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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卡罗尔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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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而马格努斯,他不仅是想送碳,他更想卖碳。

    试问,这世界上有什么比交好一个王子更合算的买卖吗?

    有的,那就是交好一个注定会成为国王的王子。

    只不过,想要交好菲利普却并不容易。

    和被刻意培养成除了忠诚与战争技巧之外什么都不懂的勒菲弗尔不同,路易七世既然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则对于继承人的要求就特别严格。

    那些普通贵族人家的孩子,嚣张跋扈、肆意妄为的青春,对于菲利普来说连做梦都没有经历过,小菲利普的整个童年,都是在刻苦,甚至是严苛的训练中度过。

    有得必有失,失去了童年乐趣的菲利普换来的,是非同寻凡的早熟:剑术、治国术、帝王心术,以及最重要的,怀疑任何一个对自己好的人。

    要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怀疑任何一个对自己好的人,要用最大的提防来抵御每一个想要靠近自己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敌人,那副对你好的面容只是面具,面具之下,每个人都各有所求。

    菲利普唯一相信的,除了身为父亲的路易,剩下的,估计也就只有和他一同长大的勒菲弗尔了。

    但是这并不是说,马格努斯交好了勒菲弗尔,就一定能和菲利普交好了。

    敌人的敌人不会是朋友,朋友的朋友也有可能是敌人。

    不过,马格努斯自有他的一套方式。

    以诚相待。

    就算是再怎么铁石心肠的人——不,正是因为是铁石心肠的人才会更看重利益,只要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再适当的表现出善意,不用急,菲利普自然就会找上门来。

    就好像现在,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勒菲弗尔率领着一百名骑兵,路易七世只希望他能够获得经验就行,但是倘若是勒菲弗尔能得到军功,那不管是路易七世还是菲利普,都是很长脸的事。

    你给人面子,人自然给你面子,虽然马格努斯一句话都没说,甚至连面都没见过,但是这份心意,至少他们是记住了。

    不过,既然有了这样的打算,那作战计划就必须要改变了。

    “尊敬的王子殿下,您好,许久不见,敢问您近日如何?”

    因为比武而冒了一身热汗,刚刚回到住处洗完澡换完衣服,马格努斯就与一个声音不期而遇。

    说是不期而遇也不恰当,因为喊这个人过来本来就是马格努斯的本意,只不过马格努斯原以为奥德加会让他们在演武场等着,没想到直接把他们带到这来了。

    不过这样也好,省的再跑一趟了。

    “上帝保佑,还算是过得不错,希望你也好,昌西大团长。”

    说起这个昌西大团长,他可是法国贵族的座上宾。

    从他这个大团长的头衔上就能看出来,昌西,是某个佣兵团的团长,而这个佣兵团,它的名称叫做‘卡罗尔’。

    ‘卡罗尔’,在古日耳曼语中,它是战士的意思。

    一个佣兵团,它能够自豪的以战士为名而没有受到其他人的驱逐或者挑战,这就足以证明它的实力了。

    全盛时期的卡罗尔佣兵团,可是拥有着超过两千战士,其中一半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即使是那些大贵族见了,也必须要让他三分的庞然大物!

    不是说打不过,只是何必要用自己宝贵的力量来和这些贱民的贱命耗呢?要消耗他们,贵族们有的是方法。

    就好像是上一次,卡罗尔佣兵团接了雇佣,帮某一个贵族打仗,本来必赢的局面莫名其妙的就输了,不仅输了,佣兵团的实力也是大降,以至于沦落到必须要和其他佣兵团合伙做生意的地步。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沦落了,佣兵团的名声也在那放着,一杆大旗往地上一插同样还有着威慑力,这也是为什么马格努斯喊他过来的原因——只要搞定了昌西,其他的佣兵也就不用愁了。

    “向您问好,尊敬的王子殿下。”

    “你好啊,王子殿下。”

    完全不同风格问候的两个人,来自于昌西大团长的身边,他的两个分团长,马格努斯称之为一号和二号。

    事实上,任何一个佣兵团,一旦做大,分团长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

    理由还是老一套,养不起。

    家财万贯,每年还有着固定赋税收入的贵族都养不起这么多的士兵,他一个昌西,顶天了人家尊称他一句大团长,背地里还不知道骂什么,从哪能养得起这么多的士兵!

    因此就只能分兵,把整个佣兵团打成小份,分散在各个地方,有了大生意,例如说打仗的时候再召集到一起,这才是大型佣兵团的常态。

    然后,就是最有趣的地方了。

    一号和二号对着马格努斯打完招呼,发现自己和对方竟然是异口同声,立刻就是互相冷哼了一声。

    果然,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有所察觉了,但这么明显的表现还是第一次,卡罗尔佣兵团的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

    如果顺着这条线走下去,只需要****手把昌西给弄死,一号和二号肯定就会为大团长之位反目,到时候马格努斯再出面支持某人,轻而易举的就能将这股战力收入阆中,作者也能水个十万字左右……

    但是太麻烦了,所以还是算了吧。

    马格努斯摇摇头,佣兵团什么的,果然还是太麻烦了。

    粗鲁、野蛮、不讲卫生,但是英勇并且无畏,在大多数看来,佣兵应该就是这样一类人。

    很可惜,马格努斯又要让大多数人失望了。

    佣兵职业化要等到中世纪后期,懦弱并且卑微,这才是中世纪前期佣兵的真实写照。

    去当佣兵的人都是活不下去的穷人,这第一点,可千万别忘了。

    至于说骑士老爷,流浪骑士有,而且不少,但是人家骑士老爷身上一套装备就够换几十头牛,怎么着也算不上穷了,况且,要真的是武艺出众,有的是贵族抢着要。

    即使是野心勃勃,在某个贵族手下做出一番事业,也要比做一个朝不保夕的佣兵强得多。

    况且佣兵也算的上是老兵油子,所谓老兵油子,那就是送死你去捡便宜我来,只会带坏整支军队的氛围,而且无药可救。

    不过,就算是炮灰,蚂蚁多了还是有些用的。

    毕竟蚁多咬死象。

    这样想着,马格努斯不由得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然后手一挥,热情的邀请三人进屋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