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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秋来又一年。
远在北方边陲的军事重镇雄州,经年并无太多改变。自从元熙十七年吴魏订盟在边境开设榷场,白河沿岸的通商城镇如雨后春笋般的一个个兴旺发达起来。雄州作为军镇要塞,管理严苛法规众多,对外邦人士盘查犹为谨慎,城中居民反而越来越少了,俨然已成了一座固定的军营。
七郎原先每个月都要往家里寄一封家书,但是随着年齿渐长,那件促使他远离洛阳来到边疆的事刻意地不再被提起,家中长者也以为他和他们一样淡忘了,他的婚事就时不时地在信中提及出现。他不作回应,只是寄回家的信变少了。大嫂在家书里屡次说母亲已经不再责怪让他回洛阳,他都避而不回。
一转眼,来雄州已经有整八年了。母亲看开了,但是他还没有。
大哥很忙,不太在意这些家事,不会像大嫂一样对他的终身大事忧心忡忡,只是偶尔想起来了问他:“不娶妻也就罢了,要不要先纳个妾侍在身边服侍你?”
七郎立刻贼兮兮地竖起手指指着他:“大哥,你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了,我要写信回去向大嫂告状。”
杨行乾被他反将一军哭笑不得:“我都半老头子了,也有你大嫂和萱儿,能跟你大小伙儿一样吗?”
萱儿是大哥的女儿,老夫人唯一的孙女。离开洛阳时她还是个梳两根朝天双丫辫拖鼻涕的小女娃,今年也有十七岁了,大嫂看了几家中意的儿郎,等大哥回朝时定夺,明后年就该出阁嫁人了。
“等萱儿出嫁成亲,你这个做叔叔的总不能不回去了吧?”
七郎笑了笑:“那当然,萱儿是我唯一的侄女,你和大嫂可得擦亮眼替她选个好夫婿,不然我都不答应。”
杨行乾道:“侄女都出嫁喽,你这叔叔还是个光棍,脸皮臊不臊?”
七郎推脱说:“雄州城里全是咱军营里的大老爷们,一个姑娘得十来个人抢。为了军心安定,我还是让给需要的兄弟吧。”
杨行乾想起一个人:“对了,末儿身边那个叫红缨的丫头,从家里带过来的,知根知底勤俭耐劳,人相也不错,要不我帮你要过来?”
七郎连忙摆手:“大哥,你别乱点鸳鸯谱,我要是敢抢末儿的人,她还不把我撕了。那丫头被末儿惯得比别人家小姐脾气还大,又会武功,打人一点不手软,我可不喜欢这样的。”
杨行乾摸着颌下胡须:“那丫头年纪也不小了,一个姑娘十来个人抢,她怎么也没挑中个嫁了?还有福叔的儿子,就比你小一岁吧?耽误了福叔抱孙子,他指不定心里怨我呢。”
七郎鄙夷道:“大哥,你是军中统帅,兼领二镇,怎么还有工夫管这些家长里短的闲事?看来真是要成老头子了。”
杨行乾摇头笑道:“你们这些少年人呀,我是越来越搞不懂你们在想什么了。”略过此事不再谈论。
两人说着话,靖平送进来一封书信:“二位将军,洛阳又寄来家书了。”
七郎一看信封上是大嫂的笔迹,缩手不接:“大哥,还是你来看吧,我怕大嫂又催我成亲养娃生孩子。”
杨行乾拆开家书看了两眼,脸色渐沉,递给他道:“等不及萱儿出嫁你就得回去了,叫上末儿一起吧。”
七郎看完也没有心思嬉笑了:“大哥,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回去?”
杨行乾道:“没有陛下的准许,我不能擅离驻地。娘最想念的是你们俩,这么多年没见着了。我反正已经在外头惯了,中间也回去过。你们先回去侍奉她老人家,如果情势紧急,我再请旨回京。”
七郎点头道:“我去跟末儿说。”
他手持家书去军营中找妹妹,到了她的驻地,下属士卒正在换防,却不见她踪影。他拦住一名士兵问:“你们杨校尉呢?”想起此营有两名姓杨的校尉,又补充道:“杨颖坤校尉。”
士兵回道:“杨校尉有事外出,要过几天才回来。”
她没有向上报备,或许是私事。“去哪儿了?”
“好像是去了焦塘镇。”士兵见他有些着急,“上午才走的,要不要派人去把校尉找回来?”
七郎想了想:“今天什么日子?是不是快到冬月了?”
“十月廿九。”
“难怪……”他若有所思,“不必去找了,等她回来再说吧,不急这几天。”
无法忘记过去的,并不止他一个人。
焦塘镇是白河南岸一座新兴的小镇,十几年前还只是边境上居无定所的穷苦渔夫聚集起来的村庄,白河上建起了连通两国官道、可容八马并骑的石桥,桥畔的焦塘村也跟着沾了光。如今十余年过去,焦塘村已改为焦塘镇,镇上有居民千余户,光是客栈酒肆就有上百家,南来北往的行商客到了这里都免不了要停下歇歇脚、打个尖。
两国以白河中线为界,这座石桥便成了一处奇景,南半边是吴国的领地,北半边是魏国的疆域;这头守关的是吴国士兵,那头则换成了鲜卑将士,行商过桥通行两地,两边都要勘察路引过所、检查货物。阳春榷场最兴旺的时候,桥两头都要排上长队,有时一天都排不完,只能在焦塘镇上过夜。
入冬后天气严寒,过往商人也渐渐少了。桥上当值的押官免不了要查得仔细些,见一人头带斗笠帽檐遮面,不由多看了几眼。斗笠下的面容年轻秀致,竟是女子。
他觉得眼熟,回想片刻大吃一惊:“杨校……”想起几十丈外桥那头就是鲜卑人,虽然隔着一条河未必听见,还是立刻住了口。
戴斗笠的人扬起脸:“你认识我?”
押官小声道:“小人前月刚调来此处,原属司仓参军孟进麾下,有幸见过杨将军及校尉几面。”对将军印象不深,但将军的这个妹妹,一名女校尉,见过的人想必都会记得。
他看了一眼手里的过所文折,上面写的是“文三娘,年贰拾陆,丁寡,代夫行商”,定是她用的化名。他连忙签书勘过,盖上印信递还给她:“杨校尉这是要去鲜卑……?”
杨颖坤没有回答,接过文折收好:“有劳了。”
她是防御使的妹妹,两位兄长都在军中身居要职,化名潜入鲜卑境内当然不需要向他说明。押官道:“校尉到了鲜卑人的地方可要小心。”
她点头致谢,复又拉下帽檐,牵马过桥。押官向桥那头眺望,见鲜卑士兵如常检查过她的路引过所,顺利通过并无枝节,才放心检视下一位。
过了白河往北再走不到两百里,就到魏国的南京,即燕州。一人一马轻骑简从,晴天三日即可到达,来得及在冬月初三之前赶到燕州西北郊外的西山。
冬月初三,咸福的忌日。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孤身一人乔装成行商的寡妇,去西山皇陵祭拜。
燕州西山的皇陵并不显赫,只在宇文敩登基前葬过几位无名的妃嫔,陵园只有几名吊儿郎当的守卫,嫌上山洒扫辛苦,偷偷雇了一名老叟住在山上照看陵墓,自己领着皇粮自在逍遥去。
起初她是翻山私自进去祭拜的,但此地常年无人来访,扫墓留下痕迹自然会被发现。老叟有心,掐着日子守在墓旁,被他撞见了几次。老人家并未向守卫举报,只说:“会来祭拜仁怀太子,想来也不是坏人。”
她每年都来,碰过几次面后,老叟已经认得她了。有时她来不及当天下山,老叟还会留她在山上暂住一晚。
老叟是燕地的汉人,至今说起仁怀太子仍满腔感佩怀念:“如果没有仁怀太子,我们这些鲜卑制下的汉人日子只怕更难过,燕蓟也不会有这些年的太平昌盛。可惜天妒英才韶华早逝,如果他能继承大统,说不定真能胡汉合一,再创文皇帝时的盛世。那些鲜卑的达官贵人啊,大都鼠目寸光,还念着他们骑马游牧茹毛饮血的时代,骂文皇帝数典忘祖胳膊肘往外拐,也不想想现在的富贵是谁给他们的。这几年记得仁怀太子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今年清明一个人影都没见着。”
老叟有时也会好奇地问她:“娘子是从南边吴国来的吧?怎么会和太子有故旧,年年都来祭奠?”
她只回答说:“吴人也受过太子恩泽。”
老叟点头道:“也是,如果一直打仗,你们吴国更吃亏。我们虽然身属魏国,但咱们都是汉人,本是同根,更不想和你们吴人开战。”
陵墓建成后再无修缮,只有老叟一人看护清理,一年年日晒雨淋,燕州风大,墓石边角缝隙都开始剥蚀风化。墓碑是一整块的漆黑玄石,高有丈许,阴刻字迹中的金漆已经剥落,走近了仰头才能看清墓碑上主人的名字:魏故仁怀太子讳徕。
她在墓前点燃香烛,默默坐了半天。现在她已回吴地,任职军中,私下里的生活则清寡如水,数年如一日,实在没有什么需要告诉他。如果亡者当真在天有灵,那些她想向他诉说的,他一定早就知道。
下午老叟却突然找到墓前来:“娘子,这回你恐怕不能多作停留了。山下忽然来了人,是南京留守亲派的,说奉旨来祭太子。他们明早上山扫墓,你趁现在赶紧下山吧,被他们撞见就麻烦了。我也得收拾东西避一避,免得他们追究起来牵连老儿我。”
杨颖坤听他说“奉旨来祭“,留了个心眼,辞别老臾后在山上露宿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潜藏在陵园中。【通知:千千小说网唯一新地址为]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卡了好久,感觉像开新坑一样_(:3」乙)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