后还是少走夜路比较好。”

    “我不怕鬼。”

    萝丝从蓝子里抽出一把寒光熠熠的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