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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大神,请留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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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就这样,吴煜各种套路,终于是把倾城给套路住了。倾城默认了吴煜的位置,心里也在默默的接受了吴煜,时不时的还会跟吴煜在群里秀个恩爱。

    而暮歌也在吴煜的朋友圈里看到了他和倾城的合照,嗯,跟她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如水墨画般俊逸,静静的站在那里便犹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

    暮歌看着这般安静,内秀的倾城在吴煜身边可以笑得那么开心,她就知道倾城真的是心悦了吴煜。哪怕他看着和吴煜并不是很般配,吴煜张扬肆意,而他温润如玉。

    暮歌不过也就是对倾城好奇罢了,现在也看到了倾城的样子,她也没有什么可纠结的了。

    暮歌并没有放弃她的小说,虽然说她写小说的目的并不纯粹,但是,现在看着她写出来的就好似她的孩子一般,她舍不得。

    书的成绩并不是特别好,跟吴煜的那本差了很远很远。暮歌觉得,原来吴煜也是那般有才华的人,她有些以貌取人了。

    时间就这样静悄悄的过去了,暮歌也恢复了最开始的样子,安静的看书,安静的写作,再没有了对倾城那样没有原则的盟主。

    但是,有一天,暮歌却发现倾城的书无缘无故的断更了,而且一断就是半个多月。她忽然有些心慌,开始私聊编辑,希望能打听出些什么事情。

    倾城出车祸了,在医院成了植物人,生死不知。

    那一瞬间,暮歌觉得自己的脑海一片空白,只觉得心里一疼。倾城,那个真的颜色倾城的大男孩儿竟然成了植物人。

    暮歌连忙的向吴煜询问,得到的消息却是逛街的时候,他和吴煜争吵,没有注意到对面急驶而过的车辆,等到发现的时候,只来得及把吴煜推开,而他却被重重的撞飞了。

    得到这个消息,暮歌不知道自己应该是什么情绪。难道说,倾城不应该救吴煜吗?

    倾城爱吴煜,那种千钧一发的时刻,下意识的选择了让吴煜活下来。

    倾城成为植物人的第三年,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在同一年,吴煜和一名同是富二代的男子举行了大婚,人人艳羡。

    暮歌就一直是静静的一个人,就好像她的心随着倾城的离开而离开了,再不会爱了。心境的转变,使得暮歌书的质量大幅度上升,她也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大神。

    但是,大神这两个字,如今只能让她想起倾城这个人。

    很久很久之后,暮歌也终于知道了倾城那般芝兰玉树如贵公子的人为何会在路上与吴煜发生争执。

    原来,吴煜在与倾城交往的同时,仍然有数不清的暧昧对象,甚至是被别人拍到了酒店开房的照片。

    倾城只是要一个答案而已,而吴煜嘲讽的说道“若不是暮歌喜欢你,我看都不会看你一眼。你看看你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值得我注意的。”

    得到整个事件的真相,暮歌突然觉得满心的疲惫。她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至死,倾城都是爱吴煜的,否则也不会把生的机会留给吴煜。

    而吴煜如今活的依旧是风声水起,没有因为倾城的死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或是伤心。

    重来一世,她希望可以让倾城远离吴煜,长命百岁,平安喜乐。

    她希望她可以成为和倾城相比肩的网文界大神,陪着倾城,哪怕只是朋友也好。

    默璃接收完剧情,叹了口气。原主可真是从头被动到了尾,倾城活着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倾城死了才发现自己喜欢着倾城,真是够够的了。

    也不怪倾城后来把吴煜放在了心里,如花美眷,还是个身材火辣,性格热情,看起来才华十足,颇合倾城胃口的美女子。

    这个时候的剧情已经进行到了倾城已经对吴煜有一定印象,吴煜风情万种女神的名号也已经打了出去,原主开始写第一本小说的时候了。

    虽然进入任务的这个时机算不上好,但是也不算差了,总比等到倾城和吴煜确定关系的时候进来强吧。那样她可真就束手无策了。

    按照默璃这个局外人的想法来看,倾城应该是被吴煜这种别与平常女子的热情火辣硬生生的给撬开了心房。在吴煜拿出那很符合倾城心思的小说后,倾城才开始慢慢的真正把吴煜放在心里。

    那她是不是可以抢在吴煜开新书之前,先把倾城拉到自己这一方呢?

    吴煜实在暮歌的小说发表一月之后,开始动笔的,她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一个月投其所好,写出那么一本看起来还不错的小说呢。

    原主暮歌的文采并不差,再加上她的脑子里还有许多她的世界里的十分优秀的网文,想要让倾城刮目相看,并不是很难。

    对待倾城这种过于内敛的男子,默璃觉得吴煜选择的主动出击的法子是最好不过了,若是像原主一样,什么事情都憋着,那黄花菜都凉了。

    默璃通过群里私聊大神“倾城大神,我叫暮歌。一直以来都是你的粉丝,不过,现在马上又会对了一个身份,那就是你的同行。我有了一个新构思,还请大神指导。还有,我绝对不是来搭讪的。”

    默璃知道就凭这看起来根本没有营养的话,大神是绝对不会搭理她的,所以她直接花时间写了个大纲,发给了倾城。

    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没错,默璃选择的就是在她那个世界被称为“后金庸武侠圣经”的《诛仙》。

    默璃就不信,这么一部一经出版,即飙升畅销书冠军榜,成为华语奇幻文学巅峰之作还不能打动倾城。

    在她看来,倾城的文字与诛仙有异曲同工之妙,天马行空的想象,热血沸腾的打斗场面,还有使人潸然泪下的情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