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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吴州押运往京城的大批粮草辎重,只不过是让京城的百姓开了开眼界,茶余饭后又多了一样谈资之外,就没有别的贡献了。
但是这一举动,却让朝廷从上到下都震了好几震。
北地三州的旱情,还是昨天连夜报到的皇宫,多少大臣为此从被窝里被挖出来,连夜赶到宫中,君臣彻夜不眠地调度各种资源和人力,争取在天一亮就将第一批救援的人和物资押运往灾区。
然而,吴州位于西南,就是和京城都隔了十几天的距离,和北地三州,那隔了更是千山万水。那么多的粮草辎重,肯定走不快。吴州押运这些辎重的,依旧是殷守备,为了面圣,他倒是收拾了一番,但还是难掩形容憔悴。
他跪在御案前,说道:“启禀陛下,在半个月前,吴州开始出现北地的灾民。知府大人知道后不敢怠慢,一边派人沿途收拢难民核实信息,一边筹措粮草药品。事关重大,微臣带着人连夜押送往京城,沿途亦看到不少灾民,当地官府依律办事,并送上了相应物品,让微臣押运赴京。这些是沿途各州府提供的物资。”
随侍的公公从殷守备手上接过文书,转呈给皇帝。
皇帝此时脸上的神色,已经从开始的暴怒,转为平和;但是谁都不认为,皇帝的心情已经恢复了平静,更不用说是祥和。
胡高旻当一个还品级不高的官员的时候,就知道设置茶摊,用来给自己搜集信息。如今胡澈的茶摊更是开遍了大江南北。
天家执掌天下这么多年,难道就会对这方面一点认识都没有?不提别的,满朝的文武百官,说白了都是皇帝的耳目。当然,现在的情况是,皇帝一边的耳朵聋了,眼睛也瞎了!
皇帝心中的震怒,可想而知。不过他当了那么多年的皇帝,虽然如今在家事方面有些糊涂,在政事方面还是很拿的定主意的。他先对跪在地上的殷守备说道:“殷爱卿请起,一路劳顿,先回驿馆好好休息。”
殷守备当即应喏后,规规矩矩地告退。和林同知所说的一样,他只要把这些东西运送到京城即可,其余的不需要管。
他刚出宫门没多久,有些后悔自己干嘛为了爱惜马力,就把自己的爱马放在了驿站,现在得靠两条腿走回去,想想简直就想就地一躺。日夜兼程,又押运了那么多东西,一路为了避免其它地方的误解,他甚至连官兵都没有带上多少。
他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情要是做成了,他要是没犯错,等下次考评的时候,定然能再进一步,但要是做得不好,那他这辈子大约也只能止步于这个位置了。
幸好,得益于前不久全国范围的盗匪清缴,有名有姓的盗匪几乎已经被剿灭了个干净,哪怕剩下的那些不是不成气候,就是已经吓破了胆,加上本身官兵代表的朝廷身份,和沿途州县派兵护送,倒是一路太平。
如今任务完成,他的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在看到街口蹿出的快逾奔马的……狗(?)的时候,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直接就被撞晕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带到了一处房间内。一只脸熟的兔子,正扒在床边看着他。黑白花,又是这么个独一无二的体型,殷守备立刻就认了出来:“暖手捂?”
而皇宫内,殷守备离开后,一个道道命令就下了下去。
虽然老百姓的命,在很多达官贵人的眼中多半只是贱命一条,但是除了真正不学无术的之外,他们当然全都明白,若是没了人,他们这些人就算是拥有再怎么高高在上的地位,也全都是一桩笑话。
现在不是发火和追究责任的时候,在最紧急最难办的粮草和其它物资得到解决的当下,当务之急是立刻去把北地给稳住。
在此过程中,户部尚书一直被众人有意无意地忽略着。老尚书清流出身,年轻时候还颇有几分气性,一路过来也有过大起大落,不过临到了年老,倒是越来越缩起来了。他能当上户部尚书的位置,并不是他会赚钱,而是他就是个铁公鸡,守得住钱。
平时的话,皇帝对他还是很满意的。毕竟开源节流四个字,他至少做到了节流。每年的税赋是有限的,而每年要花钱的地方永远有那么多。有老尚书在,好歹每年国库里能留下一下钱。
可是钱粮并不是这么守出来的,北地三州那么大的地方,虽然北地的人口不如中原江南之类的地方多,但加起来也不少,更何况北地乃是国之门户,一旦发生灾情,那必然是要倾国之力去挽救的。
若是旱灾发生在内陆,恐怕皇帝恐怕还不会这么着急;但是在北地。大商每年在北地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北地三州一旦失守,过来将不再存有天堑,到时候北地蛮族犹如长驱直入,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北地的消息竟然没能传到京城,这其中必然有人阻挠,采用的手段必然是非常极端的。甚至于蔡国公府竟然也不知道消息……
吴州能够知道消息,难民之类的一听就有猫腻,但是不管怎么样,吴州做的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吴州的辎重刚进京不到一个时辰,就被禁军护卫着押往北地,钦差方鑫随行。这一回,显然北地会进行一番大清洗。
殷守备彻底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昏黄。看到暖手捂的时候,他本来还以为是在林家,却没想到是在白正清的家里。
身为一个和文官天然对立的武官,殷守备面对白正清这种大家,比面对林尚书那种文官,还要来得别扭。毕竟他自认和林同知的关系还不错。
哦,现在林大郎就住在先生家。
林大郎下厨煮了满满一大锅子面。桌上还放着一大盆大肉,一大盆炒菜,一大盆咸菜炒肉,小炉子上咕嘟着一大锅高汤。
脸大的汤碗里,先捞进去半碗面条,加上两勺汤,再放上手指厚巴掌大的肉块。面碗被放到殷守备面前的时候,他简直饿得两眼放绿光。
林同知家的大公子,林大郎会做饭,这个在他们汶城的那条街上并不是秘密。那生意越来越好的茶摊,里面的许多方子,据说就来自于林大郎的手笔。殷守备虽然身为武官,军营并不在汶城内,但是进城办公的时候,也在那个茶摊吃过,味道确实不错,还便宜。当时他还动过将人挖到军营里当伙夫的念头。
要不是他知道对于老百姓来讲,除非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否则是不会入军籍的,他还真的就下手了。
现在看着林大郎动作熟练地做饭,殷守备还是感觉有点违和。
白正清可不管,提醒道:“素菜你看着自己喜欢,自己添。快点吃,一会儿晚了等胡澈回来了,就没东西吃了。”
一路上都没好吃好睡过的殷守备,学着白正清的动作,各舀了一勺子菜放到自己的面上,再浇上一勺子肉汤,小心翼翼地拌匀,吃了一口:“唔!”好……好吃!
在军营久了,面前这种简单的菜色更符合殷守备的胃口。但是吃进嘴里面,他才发现看似简单的菜色一点都不简单。浓白的高汤鲜香十足,纤细的面条劲道弹牙,两样素菜清爽入味,巴掌大的五花肉肥而不腻。
林淡给自己盛了一碗面,没有放肉,只是添了一小勺素菜,笑眯眯道:“别听先生乱说,我还蒸了包子,笋肉和香菇青菜馅儿的。若是殷大人吃不惯,可以等等……”
他说一句话的功夫,殷守备的面碗已经见了底。
殷守备嘿嘿一笑,站起来道:“我自己盛。”
三个人吃完,过了一会儿竟然还没等到胡澈回来,林淡有些奇怪,带上兔子准备出门:“我去看看。”
白正清一摆手:“去吧,我去书院转一圈消食。”
白正清的屋子就那么丁点大,殷守备之前休息的还是林淡的屋子,显然不方便留宿,也顺势告辞。
林淡招呼殷守备:“殷大人稍待,这地方离驿馆还远。”
于是殷守备和林淡一起套了一辆马车,又从厨房搬了一锅子大肉和一锅子炒菜:“带回去给兵哥们添个菜吧。”
殷守备突然生出贪墨的想法。这些菜和肉,其实分作几天,他一个人也是吃得完……现在天气凉,菜能放好多天呢!
林淡一路把殷守备送到了驿馆,摸了摸蹭过来的暖手捂:“来,嗅嗅胡澈和虫哥在哪儿。”
暖手捂不是狗,当然没法抢狗的饭碗。
胡澈并没有住在白正清这儿,他几乎每天都会带着林萦读书交友,像一个真正的大哥一样,只不过每天傍晚他都会过来小院,和他们一起吃个饭,再逗逗暖手捂才回去。
用过晚饭的时间还早,可是他送了殷守备这一回,等到再回去可是离宵禁的时间不远了。他仔细想了想胡澈今天的行程,想着是不是过去看看,就看到胡澈身边的书童阿德,猛然快跑过来:“大郎,可找着您了。三郎说今天不过去白先生那儿,让您别挂心。小人刚跑去那边,一个人都没有。”
林淡点了点头:“辛苦你了。上来吧,载你一程。”
阿德赶紧道:“小人哪敢让大郎载我。要不大郎您坐后面,小人在前面驾车?”
林淡微微愣了愣,点了下头,让开驭使的位置:“也好。”车帘子落下,他摸了摸身上,出来也没什么准备,根本就没带什么。视线就落到了暖手捂身上,低声道,“暖手捂,你借点毛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