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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一具尸体
“傻根儿。”
“啊?”
“明阳大哥去哪了?”
“额不吉岛!”
“……”
本来今天是我们该回去的日子了,王明阳已经帮我们定好了机票,和来的时候不同,来的时候是比较着急,所以坐的是专机。
但是走的时候嘛,不着慌不着忙,所以就只能做客机走了,唉,就是这么现实啊,美其名曰给国家节省经费。
对此我也没什么说的,其实坐什么来,坐什么走,对我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我想上官战应该也是一样吧。
“渍渍渍,人家那大酒店啊,那才叫个富丽堂皇呢,五星级啊,那家伙,渍渍渍。”阎良在我耳边不断炫耀着。
我将傻根儿留在了旅店,一个人出来找王明阳,出来之前我给他打了电话,他没接,估计这会正在忙吧。
“怎么滴,您老也想去试试!”我调侃道。
阎良嘿嘿一笑,道:“试试就不必了,金窝银窝不如我自己的老窝,我只是觉得你们这个待遇实在是太差了吧?明明有更好的酒店,干嘛非要住在这里?”
我气不过阎良的话,立马问道:“这里怎么了,这里怎么了?少了吃的少了住的了?你这家伙要是活着,肯定是贪官,大贪官,我们是出来办事的,匡扶正义的,不是出来享受的。”
这一番话我说的是大义凛然,颇有一番清风道骨的味道,就连我自己都深深的陶醉其中。
可是换来的,自然是阎良的一顿臭骂!
“行了哦,行了哦,你没完了是吧,嘿,你还来劲儿了是吧?卧槽,要不要比划比划,你出来……”
在一阵扯皮打诨后,我来到了最近的一间派出所,刚走到门口,迎面出来个警察。
警察一看到我就惊道:“是你!”
这个人正是之前我和煞尸第一次交手时,中途跑回来的那个。
“咦,你怎么在这?我记得你不是这里的啊?”
那名警察和我握了个手,说道:“我是来送东西的,上次的事情还没来得及谢谢你呢,我叫朱鹏飞。”
“林匀!”
朱鹏飞这个人给我留下的印象还是蛮深的,能够在内种情况下折回来,陪我一起战斗到最后,足以证明他的勇气了。
如果世界上的警察都可以像他一样,那我估计也就不会有什么贪污腐败的存在了!敢拿命去拼的警察,有几个会贪污?
“你呢,来这里找人吗?”朱鹏飞问道。
就在此时,派出所里突然涌出很多警察,皆是一副紧张兮兮的模样,三五成群上了警车就走。
朱鹏飞急忙拉住后面出来的一名年轻警察问道:“同志,我是北区的朱鹏飞,请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这名警察见朱鹏飞穿着正规的警服,也没怀疑,直接回道:“我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好像说,xx街xx路那边发现了一具尸体,现在要派人封锁现场。”
小警察说完话,也没有再理会朱鹏飞,而是急忙掏出钥匙打算追上去。
“同志,能不能载我一程?我也想去看看。”我敲了敲车玻璃,对着里面的小警察问道。
“不行,开什么玩笑,你当我这是出租车吗?这是警车,我是去办案的!”小警察脸色很严肃。
我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
“同志,拉上他吧,我也一起去,他叫林匀,大家都是自己人!”朱鹏飞走了过来,对着小警察说道。
“这?”小警察犹豫了一下。
我直接拉开车门和朱鹏飞坐了进去,对小警察说道:“再不快点,你可就被甩的远远的了!”
小警察一听,看了看四周都已经空了的车位,心下一横,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不过咱们先说好哦,一会儿到地方,你们要提前下车,我这是出警,不能随便载人的。”
朱鹏飞对我点了点头,表示他所说不假,我也没有意见。
“警察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啊?”
这名警察看起来年岁小的很,我估计最多不超过二十二岁,看来他在警校一定是个尖子生了。
小警察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叫月离!”
“月离!很稀有的姓氏啊。”我打了个哈哈。
不到半个小时,月离把车停在了路边:“好了,前面拐过去就是了,你们就在这里下车吧,不好意思啊!”
“没关系,没关系,谢谢你载我到这里,一会见!”
月离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随后摇了摇头开车离去。
还没到地方,我就听见前面乱哄哄的,似乎有很多人,我和朱鹏飞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步。
“对不起,对不起,不允许拍照,请关掉你们的照相机,请您配合,请您配合!”
远远的站在人群外,我就看到了月离那挺拔的身影,此时他正在警戒线那里维持秩序,但是闻声赶来的人越来越多,很明显警力已经不够用了。
“我先进去了!”我和朱鹏飞打了声招呼,犹如泥鳅一般的钻入了人群,不一会就挤到了最前方。
“对不起,您不能,咦,是你!”说话的人正是月离。
我嘿嘿一笑,伸出手对他身后打了手势,然后叫了声:“明阳大哥!”
先前我在外面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场内的王明阳,我就知道,哪里有事,哪里就有他!
“小林子?!快,快放他进来!”王明阳一看到我,脸上立刻一扫先前的阴霾,急忙对周围的警察说道。
我刚一过去,他就迫不及待的拉着我穿过了由警察组成的人墙:“小林子,你的电话怎么关机了啊?我找你可是找的好苦啊!”
先前我给王明阳打完电话,手机就没电了,所以我也就没装,直接留在旅店里充电了。
“找我干嘛啊?”
我不明他什么意思,这里死了人找我有什么用啊?我能处理的都是非自然案件,难道说?
当我看到被重重警察包围住的尸体后,我才明白,王明阳为什么要找我了,因为能做出将人浑身的血液都抽干这种事的,基本上不会是人!
一具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血液的尸体,一具皮包骨头的尸体,就这样躺在胡同的地上。
怪不得王明阳要将这里派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如果这幅画面被报道出去,还不知道会捅出什么篓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