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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夏之恒,快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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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眼前忽然一片漆黑,记忆的剪辑转换了镜头,等我的五感再度恢复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舞池,四周的光线暗得异常暧昧,红蓝紫三种色光急速的转换,耳边传来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重金属乐声,在舞池中舞动的青年男女的发丝飞扬的相当有律动感,纠葛缠绕之间,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和荒唐。

    看到天花板上电子表显示的那几个数字,我的右眼皮猛地跳了起来。

    “2017年-5月-7日-22点。”

    我茫然的站在舞池中央,任由那些被酒精和情欲麻痹神经的青年男女从我的身边笑闹着掠过。我忽然觉得大腿凉凉的,低头一看,差点没把我吓死。

    我竟然穿着一个勉强盖过大腿的黑色蕾丝吊带裙,由于刚刚跳了段舞,紧身裙的下摆滑到了我的大腿根处,我的脸瞬间红了,弓下腰,飞快的一扯裙子,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些处于癫狂状态的男女,向舞池边缘走去。

    就在这时,我感觉到一道森冷的视线从暗处射来,我的脚步骤然一顿,下意识的向四周张望。

    可是我的周围除了那些玩闹的夜店青年外,别无熟悉的面孔。

    我暗自叹了一口气,继续向外面走去,想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然而就在这时,我的手腕被一只冰冷异常的手抓住。

    一股子男士香水的味道钻入我的鼻腔,我的心里一阵恶心——这是王树森常用香水的味道,又在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不用猜,我都知道后面的人是谁了。

    我暗自用力,想把被男人抓住的手抽回来,可是那只手的力道却越收越紧,我根本动弹不得。

    “程小姐,我们又见面了,您还记得我吗?我是王树森。”

    男人儒雅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深吸一口气,明白与凶手的瓜葛在所难免,心中便多了几分勇气。

    我回过头去,勉强对王树森扯出一个笑脸,“王先生,好巧呀,没想到竟然在这个地方遇见你了。”

    身在嘈杂放浪的夜店,他仍旧穿着一身相当整洁的白色衬衫,黑色的西装裤,脸上的笑容亲切得体,俨然一副正气凛然的都市精英的模样,与周遭疯狂炫舞的社会青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嗯……单看他这张脸,的确很容易赢得无知少女的好感。当时的程子柒也是就是因为这个才对他放松警惕的吧。

    “哦……对,我恰巧来这见我一个朋友,”王树森说到这,眉头一皱,又做出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倒是你,程小姐,怎么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呆着呢……我上次不是告诫过你,夜店里的男人不安分,你很容易吃亏的。”

    闻言,我恶心的都快要吐出来了,这里就你最危险,竟还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指责别人!

    渣男!大变态!

    “多谢王先生关心,我这就回去了。”

    “程小姐,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送您回家吧。”

    “不用!”

    我从他手中抽回我的手,向夜店门外走去,他并没有跟过来,只是顺着我行进的路线,和我维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吵人的重金属乐声渐渐淡去,我还没有适应这忽然安静的气氛,耳朵嗡嗡作响,夜已经深了,外面有些淋漓的水声,冰冷的夜风混合着浓重的潮气从夜店半开的大门外猛地吹进来。

    我冷得打了一个冷颤,想到后面还跟了个变态,便强忍着缩成团的欲望,挺直了腰板推门,向外面走去。

    然而没想到,瓢泼的大雨落到大理石石阶上,溅起阵阵水花,溅湿了我的高跟鞋和裸露在外的大腿。

    “程小姐,你看……外面下雨了,你没有带伞,不如,我送你回家吧。”

    王树森的声音从我的身后飘来,混合着雨声,显得异常的缥缈阴森,一双热得吓人的手从背后探了过来,一把环住我的腰肢,男人炙热的胸膛也随即贴了上来。

    “你走开!”

    我像一只受了惊的鸟,猛地张开臂膀,挣脱了他的束缚。王树森发出一声惊诧的咆哮声,我毫不犹豫的冲进雨夜。

    冰冷的雨伴着凛冽的风冷冷的打在我的身上,雨**了我的双眼,淋透了我的身体,我闭上眼睛,不顾一切的往前冲,宛若荒漠一般毫无生气的雨夜的街上,回响着我拖沓的脚步声。

    一束冰冷惨白的车灯从我的身后照过来,仿佛死亡的烙印,不管我跑到哪里,它都如影随形。

    “不要跟着我!不要跟着我!”

    后面的车子在加速,鸣笛声炫耀的响起,马上……马上他就要追上我了。

    车追上人,是必然的事情。那个变态之所以和我周旋这么久,不过是想看看我发疯绝望的样子罢了。

    被雨水浸透的路实在是太滑太滑了,由于跑得太急,踩到了马路上脚下细小的石子,我的身体猛地前倾,重重的排在浮着肮脏水渍的马路上。

    “救救我!有没有人救我!”

    我绝望的大喊,然而雨模糊了这个世界的所有声音和图形,周围的建筑的灯光在氤氲的水汽中兀自闪烁,偶尔有一两辆大车飞驰而过,然而它们实在太过庞大,我实在太过渺小,它们听不到我的声音,也感受不到我的绝望,都从我的身旁匆匆驶过。

    现在唯一能感受到我身后,那辆豪车里的变态——王树森。

    救救我……救救我!

    鲜血从我腿部的伤口中喷涌而出,然后很快被雨水稀释……

    再涌出……再稀释……

    就像我在最最绝望之际的呐喊声,我喊出……被稀释……

    再喊出……再被稀释。

    “嘭!”

    身后传来一声利落的关车门的声音——王树森,是王树森那个变态下车了!

    我紧咬着牙关,匍匐在肮脏的水渍中,以最屈辱费力的姿态向前爬去。

    “哈哈哈哈哈哈,程子柒,不要再挣扎了,你逃不掉了!逃不掉了!”

    不!不能这样!决不能这样!不能就这样屈服!

    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飞速的闪过一阵阵不属于我的回忆。

    躺在病床上的老人、拥挤而陈旧的家、肮脏的旅馆的床、少女布满伤痕的肉体、骑在她身上的充满着酸臭味的男人、脸上的巴掌印、还有手中攥着的一张张就钞票……

    这一切一切的不堪终于淡去了,画面的最后是男孩温润白皙的脸,夏日的阳光透过洁净的窗,在他的课桌上印上一环环不规则的暗影,他写字的姿势是那样的专心温柔,他的眉宇是那般的娴静优雅,就连松垮垮的校服衬衫也被他穿出了一种英伦绅士的感觉。

    他叫夏之恒,是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令人心动,当然……也令她自卑!

    可是他却对她很好,几乎是用进全身的力气温暖她。

    就如同现在,他款款的向她走来,将整理好的笔记递给她。

    “你一定要好好看看呀,这是我给你整理的重点。”

    可是她却偏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他送给她的笔记打翻在地。

    “像我这样的人!不需要这样的东西!”

    ……

    程子柒的回忆戛然而止,那一刻,我切实对她的悲伤感同身受。

    她只是太敏感、太自卑了,自卑到她觉得她配不上他对她的好,自卑到她觉得她的人生已经无法改变……

    可是,程子柒真的很爱很爱他呀,爱到在生死关头,还执念于他的脸,还在悲伤的期待着……拯救她于水火之中的人,是他!

    “夏之恒,你在哪里?来救我……快来救我……”

    我下意识的呢喃出程子柒的心声,然而回应我的却是王树森猥琐的大笑声,然而他正欲将我从地上拖拽起来。

    却见从一个高瘦略显单薄的身影顶着瓢泼大雨,从马路对面飞快的向她跑来。

    “放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