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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忍尘土快马加鞭,十天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弘农郡,一路上一直心神恍惚。不仅仅是因为沿途所见的许许多多面黄肌瘦却仍旧在死亡线上挣扎求生的同胞,还因为不久前,从我们刚刚离开的贺麟县传来了兵患的消息。
简直不可思议。
曹操是一代枭雄,虽然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做法令许多忠于汉室的有识之士不耻,但是凭心而论,他是个有能力的实干家。哪怕只用脚趾头来想一想,也会知道被他纳入管辖范围的土地,绝对不可能全是我眼下所见的这般满目疮痍的模样。撇开许都的富庶不提,就连逐渐恢复了元气的废都洛阳,也令人心驰神往。可是,曹操战欲旺盛,当他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投注到战袁绍、灭袁术、征乌桓上的时候,耗费在休养生息、整顿内务上的精力就少了。
据刘曦估测,曹操治下一百多万平方公里领土,他实际能够控制的,不足八成。弘农离洛阳很近,进入了弘农才算真正进入了曹操的势力范围,可贺麟到弘农也不过十日脚程,如果连贺麟都有兵祸之忧,那可以想见其它地方会乱成什么样。
可是我们一路行来,除了司空见惯的难民以外,什么都没有遇到。只要用心打听,就会发现很多地方在我们离开的第二天,就遭到了不知哪里来的游兵偷袭。
“莫非你真的能掐会算不成?”我们的行程全由孔明掌控,从概率学上来说,他不可能每次都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
孔明轻摇羽扇,高深道:“为夫自有妙计。”
又装神棍!
自从在赤壁之战中装神弄鬼“借”来了一阵东风,孔明便越发仙风道骨了起来,刘曦曾开玩笑说,他要在三国打造一个大汉神仙四人组,目前风神孔明、雷神刘曦皆已归位,只欠雨神和电神还需进一步挖掘。
“电神是马超!他的眼睛会放电,XX太帅了!”想起新进纳入阵营的小鲜肉,刘曦满眼放光,“雨神应该是刘备吧?刘表死了哭,看到百姓受难哭,不愿归还荆州还是哭,不是有句歇后语叫做刘备的江山——哭出来的吗?可惜他被蝴蝶了,不然真没比他更合适的人了!”
……神话传说里的电母是位闪电娘娘,还和雷神是夫妻,雷公和电母吵架的时候天上才会电闪雷鸣。马超要是知道你把他宣传成了电母下凡的娘娘腔,绝对会一枪挑死你的。
刘曦完全没有危机意识,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脑洞大开:“你老公是风神,你也得弄个响当当的名头去与他门当户对才行。要不就铁扇公主吧?恰巧你这辈子也是个公主呢,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芭蕉扇一打,风就被招来了,多般配!”
“呵呵,牛魔王会杀了你的。” 最重要的是,请别把我跟你们这些故弄玄虚的假神仙相提并论!
不过,大热的天,既然孔明绞尽脑汁帮我避开了兵祸,我就给点面子,让他得意一会儿吧。
想来我的反应也在神机妙算的诸葛大神的意料之中,孔明眼中闪过笑意:“公主可愿在城中走走?”
我当然愿意。
弘农郡名义上曾经是刘辩的属地,当年董卓以“勤王”为名进京后,被废黜的刘辩就被改封为弘农王。可惜他与弘农有份无缘,直到十五岁时在董卓的胁迫下自裁,也没能踏足弘农半步。反倒是我曾经跟着刘协在这里经历过一段流离生活。当时正是兴平二年,长安大乱,李傕、郭汜二人争相劫持刘协为质,杨奉、董承等人费力周旋,护送刘协仓惶逃往弘农,路上除了我和刘曦这两个装疯卖傻的弟妹,连个可以商量一下前程的正常人都没有。最落魄的时候,太监挑唆宫女携财私逃,刘协身边无人可用,堂堂大汉天子竟沦落到亲自洗衣盛饭的地步,令一干老臣至今忆起都忍不住拘一把辛酸泪。相比之下,如今的刘协虽然沦为傀儡,被曹操软禁宫中限制了人生自由,但至少在生活水平上不曾受到苛待,不可能再经历弘农时期的朝不保夕。
当时,我与刘曦的景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没有宫女伺候,刘协又怕我们乱跑走失,因此干脆拿铁链拴住房门,不准我们外出。所以,虽然我们在弘农停留了一月有余,我却根本没有机会好好看看这座城镇。如今虽然是故地重游,其实也同初次造访一般无二了。
孔明遣了奉茶镖师,带着我沿着道路信步慢行。
正值盛夏,北地风干物燥,骄阳威慑之下的弘农很有几分倦怠萎靡。卷着暑气的热浪将树叶杂草全都烘烤地昏昏欲睡,一眼望去颓势尽显,并不见想象中的亭台楼阁,只有茅屋稀疏、柴狗恹恹,余下的全是棕黄色的尘土。
我很有几分讶异。兴平年间的逃亡路上,刘曦曾给我大致介绍过弘农的情况。他说,这个处于洛阳、长安之间的郡县向来是人才辈出之地,著名的弘农杨氏就发源于此,后世鼎鼎大名的杨家也与它颇有渊源。因此,在我的印象中,这里哪怕没有花团锦簇、山川秀美,至少也该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方能担地起“人杰地灵”之名。可是,眼前的景象却与想象大相径庭。长达数百米的主干道上竟然只有我和孔明两人行走,实在不是一个人口上万的重镇该有的模样。
其实不仅是弘农,战火阴影之下,即使是昔日繁花似锦的长安,据说也已变成一片废墟。
我一路走一路叹,待终于看到人市时,心情已经颇为沉重。
乱世中商业凋零,此刻又恰逢正午,市中并不闹腾,只有些许小贩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强打着精神招徕生意。
“夫人,买个馍不?”一个还不到我腰部高的小童挡在面前,手里抓着个脏兮兮的饼,正一脸企盼地看着我。
这是本地人惯爱吃的一种主食,听说是将饼坯放在烧热了的石子上烙制而成,所以取名叫作石子馍,弘农人喜欢将它放在羊肉汤里泡着吃。
“要吃吗?”孔明体贴地问,但一只手已经伸入袖袋中掏出了五铢钱来。
但我还是摇头:“还是不要了吧。”我出生于南方,原本便不怎么爱吃面食,况且这小童手中的馍,看上去也委实太黑了点儿。
“你不要我要,到弘农怎能不尝尝当地的石子馍呢?”孔明并不嫌脏,仍然拿钱买了馍,又建议我去吃隔壁街上的甜蛋羹,“距此地并不远,店家是位上了年纪的妇人,为人极豪爽好施,初平八年弘农陷于战事,百姓颠沛,饥肠辘辘。这位妇人开铺施羹,见者皆可得一羹果腹,活人无数,大善也。当年我与均弟也得过她一饭之恩,思念至今。”
乱世中散尽家财救济饥民的善人虽然不可能多到满街都是,但每个城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我早已见怪不怪,奇怪的是孔明居然也是被救济的对象,我怪问道:“初平年间你叔父尚在世,你们兄弟二人怎会沦落到要靠他人施粥的地步?”
诸葛氏世居琅邪,乃是当地望族,虽然孔明三岁丧母八岁丧父,与弟弟诸葛均二人被迫跟着叔父诸葛玄生活,但诸葛玄为人忠厚,曾官至一方太守,并非毫无根基的平头百姓。听闻他在世时将诸葛亮兄弟俩视为己出,吃穿用度都不曾苛待,我实在没有想到孔明居然也曾有过这样辛酸的过往。
孔明笑着解释:“并非我叔父之过。他虽曾受举荐为豫章太守,但不久便为朱皓所败,带着我和均弟等人辗转至徐州。谁知恰逢曹操为报父仇起兵攻打陶谦,我们为避战火四处奔逃,其间钱财散尽,还与兄长子瑜(诸葛瑾)失散。之后兄长避乱江东,而我和均弟绕道九江、汝南、弘农等地,一走数年,饱受流离之苦,最终入南阳投靠世交林氏。”诸葛玄病逝于建安二年,也就是曹操攻伐徐州的五年后,死后葬于平顶山金鸡冢,自此孔明与子衡二人再无长辈可依。
听崔州平说,孔明到南阳落脚前曾经历十年流浪之苦,当时我以为不过是修辞化的虚指,想当然地以为有诸葛玄照顾,他和诸葛均就算度日艰难也不至于会到无米成炊的地步。没想到乱世之中无人幸免,诸葛玄自初平六年就染上重病,吃药调理耗尽积蓄,又不幸遇上兵祸,虽不至于强抢士人财物,但雁过拔毛,诸葛兄弟来到弘农时甚至需要去喝乡妇赠的粥,实在令人唏嘘。
算年月,孔明应是在我离开弘农后才来的这里,战乱经年,他心心念念的羹铺,不知如今还在不在。
“那年我得了粥羹,就着叔父俭省下来的石子馍,也同这个这般脏兮兮黑黝黝,早辩不清食材的本色,但嚼进嘴里,真乃人间美味。”孔明满脸回味地同我闲聊,不一会就走完了人市。拐过一个街角,他突然指着前方某块写着“韶家粥羹”的招牌笑道,“看,便是那家。”
我定睛望去,发现不过是个极小的店面,寒碜地只剩下个棚子,四面透风,狭小的空间勉强能容纳两张方桌、八条长凳,用弹丸之地来形容都不为过。
我还在感叹店家经营的不易,孔明已经顾自走上前去,极其响亮地喊了一句:“韶大娘在吗?来两碗甜蛋羹!”
应声而出的却是个贼眉鼠眼的长衫男人。他明显不认识孔明,却极其自来熟地摊开手来,皮笑肉不笑地道:“先生许久不来了吧?本店自去岁起便立下规矩,不再赊账了,两碗蛋羹二十五铢钱,只认官币,不收私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叟无欺。”竟是将我们当作了来打秋风的食客。
三国诸侯割据,币制混乱,各地使用的钱币虽然统称为“五铢钱”,但外形、工艺各不相同,缺斤少两的不在少数,伪造假币的不计其数。长衫男明言要官币,就是只收刘协朝廷发行的五铢,其余一概不认的意思。
孔明的眉头皱了起来:“韶大娘呢,怎不见人?”
“早死了。”那男人的嘴巴朝后厨努了努,漫不经心道,“闹,后头墙上挂着呢。”
孔明的脸色瞬时就黑了下来,但他素来沉地住气,也没教训那男人什么,只是连蛋羹也没心情吃了,拉了我就往外走。
身后传来长衫男子粗俗的骂娘声:“X子就知道,又是个来吃白食的,哼,长得人模人样,连二十五铢钱也掏不出来……”
走出老远,孔明方才叹了口气解释:“韶大娘育有二子,幺子憨厚,可惜早年征兵死在了外头,不知埋骨何处。刚刚你看到的那个是长子,征兵时假装病重,推了弟弟出去顶替,自己留在弘农偷鸡摸狗,未料到如今竟然还好好地活着。”
这世道,有时候真的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
孔明原本还想将韶大娘当年赠的羹粥钱当面还给她,如今这样的景况也歇了心思。但是错过了甜蛋羹,我们总不能连午饭都不吃,只好随便在路边找了家馄饨铺祭五脏庙。
这回我们的运气不错,那个铺子乍看之下毫不起眼,可是老板热情大方,做的馄饨皮薄肉厚,虾子佐料又多又香,吃得我和孔明都很开怀。
孔明额外多叫了一碟牛肉,特意将最好的部分挑出来放到我碗里。
“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我连忙推辞。弘农这边的吃食与南阳不一样,无论做什么小吃都讲究一个混搭。比如石子馍要泡在羊肉汤里边吃,蛋羹得同粥米煮在一块儿,方才那碗馄饨,价钱不比南阳贵一分,可是生生比南阳多出了二两的面来,吃得我差点直不起身来。
孔明却不体谅我的胃,恨不能将所有牛肉都塞进我嘴里:“你得多吃点,不然下回你哥见你瘦了,该生我气了。”
……这倒的确很像刘曦会干的事。我假装没有看见隔壁桌姑娘家羡慕的眼神,埋头吃肉,脸已经红地如同晚霞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