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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紧张,也不完全肯定。”柴安安其实也只是猜测一下。
路露没法被安慰似的,她接着快速地说:“你这一说,我们自己如果走不出去,就可能无法生还。这测试也太狠了,还真是成了离弦箭了。把我们折腾的回不去,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吗?难道这个代号‘离弦箭’的成员都只要能飞洋过海的超人?如果真是那样,不进也罢,毕竟我们都是凡人。”
“其实这只是野外生存的一课,并没有多大的威胁。狼虽然残忍,可毕竟是底等动物。如果我们后面是实弹追踪的部队,那才叫残忍呢。”柴安安想了想又对路露笑了笑。
见路露心情不佳没有想说什么的意思,柴安安又说:“不管怎么样,反正我很知足的。毕竟我在途中遇上的是你。你是我在特战部队里最信认的一个战友。如果你进了‘离弦箭’,我也希望自己能被选上。我想和你一直做战友,至到我和军旅生涯告别。”
“有同感。”路露把衣服放在一只手拿着,对柴安安伸出手。
柴安安也伸出手,两只手击掌,然后紧紧一握才放开。
路露的情绪也明显的好转。
气氛瞬间缓和了很多。
两个人接着又是两手把衣服扯平,尽量掌握着离火近点又不烤坏衣服。
由于坐的很近,路露掌握好了离火的距离就看着柴安安的左手。
半响之后,路露说:“狼齿划过你的手背,当时也没流多少血,结痂也快。今天结痂洗掉了,怎么看着没长平?”
“可能是要留点纪念了!没关系。这种经历也不会很多,留一道纪念我能接受。”柴安安笑说,明显的是在安慰自己。
当凡是个人对自己的手都是珍爱有加的。柴安安只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现在为了这道疤痕难过也高有用。
“你有一双十分漂亮的手,多了这道疤痕就是多了一道风景。” 路露原来也是会说好听的话安慰人的。
“感觉你在作诗似的。这道疤痕听了都会感觉到荣幸。”柴安安笑着更是说着十分夸张的抬举路露的话。
“酸——都很酸,比衣服上的味道还酸。”路露突然说了这个字。然后两个人都笑出了声。
这笑声让连日来的困苦都变了基调。
也是的,本来就是很苦的日子。如果相互抬举能让对方开心一下,那说话酸点又能怎么样呢?
不自知样,改变不了实质的问题,可是能让对方开心一笑就是最大的收获。
在衣服烤得半干时,两人发现身上的内衣到是干的快多了。
两个人手也举的累了,就把外套穿上了。
“腿有些麻了。我们也四处走走吧,给男兵们望望风。”路露站起来。
“我们还不能一起去。不能让火熄了。”柴安安想了想又说:“四个方向,北方是我们的来路。刚才男兵们着重看了东西南三个方向,说万里无活物。你就在高点的地方活动活动腿就行了。”
“好的。”路露站起来走向高处。
没走多远路露又回来了,说:“我们俩还是尽量不落单的好。就算没危险。可是感觉太孤单。”
“那就再烤烤衣服吧,背对着火也很舒服的。”柴安安说着,然后扯过一把干草过来铺下,自己坐上去之后说:“来,坐下吧。那样腿就不麻了。”
路露心里一暖,顺从地坐下。
不久之后,三个男兵在不远处喊话了:“我们能过来了吗?”
“能。”路露和柴安安同时大声回复,然后站了起来。
三个男兵这泡洗的时间也不短。回来时,各自也都面貌一新。
费云航皮肤颜色比路露还深。不过浓眉大眼,不掩男子帅气。
古一行皮肤要白一些,五官还算端正,眉宇间有一丝不易觉察的书卷气。
丁国盛是三个男兵中皮肤最白的,眉清目秀的,如果从影反窜个角色应该也能成一道风景。可这样的男人,偏偏也成了特种兵。只所以被选上了,应该也有过人之处。只是柴安安和路露都不曾发现而已。
三个男兵烤衣服时,柴安安和路露去周边逛逛了,最后坐在最高的山丘顶部看远方。
远方很远。
没有尽头。
五个人当天吃了一顿熟食,烤鼠肉。
路露说是人间致美之味。
柴安安笑而不语,她喜欢路露这样的性格,质朴、纯真!
“这鼠肉,从见了就吐到吃出人间美味,真是一个残忍、难忘的过程。”说话的是古一行。
自从洗出真面貌之后,男兵们开始都不敢直视两个女兵。可是自从开始烤老鼠肉就慢慢地正常起来。甚至也和以往一样,有时开个小玩笑。
五个人算是在这个湖边休整了一天一夜。
让丁国盛最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在湖里看见过鱼,要不然他能让大家再偿偿鱼的味道。那话里的意思是只要看见鱼他就能捕捉到。
路露的意思是对于丁国盛捕鱼的本事,她要吃到鱼了才相信。
柴安安到是信了,因为南方淡水河多,生活在河边的孩子从小都是以戏水、捕鱼为乐的。
吃不上鱼,路还得往前走不是。
于是,五个人又出发了。
由于有了火石,这一路再也不用吃生鼠肉了。而且她们也有了一个新的工作,就是一路捡能烧着的东西,不管是草还是动物的粪,只要是干的,他们都捡。
那捡了放哪里呢?
看他们一人手里有一个草编的大袋子。
这是凭空变出来的?
不是。
是丁国盛的手艺。半干的草撮成绳子再编成袋子,丁国盛干这事时像一个专业民间织袋人。路露和柴安安都由衷的佩服,扬言一定要学会。
往后的行程,他们又恢复白天赶路,晚上睡觉的习惯了,就算有狼来,他们有生着火,也不怕狼了。
就这样走着,过着,又是五天。
丛林!
又见丛林。
五个人是逛奔着进入丛林的。
丛林生活相比草地上,当然是丰富得多了。
不说别的,就是吃的方面就要丰盛得多。
进入丛林的第二天,就进入高山区,柴安安竟然挖到了一株十五公分左右的人参。
“这真是太出人预料了!人参的叶子竟然长这个样子。我都走过去了,竟然不认识这是人参。安安你是在城市长大的,怎么认识这么多的植物呀?这一路来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我们都听你的,还从来都没有吃错了。”路露的喜悦总能感染每个人。
“是呀,我家就是山脚下,都没有你认植物认得多。”费云航附和着路露的话。
看着手里的人参,柴安安也是十分开心,恨不能立马偿到鲜人参的味。听到路露和费云般的话时柴安安补了一句:“庆幸,我妈妈从小就喜欢买这些书硬往我脑子里塞,说我最缺少接近大自然,只能从书上补充。被强迫久了之后,我自己也有了兴趣。”
见路露和三个男兵以一种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柴安安笑道:“一时间没有水,我们也不讲究了。把土擦干净,然后就分着吃了。鲜人参吧味道应该不错。”
柴安安说着就十分认真的比量着,然后下刀很快的把人参分成了五段。
一人一段吃在嘴里时。
竟然没有一个人叫苦,都是皱着眉头的笑意。
也是的,相对于他们走来的近一月的日子,这人参再苦那也是甘之如饴。
丛林真是好。
晚上他们又幸运的吃上了烤野猪肉。
现在,五个人都感觉生活越来越美好了。
甚至一路上都是说话声、笑声不断
也就是他们这种动静吧,基本到的地方小动物之类的都自动逃窜,省得他们看见了就想动手。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动物:比如蛇。
当丁国盛把烤蛇送到柴安安和路露面前时,柴安安说:“不饿。”
没办法,柴安安确实从小就怕这个东西。为了生活,她可能会动手除之,可是在有其它的食物时不会再去吃。
路露表现很好,大口吃了。
不知不觉中,再次进入丛林已经九天了。
习惯了这样生活的五个人,情绪上已经很正常了,就像他们本就是在这土生土长似的。
当看到一个水泊时,他们很是惊喜。
路露问:“这次是女兵先洗还是男兵先洗?”
“还是女兵先吧!男兵下去之后,整个水都变了色了。”古一行的话总是不紧不慢,是个善于编冷笑话的人。这话是自损式、夸张式地谦让。就算再脏也不可能让河水变个颜色吧!
“我也同意,女兵先洗吧。”丁国盛举手投票。
“我同意。”费云航举手投票。
“那走呀,安安。”路露摧着柴安安;因为已经是数天没有清洗身上的污渍了。
柴安安是五个人里最不会说笑话段子的那一个;所以在五个人中她总是最冷静的那一个。或许冷静了就想得多、看得远吧。
这时她突然说了一句:“趴下。”
然后全部快速趴下了。
路露问:“怎么了?”
“有人。”柴安安话语里十分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