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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不想当商人”(2)

作者:(美)布伦特·施兰德 里克·特策利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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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公司从史蒂夫父母家的车库搬了出来,搬进了位于库比蒂诺斯蒂文斯克里克大道(Stevens Creek Boulevard)的真正的办公楼。斯科特和马库拉开始着手招聘更多员工,搭建公司的组织架构。刚开始的几个月,史蒂夫依然在做他最擅长的事:召集一小群人生产杰出的产品。这次要推出的产品是Apple II,正是这款机型真正将个人电脑推向了世界。

    和上次一样,史蒂夫充当了经理人的角色,沃兹仍然负责工程设计。史蒂夫对沃兹恩威并施,不断质疑他的想法。结果,沃兹打造出的机器功能丰富,上手立刻可以使用,与之前的微机截然不同。这个尺寸适中的盒子是当时世人见过的最完整的电脑,唯一需要做的事就是把它连上电视屏幕。Apple II的所有部件都装在一个米色的光滑塑料壳里,键盘是自带的,就跟当时颇受消费者欢迎的电子打印机一样。与Apple I不同,Apple II是一件成品,可以直接卖给家庭、学校和公司,而Apple I只是一堆裸露在外的示波器、电压表和其他电子部件,普通消费者可不愿意碰这些东西。

    Apple II的微处理器比Apple I运算速度快得多,而且内存更大,性能更优。Apple II配备了音频放大器和扬声器,机身上有插孔可以插入玩游戏的操控杆,还配备了盒式磁盘驱动器,可以用作数据存储。为了让业余编程爱好者一开机就能直接编程,沃兹把BASIC编程语言写进了一块焊接在主板上的单独芯片里。更重要的是,电脑的设计为未来无法预测的硬件升级改造留出了空间,无论硬件的升级改造是为了改善机器的整体性能,还是为了某一项特别的功能,比如数据处理、玩游戏、建立搜索列表或是编程等。沃兹在Apple II上做了8个扩展插槽,用户可以插入各种电路板,特别是小型电路板,插入的电路板与主板上自带的微处理器和存储芯片共同配合,能实现很多功能,比如增加软盘驱动器、显示更复杂的图像、改善音质、扩大存储容量等。因此,一旦有专业的软件应用或附带扩展功能的特殊电路板问世,Apple II将变得更为强大。事实上,它们也即将问世了。

    与在车库一样,史蒂夫的完美主义倾向与他的离经叛道又一次导致了矛盾与冲突。比如,史蒂夫反对做扩展插槽,因为在他看来,一台完美的个人电脑应该操作简便,没有人会想着打开电脑外壳自己动手改进硬件的性能。史蒂夫想要设计出一台和家用电器一样使用简便的电脑,如果作为长期目标,这个想法还不错,但在1977年却不合时宜。颇具商业头脑的业余爱好者们已经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想要为Apple II设计插卡,让Apple II能与电话、乐器、实验室仪器、医疗器械、办公器械和打印机产生交互,或操控这些设备。沃兹看到了这一点,最终史蒂夫不得不妥协。

    不过在另外几件事上,史蒂夫的离经叛道都是明智之举。真正的“个人电脑”看上去不应该像工业用的机器,因此他让一位名叫弗雷德里克·罗德内·霍尔特(Frederick Rodney Holt)的工程师设计了一个特殊的电源,这款电源不像普通电源那么容易发热,也就不需要安装噪声很大的风扇来帮助机器散热。史蒂夫还要求电脑的外壳必须像家用电器那样,而不能像实验室用的仪器,为此他还特地去百货商场寻找灵感。这个如今看来理所当然的想法在当时却是很大的突破,当时的电脑爱好者更偏爱工业用的金属外壳,甚至喜欢让复杂的电路板直接裸露在外,方便改造。对普通消费者来说,Apple II自成体系、简洁美观的设计显然更合他们胃口,也让Apple II从一大堆电脑中脱颖而出。Apple II第一个重要的软件应用是丹·布莱克林(Dan Bricklin)和罗伯特·弗兰克斯通(Robert Frankston)开发的电子表格软件VisiCalc。这款应用1979年才问世,但售价1295美元的Apple II自1977年4月推出以来就广受欢迎。以前Apple I几周只能卖掉十几台,而Apple II的销量突然飙升至每月500台。

    史蒂夫已经两次证明自己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能够带领小团队取得不俗的业绩。如今他的难处在于如何让自己接受马库拉和斯科特的领导。马库拉和斯科特要做的事是史蒂夫独自一人无法完成的:带领一家蓬勃发展的企业设计、生产、配送、销售电脑。对沃兹来说,交出公司的控制权完全不成问题,他对于公司的管理毫无兴趣,作为世界一流的电子工程师和苹果公司分管研发的副总裁,他只喜欢待在工作台边摆弄零部件,与工程师探讨技术细节。

    对史蒂夫来说,情况要复杂得多,不仅仅因为他习惯了挑战权威。史蒂夫已经发现,自己离经叛道的想法是造就杰出产品的关键所在,而且自己火爆的脾气能促使团队达成目标。但斯科特想把苹果公司置于成熟的领导之下,很难容忍史蒂夫的离经叛道与火爆脾气。

    斯科特带给苹果公司的是管理体制。如果把苹果公司比作一个家庭,斯科特要管理家庭事务的方方面面,包括开立银行账户、还房贷等,当然,苹果公司的运作比管理家庭事务要复杂得多。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斯科特是分管生产的工程师,也是一位高科技极客,从穿着打扮上就能看出来,他的短袖衬衫口袋里总是装着专门用来插笔的笔袋。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斯科特积累了管理几百号人的经验,并负责监管复杂的芯片生产过程。到苹果公司后,他承担起主要的管理职责,白手起家打造一家复杂的高科技公司:租办公楼、厂房、设备,设计可靠的生产流程,组建销售团队,引入质量控制,监管工程设计,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指定财务和人事负责人,并着手与主要的供应商和软件开发商建立联系。通过观察斯科特的管理方式,史蒂夫受益良多。

    苹果是一个新兴行业的领头羊,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融合了三项日新月异、变化多端的技术,即半导体、软件和数据储存,这更增加了斯科特的管理难度。诸如宝丽来(Polaroid)、施乐(Xerox)等高科技公司在成立的最初10年里,只要设计并推出一款一鸣惊人的变革性产品,就能稳坐钓鱼台,等着数钱就行。但苹果却不行,电脑公司刚推出一款新产品,就得把这款产品全部推倒重来,不断利用日新月异的技术超越自我,否则就会有别的企业捷足先登。这个过程循环往复、代代相传。甚至第一代产品还没有真正问世,第二代产品就已经蓄势待发,准备颠覆第一代产品。技术市场的变化速度就是如此之快,而且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三项技术作为电脑产业的支柱,本身也在独立、迅猛地发展,因此电脑产业总能找到变革创新的源泉。

    优秀的技术型CEO在为公司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能做好公司随时被颠覆的准备。但斯科特算不上是一位称职的CEO,他的个性和才能更适合担任COO,即首席运营官。稳定是他最看重的因素,如果公司不像他想的那么四平八稳,他就会灰心丧气。由于史蒂夫的存在,斯科特始终无法实现他想要的稳定。

    史蒂夫当然也知道,只有一家管理井然有序的企业才可能最终实现他的宏伟目标,但他始终沉醉于不稳定中,想要去颠覆电脑产业的现状。稳定是IBM的特点,在史蒂夫看来,苹果与IBM是截然不同的。

    不消多说,一个看重稳定,一个喜欢颠覆,把这样两个人拉郎配,婚姻是不会长久的。在斯科特刚到苹果的几周里,就出现了关系终将破裂的迹象。斯科特要给员工分配工牌上的工号,他决定把“1号”给沃兹。史蒂夫立马找他抱怨,斯科特不得不妥协,给了史蒂夫一个特制的“0号”工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