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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两年前,舞台交给另一位年轻人。
托列姆不同于奥瑟和阿美尼亚,由于大片的沙漠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国土,托列姆王国人口并不多。而且由于环境原因,城市分布十分分散,大城市只坐落在托列姆东部、北部的沿海地区和沙漠中唯一的一块绿洲。
也是因为城市过于分散,各地的王权贵族拥兵自重,商贾压榨工人还与贵族串通一气。托列姆除了王都,其他城市可以说是毫无道理可讲,有权有钱就能呼风唤雨。
我叫拉斐尔,住在绿洲城,是一名打工仔。虽说年轻力壮,常做些搬运的工作,不过给有钱的商人打工还能能有不错的报酬的。
大概因为我是个孤儿,从小从贫民窟长大,所以我总是追求优越的生活条件,所以有赚钱的机会是不会放过的。
绿洲城是沙漠中的一片宝地,这里十分富饶。即便是这里的贫民窟,也不会总是饿肚子,经常能在附近找到吃的。不过相比富人们奢侈的生活,穷人们显得还是很寒酸的。
“看管仓库的事就交给你了,拉斐尔。这些货可以很重要的,千万不能出什么差错。”
“包在我身上!”我拍了拍胸脯。
“哦,对了,最近绿洲城的治安不是很好,有许多外人来绿洲城。你可要当心了。”
“好。”
和搬运货物的人交接后,我就躺在地上,望着蓝天白云。给富商看官仓库已经很多天了,每天都像今天一样清闲。毕竟这活干起来不费力,而且工资又高,在苦活累活中能休息这么几天实属幸运。当然这样的活也不多,还是要靠些本事才能找到这样的工作。这回算是我运气好,找到了绿洲城第一富商甲金,为他看管仓库。
不知不觉间到了傍晚,夕阳西下。街上的人们都匆匆赶回家吃饭了,而我却不能回家。当然我也没有家可以回,住的地方不过就是个小窝罢了。晚上我还要继续看着仓库,一旦出事了,不仅工资没了,连给他们干活的机会都没了,尤其是甲金,他的活儿都是给钱比较多的,我可不能因小失大。
话是这么说,但到了夜里,还是有些困的。这种时候,我就掏出水袋和干粮,嘴动起来也就不会因为打盹儿而睡着了。晚上的温度很低,我披上事先准备好的棉衣。大概是披上棉衣后感到了一丝暖意,我渐渐地眼皮抬不起来了。不知不觉间,我睡着了。不过精神还是太过警惕了,没打一会盹儿,我立刻把棉衣脱下,让冷风把我吹醒。毕竟是个蛮重要的活儿,该做的还是要做的,不能马虎。我站起来在仓库门口慢跑着,跑累了就坐在地上看星星。
夜虽长,不过总算是熬过去了。由于怕睡着,不敢一直捂着棉衣,不过还是打了几次盹。早上天还没亮,就有一批人来取货了。跟往常不太一样,今天居然是甲金亲自来取货。
“拉斐尔,昨天晚上没有可疑的人出现吧。”
“嗯……嗯!”
“那就好。这批货可是要给国王的重要的货物,我们是看你之前干活儿不错才叫你来看管仓库的,其他人我们都不敢让他们来。行了,该交接货物了。”
我给他们开了仓库门,可是,眼前的一幕让我彻底傻眼了——仓库竟然是空的!
我立刻回想昨天的事,可除了我打了几次盹儿,应该没有错过眼珠。而且我一直坐在仓库门口,按理说有人来的话应该能感觉到……
“拉斐尔!怎么回事!怎么就这批货物丢了?前几天不是都没问题吗,怎么就只有今天……难道,你是内奸?快,把他拿下!”甲金身边的几个大汉扑了过来。
我手疾眼快,立刻把棉衣扔在一个大汉脸上,转过身又迅速在另一个大汉的肚子上狠狠踢了一脚,然后立刻逃跑了。
“快!抓住他!叫人抓住他!”
听着甲金在身后喊着,我也没办法回头了。
我跑的还算快,那几个大汉看样子也跑不快,我翻了几堵墙大汉也就不见踪影了。
我立刻赶回住的地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绿洲城。得罪了甲金,在绿洲城是混不下去了。甲金居然一口咬定说我是内奸,我也没办法否认,毕竟昨天晚上打了盹儿,或许真的有人进去了也说不定。可是锁是怎么开的?这么多货是怎么运走的?按理说有点风吹草动我就能醒过来了,可我真没感觉到有人来过啊。如果是黑道常用的催眠香,在刮风的晚上应该也没什么用啊,真是不明白仓库的货怎么突然就没了。现在倒好了,工作也丢了,钱也没拿到,连绿洲城都混不下去了。
“拉斐尔,怎么了?这么急急忙忙的。”哈维问。哈维是贫民窟的伙伴,从小一起找吃的,一起捡东西,一起被人追着打的伙伴。
“得罪了甲金,只能跑路了。”我边收拾边回答。
“啊?你居然会得罪甲金?难得接了个好活,居然就这么丢了。要是给我就好了。”
“我也没想到仓库里的东西离奇消失。我只是昨天晚上打了几次盹,按理说有人来偷东西的话我应该能感觉到。”
“你居然都没有感觉到,那偷东西的人真是厉害。”
“我也没想到会这样。而甲金认为我串通好了一伙人把货都运走了的。”
“怎么可能呢,要是你运走的那你还傻不啦叽地待在那等着被宰?这甲金脑子也是进水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赚来这么多钱的,肯定干了不少亏心事。”
“行了,我也该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了。你呢?”
“我?我就待在这了。毕竟这儿我比较熟。而且……我看上了打工的那家店店长的女儿……最近正在……”
“行了,你好好泡你的妹子吧,别让她发现你住贫民窟就好了。”收拾完东西,我翻墙走掉了。
“嘿,也不说句好话。”
街上都是甲金的人,我小心翼翼地躲过所有人。有些位置的眼线实在是很讨厌,我悄悄走到他们身后,趁着没被任何人发现,迅速捂住嘴,用胳膊夹住他们的喉咙,弄昏过去了就拖到没人的地方。花了些时间,总算是出了城。
出了城,一望无际的沙漠真是令人绝望。可没有办法,硬着头皮也得穿过沙漠了。一直往西北方向走,就是托列姆的首都,阿克塞尔。在那里,说不定能找到好工作,所以就往西北方向前进吧。
城外找黑商买了头骆驼,备好一些水和粮草,就准备开始穿越沙漠了。
“小伙子,你是要去阿克塞尔吧。”
“是啊。”
“要去那地方一般人可要走几个月啊,我们这些商人也不会直接去那里的,都会先绕到西南海岸的城市或者北边的城市,基本都是贴着阿克列山脉走的。因为直接去那里的话中途好像是没有歇脚的地方,所以基本没有人这么走的。曾经这么走的人也没有人再见到过他们,据说是因为有砂龙……”
绿洲城在托列姆的东南,距离阿克列山脉不远处,想去西北海岸的阿克塞尔,算是一次长途旅行吧。不知道途中有没有城市或者村庄,大概是没有吧,毕竟大城市都在沿海地区,沙漠中绿洲还是很少的,想要有个小村庄,也得有水源吧。在这茫茫大沙漠中,能再有一处像绿洲城一样的地方是太不可能的。不过绕远路可能会花光我手里的钱吧,即便是边走边打工估计也很难赚够路费。这之后的生活又要变回在贫民窟时的生活了。一想到这,我就打消了绕远路的念头。还是一直走到阿克塞尔吧。
“没关系,我想尽早到阿克塞尔,就这么走吧。”
“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去吧,别到时后悔就好。”
做好了准备,我也踏上了旅途。
对着骆驼的脚印,一直向西北走。不知不觉间走了三天。真是无聊死了,到处都是黄沙,无论向哪个方向望去,景色都是一样的。
突然,左前方出现了一座和绿洲城很不一样的大城市,我很激动。这下去不去阿克塞尔都无所谓了,索性朝着那里走。可是走了好几天,眼前依然是沙漠。大概是我那天看花了眼吧。无论哪一天,看到的都是沙漠,心情也变得焦躁起来。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天,沙丘上偶尔能看到几根白骨,不知道这是人的白骨,还是动物的白骨,着实有些吓人。不过比起之前无限的沙漠,也算是别致的风景了。又过了不知多少天,沙地里可以看到几株从未见过的植物。这里看来距离绿洲城很远了。向前望去,依稀能看到一个小村落。我觉得又是眼花了,就没在意。不过越走越近,我依稀看到了人影。这可真是令人兴奋。不知多久的一个人的旅途中重要出现了别的人。
我立刻奔向村落。
这村落有十户左右的人家,每户人家都在院子里种些沙漠里的作物或养了些家畜。村中央有一口水井,我想是因为这口水井才有了这座村子的吧。
终于到了这个村子,我上前去跟人打招呼,可那个人很快就跑掉了,进了一间房子里。我觉得有些奇怪,这些人应该也很难再见到其他人吧,见到我不应该高兴吗?可他怎么躲起来了?我牵着骆驼,上前去敲门。
“你好,有人在吗,我是从绿洲城来的,要去阿克塞尔,能否借住一晚?”
“你快走吧,我们不欢迎你。”那个人隔着门说。
“为什么?我又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个给人打工的人。要是可以的话,我也愿意帮你们做些农活,请收留我一晚吧。”
“你真的不是从阿美尼亚来的?”
“阿美尼亚?不是啊,我是从绿洲城来的。”
那个人打开了门。
“你别见怪啊,前不久有些阿美尼亚人来过,我们都很讨厌他们。”一个男子探出头,表情略带愤怒。“进来吧。”
我把骆驼拴在门前,就随他进去了。
房间里倒是蛮朴素的,只有桌椅和一张床。门旁边有一些农具,不过看起来都是手工制的,做工不是很精细。
“我们这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招待你的,只有一些这里能种的作物和能养活的家畜,比起很多年才能看到一两次的旅人们身上带的稀罕玩意儿相比,我们这里的东西也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有些人会拿一些外面的东西跟我们换一些这里产的作物,可能其他人看这里的植物算是稀罕玩意儿吧。”
这倒是真的,这里的植物我在绿洲城都没见过,毕竟那里水资源充足,这里可能没有那么多水可以用来浇灌,所以长的也都是些一点水就能生长的作物吧。
“这村子地下是有水资源的,所以植物也靠着地下的水成活,我们也靠着井打一些地下水来过日子,水勉强是够用的。这里的动物也不需要很多水,所以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建立了村庄,虽然生活条件不如外面的城市,不过这日子还是能过的。”
他端上来一些我没见过的食物,味道有些奇怪,不过比起饿肚子还是将就着吃吧,毕竟这里的人也是吃这些东西长大的。
“我叫辛普顿,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拉斐尔。你刚才提到的阿美尼亚人是怎么回事。”我还是有些好奇的。
“哎,那群可恶的人,逼着我们说这附近的神庙在哪,可我们哪知道有什么神庙。那群人却当我们是在隐瞒,还杀了几个村民。可就算是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啊。真是的,几个人因此白白丢了性命。”
“真是可恶啊。”
“可不是嘛,他们杀完人就跑了。不过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了。”
“不过我也对神庙有些兴趣了,难道神庙在这村子附近吗?”
“不知道,不过听那群人说,是在沙漠中。这种事谁会知道啊,茫茫沙漠中,就算是找到了神庙,估计也没办法活着回来。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吃过东西,我就暂住在他家了。趁着天亮,我帮他做了些农活,比起搬砖的活儿还算是轻松的。晚上,我给他讲一些关于绿洲城的事情,他对这些都非常感兴趣。第二天,与辛普顿道别后,我继续向西北方向前进。
其实还蛮想在那里多待几天的,不过各有各的生活,赖在人家不走终归不是件好事。那里的村民都让人觉得与世无争,不仅都很和蔼可亲,还勤劳能干,和绿洲城的那帮混子真是有着天壤之别。
又回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不过心情到舒缓了些,毕竟见到了活人,才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还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我倒是想趁着还能保持自我,赶快从这沙漠里走出去。
这一天,我骑着骆驼来到一座山丘。这里的景象却大不同于以往——这里竟有一堆白骨,都是人的骨头,旁边还有一些残破的甲胄。没想到竟然有这么蠢的人,穿着甲胄走沙漠。昼夜温差这么大,铁皮穿在身上,白天浑身出汗,晚上能冻死人。不过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呢?为什么只剩下白骨了呢?如果是渴死的或者饿死的,应该不会一口气死这么多人啊。
我翻了翻那堆残破的甲胄,期望从里边翻出些有用的或者值钱的东西。不过翻来翻去,除了锈断了的剑之外,只有一把短刀还能用,我也就不客气地拿走了。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巨响。喔呜——
我回头一看,一张大嘴向我袭来。我立刻朝侧面一扑,翻滚了一步,躲开了那张嘴。不过,我的骆驼却被那张嘴吞掉了。
那张嘴逐渐闭合,整个身体也随着嘴的咬合逐渐浮出沙面。
我定睛一看,满口的尖牙,修长的脖子,高耸的背鳍,光滑的鳞片,锋利的爪,加上庞大的身躯,面部长得却与运货的地龙有几分相似。站在它的旁边,就好像靠在一堵墙旁边一样,而它却四处游动着,不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不会错的,这一定就是传闻中近几十年才出现的怪物——砂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