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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夏天格外的炎热,路面被晒得滚烫,屋檐下、树荫处随处可见避暑之人,懒洋洋的不愿意出去。
因为太热,空气似乎都被扭曲了起来,在酷暑中一天之中最炎热的下午时分,居然还有人在街上行走,而且衣冠楚楚,浑身上下整齐无比,引起无数路人的侧目。
没一会儿,“衣冠楚楚”的刘凌也被看的不自在起来,悄声问身边的铅华:“我哪里不对?他们这么看我?”
“陛下,您没哪里不对。”因为人人都注意着刘凌,所以铅华也不敢放松,精神一直紧绷着:“您看看他们……”
刘凌被装扮成婢女的铅华一指点,四处一看,立刻明白了什么原因,笑着摸了摸鼻子:“咳咳,要我穿成他们这样,倒是不容易,罢了,还是先去酒楼吧。”
几个光着膀子的汉子见着刘凌几下拐入了街角,瞬间就不见了,搓着手和身边避暑的其他汉子小声讨论着他的身份。
“这么高,应该是武将家的。”
“傻啊!武将家的出门不骑马?我看是别处来的。”
“我看着怎么有些像胡人呢?是不是使馆里出来溜达的胡夏人?”
刘凌避避闪闪,带着铅华这个少司命沿着阴凉之处一路摸到了西市,那种被人一直盯着的不自在感才算是消失了。
相比于其他地方,西市里人来人往,商人云集,还有比他穿的更齐整的,反倒不怎么显眼了。
夏季炎热,易容术需要用颜料和部分染料,即便是再厉害的妙手也难以解决糊了装的问题,所以刘凌只是将自己的五官乔装的成熟了点,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青年。
因为京中有很多人知道皇帝身边的素华是个深藏不漏的高手,刘凌出来时只带了素华的嫡传弟子铅华,之前她一直跟在刘祁身边护卫他的安全,刘祁归京,她也就回了京。
只是她年轻貌美,跟在刘凌的身后,将这一行人衬的活像是出门游玩还带着美婢的纨绔子弟。
“郎君出来,究竟是做什么?”
素华看了看头顶上的匾额,“您是要在这里歇脚吗?”
“啊,是啊,听闻这间珍馐楼是京中有名的酒楼,所以我才来这里看看。”刘凌随意地跟跑堂的小二颔了颔首,也没选雅间,径直入了大堂。
铅华虽满腹疑问,可也不好再问什么,只好跟着像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做一般的刘凌在大堂里胡乱晃悠,在这桌晃晃,在那桌看看,最后才找了一处临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小二聊天。
“我听说京中有一道‘飞黄腾达’,只有几家酒楼能做,所以特地慕名而来,敢问……”
“飞黄腾达?呃,这位公子可知道飞黄腾达,呃,是什么菜?”
小二眨了眨眼,放低了声音。
“不是说是宫中的御膳吗?”
刘凌刚绕了一圈没看到炸蝗虫在桌子上,心中担心民间对这蝗虫还有恐惧,只能向店小二打听。
“是宫中的御膳不假,不过因为这菜的原料太少,一般不是预定,基本是吃不到的……”
小二见刘凌不像是难说话的样子,也就直言了:“说是飞黄腾达,其实就是油炸蝗虫。之前咱们楼里做过,也有您这样的客人闻名而来,可一看到上来的是什么就掀了桌子,这般几次后,我们也怕浪费东西,都是预定好了,先付了定钱,才给做。”
“原来是这样!”刘凌明白了,笑了笑从怀里掏出钱袋,“定钱多少?”
“公子真要吃?”店小二瞠目结舌地又问了一遍:“小的可都跟您说明白了,那是油炸……”
“油炸蝗虫嘛。”
刘凌从钱袋里捻出一块碎银子。
“这个够不够?”
小二颠了颠,笑着捏着:“说是定钱,其实就是那么个意思,这何止够了,还有的多,等会您会账的时候再算啊!”
这小厮也是精怪,一边说一边转身就走,大声喊着:“飞黄腾达一份!掌柜的,您约下银子喂!”
等他把银子送去了柜上,才又飞快地跑回来再询问刘凌要什么其他吃食。
如今是下午,刘凌随便要了一壶清茶,几样小点,便坐在窗前等着那“飞黄腾达”送上。
没一会儿,“飞黄腾达”来了,小二刻意端着盘子在大堂里绕了一圈才送到刘凌身前,大声报着菜名。
这时候在酒楼里坐着的都是避暑的,因为这珍馐楼背阴阴凉,窗边又有风,食客大多都凑在一起,傻着眼看着刘凌轻车熟路的夹起一只金黄的虫子就塞在了嘴里,有几个人立时就发出了作呕的声音。
可刘凌细嚼慢咽的吃完了一只,甚至还能评头论足:“恩,炸的过了点,有点苦,不见焦香。”
“这位后生,你不觉得恶心吗?”一个纳凉的中年文士皱着眉头:“先不说这虫有没有毒,就算是没毒的虫子,人非禽兽,又怎么能吃虫子呢?”
“我觉得挺好吃啊。”刘凌说话间又吃了几个,夹起一个递给邻桌:“你要不要尝尝?这家炸的挺酥脆的!”
刹那间,一片摇头惊恐。
刘凌心中叹息,知道这民间“谈蝗色变”的心理没办法那么快平抑,虽说有宫里带头又有官员们为了“迎奉上意”去“尝鲜”,但毕竟京中蝗虫难得,算上运费价格不菲,越发让人望之却步。
他最初的预想倒是失败了。
想到这里,刘凌也没有了再吃的心思,又丢下一块碎银子,推开盘子就下了楼,连小二喊着找钱都没有理会。
之后刘凌又走了两家之后,皆是如此,心已经凉了半截,直到了第四家“知味楼”时,却见的靠窗的座上坐满了食客,或一壶清茶,或一壶清酒,佐着去头去尾的蝗虫在饮,好生惬意,间或还有“再来一盘飞黄腾达”的声音。
刘凌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等进去之后仗着穿的鲜亮,找了个食客拼桌,细细一问,才知道是什么回事。
原来这处酒楼的东家也不知道在哪儿搞来了许多蝗虫,比京中其他楼里都要多些,这老板也聪明,知道这东西一般人不见得敢吃,索性当做餐前的小点送上一小盘,去头去尾,也不说是什么,许多人就这么浑浑噩噩吃了,还觉得味道不错,有时候还要一盘。
这再要一盘就没那么容易了,酒楼里说了,这道菜是御膳,店主花费许多心思才从达官贵人手中得了方子,加上材料难寻,贵客餐前送一小碟是送个情谊,再要有就没那么容易。
他说的越是玄乎,其他人就越发想要,等到其他几家酒楼也在卖“飞黄腾达”的时候,熟客也都知道送的是什么,可是吃都吃上味了,即便知道是蝗虫也不好发作,这“飞黄腾达”也就卖出去了。
到现在,知味楼里的飞黄腾达卖的比别的地方都便宜些,而且买一壶好酒或好茶还会送上几只香喷喷的炸蝗虫,有些人图个新鲜,也会来尝尝。
说到底,无非是“不要钱”和“卖的贱”罢了。
“卖的贱吗?”
刘凌若有所思的出了知味楼。
第二日的早朝,刘凌动了常平仓,要向青州、梁州等受灾地方运送赈粮,但这赈粮却不是无偿赈济的,百姓必须得用蝗虫来换。
他命令放粮的粥棚旁边摆着烤炉,收回来的蝗虫直接倒入烤炉里烤熟,去皮去壳,拨出肉来,就着粥棚给百姓做菜,不愿意食用的,不必给粥。
相比之前,这种强制的要求听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因为米粥都是白得的,人要饿死什么都没了,相比之下,只是吃一堆烤熟的虫子倒没什么了。
对于没有受灾的地方,刘凌鼓励别地的百姓去受灾地方捉虫,可以用蝗虫充抵徭役,此令一出,许多尚在闲中的壮丁纷纷向受灾的几州赶去。
几管齐下,眼见着已经是盛夏,蝗灾竟没有蔓延开来,到了梁州便没有再南下过,可谓是人人欢喜。
就在这人人欢喜之中,刘祁迎来了他人生中的大事。
他纳妃了。
肃王成亲之时,刘祁和刘凌是全程参与的,对于纳妃之礼也算是轻车熟路,只是刘凌如今已经是皇帝,不能亲自为刘祁跑前跑后,便派了魏坤和戴良前去帮忙,他们两个一个曾经亲自操持过肃王的亲事,一个刚刚成亲,最是合适的人选。
而征婚之人,在经过刘祁同意之后,由萧逸担任,也是出乎许多官员的意料之外。毕竟在他们看来,这位萧将军和刘祁怎么也算不上有什么好交情。
田珞是从礼宾馆里出嫁的,为了刘祁的婚事,几位太妃甚至压后了要出去的时日,特地过问此事,刘祁则是先祭了先帝、静妃,而后从东宫出发,去迎娶自己的王妃,再在宗正寺里行礼、送回东宫洞房。
腾出东宫给刘祁成婚,是刘凌的旨意,宗正寺中不少官员虽觉得于理不合,可皇帝既然都愿意了,他们也不好置喙。
这几年来,皇帝的君威越来越盛,宗正寺里那些族老宗室越发不敢指手画脚。
这一场婚事,便在黄昏之夜里,热热闹闹皆大欢喜地完成了。
耳边听着东宫里传出的雅乐,刘凌静静立在中宫最高的楼阁之上,眼睛望着的,却是西边祭天坛的方向。
姚霁已经离开了快一个月了,北方的蝗灾已经得到了控制,皇兄刘祁也完成了他人生中的大事,几位太妃很快就要出宫,只有他孤家寡人,只能在这里吹着凉风避暑。
“陛下,您真不去东宫瞧瞧热闹?”
王宁见他表情有些落寞,心疼地询问。
“您可以换一身便服,不进去便是。”
“就算换了便服,东宫里哪里还有不认识朕的宫人?今日是二哥大喜的日子,朕就不要去扫兴了,免得他们又要行礼,又要顾及朕的威仪不敢热闹。”刘凌很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份,有些时候不是随心所欲的。
“再说秦王妃田氏见了朕还要下跪行礼,今日她是新娘子,朕也不愿意用身份压她做这个。”
“陛下,您就是太为别人想了,何苦呢!”
王宁看着这个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叹了口气,又接着说:“陛下,您宣召的薛舍人和戴相公都来了,如今就在下面候着,是否要通传?”
“宣他们见吧。”
刘凌点了点头。
“你下去向燕将军传话,下面守着,他们上来后,任何人不得放上来。”
“是。”
没过一会儿,满脸疑惑的薛棣和戴勇踩着木楼梯上了楼阁,待行过礼后,见刘凌倚着栏杆,望着西边半晌不语,也只能满脑子雾水的干等。
今日秦王成亲,薛棣和戴勇照理说也是要前往庆贺的,只是今日戴勇是宫中值事的宰相,薛棣是随时等候传召的御前御史,两人就不便去庆贺,一接到刘凌的传召立刻就赶了过来。
但这个时候,皇帝能喊他们来做什么?
盛夏的晚风不停地吹拂着几人的脸庞,耳边响着东宫隐隐约约的奏乐声,戴勇和薛棣原本有些躁动焦急的心情一点点沉静了下来,望向皇帝的眼神也就越发好奇。
刘凌足足看了西边一刻钟,才收回放空的眼神,凝望了东宫一眼,动作缓慢地从怀里掏出一卷玉轴的绢帛。
屋檐上悬挂的宫灯照耀着刘凌手上的绢帛,青黄色的绢色在灯光下显得有些失真,可这东西对于戴勇和薛棣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两人齐齐一惊,竟都露出了不知所措之感。
“你们看一看吧,看完之后,朕要将它秘密放到宣政殿高祖的画像之后去。”
他将手中的绢帛往两人送去。
薛棣只是御史,绢帛由戴勇结果,伸手展开,只见这黄色的绢本通体有织锦云纹,一打开青色的卷头便看到了银色双龙围绕的“奉天诰命”四字,戴勇心中大震,待接着看下去,连忙捧着圣旨跪了下来。
“陛下,这使不得啊!您如今正值奋发有为之年,怎可留下这样的圣旨!”
夜色昏暗,薛棣离得较远,费了一会儿功夫才看清那上面写了什么,比戴勇还要惶恐,几乎要吓的叫出声来。
圣旨的内容倒是简单,字体为风格端庄的小楷,气度雍容,圆润飘逸,整篇布局工整严谨,跌宕有致,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一时兴起。
薛棣和刘凌交情倒比戴勇更深些,此时壮着胆子询问:“敢问陛下,可是身体有哪里不适?亦或者……”
“没有,你们多想了。”刘凌表情轻松地摇着头:“朕既没有得什么恶疾,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会留下这密诏,纯粹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
以备不时之需?
他们都要被吓坏了好嘛!
“既然陛下没有得什么恶疾,又没有哪里不适,又为何要留这样的诏书?!”戴勇语气激动:“这诏书若要让其他大臣知道了,生出不该有的心思,这绝非我代国该有的国运!”
“所以,你们一定要保守秘密,除非到了不得已之时,不可说出高祖画像之后的秘密。”
刘凌叹了口气。
“朕如今没有子嗣,便是现在纳了妃封了后,留下了皇嗣,也尚在年幼之时,于国无益,朕思来想去,只有如此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戴勇脸色铁青,薛棣也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两人看着圣旨上印着的“制诰之宝”和颜色各异的祥云,再看着写在祥云之上的旨意,明明是酷暑天气,竟都打了个寒颤,遍体生寒。
这是一封传位诏书,内容也很简单:如果皇帝因病驾崩或暴毙而亡,并无子嗣留下,则起出这封预先留下的诏书,迎奉秦王入京继位。
可正因为写的太过简单,反倒让人生出不祥之感。
刘凌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脸上倒有了几分暖意。
“这封诏书,除了你们和朕,没有第四个人知道,你们也不必将它记挂在心里,如果朕没灾没病,这不过就是一张没用的纸,如果朕真有了万一,那也是天命,你们不必伤怀,安心辅佐新君便是。你们说出这诏书所在,便是有拥立之功……”
“陛下!”
“陛下!”
惶恐万分的戴勇和薛棣甚至有了哭音。
戴勇已经在考虑是不是蝗灾和接二连三的天灾让皇帝生出了不好的想法,应该如何让皇帝重振士气,而薛棣则是在想,刘家祖传的“当上皇帝一定有所不对”的血统果然还是无人可以避免。
唯有刘凌知道自己在担心,看着远处的祭天坛,叹了一口气。
他现在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盼着“仙人们”回来,还是希望他们永远不要再来了。
***
h市青柏路十七号的主人是个喜欢清静的人,平日里没有来过什么访客,今日却有两个客人上门造访,而且还是一男一女。
男人是秦铭,女人,自然是姚霁。
张政怎么也没想到,姚霁居然会带着一个“后辈”特地来拜访他,但因为两人同出一门的关系,他还是放了他们进来。
只见不大的公寓里,四处都散落了写满了字迹的稿纸,姚霁随手在地上捡起一张,只见第一行就写着“论历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云云,正准备往下看去,手中的纸却被人劈手夺去。
抬头一看,张政一脸不悦地站在她的面前,皱着眉头说道:“师妹,我们研究的领域几乎相同,你难道不该避嫌吗。”
“啊。抱歉……”
姚霁想起随意翻看别人的研究成果是同行的大忌,连忙道歉:“我以为只是张废纸,所以就看了,我不知道……”
“确实是废纸,不过你还是不要动我的东西。”
阴郁着脸的张政将手中的东西捏成一团,哪里还有当年带姚霁时的阳光开朗可言?简直就像是那种专心于研究的科学怪人一般。
一旁的秦铭沉默着观察着两人的对话,突然冷不防地开口。
“那天,在祭天坛,你对刘志究竟说了什么?”
“什么?”
正在和姚霁说话的张政脸色突然一白,难以置信地扭头看向秦铭。
“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张政上下扫视了秦铭一眼,确定自己没有见过他。
“你胡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