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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新闻发布会,阮照祥当下就急忙扫了扫剧本,这一看,他额上的皱纹蹙得更深了,那昔日红润的脸,像一朵凋谢了的花,没有一点笑影。“自己饰演的是一个有些任性的有钱人家少爷,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弄到手。任何小说中的女主角都不可能选择自己这样的人,这对自己来说,极其不利!”失望的念头在他的心上刺了一下,他感到痛苦极了,转而灵光一闪,有了想法,“即便这个角色如此不讨喜,可往往就是这种角色比较突出,自己也未必没有机会!”
这个念头的到来,给阮照祥带来了希望,濒于枯竭的心里那些希望又渐渐燃烧了起来,烧暖了他的全身,看着即将消失在自己视线的那个挺拔身影,他心中暗自说着,李易,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走出会议中心,炎炎的太阳,高悬在世界的当空。红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地面着火了,反射出油一般在沸煎的火焰来。蒸腾、窒塞、酷烈、奇闷,简直要使人们的细胞与纤维,由颠抖而炸裂了。
李易奢侈了一把,拦了一辆计程车匆匆忙忙赶回了家。他像黄昏中赶路的旅人,急切在迟暮前找寻一个安顿自己的地方。毕竟周星弛只给了大家二天的时间揣摩角色,争分夺秒不夸张。虽然只有薄薄几张纸,他捧在手上却感到重若千钧!
回到家,平伏下了心情,他面对窗户坐着,仔仔细细看起了剧本,拿笔的手托着腮,张大的眼眶里,晶亮的眸子缓慢地游动着。自己这个角色和阮照祥饰演的有钱人家大少爷相比较,无疑是很讨喜的,自己这个角色比较贴近大众,容易引起共鸣。第一幕讲述的是自己在马路上看见飘飘孤身一人被一群地痞流氓欺负,不顾一切冲过去英雄救美,飘飘因此对自己另眼相看,俩人一见钟情,互相暗生情愫。
即便这剧情有些狗血,可李易也不得不仔细推敲起来,琢磨着“一个热血方刚、喜欢打抱不平的人,这无疑很容易演,这时必须表现出真的像见到梦中情人的那种怦然心动感觉,不仅需要打动观众,更重要的是必须打动张泊芝饰演的飘飘,这样才能够和自己对戏。”
想通了这一点,他继续往下看,眉头也不禁皱了起来,因为剧本后面写得是这个角色在得知飘飘是个在夜场打拼的女孩子时,他内心的挣扎,这是一段独角戏,需要自己安排台词。李易觉得这一幕独角戏需要用心揣摩的是这个角色他当下的心理会是怎么样的反应,应该痛苦还是迷茫?介意还是不介意?
然后是面对在灯红酒绿的夜场打拼的飘飘,自己这个角色并未因为飘飘的身份而踌躇,他爱得简单,爱得单纯!这一幕应该如何坦露心扉,应该如何表演才能不引起观众的反感,甚至能引起观众们的共鸣,从而打动观众,这些都无疑是摆在他眼前的大难题!
这些杂乱无章的问题,像一团乱麻似的堆在他的脑子里,纠结在一起,理不出个头绪来。此刻,他双手搓着,焦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满头大汗,像个上足了发条的玩具人一般在狭小的房间里团团转。
等等!这剧本里将要饰演的这个角色的遭遇不就是眼下自己现实里的真实写照吗?这一个突发的念头铁钩似的抓住了李易的心,琢磨着虽然自己和倩倩并非一见钟情,可自己对她也很有感觉。和剧本里不同之处在于,现实里自己是早就得知倩倩的身份,可自己依然一步一步陷进去了。对于倩倩,自己一直没有勇气、没有剧本里这个角色那么敢爱敢恨,自己到底在犹豫什么?
李易越想头越大,飞速旋转的思绪,就像宇宙中旋转的飞碟,越转越快,越抛越远。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一看号码,他不由愣了愣!这是巧合还是缘分,刚想到她,电话就来了。
原来倩倩今天刚好休息,刚刚看电视看到了娱乐新闻对于喜剧之王新人选拔决赛的报道,也看到了李易,便拿起电话打了过来,提议晚上一起出去吃个饭,毕竟俩人相处这么久,还从没一起单独吃过饭。
李易略微思索了一下,“别出去吃了,要不我亲自下厨好了,我把地址发给你,到了我下楼来接你。”挂断了电话,他兴冲冲出门去到附近不远的一家超级市场,买了满满一大袋食材,有鸡,几样小菜。走到结账台,想了想,他又冲到酒水区,买了一打啤酒,这才满载而归。
他也释然了,没有感觉就先放一放,这是演戏看剧本总结出的经验。一直埋头钻研效果未必会好,那样容易走进死胡同,效果往往适得其反。缓一缓,有感觉了再琢磨剧本,往往会有奇效。
葫芦鸡是李易家乡的传统名菜,除了肉夹馍,李易最喜欢这道菜了。他也会做,平时一个人懒得动手而已,制作需要经过清煮、笼蒸、油炸三道工序,成品以皮酥肉嫩、香烂味醇而著称,被誉为长安第一味!李易不敢说自己的厨艺有那么登峰造极,不过也还不错,这也是从小帮老太太打下手,锻炼出来的。
要做这道菜其实不难,就是很麻烦,程序太多。首先洗净,放水中漂个三十分钟,除净血污,剁去脚爪;然后入沸水锅中让它再翻滚个三十分钟;取出后,割断腿骨上的筋,放入蒸盆,注入刚刚煮过的汤,以淹没鸡身为度;再加入佐料放置于鸡的身上,再入笼用旺火蒸约二个小时取出,再捡去佐料,沥干水,顺脊椎骨将鸡剖开。
最后这道工序要小心,炒锅放入菜籽油,用旺火烧至八成热,将鸡背向下推入锅内,用手勺拨动,炸至金黄色时,捞入漏勺内沥油;将鸡的胸部向上,用手掬拢,呈葫芦形,放入扒盘;上桌时另带花椒盐小碟就大功告成。
李易在厨房里哼着歌忙碌了起来,忙了将近三个小时,他的三道名菜,李氏土豆丝、李氏回锅肉、李氏葫芦鸡终于出炉,看卖相还有那么点意思。
忙碌了三个小时,铁人也顶不住,李易也不例外,显得有些疲惫,身子坐得很低,好像要陷进沙发里似的,瘫在了这儿。摸出手机看了看,六点了,琢磨着“约好的时间六点,怎么还没到?”不过他也没有在意,转而又给自己泡了一壶清茶,坐在客厅狭小的沙发上悠闲地品着,暂时也将两天后的巅峰对决抛在脑后。
过了十多分钟,倩倩才姗姗来迟,她的脸微微红着,眼底是一片真挚,一片诚恳,一片女性的温柔,“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这是薄暮时候了,天上一团团棉絮似的白云,已渐渐化成了褐色,火一般的太阳,也在半小时前走上了它的末路,只剩四分之一不到的躯体,还逗留在地平线的上面,从西北那边发出一些暗红色的光华来,使空气里的热度,一时再无法降低下去。
李易微微一笑,“没关系,难得大驾光临,再久也得等啊!”他看的出来,倩倩是精心准备了的,抛却了奢华的穿戴、胭脂香水,她素面朝天,头发随意在脑后绑了一个马尾,就穿着一件白色的耐克t恤、七分牛仔裤,脚下是一双匡威帆布鞋,背着一个单肩包,青春无敌!怎么看也无法和夜场那个妖娆夺目的妖精倩倩联想在一起,心想也许这才是真实的她吧!
刚走进楼道,伸手依旧不见五指,一声有些凄厉的狗嚎,骤然传来。倩倩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才感到空旷和孤单,也随即带来了紧张、害怕,快步上前,一把就抓住了走在他身前李易的手。
一阵熟悉的清香飘来,李易顿时心里泛起了一股涟漪,怀里像揣了只兔子,心儿忐忑,跳个不停。他并不敢贴近她的身体,拉着软弱无骨的细嫩小手,生硬的走着。住的房子在五楼,走到四楼时,他玩心大起,走了几步,突然甩开了倩倩的手,大步狂奔朝楼上跑去。
“啊!”尖叫了一声,倩倩紧随其后跟着一路小跑跟了上来,刚才的几步小跑让她有些上气不接下气,有些昏暗、迷离的光线下,她的t恤遮不住那一抹动人曲线的起伏和流动,波涛一阵汹涌,李易站在门口不怀好意地歪着头,让目光**裸的随着那曲线徘徊蔓延。
“你个色狼,幸好你走了,公司有你这样的人那真是女人的噩梦。”倩倩双颊浮起两朵红云,一边假装忿忿然,一边抬起右臂,用自己的单肩包挡在胸前,试图阻挡李易无孔不入的雷达眼。
“好了好了,不看了不看了,你想让我看我都不看了,哈哈。”李易侧身望着她那清纯的脸,顿时涌上一种温暧、甜蜜的感觉。在香港这座包容大气的城市,眼下的李易刻意的把自己与周围的环境隔离开来,在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情境中发乎情止乎礼地与倩倩放肆着暧昧,他感觉自己在倩倩旁边,一切似乎都有了光辉,整个生命似乎都沐浴在青春的欢快里,他很享受这种惬意的感觉。
“去死吧你。”倩倩嘴上说着狠话,脸上却丝毫没有怒意。她心里有一丝淡淡的兴奋,淡的象滴进清水杯里的红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