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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馄饨与银票与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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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安城的马儿跑将军很满意地看着他视若子侄的余夏,老脸笑得活像菊花成精:

    “余夏啊,你小子这回是真给老子长脸。”声音里藏不住的高兴,甚至还有一丝丝猥琐:“平时镇安城的守将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

    余夏马上演绎捧哏的自我修养:“那个老匹夫叫牛儿叫。”

    “太没礼貌了,老匹夫也是你叫的?。”马儿跑虽然在骂余夏,但还是感觉这句老匹夫让他暗爽了一下:”这个牛老匹夫,不是,这个牛将军平时在我面前牛的活像颈椎病,眼睛长到了鼻孔里,从来都是靠鼻孔看人,就他娘的会拍太守大人的马屁,结果这会怎么样?太守大人根本就没理他。“马儿跑此时再也无法掩盖他的猥琐本性:”就是一个劲地夸你,还夸我治下有方,其实我感觉太守大人还是很有水平地,居然把这个问题看第这么透彻……“

    余夏胃里一阵阵泛酸,觉得马将军的脸真的不光比马长,还比马厚。

    在马将军滔滔不绝半个时辰后终于来到了重点:”还有个事太守让我通知你一下,明天去州城太守府报道,世州城的皇剑卫名额我给你争取了一个。”

    余夏愕然。皇剑卫是闶阆皇帝的亲用卫率,地位高得不得了,皇剑卫一个个牛气冲天,富得流油。

    正是余夏的终极梦想。

    ”好好干,你以后肯定比我强,我也不拿国安城要挟你,去奔个好前程吧。“马将军此时突然有了一点长者的样子,从柜子里抽出一叠银票:”这是我的私房钱,省着点花。“

    那是马将军在自己妻子的眼皮子底下无数次惊心动魄外加皮肉之苦才藏下的五百两银子,马将军的命根子。

    “在本将军的据理力争之下,今年世州城的皇剑卫名额有你一个,你小子好好干,以后有的是出人头地的机会。”马将军的声音很平稳,但是他的喉咙有点紧,鼻子也有点泛酸。

    余夏突然泪崩,不只是因为感动,同时也是因为长了这么大,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以后等我给你养老。”

    当天夜里,余夏去了馄饨摊,大摇大摆的样子像极了马将军,他感觉自己特别有一种某大官人的味道,至于这大官人姓什么,又是干嘛地,那根本不重要。坐在平常坐的位子上,看着馄饨姑娘蹲在火炉旁,一下又一下拉着风箱,头上脸上上渐渐渗出细密的汗水,透得脸有些发亮。余夏开始打腹稿如何和这位国安城馄饨西施求爱。今天的馄饨摊里只有余夏和馄饨姑娘两个人,第七队的士兵早就在马将军的命令下阻挡了今晚所有来吃馄饨的人,余夏说有你们这些僚机在,本长机很是放心,又说鹰慢什么的,估计只有他听得懂。

    但余夏骨子里其实是个很怂的人,直到姑娘把馄饨摆到他的桌子上,他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之前大摇大摆的气势,一到馄饨摊前就烟消云散,看得周围的兄弟心急如焚。其实余夏并不是怕挨骂,而是怕挨揍。

    其实也不怪余夏会怂,馄饨姑娘确实是个美丽的姑娘,姑娘姓白,名字还很有来历,据她说,在她出生的那天,她爸爸送给她妈妈一捧百合花。

    所以,她叫白一捧。

    白姑娘正是和余夏相仿的年纪,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小麦般的肤色,高挑的身材,透出一股子精致。很像是那种生活在你家门口会天天见面却没说过一句话的女生,最重要的的是她的眼睛,总透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宁静,虽然余夏很作,并且还很无耻,但他还是一个向往宁静的人。

    更重要的是,白姑娘的馄饨放在前世,足够拍一集舌尖上的中国。

    一天前,表彰大会一结束,第七大队就立刻开始了内部的庆功宴,虽然是庆功宴,但是主题明显不是庆功,是余夏余队长的终身问题,身为十六岁没结婚的资深钻石王老五,一众儿子都快十六岁的队员们积极开展了以“使队长脱单”的主题经验交流会。

    四十七条大汉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爱情故事,从下午讲到半夜,又从半夜讲到天明。其实国安城的民风很淳朴,婚姻往往是适龄青年们自己做主。因为没什么花花肠子,求爱的方式往往简单粗暴。比如副队吴英俊,就是一大清早站在小漂亮家门口跳高,秀胸肌,从清晨秀到下午。终于,姑娘回家了,虽然白秀了一天,但是姑娘很吃这一套,吴英俊抱得美人归。又比如马刀手王钢蛋,手捧一把牵牛花在程美丽家门口大喊:“程美丽,我想你,想地睡不着觉!”而程美丽也是个爽快的姑娘,推开窗户大喊一声:“你个臭不要脸的,你咋才来呢?”于是王钢蛋也顺利求爱成功。

    四十七个故事每个都不同,讲的余夏脑仁都炸了。最后还是副队长吴英俊及时替他总结了经验:先下手为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偷梁换柱,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最后走为上计,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余夏根本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其实吴英俊也不明白,只是很享受队员们不明觉厉的表情,装作高深莫测的样子,默默走远。

    所以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余夏彻底麻了爪子。馄饨从烫嘴变糗,外面的兄弟从卫兵变成观众,余夏还是没说一句话。

    姑娘看看馄饨说:“我给你换一碗吧。”

    余夏彻底沦陷。

    之后的半个时辰,一直都是姑娘在说,余夏只是呵呵傻乐。

    最后余夏傻乎乎地走出馄饨摊,至于姑娘说了什么,余夏一句都没记住。

    只隐约记得姑娘说了一句:“要追老娘就主动点,老娘一天天装纯洁是很累的!”

    听了这么豪气干云的话语,门外一众兄弟集体蒙圈,而余夏则是越加陷入沉沦不可自拔。

    他喜欢被动。

    余夏就这样傻笑着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父母异样的眼神中扑到了自己的床上,开始了这个注定孤独的夜晚。余夏睡不着,一方面是因为白一捧的话让他偷着乐,另一方面是他已经习惯了军营的床,回到自己的床上竟然有点睡不着。

    事实证明,余夏没睡着是正确的。

    深夜里安静的国安城并不平静,在城外三百里处有一支珥散的军队正在悄悄集结。而与此同时,在国安山里,一场追逐正在悄然发生。

    两道黑影闪进了国安城,一前一后,一高一矮,一逃一追。

    那个逃跑的矮个子兵显然知道城里的路,笔直地向将军府冲去,看来是派出去的斥候。而那个高个子黑衣人则应该是珥散军方的高手。

    那个矮个子显然受了不轻的伤,身后留下的脚印呈现令人心悸的红色。

    他脚步虚浮,呼吸沉重,后背上还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露出狰狞的白骨。

    按说一般人受了这样的伤早该不存幸理,一命呜呼。但是这个矮个子斥候仍然在奔跑。

    他是李青松,国安城的斥候,他在城外三百里处发现了集结的大批正轨军队。珥散方面意图不明,但是除了国安城外这附近再也没有值得占领的目标。

    所以他要回来通知马将军,让他马上组织撤退。

    途中,他的马口吐白沫死在路旁,他后背中了一箭,左臂被砍了一刀,血流不止。能跑到现在只是靠着一口气撑着。

    李青松跑进了一家巷,身后的高个黑衣人穷追不舍。

    余夏出门解手,正好看见了身受重伤的李青松。余夏很诧异,因为李青松是国安城最好的斥候,从来没有过受伤的时候,而今天他居然伤得这么严重,是在出乎余夏的意料。

    “李哥,怎么了,你怎么伤成这样?“

    李青松一见余夏,再也站不住了,一下便扑在余夏的怀里,两只沾满鲜血的手死死揪住余夏的衣袖,留下两个血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