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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糖是个乐观的小姑娘,悲愤过后,立即开始思考现在的处境。
首先,这会儿应该是她原主新婚后的第二天。
唐红改嫁后半年,男主朱爱党突然归来,说是在任务中受伤失踪了,因为失踪时间过长,这才被认为是牺牲了。这会儿回来竟然发现妻子已经改嫁了,真是又心酸又愤怒啊!
唐红家里因为怕被朱爱党找茬,慌忙说当初就是因为唐振国回来探亲,才带回来男主牺牲的消息,要怪也只能怪他。
男主倒不至于真找他们家事,毕竟这媳妇已经改嫁了,总不能再找回来吧?
但朱母却觉得这媳妇不守妇道,哪有丈夫刚走一年就改嫁的?更何况她儿子根本没死还回来了。
不过说来说去,这事还是怪唐振国,他闯出来的祸得他来弥补,正好他有个妹子,人长的俊,不比之前的那个差,所以就闹着要唐振国的妹妹嫁给儿子。
在唐红家里的推波助澜下,所有人都知道是因为唐糖喜欢男主,这才让自己哥哥说人家已经死了,好让人媳妇儿改嫁呢!
众口铄金,唐糖家里有苦说不出,当初唐振国回来探亲,因为朱爱党很长时间没有给家里写信,这才问到他身上。
都是一个村子的,唐振国犹犹豫豫的说,朱爱党出任务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后来见朱爱党一直不和家里联系,这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唐振国说朱爱党死了。
现在倒好,他们家好好的闺女,让去嫁给个二婚头,唐父唐母哪里肯同意?
但唐振国不在家,唐红的爹亲自到唐糖家说,这破坏军婚可是犯法的,更何况唐振国也是个当兵的,这以后的前途可是难说了。
唐父唐母这下子慌了,这可怎么办?儿子的前途不能悔,可这闺女也舍不得啊!
还是后来朱母来提亲的时候说,唐糖这闺女她知道,不是那种人,都是村里乱传的,但这流言已经出来了,以后也不好说人家了,还不如就嫁给朱爱党,反正她们家爱党还没和唐红洞房呢就离开了,论起来也不算真正的二婚。
唐父唐母无法,这才点头答应把闺女嫁过去,等到朱爱党知道的时候,一切已经成了定局。
反正都要结婚的,母亲又把唐糖夸的一朵花似的,既然母亲喜欢,朱爱党也就可有可无的娶了。
不过他很快又因为突发任务,在新婚第二天一早就返回部队了,直到半年后,女主唐红重生,他才再次有了音信。
也就是说,现在男主已经离开,女主还没有重生,她还有半年的喘息时间,想到这里,她终于先暂时松了一口气。
天已大亮,作为新媳妇儿,又初来乍到,她还是先起床的好。要知道,现在的公婆大人可是她未来一段时日的依靠了。
翻开记忆中的陪嫁箱子,随手翻了下几套陪嫁衣服,竟然发现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土气,除了裤子有些肥大之外,上衣竟然还颇有些复古之风。
随手拿出一件红色半袖衬衣,和一条略显肥大的黑色裤子,又随手编了一个大粗辫子,唐糖满意的看着梳妆镜中,甜美可人的小姑娘,直呼赚到了,没想到原主长的这么甜美可人,也怪不得能得道那么多人的宠爱,养成个绿茶婊的性格,人家有资本啊!
出了屋门,就看到对面东屋门前,阳光的照射下,婆婆张秀琴正守着一大盆的盘子碗筷洗刷着,看样子,估计已经不是第一遍了。
能听到东屋里风箱拉动的声音,估计是她的小姑子朱明芳正在烧火做饭。
听到响动,张秀琴抬起头来,用胳膊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冲唐糖笑了笑,道:“唐糖醒了?昨天一定累着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快打水洗脸吧!饭马上就好。”
小姑子朱明芳也探头出来,“嫂子醒了?我哥一大早就回部队了,你待会儿和我一起上街吧!”
不等唐糖回话,朱母立即开口:“去什么街上?你嫂子昨天累坏了,今天先休息一天,想去街上什么时候不能去?”说着,还若有若无的撇了眼唐糖的腿。
唐糖瞬间觉得自己无法言说的地方更加不适了,原来是这个累坏了……
“娘,那我先打水洗脸,等会儿再帮你洗盘子。”唐糖脸红遁走。虽然昨晚确实那啥啥了,但她不是本人啊!没想到婆婆大人说话这么直接。
匆匆的打了水,没两分钟就洗刷完毕,这会儿可没有什么洗面奶啊,水乳霜什么的让她用,直接刷了牙,清水洗脸,再擦干就行了,因为是夏天,连个一块钱的雪花膏都没人舍得用。
“娘,我帮你一块儿洗。”作为农村孩子,不管是之前的唐糖,还是现在的唐糖,洗碗做饭都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是因为娇惯,不常干罢了。
“我这已经洗好了,只要涮一遍就行了,我去找几个篮子来,待会儿还要挨家送回去。”反正已经是一家人了,朱母并没有跟唐糖客气,甩了甩手,就起身向堂屋去了。
唐糖忙蹲坐在朱母刚刚坐过的小凳子上,边下手洗碗,边和小姑子朱明芳聊天。
朱明芳比唐糖小一岁,正在镇上上高一,在一帮子不怎么学习的同学中,成绩还算不错。现在正是放暑假的时候,才在家待着。
“嫂子,今天做了玉米稀饭,还有昨天剩下的好几个肉菜和杂粮窝窝,都在锅里热着呢!”朱明芳的语气有些兴奋和期待。也是,在这样的年代,能吃饱就已经是好日子了,更何况还有肉吃。
“昨天不是已经吃过肉了吗?怎么今天还这么高兴?”唐糖打趣她。
原主之前一直和唐红玩的好,后来唐红没上高中,她也是回来就找唐红玩的,朱家是外来户,朱明芳又比她们小一岁,和她倒是不太熟。
就是后来唐糖经常若有若无的在朱母面前刷存在感,也和朱明芳交集不多,唐糖已经毕业了,而朱明芳还在住校上高中,她只在回来时,听母亲说过这个新嫂子如何温柔脾气好。这会儿看来,反正比原来那个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前嫂子唐红好。
“嫂子可别打趣我,就是天天吃肉,那也是不会腻烦的,这才吃了一顿呢!”要知道,平常可都是过年过节的时候才有肉吃呢!
“想吃肉还不简单,等你哥回来让他买不就是了。”
好吧,代沟差了几十年啊!唐糖还真不觉得肉有多好吃,她喜欢吃土豆蘑菇和各类蔬菜。
朱明芳撇嘴,她那个哥哥,一向是面无表情的,她可不敢跟他开口要东西。
两人又简单的聊了几句家常,唐糖就已经把碗碟洗刷干净,锅里的饭菜也好了。
虽然不过是几句话的时间,但也足够双方有些大略的了解,总体来说,朱明芳对于新嫂子比较满意,而唐糖也很满意这个便宜小姑子,庆幸自己没有遇上极品,婆婆和小姑子都不错。
朱明芳起身摆好桌椅,就去洗手准备叫人吃饭了。唐糖把锅里热的馒头和剩菜端出来摆好,又找出自家的碗筷,盛好了米汤。
这时候公公又挑过来两桶水,把刚好把水缸灌满,放下桶和扁担,一家人坐好准备吃饭。
虽然是剩菜,但唐糖也没有嫌弃,小时候她也吃过这种剩下的桌菜的,她记得一直到新世纪,这样的剩菜都算是改善伙食了,比自家炒的新菜都好吃,故而一家人都吃的香甜。
唐糖倒是没有和朱明芳一样,因为这剩菜而多吃两个馒头,不过她也吃了两个,原因是这馒头真的好吃。
米汤就是普通的大米汤,不过和现代的大米粥还是有区别的,起码她喝到嘴里的,真的只是“汤”,而不是粥,一碗汤里米粒都能数清,但也没有到难喝的地步,毕竟是地锅里做出来的,一股自然的米香味,只不过不太耐饿罢了。
倒是这馒头,实在是让她惊喜。馒头并不是和现代的一样用白面做的,而是黑黑的,看着像是玉米面和高粱面做的,估计还有白面,不过肯定不多,虽然卖相不怎么好,吃着也有些扎嘴,但却'意外的香醇好吃,唐糖一口气吃了两个,还觉得意犹未尽。
吃过饭后,唐糖和朱明芳一块儿收拾了桌子,洗了碗筷,朱父和朱母一起去归还借了别人的盘子和碗筷,这个是体力活,用不了唐糖她们两个小姑娘。
洗过碗后,她俩又合力给圈里的猪和鸡煮食。这会儿还要按人头养鸡,猪也要等过年上交国家一半,剩下的半头才是自家的。
但就算如此,它们也还是每个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财政来源,故而要每天都精心喂养,要是因为偷懒,使得母鸡不下蛋,猪肉不长膘,那可就是全村人的笑话了。
不是农忙季节,又是新婚,唐糖暂时没什么事情,见着朱明芳快要打扫好了的院子,就转身先进屋子里了,刚刚到来,她还需要好好消化一下新得的记忆,顺便理一下,未来的路究竟要如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