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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傍晚,总是会给人一种意想不到的惬意。夕阳西下,蜻蜓追逐而飞,光脚的孩子顽皮地在池塘边嬉戏,尤其是田间玉米地里更是听取蛙声一片。
刚刚走出校门的丁凤军,不自觉得朝太阳落下去的地方看了看,这个落魄的乡下,没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精彩景像,但也不缺乏美感。丁凤军就在这仅剩霞光的天空中寻找到一种陶渊明口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世外桃源之感。
阳谷,这个位于中国鲁西的小县城,纵横交错的是南北相通的颠簸小路,地势平坦,没有山没有海,听不到两岸长猿的啼叫,也看不到漫天飞舞的海鸥,从小耳濡目染的就只有水浒传里英雄打天下的传奇故事。
这一年的夏天,丁凤军18周岁的生日还没有到,他生于夏天最炎热的一天,掐指算算离自己的生日也差不了多远了。
丁庄,这是小县城里的一个普通的小村庄,村庄不大,但姓氏却不少。听长辈讲过,58年闹饥荒的时候,外姓逃难的人来到丁庄,就此落地生根,自然姓氏也就多了起来。
马诗语,她不是丁庄的人,丁庄没有姓马的,马诗语的小姨家在丁庄,她的姨夫是张姓人,长年在外打工,极少回家,在村里也算是一普通人家,倒是他的妻子李素娥却是一得理不饶人的主。
马诗语的母亲李素梅在早些年得病死了,再没有隔多久的时间里,马诗语的爸爸又因为车祸而丧失生命,无依无靠的马诗语只得投靠自己的小姨。这一生活便是十几年的时光。
李素娥家没有孩子,又念及姐妹之情,李素娥也便收养了她,不过在马诗语进家没几年后,李素娥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有喜了,还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这让她的丈夫有了更加卖力的挣钱的动力。
村里的人都说是马诗语带给他们家的这个福气,李素娥高兴之余便送马诗语去镇上的学校上学,说是为了感谢马诗语带给她的这个福气。
这些事情,丁凤军都清楚,好在马诗语也是一刻苦用心的女孩子,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才没有像其他家的女孩子那样,早早的嫁为人妇。
一想到马诗语的身份,丁凤军也难免心头苦涩,苦涩归苦涩,但毕竟现在丁凤军都已经快要成为自身难保的人,哪还有精力和时间去同情别人。
丁凤军轻叹口气,踏上回家的路。
“丁凤军!”一个甜甜的声音自丁凤军的身后传来。
丁凤军转过身看去,原来是马诗语。
“有什么事吗?”丁凤军甩了甩头,顺势用手抹去嘴角的血迹。
“你没事吧?”马诗语显然有些不自在,双手紧握住斜挎在肩膀上的碎布背包的包带。
“我?我能有什么事?”丁凤军反手一指自己,莫名其妙的一笑说道。
说话间,马诗语已然来到丁凤军的面前,丁凤军的嘴角还留有没擦干净的血痕。马诗语伸出手去想要为丁风军抹去嘴角的血迹。就在马诗语的手快要触及到丁凤军的皮肤时,丁凤军很不识实务的把头扭到另一边,佯装看风景。
马诗语略显尴尬,伸出去的手停留在半空中,她四下偷看两眼,还好没有其他人在场,不然这回可真要丢死人了。
“丁凤军,你和丁庆奇的对话我都听到了,难道你真得要把我让给丁庆奇吗?”马诗语说话的声音总是那么美妙,像绽放在夏季里的荷花,让人在燥热的天气里感受到些许的凉意。
“这不是把你让给丁庆奇,丁庆奇喜欢你,他有追求你的权利,你若不喜欢他,你可以收回这个权利。”丁凤军淡淡的说道。
“那,你想拥有这个权力吗?”马诗语说出这句话后,双颊再次绯红。
“不想!”丁凤军根本没有顾及马诗语的感情,直截了当的说道。
马诗语被丁凤军这搪突莽撞的回答气得嘴唇直哆嗦。马诗语对丁凤军的脾气很是了解,自马诗语投靠到李素娥家后,就认识了丁凤军,两人虽说算不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在同乡孩子的眼中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再加之丁凤军总是为马诗语打抱不平,更是让小伙伴们多了层看两人关系的感情色彩。
“为什么?”马诗语似乎还有些不死心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不为什么。”丁凤军回答得更是简捷,跟没回答一样。
“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吗?”马诗语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分明带着颤音,再看她的眼睛,似乎有某种不知明的液体在夕阳下闪耀着光芒。
“这和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丁凤军说得平淡无奇,而马诗语却意会错了丁凤军的意思,马诗语以为丁凤军是不太好意思挑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才故意故作镇定否认事实。
想到这里,马诗语心中乐开了花,倾泻于双眸间的愁绪在这一刻终于拨云见日。
马诗语已然要到自以为是的答案,便无需再与丁凤军有过多的攀谈,省得再谈下去两个人都尴尬。
马诗语抿着嘴巴偷笑,而丁凤军则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看着马诗语。马诗语稍稍低下头,前额上顺直的刘海盖住了那双美丽的眼睛。这是丁凤军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察马诗语,完美无睱的瓜子脸,吹弹可破的肌肤,顺滑稚嫩的白晳小手,恍惚间丁凤军那颗坚定的心开始动荡不安起来,莫名的冲动似乎要从体内冲出,驱使他抱住马诗语。
这是个美丽的傍晚,红透半边天的晚霞,郁郁葱葱的林荫小道,清风徐徐,佳人相伴,这岂不是一幅美景。
谁知,在丁凤军想入非非的时候,马诗语猛然抬起头,四目相对,两只眼睛略显惊愕,另两只眼睛却热情似火。
“丁凤军,我喜欢你,我要做你的媳妇,我一定要和你上同一所大学。”
马诗语一口气讲出这么一句话,趁丁凤军惊愕之际,她的嘴巴紧贴在丁凤军的脸上,狠狠的亲下一口之后,马诗语双手捂着脸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丁凤军还处于恍惚间,这突如其来的一吻便是让丁凤军不知所措。
“丁凤军,我们要一起考上大学,我们一起努力奋斗,我们一定会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家!”
跑到另一条路上的马诗语转过头来冲着丁凤军大喊着,这一声喊叫把丁凤军从恍惚中惊醒,他转头看向马诗语,这个美丽的女孩在夕阳下是如此的清纯,可爱,可是,丁凤军却在心中暗自揣测着一些过往事情。
“凤军回来了?今天学习怎么样,累不累?”
丁凤军前脚刚踏进家门,后脚还没来得及抬起,大哥丁凤海的声音就从院子里传来。
“还可以吧,就那样。”丁凤军轻描淡写的说道。
“什么叫就那样,眼看着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你可得努努力,咱们老农民没有别的本事,如今能够翻身的机会就是考上大学,我可告诉你,咱家的希望可全压在你的身上了,你可不能让我们失望啊。”
“知道了。”丁凤军简单地敷衍过丁凤海的训话,低着头一溜小跑着进到堂屋。
丁凤军可不想让丁凤海看到自己脸上的伤,省得又得听到他的埋怨。
“哟,小军,你的脸怎么青一块紫一块的?是不是又和谁家的孩子打架了?”说话的是丁凤军的母亲王玉珍,一位将近六十岁的农村妇女,乌黑的发髻间夹杂着几根银丝班白的双缤也写满了生活的艰辛。
丁凤军随意的一摆手说着没事没事,便把脸扭向另一边,他不想母亲再为自己的事情操劳。
“老二,我说你怎么回事,告诉你多少回了,不让你打架不让你打架,你就是不听,这回又是和谁动的手?”一听到母亲说丁凤军受了伤,大哥丁凤海立马从院子里跑了进来。
“没谁,除了李二狗张铁蛋他们还能有谁。”丁凤军不耐烦的说道。
“撒谎!就那几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早被你打得服服贴贴了,哪里还敢招惹你。”丁凤海嘴上说着话,手已经开始去扭动丁凤军的头,他要看看丁凤军的伤势究竟如何。
丁凤海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罢学,身为长兄的他实在看不得父母为兄妹五人日夜奔波操劳的疲惫神情,他便退学甘做弟弟妹妹坚实的后盾,因丁凤海对行医比较感兴趣,退学后便与村上唯一的赤脚医生学艺,丁凤海的领悟力比较高,没过多久他的造诣就超过了师父,后来老师父因年事过高去世了,丁凤海便成了村子里唯一的医生,专门为庄稼人治疗一些跌打损伤感冒发烧之类的病患。
老师父曾在临死前对丁凤海说过这样的话。
“凤海啊,你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行医奇才,你应该回学校读书,知识多了懂得事情也就多了,将来考一所医科类的大学,你的命运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凤海,你一定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了读书,多读书多思考你才能有更高的成就。”
丁凤海深深记着老师父讲得这段话,无奈家中生活拮据,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哪还有多余的钱再去买些医学类的书来看。这也成了丁凤海一件苦恼许久的事情,倒是丁凤军听说丁凤海的事情之后,他便开始想办法,刚开始毫无头绪的他都要选择放弃帮助大哥的时候,没想到张铁蛋和李二狗他们出现在丁凤军的世界里。
李二狗与张铁蛋是隔壁村上几个不讲的小无赖,年龄与丁凤军相仿,个头也都差不多,只是他们长得偏瘦些,没有丁凤军显得壮实。
这几个小混混主要靠收刮学生的钱过活,那个年代,农民家的孩子都没有零花钱,有钱的都是官宦家的孩子,而且这些孩子向来没有经历过什么风浪,李二狗他们连吓带骗的都乖乖把钱交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他们堵住了丁凤军。
“喂,小孩,把身上的钱交出来。”李二狗手中拿着一把钢质匕首,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说道。
丁凤军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走着自己的路。
“喂,你是聋子吗?我叫你难道你听不到吗?”李二狗一把抓住丁凤军的衣领,他原本想要把丁凤军拉到自己的面前,顺便拿手中的匕首在丁凤军脸上拍拍,这也好给丁凤军一个下马威。可谁曾想,李二狗的力气有限,原本就精瘦的胳膊,由于用劲过猛,青筋都暴露了出来。丁凤军丝毫未动,李二狗倒来了个踉跄跨了一个大步贴到了丁凤军的面前。
“在我没有生气之前,你最好拿了你的脏手!”丁凤军目露凶光,冷冷地说道。
“抓你的衣服我还嫌脏了我的手呢,这是你的荣幸,一般人想让我抓我还不抓呢!”李二狗一副无赖样,他打量了一下丁凤军,接着说道,“啧啧啧,瞅你穿的这破烂货,粗布麻衣也就算了,还打了那么多补丁,简直跟乞丐一模一样!”
李二狗讲完这些,跟随他身边的人哈哈大笑起来。
丁凤军被他们的羞辱激怒,一伸手反抓住李二狗紧握衣领的手,轻轻一用力,便把李二狗的手掰开,李二狗冷不防的被丁凤军这么一掰,吃痛不已,大叫一声之后,另一只手条件反射般冲着丁凤军的胳膊划去,丁凤军没想到李二狗真敢拿匕首划他,一时没躲过去,胳膊被锋利的匕首划破。
张铁蛋见丁凤军要欺负李二狗,他赶忙上前帮忙。张铁蛋并没有看到丁凤军的胳膊被划伤,他站在丁凤军的侧后方,视线刚好被丁凤军的身子挡住,丁凤军的胳膊一痛,一把将李二狗甩了出去,由于惯性,丁凤军在原地转了半个圈,刚好看到张铁蛋抬腿偷袭,丁凤军来不及躲避,索性直接迎了上去。
丁凤军抬起脚朝张铁蛋的裆部踢去。
张铁蛋的脚踢到了丁凤军的肚子上,丁凤军则踢到了张铁蛋的命根子。
胆小的几个人见李二狗和张铁蛋两人都对付不了丁凤军,再加之看到丁凤军胳膊上身上满是血,吓得直接丢下匍匐在地上捂着裆部哀嚎的张铁蛋和坐在地上木讷的李二狗就跑了。
自此,丁凤军的名声算是在同龄人之间传开了,说也奇怪,自从这件事情过后,李二狗和张铁蛋一伙人再也没有出现在学校门口。有人说他们傍上了黑帮的老大,有人说他们因为在丁凤军这里丢了脸面而不好意思再出现在校门口,总是众说纷芸,对于他们的去向,大家也只不过是一昧的猜测。
不过,丁凤军还是得到了一些赏赐,不知是张铁蛋还是李二狗,或许是因为不小心,他们收刮来的民脂民膏刚好在他们落荒而逃的时候落在了地上,丁凤军捡起来数了数,居然有三十多块钱,本来丁凤军还打算要还给他们,但想到他们这也属于不义之财,索性直接揣在自己的兜里,这样一来才有了给丁凤海买书的钱。
丁凤海轻轻为丁凤军擦拭着药物,他尽可能的小心翼翼,生怕弄疼了自己的弟弟。
面对丁凤海的问话,丁凤军没有回答,只默默地接受来自哥哥的这份关爱的责骂。
“婶儿,丁凤军在家吗?”
伤口处理的差不多了,门外却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
王玉珍还没来得及回答,那女孩就已经来到屋内。
丁凤军朝来者看去,原来是马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