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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单身公寓前,几名搬家工人正搬着家具抬向小货车,随着一二三四的吆喝声,床板重重的摔在了车厢内。
姜风也提着包裹,朝自己车后座里塞,时不时的还给搬家工人递上几根烟。
就在搬家工作有序进行的时候,几辆车子在楼前停了下来。
“姜风,你走的很匆忙啊,竟然也不提前通知我们一下。”从车里走出了一名头发花白额老学究。
他虽然发色花白,但精神却很健硕,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穿在身上,显得格外年轻,只是脸上的老人斑却深深的出卖了他的年龄。
“张教授,您怎么来了啊。”递烟的姜风看到老者后,苦笑了一声,无奈的走了过去。
“我要是不来,你还真准备一声不吭的就走啊。”张岩江装作生气的重重关上了车门。
“哪能啊,我这不是准备搬完家后就给您打个电话嘛。”
姜风站在张岩江的身旁赔笑道,一副好好学生的模样。
在学校里工作的这几年,姜风可没少受到张岩江的照顾,作为历史系里出了名的老好人教授,张岩江不光对学生友好,在同事里也以提携后辈而为人称道。
“小姜我也得说你了,要不是系主任把你的辞职申请给我们看了下,我们还都被你蒙在鼓里呢。”
另外一个历史系的黄教授也从车中走了过来。
比起张岩江,黄谟要年轻的许多,但也只是相对来说,脸上的皱纹显示黄谟已经步入了中年。
“哈哈,黄教授你也来了啊。”
姜风的表情更加无奈了。
“你不准备给我们说一下你为什么要突然辞职,然后搬家?”
黄谟的车上又走下另一个人,看起来很年轻的一名女性,历史系的讲师,年龄不过三十几许,在大学里的教育队伍中,算是很年轻了。
“是碰到什么问题了?”女讲师李佳思走到了楼道处,手里还提着一些东西,“刚刚在路上买的熟食,就当饯别饭了。”
“没有,没有问题,一切都很好。”
听到姜风敷衍的回答,三名教员对视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关心。
姜风怂了怂肩膀,让开了一个位置,让李佳思通过。
几个教授早就已经来过姜风的公寓多次,轻车熟路的就找到了正在搬运家具的房屋。
“还好,沙发还没有搬走。”李佳思把东西放在了茶几上,坐在了沙发上。
姜风站在沙发旁,手搭在沙发的皮革上。
“我会让搬家工人最后搬沙发的。”
“还有茶几。”女讲师拍了拍茶几桌面,“接下来要吃饯别饭。”
黄谟搬来了一个椅子,虽然人至中年,但黄谟的脸上却经常挂着年轻人才有的爽朗笑容。
“说实话吧,姜风,你为什么要辞职,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先兆。”
女讲师李佳思也补充了几句:“你现在才三十多岁,就已经是正教授的职位,是全校最年轻的正教授。”
“还是985、211的正教授。”年迈的张岩江指了指姜风,“嗯,只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变成了正教授,马上就要变成领导层了,这种成绩还不满意吗?”
“够,太够了,我很满意了,怎么会不满意。”姜风摇着头,解开了李佳思拿来的熟食,一个个的掏了出来。
都是在大学旁边的熟食店买的,熟食店也是大学里一位食品学的教授所开,质量还是有保证的。
“说实话吧,姜风,你辞职的太匆忙了,你肯定遇到了什么事。”张岩江苍老的眼神中满满的都是疑问。
姜风的抿了一下嘴巴,脸上出现了不自然的神色:“你们就当做我像那些感性的大学生一样,在平静的生活中安稳的久了,想要去追寻不一样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黄谟坐在椅子上,发出了一声嗤笑,“还真是年轻人的幻想,不过这可不像你平日的作风。”
姜风怂了怂肩膀,没有再说话,而是走向了厨房。
“既然你们拿来了饯别饭,我这还有点好东西……”
看到姜风走了后,黄谟抬了抬下巴:“看吧,他又在躲着我们。”
“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张岩江脱下了身上穿着的中山装外衣。
“不知不觉间小姜已经在系里干了十年工作了啊。”王主任开始回忆着,“你们还真别说,和十年前相比,小姜他好像没什么变化。”
“哎,你一说还真是,姜风的样子跟十年前一模一样,没有一点衰老,也没有一根白头发,甚至连……气质,看不见摸不着,也没发生变化。”
“这是全校所有女老师都想要知道的秘密。”李佳思看向了厨房,“哪个女人不想要永不衰老?但看来永不衰老这个能力却出现在了男人的身上。”
“奇人。”
张岩江用两个字评价了姜风。
在等待了一小会后,姜风从厨房中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瓶包装看起来十分老旧的白酒。
“饯别饭怎么能没有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啊。”黄谟虽然嘴上说着不喝酒,可动作上却快步的走了过来,一把抓走了姜风手中的酒瓶。
历史系里的教员都知道黄谟好酒,对于酒也格外的有一番研究。
“嘿,茅台啊,你可真舍得下血本。”黄谟扫了一眼酒瓶后就拔不开眼了,“哎哟,五星牌三大革命啊,嘶……你可真舍得。”
“什么舍得不舍得的,好酒不就是拿来在该喝的时候喝嘛。”
正在这时,屋门外又走来了一名肚子微挺,面色柔和的胖教授。
“三大革命茅台?好几百万啊,小姜,没看出来你这么有钱啊。”
“王主任您笑话我了,哪有什么钱。”姜风摇了摇头,“是八零年的三大革命,市价也就一万多,而且品相也不佳,里面的酒也挥发了不少。不值几个钱。”
“那我就不客气了。”黄谟向王主任笑了笑后,赶忙打开了酒瓶盖。
一时间,浓郁的酒香就氤氲在屋里,显然,这瓶酒并不像姜风所说的那般“酒味挥发”。
“有好酒,有美味,真是一场不错的饯别饭,姜风,你就别卖关子了,我们可不能让你就这么走了。”张岩江找了一些纸杯,递到了每个人的手上,“真是暴殄天物,用纸杯喝三大革命。”
“到底怎么了,难不成你是潜逃多年的杀人犯?还是其他国家派来的特工?现在东窗事发,不得不逃命。”黄谟接过了纸杯。
“是啊,赶紧说吧。”李佳思摇了摇手,表示自己不喝酒。
“别憋着了,小姜,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你这突然袭击,把我这个系主任都给吓了一跳。”
“快说吧,别藏着了。”
“爽快点。”
看见四个同事密切询问的样子,姜风摊开了两只手,身子微微前倾,一张英俊却又不失沉稳的脸上笑容有些勉强。
“说啊,就算你真的是潜逃犯人,我们也不会去警察局的。”
“说吧。”
“这可是你们让我说的……”
姜风微微抿了口纸杯里的茅台。
“我要说一个我以前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的故事。”姜风放下了纸杯,轻轻的摇着头,扫视着在做的四名讲师教授。
看到姜风严肃的表情,四人都认真的坐直了身体。
“在我开口讲这个故事之前,我想问一个合不合理、漏洞百出的问题。”
张岩江坐在单人沙发上,深深的陷在垫背里:“我上学的时候一直在问老师不合理的问题,现在我成为了老师,也天天在回答学生们的傻问题。”
“假如……我是说假如……也就是如果……有一个人从十万年前活到了现在,他会是什么样……什么样的一个人。”
馥郁的酒香在姜风的嘴里蔓延着。
“十万年前?一直活到现在,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死过,一直存活?”王主任举了下纸杯。
“嗯!”姜风点了点头。
“我猜他肯定会被现代人给猎杀,或者被抓进实验室。”黄谟享受的喝了一口酒。
“你们想一想,十万年前是什么时候?从气候上来说是更新世,也就是洪积世,人类从更新世开始出现,到了距今十万年的时候我们现代人的祖先——智人已经把自己的领地扩展到了一个疯狂的大范围。”
黄谟研究的是古人类学,在座的教授中,他最有发言权。
“直立人在一百七十多万年前取代了能人,又在二十万年前被早期智人取代,早期智人的统治一直从二十万年前到五万年前,嗯,不过在两万年前大地上还零星的分布着一些早期智人。”
“知道早期智人什么样吗?他们眉嵴发达,前额倾斜,鼻部较宽,颌部前突。也就比周口店里的直立人好看一点点,不过还是能够看出非常明显的猿人外形,和我们这些晚期猿人进化来的现代人长相区别十分明显。”
“所以我说,如果有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活到现在,他的长相和现代人差别太大了,一定会被科学家发现,送进实验室。而且早期智人的脑容量要比我们现代人小得多,放到现在不说弱智,也距离傻瓜差不了多少,一句话——太显眼了。”
姜风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同黄谟的话。
“说的很对,不过假如这个早期智人会进化呢?”
“会进化,你指的是?”李佳思好奇的问道,对于这场讨论,她有点好奇了。
“字面意思。”姜风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行走,“他在十万年的历程中,完成了个体的进化,肌肉密度变得松软,个头变高,颧骨变低,鼻子挺直,毛发减少,最神奇的是,他的脑容量还在增大。”
“有趣。”张岩江坐在椅子上笑了起来,“也就是说,早期智人几万年、耗费无数生命、历经千辛万苦、前赴后继、无数的族群兴起消失才完成的进化,他一个人就完成了?”
“任何一种生物都有过度繁殖的倾向,这是达尔文的原话,知道为什么吗?这就是族群为了保证族群的延续,并且能够有足够的基数产生有利进化。而现在,一个十万年前的早期智人竟然逆转了生物学的基本定理,自己完成了基因变异,完成了族群的进化。”
“说不定到了今天,那个早期智人还蜷缩在不为人知的深山里,裹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李佳思说道。
“不不不。”黄谟喝着酒,摇着头,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怎么了,“我们已经假设了他的脑容量会进化,也有无限的生命力,也就是说,那名早期智人一直随着时代的改变,而进行自我的调整。随着人类社会进步的越来越快,储存的知识也越来越多,生活习俗也一直在变化,所以从外貌还是习惯上来看,这个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都和常人无异。这个早期智人,活了十万年的早期智人,他所积累的知识会多的让人惊讶。”
“想法很有趣,没想到你还有写科幻小说的天赋。”王主任走到墙角前,拉开了窗帘。
“不过一个人怎么可能活到十万岁,人类的极限寿命也就是一百多岁。”李佳思在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
“姜风不是说这是一个假设吗,那就让我们假设这个早期智人的细胞能够完美再生,知道灯塔水母吗?它有可能是地球上唯一一种永生不死的生物,在20℃的水温灯塔水母会达到性成熟阶段,性成熟后水母会重新回到水螅型状态,并且可以无限重复这一过程。从理论上说,这个循环可以不断重复下去,也就是说,灯塔水母可以永远存活,无需面对死亡。”
“这个早期智人会在成熟后再回到婴儿状态?”
“当然不,我们已经假设了那个早期智人的细胞是完美的细胞,DNA在每次的重组中也不会损耗,不会脱落,完美再生,器官不会衰老,永远不会面临衰老、死亡,甚至连疾病都不会患上。”
“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李佳思用了个很恰当的词语概括了黄谟的假设。
“谁说不是天方夜谭呢,但万一是真的呢。”张岩江的儿子是制药国企的领导,“现在的科技日新月异,古代看起来不可能治愈的天花、鼠疫、流感,到了今天只是小小的麻烦,就算是现在无法解决的艾滋,说不定某一天早上我们醒来跑步的时候,就会有某个研究室突然宣布已经完美解决了艾滋病。”
“张教授您这话可就是民科了。”黄谟虽然说了刚才的一堆话,但却并不认同自己的假设,“永生不死的技术是根本不可能发明的,除非改变整个宇宙的物理基础,科技再怎么发展,也是有极限的,我们今天的火药技术就是沿自古代,但到了今天,也不可能纯粹的用火药炸开一个分子。嗯,唐朝发明火药的道士也不会想到火药能够用于战争,更不会想到千年以后,十九世纪中期,同一片土地上的人竟然会被西方胡人的火器所击败。”
听到这里,姜风一口喝过了纸杯里的酒,缓缓的吐了一口气。
他扫了一下头,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
醉人的酒气从他的嘴巴中散发出来,像是藤蔓,缠绕了一片空气。
姜风开口了,在提出了假设后,他第一次也参与进了讨论,而且一开口,就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没错,黄教授说的很对,我们当时确实没有想到那些不起眼的药粉能够用作战争,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只当做那是能够修仙、长生不老的药物,嗯,虽然我并不相信所谓的长生不老药。”
“不过后来事情的发展往往超出人的想象,这些黑药粉先是从方士的手中变成江湖骗子的把戏,又到了最后,应用于战争,在一开始面对那些原始火枪的时候我也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天上真的有雷神。”
“但当时我仍然没有想到,火药竟然会完全改变战争的形态,乃至于改变整个人类社会。”
姜风又倒满了一杯酒,两只眼睛大大的睁着。
原本四个讨论热烈的大学教员突然沉默了,仿佛被人施展了沉默法术,每个人都微微张着嘴巴面面相觑,原本黄谟已经把纸杯送入了嘴边,但愣是傻傻的没有喝一口。
“呃……”
“咳咳……哈哈……”黄谟尴尬的咳嗽了几声,又笑了起来。
“姜风,我说错了,你不应该去写小说,应该去当个编剧,你看看,刚刚我们都被你的话给吓到了。”王主任一边说着一遍望着周边的人。
“不,我不是在编故事、或者做段子,就像你们刚才讨论的那样。”
姜风顿了顿:“在进化的过程中,我褪去了早期智人的外形,变得和你们——现代人一样,而且在十万年的过程中,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因为样貌的变化,也没有人认出我是一个早期智人,况且也根本不会有人怀疑,我会是一名早期智人——就算这个原始人,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获得了很多名牌大学的博士证,拥有渊博的历史知识,用了十年,就成为了名牌大学的正教授。”
说到这里的时候,姜风的脸上出现了带着嘲讽的笑容。
“毕竟,人类社会中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不是吗?”
姜风的话音一落,房间里的气氛变得更古怪了,馥郁的茅台香味,丝毫都没能冲开房间里有些凝重的气氛。
“哦,呃……哈哈哈,刚刚发生了什么?”王主任拍了怕手,“姜风说他已经活了十万年?从早期智人的时代活到了现在?”
“哈哈哈哈,我们和一个早期智人一起当了十年的同事,然后我们还没有发现?哈哈哈,这太好笑了。”黄谟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嗯,不过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好笑。”
看到两个人的反应,姜风只是笑了笑,继续来回踱着步,慢慢的说道。
“作为一个永生不死的人,我自然也不会衰老,所以每当过一段时间,为了不引起周围人的怀疑,我都会选择离开,突然地搬家,或者一声不吭就离开,这种周期往往是十年,或者更短,就像现在一样。”
姜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落针可闻。
落针可闻。
用落针可闻来形容房间内现在的情况再恰当不过,四个教员的脑中都回忆起了刚才关于姜风永不衰老的讨论,他们的喉咙像是被人掐住似的,没有一丝声音发出。
“很好,你刚才又成功的用你的故事把我们吓到了。”王主任用手指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示意房间里坐着的四名教员,“继续。”
“那我就继续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