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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戾气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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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万物皆有寿命,我们脚下的星球同样如此……

    二十二世纪初,人类已不在地球之上,甚至通过史前遗迹远离了银河系。百亿人口除了个别死守,或老得走不动、放弃活着的,其余者全部转移,携带所有物资,在全新的生命源地当中创建崭新的文明。这里人类不再是唯一的主宰,千奇百怪的智慧种族为了生存相互争斗,有口吃的,有暖和的衣服穿,有干净舒适的地方住,这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川云省,煤东市,傍晚拉下了黑暗帷幕,接着一盏盏大灯迅速亮起,又将黑暗照得如同白昼,形成光与暗分割天地的瑰丽景象。

    佳宁小区,四单元六楼的一间房子里,叶慕正在给大头萝莉洗澡,并给她清理满身密密麻麻的烂疮,作为过去首都大学的高材生,能轻易看出她被hsin-6428病毒所寄生,病发严重,恐怕没几个月可以活的了。

    对于死亡这件事,在这个时代算不上忌讳,所以他没有瞒着她,而是沉着细心地讲明其中要害。能够知道自己还剩下多长时间,在剩余的时间里做自己想做的事,他觉得这对一个将死的人来说非常重要。

    而且稀里糊涂走到死神跟前,茫然失措,远不如明明白白迎接自己生命的终结。

    “喔,爷爷死了,我也快死了呀…”听了他对她身体状况的说明,大头萝莉,真名杨依艾的小女孩此时很是沮丧。

    “可我答应爷爷的,要去打那个撞死爷爷的坏人。”

    “慕哥哥,你可不可以帮我找到那个坏蛋?你帮我的话,我会送你一个礼物,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礼物,绝对会让你满意的。”

    “怎么不说话呢?慕哥哥。别人问话要回答,爷爷说,这是起码的礼貌。女孩子要礼貌,男孩子更要礼貌。”

    “……”

    叶慕一个接一个地给杨依艾清理背部的烂疮,有的地方需要将烂肉刮掉,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就连成年男子都会因此痛晕过去。但是,杨依艾就像没有知觉似的,不停地说话,思维和他所做的事不沾边,仿佛疼的不是她自己。

    是疼习惯了,还是痛觉神经失灵?

    认真做着基本的医疗操作,他未曾说话,渐渐杨依艾也沉默了,血琥珀般的眼睛呆滞如木偶,像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破损娃娃。在她的认知里,他大概是不愿意帮她。非亲非故,能这样对她,已经是天大的好人了,怎么能奢求更多呢?可是她一个人,还生病了,答应爷爷的事很可能完不成。

    如果完不成,杨依艾就是个谎话精,说到不做到,死掉后见到爷爷,不只是大家,就连爷爷都有可能不要她了。

    依艾没人要、依艾没人要、依艾没人要……小女孩陷入无限纠结当中。

    将近四十分钟,叶慕才把所有的烂疮处理好,脓血、烂肉与纱布堆了大半盆子。此刻杨依艾的脸色苍白得吓人,在他想来是有点儿缺血,营养不良的症状,需要好好补补身体。

    他用干净的被单将小女孩裹住,放在了软铺上,然后去厨房看高压锅里炖的鸡汤如何,见差不多就盛了一碗。

    端着鸡汤过来,他喂她,可她没有张嘴,只是睁眼看着,死死咬住牙。

    僵持片刻,于是他放下手说:“你爷爷的事,我会帮你。你要打撞死你爷爷的那个人,首先要养好身体,到时候才有打人的力气。”

    说完他又抬手喂她,这时候她张开了嘴,乖乖喝汤,小口小口地吃炖得碎烂的鸡肉,一碗鸡汤很快见底。

    “还要吗?”他问。

    她摇头。

    吃饱喝足后,杨依艾的眼皮不由自主地闭合了。她可能没有痛觉,但不可能不累。

    现在九点多快十点,叶慕给小女孩添了床被子,自己披上一件大衣便走出去。他想去药房弄几样药品回来,因为要减缓杨依艾的症状,让她活得长些,必须得用药物来支撑。

    hsin-6428病毒是一种较为慢性的疾病,通过名为‘秩尼’的毒虫传播,往往有一到两年的潜伏期,病发时全身长烂疮,眼睛发红,时不时发热、腹痛。病发到死亡最多七个月,且无药可医。

    按照杨依艾现在的身体状况,撑过两个月都是奇迹,但经过他调养,活过四五个月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他为什么那么帮她,只因为他是好人。不要笑,尽管做过不少天怒人怨的事情,但至今他仍旧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好人。

    除了‘你是好人’这四个字,他还能剩下什么?空空如也,洁白如洗。

    夜间的煤东市虽有灯光,可始终改不了昏天黑地的事实,叶慕刚走出去没多久,就听见铁棍敲门和叫骂的声音,拐个角就看到四五个光着膀子,纹着虎呀龙啊的青年,他们不怕冷吗?

    “你爸那混蛋,以为自己死了,借钱的事就算结了?哼嗯,做他的春秋大梦!父债女偿,天经地义,谁也管不着!”

    “我答应跟你们走,答应啦!可你们凭什么打我阿弟!好多血啊,呜呜--去医院!快去医院!”

    “以你弟弟这体格,卖去危矿做矿工都值不了几个钱,死了就死了。我们老大说过,没有价值的东西,没资格活下去!”

    叶慕亲眼看见,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满脸是血地倒在地面,又被穿着钉鞋的大脚给踩中,却无丁点儿反应。在男孩旁边,少女跪在地上,拼命想把那大脚移开,把男孩抱起来,可弄得自己满手是血都没有丝毫用处。

    这种事情很多,尤其在边塞城市,以往他都是碰到就干掉的,当然现在也不例外。

    “禽兽,放开那女孩,让我来!”叶慕被正义的光辉所笼罩,大步冲了出来,然后--栽倒、挨揍。

    “哪来的混小子?英雄救美,不是来搞笑的吧。哈哈哈哈~”

    “放开她让你来,你要怎么来?”

    拳头打在脸上,牙齿都要掉了;脚踢在腹部,隔夜饭都要往外吐;那铁棍敲在脑袋上,真是天旋地转啊。

    不过这就算完了吗?心脏‘咚咚’直响,像是击鼓打雷,体内血液如同复苏的岩浆,翻滚沸腾,就是这种感觉。

    凶暴嗜血,戾气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