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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吾乃上将哈士奇也!

作者:乖乖红熙官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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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匆匆,

    如白驹,如流水,如处男,

    总以为可以大战两个时辰,可十几分钟就完事了——快,快得很。

    转眼间冬去春来,伦敦哥坐在白虎皮垫着的头把交椅上喝茶,屁股软绵绵,心里美滋滋——有兄弟,有地盘儿,有吃有喝,有妹纸,圣人之道也。

    唯一的一点遗憾就是,要能把侍画小娘子接来,就更完美了,侍画小娘子更软。

    先贤有云: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久旷心痒痒,便把那话儿找。

    分离太久是要出事的……

    开局一人一狗,装备全靠捡——如今捡了一个偌大的地盘儿,王伦敦不免生出些许豪情来,是应该好好规划规划了:本是泼皮身,奈何英雄心?

    天下英雄,能做到老大位子的不过六七人:田虎、王庆、方腊、晁盖、宋江,王伦(也许三绝卢俊义卢大员外也算一号人物)。前三位暂时没有交集,后三位里,伦敦哥自家的外院儿深处躺着一位,晁天王是个短命鬼,满打满算所惧者唯黑三郎一人也。

    怎么能压制一下公明哥哥呢?自己根基未稳,眼睁睁看着托塔天王将要带来的兄弟们尊黑押司为主?那是笑话,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眠。

    可是比魅力?比不过……

    比名声?好像也差点意思……

    那就只有比不要脸了,呵呵呵……

    在一个利益集团建立的初期,人治的优势永远大过法治,人是最重要的。要不然都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呢?没人!思来想去,那就只能想办法延缓宋江上梁山的时间,争取在晁盖挂掉和宋江上山之间有一段空隙,用来培养巩固和众兄弟们的感情,单独一个宋清,成不了大事。

    公明哥哥怎么上的梁山?

    私放了晁盖一行人,又让阎婆惜看见和反贼的信函,无奈杀了人,这才上的梁山。

    “呸”,伦敦哥吐了一口喝到嘴里的茶叶沫子,老子把阎婆惜抢了,我看你怎么来?你总不能没女人杀,宰了自己老娘上梁山吧?

    ————

    要说打马赶路,打尖住店,还真离不开朱富,这小子真是个人才,一路上安排的妥妥当当,也算尽心尽力。这一日眼见的郓城县快到了,可朱富原打算落脚的酒店却关张了,门口贴着封条。四处打听才得知,原来的店家几年颇挣了些钱财,新纳了一房小妾,据说是肤白如雾,骨柔似水,却不是个安分的主儿,天天也跟着开门迎客,生张熟魏的,不想被郓城的一个军巡捕叫海徒的惦记上了,这海徒本是个欢场老手儿,说出的情话能让老太太都脸红,寻常女儿家哪里遭得住?几番勾搭,竟在客房里成就了好事,寻个由头把老店家刺配孟州,夺了家产,两人过起了没羞没臊的日子,店铺也无人打理,也就被封了。

    相处的日子久了,会加深了解。伦敦哥得知朱富在戴小楼那里学了武艺,刀枪本事稀松,可有一手确实了得,打暗器,乾坤一掷跟着戴小楼练了近十年,端的是稳准狠。

    疆场上堂堂正正的武人之风到了宋朝早已经崩坏的差不多了——宋朝以前的枪,是很少有红缨子之类的装饰物的,大多是光秃秃一个枪尖然后就是枪杆,一目了然。可有的学了十几年的枪法,本事不济,怎么办?只能出损招儿,枪尖处挂上几缕红缨子,你当是装饰?其实里面暗藏着倒钩儿,一枪扎空了根本不用收枪,往回一拽,倒钩儿只要挂上就能撕下一条儿肉来。

    乾坤一掷也是一样,你当铜钱没什么威力?圆边儿磨的精薄,吹可断发,在抹上点草药,分分钟教你做人。再加上林冲小哥哥还在身边,(也许是着急抢了阎婆惜?)所以伦敦哥选择了连夜赶路。

    人越着急越容易出事儿,这不,三个人停了马,伦敦哥无奈地看了朱富一眼,林冲微笑着看着身前的大汉,眼神中似有警惕、似有欣赏。

    眼前一个身形壮硕的大汉拦住了去路,朱富打眼观瞧,只见大汉头上包着赭红色的头巾,手持一条同身长的浑铁棍,短眉细目,大脸两侧一双招风耳,塌鼻梁厚嘴唇高颧骨双下巴,浓重的眼袋在颧骨处眼睛下面挤成了一个“八”字。

    “呔!此此路是俺挖,钱财给俺花,如有不从者,俺就曰你妈!”

    “来将通名!”

    “你问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沁州山士奇也!”

    “哈哈哈哈哈,哈士奇?”伦敦哥想当然地听成了哈士奇,笑的差点没从马上摔下来。

    “敢笑你爷爷?今天你们三个都别想走!”头一回做无本买卖的山士奇憋得脸通红,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招笑了,一跺铁棍,打算把这三个坏人都扒光了捆在树上,打一顿屁股消消火气再说。

    林冲转头对伦敦哥说到:“这大汉名叫山士奇,倒是颇有些手段,哥哥小心。”

    “神马?山士奇!”王伦敦一紧马缰绳,小心脏砰砰直跳,眼睛露出的目光如同花痴一般,还舔了舔嘴角,猥亵的很。

    却说山士奇原是沁州富户子弟,膂力过人,好使枪棒武艺精熟。“好使枪棒”这四个字没人会傻的认为喜欢使用枪和棒。好使枪棒的人很多,比如:宋江好使枪棒,侯健好使枪棒,孔明、孔亮好使枪棒邬梨好使枪棒却惯使一柄五十斤重泼风大刀。

    朴刀是很常见的步下武器,比如:林冲、杨志、史进、卢俊义、朱仝、雷横,刘唐。但是为什麽只有刘唐和雷横是步将呢?可以解释成马术不行或他们两个只会使用朴刀,别的武器都不会用或是不好?而朴刀是步将专用。史进十八般武器都会使用,但是他却喜欢使用或者说习惯使用三尖两刃刀,而杨志枪和刀都能使用,大名府用枪,以后大多数用刀,这个原因应该是个惯字。而山士奇习惯用的却是棍。

    十个使棍九个菜,还有一个是变态。

    山士奇就是那个变态。

    林冲不一定能拿下。

    伦敦哥还想要人!

    卧槽泥马,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