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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福岂可双至
窗上的人影,仿佛又靠近了些。琊残璩伤
他尽量避免去猜这个人是谁,因为他不愿猜疑自己的朋友。
这几年,他恍然发觉,自己的朋友,似乎已经越来越少了。
轩辕鸿烈不只是他的朋友,而且还是那种很好很好的老朋友。
既然别的人现在都在楼下,楼上这人不是轩辕鸿烈又是谁?
轩辕鸿烈无疑也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也许比他更有力量保护她也为未可知。
罗菁菁就算真的投向轩辕鸿烈的怀抱,也并不能算是很对不起他,因为直到现在为止,他们之间,本就没有任何承诺和约束可言。
“事情变成这个样子,再如此发展下去,也许反倒好些,反倒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能成人之美,再玉成其事,无疑也是件好事情。
更何况,轩辕鸿烈实在是个好朋友。
罗菁菁呢?
现在,她无疑也已经是李贪欢的朋友了!
朋友之间,岂非也本就是应该相互成全的呢?
何况,这世上有很多情感,都是很难预测的。
爱情,当然也是其中的一种。
李贪欢长长的吐出口气,尽力使自己不要再去想这件事情。
他实在很想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尽力让自己不要再想下去,也别再去想。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他心里却还是好像有根针在不间断的刺着,刺得很深,很深。
鲜红的血液,正从那个看不见的伤口里,一点点的滴落出来。
滴在眼里,滴在胸间,滴在心上,滴在灵魂底里。
染湿了一颗心,也染红了那片天。
他深心底里那片一碧如洗的晴天。
他决心要走了,立马就离开这个地方。
就这样悄悄地走了,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坏事情。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真就是假,假就是真。
假假真真,何必认真?
世上本没有什么值得太认真的事情。
爱情当然也一样!
他迈开步伐,慢慢地转过身。
但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罗菁菁的一声惊呼。
这声惊呼,他虽然没有刻意去听,但听得还是很清楚。
呼声中,似乎真的充满惊惧之意,就像一个女孩子突然看见毒蛇或蟑螂时发出的呼声一样。
李贪欢整个身子突然拔地而起,已箭一般窜上了小楼。
“砰”的,他的人已撞ru了窗户之中。
这间破屋子里,当然有两个人。
罗菁菁脸上全无血色,甚至比看见毒蛇或蟑螂时还要惊慌恐惧。李贪欢一直都知道,她并不是那种胆子很小,又矫揉造作的女孩子。
能再见到他,看到她依旧安然无恙,实在是他的福气。
可是,她为什么又会突然变得如此惊慌和害怕呢?
她正在直勾勾的看着对面的一个人,这人的确比蟑螂令人讨厌,也毒蛇可怕得多。
他长发披肩,髫髻凌乱,身子僵硬,又精赤着双足。
一张脸上,血迹淋漓,看来就像是个活活的大头鬼一般。
李贪欢总算看错了,这个人,竟赫然真的不是轩辕鸿烈。
李贪欢笑了,摇头苦笑。
在这一刹那,他心里不禁掠过几丝抱歉和愧疚之意。
一个人,无论到了任何时候,实在都不该怀疑朋友的。
但现在,无疑也已没有时间来让他继续想下去了。
他刚撞进窗户,这个活生生的大头鬼,已反手一剑向他刺了过来。长剑如灵蛇,快、稳、狠而准。
这大头鬼的武功,竟赫然也是江湖中难得一见的绝顶高手。
绝顶高手的意思,通常也就是练家子。
李贪欢身子凌空,既不能后退,也无力再变招闪避。
眼见得这柄要人命的长剑,已将蓄势迫上他的咽喉。
但世上还没有任何人的长剑,能迫上他咽喉。
他的手一抬,就在这间不容发的刹那间,用断魂枪杆迎上了长剑。红缨破碎虚空,随风而动。
原本看上去还稍显陈旧的枪尖,锈迹霎时剥落,突然就充满了一种夺人眼眸的光华。
枪尖是银灰色的,本就充满了一种迫人眉睫的光亮气息。
流动闪亮,亮得令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他脚尖在窗棂上轻轻一点,水银夹杂着鲜血般的枪光缨影,一式“魂兮归来”,已迎面向这大头鬼刺了过去。
这大头鬼长剑撒手,凌空翻身倒退而出。
猝然间,满天寒星,夹杂着暴雨梨花般的光芒,向李贪欢撒下。
李贪欢手中断魂枪光再度一卷,满天寒星忽然间就已全部没有了踪影。
但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大头鬼却已“砰”的一声,撞出了后面的窗户。
李贪欢怎么能让他走?
又怎么肯让他轻易脱身、全身而退呢?
他身形掠起,眼角却瞥见罗菁菁竟似已吓得晕了过去。
那些人,现在就在楼下,他当然也不忍将她一个人留在这里。
是追出去呢,还是不追的好?
在这一瞬间,他实在很难下决定。
幸好就在这时,他已听见了轩辕鸿烈的声音:“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会有打斗声呢?”
“我就把她拜托给你了,你暂时……”
一句话未说完,他已如急箭般窜出了窗子。
患难之时见真情,好朋友们,岂非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呢?
在危急关头,有朋友赶来出手相助,也实在是他的福气。
谁知这个大头鬼看上去虽僵直木讷,又不乏猥琐懦弱之气,身法却快如流星,甚至比流星还要快得多。
就在李贪欢微一迟疑间,他已掠出了十余丈外,人影在屋脊上一闪,转眼消失不见。
李贪欢追过去时,他已消失的全无踪迹了。
远处,忽然响起几声鸡啼。
难道他真的是个大头鬼,只要一听见鸡啼声,就会神秘地消失不见,直到完全失去踪迹?
东方已露出淡青的鱼肚白,视界已较开阔。
附近是空旷的田野,空旷的院落,一个不起眼的小树林,却还远在五六十丈开外。
无论谁也不可能在这一瞬间,霎时掠出五六十丈的。
就连昔年轻功天下无双的铁骑门主、“玉面飞狐”韩贞,和他的得意弟子“踏雪无痕”王子安,似乎也做不到。
毫无疑问,只要是肉t%u1D0凡胎的江湖人,谁都决不可能有这种能力!
可是,这个大头鬼又是谁呢?
他为什么要找上罗菁菁?
难道也是为着那些东西而来的么?
难道这世上还真有鬼了不成?
怎么会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呢?
风更冷,冷风割面。
李贪欢站在屋脊上,冷静地想了想,只是那么轻轻一想,然后忽然就跳了下去。
馨气怡人的蔷薇花,仍在淡淡晓色间摇曳。
他的脚下,则是三四排七八间的厢房合围而成的院落。
第五间本是阴九幽住的地方,现在,屋里却显得静悄悄,似乎连灯光都已熄灭了。
只有第一间屋子里,似乎还留着盏孤灯。
惨淡昏暗的灯光,将一个人的影子,反反的映照在窗上。
佝偻的身形,微驼的背,正是那白发苍苍、老得牙齿都快掉光了的老太婆。
眼下的她,恸哭声虽已停止,似乎却仍在不断抽泣着,显然还在为了自己亲人的离世而悲伤难过。
如此深夜,难道她还不能入睡么?
如此深夜,她又怎能安然入睡呢?
也许,她并不完全是在哀悼别人的死,而是在为自己生命和年华的不断逝去而悲伤。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岂非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呢?
一个人,到了老年时,往往就会对死亡特别敏感、特别恐惧。
能活得长久些,能多看几次日升日落,能多呼吸几口新鲜的空气,毕竟也不是什么坏事情!
是不是只有那些渐渐老去的人们,才真正懂得生命易逝、年华易散、光阴不再这种既简单,又浅而易见的道理呢?
也许!
李贪欢站在窗外,静静地看着她,忍不住轻轻叹息了一声。
奇怪的是,人在悲伤哀恸之时,有些感觉,往往反而会变得特别敏锐,敏锐异常。
屋子里立刻有人惊问道:“谁?谁在外面叹气?”
“我。”
“你又是谁?”
李贪欢还没有回答,门就已经开了。
这白发苍苍、老得牙齿都快掉光了的老太婆,手扶着门,驼着背站在门口,用怀疑而敌视的目光打量着他,接连问了三个问题:“你是谁?有什么事情?来干什么啊?”
李贪欢沉吟着,才慢悠悠的道:“刚才好像有个人逃到这里来了,不知道有没有惊动到你老人家?”
老太婆怒道:“人?三更半夜的,哪有什么人啊,你是不是活见鬼了?”
李贪欢知道她心情不好,火气难免大些,只好笑了笑,躬身作礼道:“长夜漫漫,暗黑障目,难免看错。”顿了顿,他才接着道:“也许是我看错了,打扰了你老人家,实在抱歉得很。”
他居然什么都不再说了,抱了抱拳,就转过身。
走下院子,他才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呵欠,一副仿佛觉得非常疲倦的样子。
就在这时,他突然就听到了“咕咚”一声。
那个白发苍苍、老得牙齿都快掉光了的老太婆,竟赫然已仰天倒了下去,倒在地上,倒在门限处。
疲倦、悲哀、伤恸,和苍老,就像是一包看不见的刀,忽然破碎虚空迎面向她刺来,堪堪将她击倒。
上天有好生之德,人有恻隐之心。
看到别人倒下去,无论谁都无法也不能袖手旁观的。
李贪欢突然一个箭步窜过去,托起她那老迈的身子,抱起了她。
她的脉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只不过都已很微弱。
谢天谢地,李贪欢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用两根手指捏住她鼻下人中,过了很久,她苍白的脸上才渐渐有了血色,脉搏也渐渐恢复了正常。
但她的眼睛和嘴,却都还是紧紧闭着,嘴角不停地流着口水。
李贪欢轻声道:“老太太,你醒醒……你醒醒啊!”
老太婆忽然长长吐出口气,眼睛也睁开了一线,仿佛在看着李贪欢,又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
李贪欢关切的道:“你暂时还是不要紧的,只是身子有些虚弱而已,我扶你进去躺一躺,就会没事了的。”
老太婆挣扎着,喘息着,道:“你走,赶紧点走,不要让我看到你,我也用不着你来管。”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李贪欢又怎么能忍心抛下她不管呢。
他用不着费力,就已将她轻轻的抱起来。
这也许还是他第一次,抱着个超过三十岁的女人进房门。
但他不在乎,也并不觉得难为情。
毕竟,这个老太太,已经老得做够做他的母亲了。
棺材就停在屋里,一张方桌暂时权充灵案,桌上点着两支白烛,香炉里,当然也还燃着三炷青香。
香烟缭绕,烛光暗淡,屋子里充满了阴森凄凉之意。
那个十五六岁少年人,就躺在棺材旁那张床上,也像是个死人般睡着了。
少年人们只要一睡着,就算天真的要塌下来,也是很难惊醒的。
李贪欢迟疑着,还不知道该将这老太婆放在哪里才好。
他的深心底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这个念头,无疑也是一种感觉。
更简单、直接、准确点说,应该是一种直觉。
一种在江湖中摸爬滚打后,才得来的、难能可贵的直觉。
这个念头来得快,去得也快。
因为他已隐隐感觉到,似乎有着那么一点点不合理,也不近人情的地方。
具体是哪一点,他暂时还说不上来。
但是,有念头,岂非本就比没有念头要好得多?
有直觉,岂非也本就比没有直觉要好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