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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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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盛番外(四)结局篇

    盛千薇回来的那天,沈星洲开车送她到机场,中途林娇跟沈星洲又闹了一场别扭,在高架上硬逼着沈星洲停车,最后自己打车回了家,沈星洲气得不行,盛千薇也不太敢跟他搭话。

    直到下车的时候,沈星洲拎过她的包,对她说了句:“帮我从后排抽包烟。”

    盛千薇乖乖照做。

    机场里人多,沈星洲拎着她的黑色双肩包在人流中大步流星地走,盛千薇则悄悄跟在他身后,望着他高大的背影,她心想啊:他到底有多喜欢林娇呢?

    胡同说他为了林娇跟家里闹了很多次,可就光这两天,盛千薇就见过不少次他跟林娇吵架,林娇一直在哭,沈星洲就坐在一旁不说话,紧皱着眉头玩着手机游戏,说他不喜欢么,盛千薇不小心撞见过他亲林娇的样子,不曾想过,不耐烦的他,其实私下里也有柔情。

    下山的那天,林娇一路哭不停,沈星洲忽然半路停下车,把人拉下车,林娇就被他拉进一条小巷子里。

    天真的盛千薇还有点担心林娇会不会被打,毕竟当时,沈星洲的表情是多么的不耐烦,大概过了十分钟,胡同也等的有点着急起来了,跟盛千薇一起下车去找他们俩,然后就在小巷子的转角,看见林娇被沈星洲按在墙上亲。

    毕竟那时还是高三,胡同眼疾手快,立马伸手挡住她的眼睛,然后拉着她快步走了。

    原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他们也曾如此亲密。

    登机前,沈星洲把包交给她,说了句:“一路顺风。”

    不等她回话,他就转身走了,他走得急,甚至忘了自己的烟还在她手上。

    这应该是那一年里,两人的最后一次见面,盛千薇后来总是无数次回想,如果那天在机场里,她再勇敢点,结局是不是会不一样一点,转念一想又不对,那时他还有林娇,他还有女朋友。

    ————————————

    松弛的八月过去之后,高三的生活就紧锣密鼓地来了。

    盛千薇成绩不算太好,唯独对数理化感兴趣的,特别是数学很拔尖,语文偏弱项。当初文理分班的时候家里的人也都极度反对,认为女孩子读读文科专业就好了,以后好找工作,更何况像盛千薇这样家底子厚的。谁料,她偏偏选了理科,她向来自我惯了,谁知道呢,上了高二以后,数学老师特别喜欢盛千薇,还把她推荐给数学竞赛组,训练一年后,在高三上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还拿了竞赛二等奖。

    这事儿可把盛父盛母高兴坏了,好歹也有一样拔尖的,虽然跟别家女孩子有点不一样,但这可比很多男孩儿都强多了,加上数学老师经常在盛千薇父母面前夸她,可算把这文理科的事儿给掀过去了。

    胡同就是那张竞赛的合影里发现一点儿不对的苗头,立马就拿着手机给沈星洲看,“哎,洲哥,你帮我看看。”

    沈星洲跟个二大爷似的躺在沙发上打游戏,有些懒洋洋地:“怎么了?”

    胡同盯着手里的照片,“这是薇哥不?你看她头发”

    沈星洲淡淡往这边瞟了眼,嗬了声,“嗯,头发长了。”

    胡同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照片里的盛千薇,小姑娘脸本就小,五官秀气精致,在一帮歪瓜裂枣的竟然意外秀气,加上及肩的长发,乖顺的垂在耳边,已然不是从前那个假小子,这么一看,竟然还有些好看,胡同有些不可置信,喃喃道:“这丫的受什么刺激了?”

    沈星洲毫不留情拆穿他,“你不是一直挺希望她留长发么,怎么,人家顺了你的心意,你还矫情啥?”

    胡同冷不丁打了个激灵,“洲哥,你什么意思?”

    沈星洲盯着手里的游戏,“这不很明显么?还要我说多清楚?”

    “”

    胡同涨红着脸,磕磕巴巴道:“你是说,薇哥喜欢我?”

    “嗯哼,自己领会。”

    说完,他起身离开,留胡同一个人在原地,怀疑人生,“不能够啊薇哥喜欢我真喜欢我?”

    ————————————

    高三的生活比较枯燥,除了卷子,竞赛,就是考试,还有排名。

    不过也还好,正因为这样的生活严密,压得她快喘不上起来,才没有功夫去想些有的没的,盛千薇整一年都没去想沈星洲,就连胡同来看她,都只匆匆见了两面,就被爸妈拎回家做卷子去了。

    那天是盛千薇的生日。

    胡同亲自来北浔给她惊喜,反倒给了他自己好大一惊喜,自从上次暑假一别之后,已经过了八个月,盛千薇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胸口的位置。

    她把长发全部扎成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朝着胡同跑过去的时候,后头的马尾一甩一甩的,加上她五官精致,完全变成了少女。

    大概是两人太久没见了,盛千薇看见他还是有些惊喜的,小脸儿跑得红扑扑的,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喘着大气问:“你怎么来了?”

    胡同竟然一时瞧怔了,不知该怎么开口。

    小姑娘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胡同?傻了?”

    胡同这才回神,尴尬地挠挠后脑勺,“你怎么养长头发了?”

    盛千薇笑了下,“好看吗?”

    那瞬间,胡同觉得盛千薇变了好多,整个人都变得柔和了很多,不过这种尴尬也就持续了几秒,两人毕竟太熟,几秒适应之后,相处模式又回到了从前,“好看是好看,不过还是以前的薇哥有特点。哎我说你怎么一下子变化这么大,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盛千薇没说话,别开眼,“你怎么忽然过来了。”

    胡同立马抓住她闪躲的眼神,“等等,书上说,女为悦己者容,你不会是真谈恋爱了吧?薇哥,你这可使不得啊,现在是高三的阶段,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你可别干些什么出格的事儿我跟你说”

    盛千薇朝他翻了一眼,“闭嘴吧,你还操心起我来了,就你那点成绩,你还好意思的心,每天都是竞赛训练,我有那闲工夫?”

    胡同嘿嘿一笑,一颗心塞回肚子里,连连点头,“那就好,那就好。”说完,从包里拎出俩个精心包装的盒子递给她,“礼物,收好。”

    “难为你还专门跑一趟。”盛千薇狐疑盯着手里的两个盒子,道:“怎么有两个?”

    胡同:“还有一个是洲哥的,他听说我要过来,就顺手让我带过来给你的。”

    盛千薇不说话,低头盯着手里的盒子。

    胡同上前辨认了一下,“蓝色这个是我的,红色这个是洲哥。”

    盛千薇抿了下唇,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淡淡道:“沈星洲最近怎么样?”

    “瞒着家里弄了个游戏公司,还挺大的,赚了不少,不过这都是暂时的,反正老爷子以后不让他干这行的,有钱子弟就玩玩票,也就这几年了,不出几年,老爷子肯定让他回去接家业去,沈家的独苗,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诶,舒坦日子也不剩多少了,我听说老爷子已经再给他安排相亲了。”

    盛千薇不动声色,“他跟林娇”

    胡同:“早分了,林娇姐就是太作了,洲哥提了分手,不过也没亏待她,听说洲哥推荐她去拍电影了,挺大一片子,都是大咖,到时候上影,我请你去看。”

    “不去,我还要考试。”盛千薇说,“他才22吧,现在就去相亲了,是不是早了点?”

    胡同竖着一根食指,左右晃了晃,“书上说,如果我们想在30岁之前生一个小孩,那我们最迟27岁就要结婚,这样婚后还能享受三年的二人世界,那我们至少得谈恋爱三年吧?彼此深入了解才能结婚吧?那我们24岁至少得遇上这个人吧?22岁开始物色真是一点儿都不晚。”

    盛千薇轻哧了一下,讥讽道:“那你现在就可以从你的同学里物色,纯净无污染,比如小姐?”

    胡同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谁?”

    盛千薇砸砸嘴,这算是她跟沈星洲的之间的秘密?

    “没,你什么时候回去?”她忙撇开话题。

    胡同想了想说,“等会就走,我就过来给你送个东西顺便来看看你。”

    胡同说这话时,心里还有些犹豫,他总觉得,自己跟盛千薇之间,仿佛隔着一层透明的薄膜,他能清楚的看见她,有棱有角,他对她十分熟悉,可两人又仿佛从来没有真正的靠近过,比如,他从来不知道盛千薇心里在想些什么,就像沈星洲说的,盛千薇可能喜欢他,只是羞于表达,他有时候觉得是吧,可有时候又觉得不像那么回事儿。

    胡同心里是纠结的,不过好在,高考临近,两人都没有心思再去想写别的。

    盛千薇带他去吃了一顿饭,是她最喜欢的肯德基。

    那个年纪肯德基算是他们的“高消费”品,虽然这在他俩眼里根本不算啥。

    北浔市中心的肯德基店永远人满为患,盛千薇去点吃的被胡同拉住,牢牢地按在椅子上,“哪有让女生付钱的道理。”

    “你来看我,当然是我请你吃了。”

    胡同没理她,径自去点东西,等他端着餐盘回来,往盛千薇面前一推,“吃吧。”

    盛千薇挑了包薯片。

    见她连最爱的鸡翅都没挑,胡同以为她不好意思,“连吃相都斯文了,憋装了,咱们俩谁跟谁啊,你什么样子我还不清楚吗?”

    盛千薇无所谓的笑了下,“你清楚,你最清楚了。”

    胡同:“你大学准备在哪儿上啊?就你这成绩应该有不少学校能选吧?想好了没,要去哪儿?”

    盛千薇:“随意。”

    胡同眼前一亮,“我这成绩肯定上不了你们那儿的大学了,要不你考我们雅江来吧,雅江的a大也是国内有名的。不过洲哥说,你可以考北浔的普二。”

    盛千薇忽然一愣,“沈星洲?”

    胡同点头,“对啊。”

    随后,她状似不经意地弯了下嘴角:“他怎么说的?”

    胡同歪着脑袋,仔细回忆,“洲哥说你数学好,可以上普二的数学系,普二的数学系是国内所有名校里排名前三的,按照你的程度,考个普二应该没问题,还记得锦程哥不?锦程哥就是普二数学系的。不过他是保送的。”

    林锦程算是普二知名的人物。

    胡同试探地问:“你打算过没?考哪所?”

    盛千薇晃了晃脑地啊,“还没,随便吧,雅江也不错啊。”

    至少能离他近一点。

    胡同心里一喜,“真的?那咱们可就说好了!”

    盛千薇有些奇怪地望着他,说好啥了?

    胡同自顾自一乐,生怕她又反悔,“就雅江吧,咱们离得近。”

    盛千薇笑了下,不答。

    胡同离开的时候,还在车上跟她一个劲儿的挥着手,小脸儿洋溢着幸福的光,比平时的亮,仿佛说定了什么重要的大事儿,那时的盛千薇还没明白呢,胡同这丫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总觉得那天的胡同乐滋滋地跟在地上捡了五百大洋似的,哦不,是比那还要高兴上好几倍。

    剩下的日子过的飞快,盛千薇在不断的考试跟竞赛中度过,书房里的小橱柜已经成了她的个人奖杯奖状展览区,一溜溜儿的全是数学竞赛拿下的奖杯,竞赛老师不断造访,不停做着盛千薇的工作,希望她的专业能考数学方面靠。

    盛千薇父母对此倒是也很看好,但是多少还有有些犹豫,毕竟这是费脑又费神的工作,以后要参加这方面的科研,搞不好一年都见不上几次面,毕竟还是个女孩儿,家里也不指望她赚钱,父母的愿望还是希望她能选择轻松的专业以后好找工作。

    老师极力做着盛千薇的思想工作。

    那时的小女孩对未来的根本没有什么概念,什么工作什么科研,在她来说,都不如当前的一道题来得实际。

    转折发生在高考前最后一场模拟考结束后,盛千薇逛街的时候遇上了林锦程,他跟一个年近四十,带着一黑色的框镜的男人喝完咖啡走出来,一眼就看见了街对面的盛千薇。

    林锦程低头礼貌地跟男人道完别,转身朝盛千薇这边跑来。

    其实两人真不熟,盛千薇甚至在脑海里搜索了好几遍,才想起他叫什么名字,可他却一眼就认出她了。

    “小姑娘,在这干嘛呢?”

    盛千薇淡笑,“逛街。”

    林锦程伸手揉了揉她的头顶,“走吧,我请你吃东西。”

    两人找了家附近的奶茶铺坐下,两人太久没见,之前也仅仅只有一面之缘,这样的会面让盛千薇倒是有点尴尬,林锦程倒是很自在,坐在她对面,惬意地靠在沙发上审视她。

    “怎么忽然把头发养长了?”

    “时间紧,任务重,懒得剪。”

    林锦程发笑,“嗯,这样好看,像个姑娘。”

    盛千薇低头抿咖啡,“我还得回去赶作业”

    林锦程仰头大笑,“你还是短发的时候看上去爽利一些,这么看上去,就一普通小姑娘。”

    盛千薇不满,“我本来就是普通小姑娘。”

    林锦程又笑看她半会儿,继续说:“我听胡同说你想考雅江的大学?”

    “怎么?”

    他人往前倾了倾,手指在桌面上无意识的拍打,“有没有考虑过考普二?”

    “”

    林锦程不二话,打开天窗说亮话,“你数学那么好,普二的数学系真的很适合你,知道刚刚那是谁么?普二的数学系杨教授,正在研究一个密码科研项目,如果你来,我推荐你进杨教授的科研室。”

    盛千薇对数学并没有什么灼热的爱好,她更多爱的只是做出那道题时的成就感,仅此而已,所以林锦程说的话其实对她并没有多少的诱惑力。

    但杨教授这个人盛千薇是知道的,国内有名的数学博士,数学界比较有名的大概就是杨教授的科研室了,那是许多名校大学生最渴望进入的实验室,也是目前国内最权威的数据库。

    盛千薇不说话。

    林锦程有足够的耐心,继续开导她。

    春日的午后,阳光慵懒的晒着,奶茶铺里都是嗡嗡嗡的说话声,墙上挂着小型电视机正在播放着某年电竞比赛的转播,盛千薇的目光一瞬间就被吸引了。

    电视机里,带着口罩的少年,嘴角紧抿成一条直线,穿着大大的黑色羽绒服,整个人慵懒地靠在椅子上,眼神清冷,眉眼似剑,是pot。

    小姑娘怔怔地瞧了一会儿,冷不丁冒出一句,“有计算机系么?”

    林锦程第一遍没听清,“什么?”

    盛千薇又重复了一遍,“计算机系。”

    这回听清楚了,林锦程有些诧异,“你想考计算机系?”

    盛千薇没说话,冷不丁又冒出一句,“你玩过小霸王么?”

    林锦程被眼前这小姑娘三五不着两的话给彻底弄懵了,“你是说小霸王游戏机么?就是那种类似拳王争霸的小霸王游戏机?”

    盛千薇一点头。

    林锦程一笑,“玩过啊,小时候我还拿你洲哥的游戏机玩过呢,不过那小子可真傻,一直玩不过那关,还不让别人帮忙,谁要帮忙还跟你急。”

    “谢谢你,锦程哥。”盛千薇愣了一瞬,旋即忽然张口,嫣然一笑,林锦程居然一下就被她笑懵了,腼腆了抿唇笑了一下,“没几天了,好好休息,看书别太猛了,考试就平常心,最后,不管你考哪所大学,我都祝你前程似锦。”

    不管前程似不似锦,至少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

    剩下的日子过得就跟流水似的,盛千薇考完最后一门课,第二天出国旅游了一个月,直到成绩放榜前一天才回来。

    她除了语文,其他都发挥稳定,同桌拎着他有点可怜的成绩单跟盛千薇抱怨,“我要是能跟你一样就好了。”

    盛千薇托着下巴,低头看着自己的成绩单,狐疑道:“你怎么了?”

    同桌整个人趴在桌子上,有些惆怅的叹着气,“我考砸了,跟他考不到一个大学,也许还得异地。”

    盛千薇知道同桌说的是谁,也认识隔壁班那个戴着眼镜小小乖巧的男生,每次来她们班的时候,都会拎两瓶奶茶,一瓶给同桌,一瓶拿来贿赂她。男生成绩好,同桌吊车尾上个三本,男生求她平时多帮帮同桌。

    盛千薇凑过去看了眼她的成绩单,还真是。“你怎么办?”

    女生痛苦的捂着眼睛,“不知道,他估计要骂死我了,其实那些题目我都会的,可我不知道,当时怎么就做错了。”

    盛千薇不太会安慰人,正焦灼地时候,看见门口小男生正探着头,她站起来,走出去,“你进去看看吧,我的位置给你坐会儿,我去班主任那里拿张志愿表。”

    小男生感激地冲她点点头。

    盛千薇回头看了眼,同桌满眼泪花,她索性就在办公室填完了志愿单直接交给班主任,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数学老师叫住她,盛千薇心里叹息一声,转过去,深深地冲他鞠了一躬,“老师,我知道您想说什么,我真的真的决定好了。”

    数学老师半百的年纪,耳鬓已经半白,长叹一声,“你这小丫头,我又没说志愿的事,以后的路,要怎么走,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做什么,老师难道还拦着你不成,我叫住你,只是想问问你,要走了,也不跟老师过来道个别,这一走,以后可不知什么时候能再见嘞”

    盛千薇忽然就红了眼,这三年,真的在这里付出了太多了。

    “老师,您保重啊。”

    走出校园的时候,盛千薇回头再看了一眼。

    恢弘大气的校门,一如多年前,她背着书包,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如今一回头,已是三年。

    其实她现在已经很少再想起沈星洲了。

    年少时的幻想,其实都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沉寂下去,无论是对谁来说,就好像电影里,杨静曾对骆嘉阳说过的那样。

    “我对你的爱,起于幻想,止于幻想。”

    有些人,看一眼,就知道对方不合适,从小到大,她对爱情没抱太大期望,她也曾想过一辈子不结婚,就算是喜欢,她能分辨出,自己对于沈星洲的喜欢,还是源自于,青春期那点躁动,荷尔蒙的分泌。

    志愿填完的第三天,胡同家里办升学宴。

    盛千薇穿好衣服,扎好头号,乖巧地站在门口等林锦程来接她。

    林锦程姗姗来迟,盛千薇礼貌依旧,上车,绑好安全带,林锦程安安静静地审视着她,“哎哟,几个月不见,又长大一点儿了。”

    “九月就上大学了,林师兄,到时候还麻烦你多多指教。”

    林锦程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什么意思?”

    “我报了普二。不过不是数学系,是计算机系。”

    “”林锦程一时没说出话来。

    “不欢迎?”盛千薇皱眉。

    林锦程立马回过神来,“当然欢迎啊,作为师兄我当然欢迎,就是你怎么会报计算机系?”

    “喜欢呗,学校有什么好玩的事儿吗?”

    “那可多了。”

    林锦程几乎说了一路,把院里几个有名的教授都给点了一遍,以及所有大学的生活攻略全部都给她捋了一遍,“二食堂的饭真的出奇的难吃,建议你看见了绕道,选修课的时候千万别选影视鉴赏,你见过让人写一万字读后感的老师吗?还不让人百度,复制粘贴的一律挂挡。”

    见到胡同的时候,两人还在有说有笑的说着,胡同正在门口等,见他们俩过来,忙迎过来,“锦程哥,你们聊什么呢?”

    林锦程笑了下:“在说我们学校的事儿呢。”

    胡同也没注意听,上头就去摸盛千薇的头发,“几个月不见,你头发又长了诶!”

    盛千薇白了他一眼,“又不是你,从小学开始就不长个儿。”

    胡同难得没跟她计较,还乐颠颠地跟在她屁股后头,“怎么样?听说你一考完就飞非洲了?怎么也没见你晒黑呀?”

    林锦程揉了一把胡同的头,“行了,别瞎聊了,星洲呢?”

    胡同啊了声,“出去了,买烟去了,等会就回来,你们先进去坐。”

    三人迈进大院,大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一小姑娘。

    胡同忙介绍:“我们班班花,宋矜,你们见过的。”

    盛千薇认了一会儿,才认出,哦,是小姐。

    升学宴在晚上才举行,下午的时候,盛千薇被胡同拉着打了一会儿牌,牌局是原先就攒好的,之前似乎有人在玩过,中场休息了,连东西都没收好,钱包跟手机还丢在桌上,盛千薇被胡同随便按在一个位置上,又随便林锦程跟班花坐下。

    宋矜扫了盛千薇两眼,“姐姐,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你?”

    胡同哈哈拍桌大笑,“薇哥比你还小俩月呢!你这张口就叫人姐姐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宋矜娇俏地瞪了胡同一眼,“你还叫人哥呢!叫姐姐是敬称,你懂不懂!”

    胡同丝毫不给面子,“行了,你就别装嫩了。”

    宋矜气急,最后还是林锦程出口打圆场:“行了,你跟小姑娘拌嘴,有没有风度?”

    牌桌上好一阵热闹,以致盛千薇根本没察觉自己身后站了一人,直到面前伸过一双修长、骨节分明的双手,从自己的面前把皮夹和手机抽走,盛千薇才下意识抬头一看,就撞进一双清冷的双眼,眉骨清晰,眉峰凌厉又干净,额间的碎发细碎的垂着。

    面对蓦然闯进的这张脸,盛千薇怔楞了片刻,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占了他的牌桌位置,下意识要站起来还给他的时候,被人一把按住。

    嗓音清淡,没有任何情绪,“你玩吧,输了算我的。”

    宋矜忍不住搭腔,“洲哥,那我输了也算你的吗?”

    沈星洲极为慵懒地笑了一声,“算。”

    胡同忙伸手,“我呢我呢?”

    “你爸不是刚给了你一笔钱?”

    胡同撇嘴,“我的升学礼物你都还没给我呢。”

    沈星洲忽的笑了下:“行了,都算我的。”

    林锦程:“既然你哥这么大方,我们改100起底?”

    沈星洲直接扔了个枕头过去,“你在科研室呆傻了吧?跟一帮高中生,你好意思么?!”

    林锦程危言正色:“你说话注意点儿啊,这桌上可有两个普二的学生呢!”

    胡同低头摸牌,不经意道:“谁啊?难道班花你报普二了?”

    宋矜一脸无辜,“没有啊,我报的是传媒大学,是千薇姐姐吧。”

    气氛忽然一下就静了。

    一下子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在盛千薇身上,而后者只神色淡定地坐着摸牌。

    胡同忘了抓牌,所有人都静静地等他,而他只有些呆愣地看着盛千薇,“你不是说你考雅江的吗?”

    盛千薇清淡地嗯了声,“改了。”

    一秒,两秒,三秒。

    世界仿佛静了三秒,然后下一秒,“嘭——”一声巨响,胡同直接把手里的牌给摔回桌上,然后咬牙一言也不发,转身走了出去。

    盛千薇这才回过神来,只看到胡同离去的一个恼怒的背影,她完全不知道胡同在发什么火。

    她甚至连一点点胡同可能喜欢她的想法都没有过,她一直认为,胡同对她的感情就跟她一样,显然,两人能做这么久的朋友,自然是有一方在坚持着,深深的暗恋,不然想她这种冷淡的性子,早就变成普通朋友了,好像也是,这些年,一直都是胡同努力在想要跟她维持着死党,好朋友的关系,她很少主动打电话给他,也很少主动去找他。

    在这份感情上,她有罪。

    她向来都是一个自私的人,她不会去观察身边的人的表情,她从来不去想自己有多可能带给别人一个似是而非的误会,甚至,没想过,胡同会为了她那一句玩笑的“雅江也不错”而选择留在雅江。

    这些当时的她都不知道。

    感情方面,盛千薇迟钝也敏感,以至于,直到后来,她都没有理清,胡同对自己的感情,有多少是习惯,错把友情当爱情?

    这事儿两人在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谈起,两人都甚觉唏嘘。

    年少时候的感情很简单,也仓促,只要一方有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暗示,另一方就会陷入被动,而且很容易会喜欢上“那个喜欢自己的人”。

    胡同一开始对盛千薇的感情自己都认的很清楚,真的没有那种所谓的爱情,大概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直到,盛千薇开始蓄长发,再加上沈星洲的催化,胡同很快就陷入了自己构筑的爱情城堡里,所以当知道,盛千薇其实最后并没有跟他一样选择雅江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收到了巨大的委屈,所以才有了那晚的爆发。

    直到晚宴结束,胡同都没有理过盛千薇。

    盛千薇倚在阳台抽烟的时候,沈星洲拎着瓶酒走出来,在她面前晃了晃,月光把他的手指照的很清晰修长,“你怎么老抽烟?”

    盛千薇不说话,狐疑地看着她。

    沈星洲直接命令道:“把烟灭了。”

    盛千薇乖乖照做。

    沈星洲又走进去拎了两个酒杯,放在阳台的小桌子上,“尝尝吧,勃艮第,我藏了很久才没被胡同那小子给偷喝了。”

    盛千薇卷着舌头轻轻抿了一口,把酒杯放下,“胡同呢?”

    沈星洲靠在椅子上,懒懒地,“躲房间里打游戏呢,这事儿怨我。”

    盛千薇狐疑,“怨你?”

    沈星洲嘬了口红酒,点头,“还记不记得你那次竞赛拿了奖,发给胡同的照片,胡同问我说你怎么把头发养长了,上次胡同十八岁生日不是许了一愿望说希望你养长发么,我琢磨着就觉得你估计是为了他那心愿,以为你多少有点喜欢他,没想到弄巧成拙了,你要是对胡同没别的想法,这事儿算我对不起你,我先跟你道个歉。”

    盛千薇盯着他看,“哎,我很好奇你到底谈了多少女朋友?”

    沈星洲楞了一下,“小屁孩,你关心这干嘛。”

    盛千薇极淡地扯了下嘴角,“没什么,我就是很好奇,就你这情商,还能谈女朋友,也挺稀奇的。”

    “”沈星洲:“这事儿翻不过去了是吧?”

    盛千薇不说话。

    月朗星稀,月光肆意地高悬在夜幕中。

    “听锦程说,你报了计算机系?”

    他的声音经过夜色的洗涤,仿佛边的更清冽,一如窗外的月光,冷感,清淡。

    盛千薇半天没回过神。

    沈星洲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姑娘终于回神,他收回手,忽然噗嗤地笑出声:“你怎么这么呆呢!”

    盛千薇举着高脚杯,杯中的红酒轻轻晃着,懒懒地翻了他一眼:“我报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星洲笑了,“我没说跟我有关系啊,你紧张什么?”

    果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此刻懒懒靠在椅子上的样子,就十足的少爷样,笑起来的时候,有跟个大男孩儿似的,露出白净的牙齿。

    盛千薇不想再跟他聊下去,转身要走。

    刚走出两步,又折回来,一口灌下杯中的半杯红酒,将空杯往桌上一摆,“再见。”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他,真的处处都是他,好不容易快要忘记了,又被刚刚那一笑,勾起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她强迫自己忘记。

    她跟沈星洲是比跟胡同更不可能的搭配。

    直到盛千薇的离开。

    沈星洲还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慢条斯理的品着红酒,不知不觉一个人就品玩了一大半,直到林锦程送完班花小姐回来,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拎起桌上的空杯子,猛地想灌一杯的时候,被沈星洲一把夺过,淡淡道:“再去拿一个。”

    林锦程狐疑地看着他:“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星洲瞪他一眼,林锦程就瞬间败下阵来,得,不跟这个小少爷计较,反正他说的永远都对,他看不爽的事,永远都错,也是认命地站起来又去橱柜里重新抽了一个葡萄杯。

    林锦程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跟沈星洲抱怨宋矜,“小女生还真挺麻烦的,一路闹闹闹,以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你能别派给我么?”说完,抿了口红酒四周环顾了一圈,“千薇呢?”

    沈星洲不动声色地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你跟她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林锦程淡淡一笑:“以后会更熟。”

    沈星洲十分好意地提醒他,“我记得林桑快毕业回国了。”

    “回就回吧,我跟她不可能。”

    林锦程瞥开眼。

    沈星洲弯了下嘴角,他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反正就是好像被人挠了一下,然后浑身都不舒服,但就找不到哪儿痒。

    门外的盛千薇也是如此,浑身都痒,可是却找不到点儿在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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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

    大学第一年暑假的时候,胡同出国了,那时盛千薇在非洲当志愿者,两人没见上面,也没联系上,等她开学回国的时候,意外地在校园里见到沈星洲才知道胡同出国了。

    盛千薇刚下完体育课,拎着排球跟同学回寝室,楼下站着一西装衬衫的帅哥,在普二,这样级别的帅哥确实很少见,路过的女孩子频频回头,盛千薇第一眼觉得这背影有点眼熟,在看一眼,就认出来了,忽然就停住脚步了,连手里的排球也松了。

    顺着一路啪啪啪啪啪滚到那人的脚下。

    沈星洲一脚踩住,弯腰拾起,转回头一看,咧着嘴角乐了,“傻愣着干嘛,过来。”

    室友带有自动识别功能,一闻味道不对,丢下一句:“艳福不浅啊。”就迅速撤离战场。

    盛千薇慢慢朝他走过去。

    沈星洲盯着她一脑子们的汗,把球塞还给她,小姑娘的皮肤就能嫩,这么运动一会儿,满头汗,皮肤白里透着红,别样青春,他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上去洗个澡吧,我带你去吃饭。”

    沈星洲出现的太突然,把她的计划全部都打乱了。

    她原本是打算,上完体育课会寝室洗个澡,然后去图书馆做社科老师留下的论文,九点再去机房写编程,沈星洲这一来,把她的计划跟心绪全打乱了。

    等她洗完澡下来,沈星洲果然还在楼下,不过他正低头玩着手机。

    眼前的光渐渐被人遮住。

    小姑娘已经换好衣服下来了,头发刚吹过,松散地散在面前,小脸干净没擦一点儿东西,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将她的皮肤衬的十分白嫩,沈星洲似乎很满意自己看到的,伸手揉揉她的脑袋,“走吧,带你改善伙食。”

    盛千薇犹豫了片刻,“我晚上还得上机房,有东西要写。”

    沈星洲点点头,“吃个饭而已,很快送你回来。”

    盛千薇:“其实不写也没关系。”

    沈星洲摇头:“还是要写,你现在最重要还是学习,别的事儿别乱想。我去拿车,你在门口等我。”

    当沈星洲的车停在门口的时候,盛千薇忽然想起平日里一到周末就停在门口的高档车,然后学校里总会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生钻进去。

    直到上了车,她还在想,沈星洲这辆车,究竟出现过多少大学的门口呢?

    但她没想到自己顺口就问了出来。

    沈星洲看着她噗嗤地笑了下,“你一小孩,整天想什么呢?我这车刚买的,你还是第一个上这车的女人。”

    沈星洲考虑到她等会要回去上课,就把吃饭的地儿订在学校附近。

    “你怎么会来?”

    沈星洲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出差,顺便来跟你说一声,胡同出国了,暑假的时候,联系不上你,听说那阵你在非洲当志愿者。”

    “留学?”

    “嗯,二叔安排的,其实本来高三就让他出去了,他那点半吊子成绩考哪儿都不合适,他起初以为你非要留下来,去上学的第一个学期就提出来要出国。”

    “嗯。”

    沈星洲吃的不多,随便夹了两口,就放下筷子,看着她吃:“怎么样,普二的生活还行吗?”

    “枯燥,无味。”

    “挺好的,你现在多学点,对你将来有好处,你喜欢计算机,将来要是有兴趣,我介绍你几个公司。”

    “你怎么知道我寝室的。”

    “我问锦程的啊,他说你在这,我看你才上学这么一年,怎么就瘦了这么多?”

    盛千薇低头扫了眼自己,“没吧,还行。”

    这个晚饭,一直到两人吃晚饭开车会学校的路上,沈星洲就像个谆谆教导的长辈似的,一直告诫盛千薇:“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学习,有的没的事情别想太多,听见没有,你现在已经够瘦了,不需要减肥,还有乱七八糟的一些想法也不要有,毕业之前,先好好想想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再想别的。”

    “我说,你怎么跟我哥似的,一直叨叨不停。”

    “我不就是你哥么。”说着,沈星洲从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电话,有事打给我。”

    那张黑色的名片,至今被盛千薇收在抽屉里,那张薄薄的小纸片,是她跟他的唯一联系。

    “还有话要说吗?”沈星洲看着她。

    有啊,有很多。

    比如你有女朋友吗?

    你有喜欢的人吗?

    你忘了林娇了吗?

    但终究还是没把这些话说出口,因为她知道,人要学会知足,不能贪心太多,一旦开启那张*的织网,就会再也停不下来,你永远只会想得到,而且惧怕于失去。

    在这场感情,她一直都如此,如履薄冰。

    大学四年,沈星洲偶尔出差会来看她,方便的时候还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那张黑色的名片一直被她收着,她从没有一次主动打过名片上的那个号码,因为她知道,沈星洲有两个手机,一个是工作号码,一个是私人号码,名片上的工作号码,她一直认为,他把她摆在一个很合适的位置,像照顾妹妹一样照顾她,所以当盛千薇每每拿起那张名片的时候,她就会以此来警告自己。

    不要越界。

    就这样,保持就这样的关系也很好。

    四年过的平安无事,因为没了胡同在身边,沈星洲的感情生活她听得少了,几乎为零。

    每次来看她,沈星洲也几乎不提女朋友。

    反而是大学毕业后,进入沈星洲的公司之后,盛千薇上楼顶去找沈星洲的时候,然后看见宋矜从他办公室出来,对就是那个不省心的小姐。

    她看见盛千薇的时候,也有些惊讶。

    “千薇姐姐。”

    一如既往的开场白,盛千薇只想在心里翻个白眼。

    “你好,jo”

    出于礼貌,她还是忍住了。

    宋矜:“jo什么?”

    盛千薇撇嘴,邀请她到二楼的咖啡室喝杯咖啡再走。

    宋矜抱着咖啡坐在椅子上,“千薇姐姐,你在沈哥哥这里上班吗?”

    盛千薇端着咖啡倚在琉璃台上:“嗯,没来多久。”

    宋矜失落地哦了声,“沈哥哥对你真好呀。”

    “他对谁都很好,一样。”

    宋矜忧郁起来的气质真的宛如林小姐,“嗯,你见过沈哥哥的女朋友吗?”

    盛千薇一愣,缓缓摇头,“我并不知道他有女朋友。”

    宋矜:“听说很漂亮呢,还是个海龟,叫林桑,听说是锦程哥哥的妹妹,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都要结婚了呢。”

    盛千薇淡淡嗯了声,不动声色:“挺好的,那你今天来找他干嘛?”

    宋矜笑着说,“我怀孕了。”

    “”

    “”

    “”

    盛千薇:“林桑知道吗?”

    休息室里,静了片刻,宋矜咯咯笑着,仿佛得逞了似的,“千薇姐姐,你说什么呢,孩子又不是沈哥哥的,你不会以为我跟沈哥哥有什么吧?”

    “谁的?”

    宋矜收了笑,“胡同。”

    上帝仿佛跟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当初这些人如果再聚在一起,那该是多么滑稽的一个场景。

    盛千薇叹了口气,“你们什么打算?”

    宋矜说:“等孩子生下来,明年三月结婚吧,现在怀孕身材走形了不好穿婚纱。”

    “那先祝你新婚愉快。”

    宋矜放下咖啡站起来,“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千薇姐姐,其实我这人说话就这样,可能不太中听,但我是真喜欢胡同,我知道以前胡同喜欢过你,没关系,我也喜欢过沈哥哥,那都是年少时有过的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命运会告诉我们,谁才是最适合我们的人,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大家都不知道你喜欢谁?其实只有你们两个自己蒙在鼓里而已,林桑跟沈哥哥的婚事是真的,你要是再不抓点紧,到时候可别想回头再吃胡同这可回头草哦。”

    其实宋矜这姑娘的性子挺可爱的,盛千薇望着她的背影,发现还真挺笨重的。

    晚上,盛千薇跟找大明喝酒,失控地抱着大明哭,然后控诉。

    然后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昨晚抱着的大明,到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居然变成了沈星洲,而且她还没穿衣服,旁边还躺着一的睡美男。

    估计沈星洲睁眼的第一瞬间大概比她还懵。

    盛千薇其实觉得自己挺亏的,好不容易跟她的骆嘉阳有了第一次,偏偏,除了床上那一滩红,其余这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会不会是他太小了

    大概是出于害怕的心里,盛千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悄悄起床穿衣服离开。

    直到沈星洲醒来,他刚睡醒反应慢,但是看着凌乱的床单大概也能猜到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而事故的女主人大概是处于害羞?所以潜逃了?

    沈星洲靠着床头理了理思绪,嗯,小姑娘到底有些害羞,那就给她点时间适应一下,毕竟一口吃不成胖子。

    不过,盛千薇的反射弧似乎有些过长,在她罢工第三天后,直接打了一份辞职报告递给沈星洲,然后就再也没出现在公司过,沈星洲终于意识到不能在放任小姑娘自己思考下去了。

    盛千薇想不到自己一回家,就被人拦在楼下。

    沈星洲倚在车门上,冲她招招手,盛千薇想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走过去。

    “你跑什么?”

    “没跑。”

    沈星洲笑了,倚着车门点了支烟,“没跑,还递辞职报告?吓唬我?”

    盛千薇低着头,“我不太适合这个行业。”

    沈星洲吸了口烟,直接打断:“放屁!我一直觉得你应该挺勇敢的,怎么遇上事儿了就知道跑啊?”

    “没跑。”

    沈星洲把烟掐了:“敢不敢跟我试试?”

    “试什么呢?”

    “装傻是不是?”

    沈星洲高她一个头多,如今倚着车门,弯着腰,对上她的眼睛,忽然起身,低头,对上她的唇,弯腰把她拦进怀里,狠狠啄了一口,“这样懂没?”

    盛千薇被他亲的喘不上来气儿,双腿直发软,“楼上会有人看”

    “看不清楚的,想看就看,再给我亲一会儿,你还真软啊”沈星洲啄着她的唇,在她耳边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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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千薇正式搬进了沈星洲的公寓,之后两人就开始了正式的同居生活。

    沈星洲有洁癖,有时候盛千薇不脱袜子上床睡觉就会被他拎出来一通教训,时间短了还好,时间一长,盛千薇就受不了他这种极度洁癖,就连摸玩手机都要洗好几遍手的人,她怎么以前都没发现他有这些臭毛病,这男人除了在晚上还能有点用之外,其他时间真的一无用处!

    一晚,两人刚做完,沈星洲随手把套打了个结丢进垃圾桶里,盛千薇困的不行,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他关于林桑的事情。

    “你跟林桑退婚了没啊?”

    沈星洲一愣,“你怎么知道?”

    “当然是有人告诉我的。”

    “谁这么八卦。”

    “妈的,你到底退了没?”

    沈星洲侧着身子,兴致还没尽,忍不住逗她:“再来一次,我就告诉你。”

    盛千薇一巴掌打在他脸上,“滚,爱说不说,没退我明天就搬出去!”

    盛千薇力气本就比一般女孩子大,下手又没轻没重的,力道一下子给弄猛的,沈星洲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抽起边上的镜子一看,果然印着三个红红的手指印,气性也上来了,“没退!”

    结果盛千薇第二天果真就搬出去了,而且办公桌上还放着她的辞职报告。

    沈星洲找了三天,才知道这人居然跑到北浔去了。

    他气头未消,刚好有个紧急会议,于是便索性晾了她两天,等他从国外回来,一下飞机就往北浔赶的时候,老天居然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化验报告那种东西,他还真看不懂,来回翻看了好几遍都没看见写着怀孕两字,还以为小姑娘涮他,没想到,是真有了。

    挺好的。

    早点娶回家,能省下不少心。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下辈子就做你的心脏,这样,不用担心你离开我,不用担心,你感受不到我的爱。

    故事很长,

    余生很短。

    想说的话很多,

    但都不敌我爱你。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