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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珠后怕之余另类窃喜着,幸亏她没有拿到镇上的典当铺,不然就惹上官司了。
见南清漓将首饰收到她的荷囊里,归榆花凑过来,就是理所当然的语气,“清漓,这都是我儿大顺置办的,理应由我这个当家人收藏,等到分家时还是你们大房的。”
她心里却是这样想的,老娘把这些好东西换成银子吃喝了,贴补给三房了,你还能一巴掌掇死了老娘?
公婆在世不分家,南清漓前世在农村由奶奶抚养长大,晓得这条古训,那么这样她还真没法反驳归榆花。
这时,鬼原主凝眉瞪着归榆花,娇懦恨声嘟囔着,“不要脸的吝啬鬼,吴大顺根本就不跟你一个锅吃饭,那十两聘礼银子还是跟瑞伯伯借的呢!”
归榆花这是有多么不慈祥,有多么为老不尊??反正连鬼都看不下眼了!
如此,南清漓眸光一转,稍稍演绎了一下,“娘,这些东西可以让你收藏,不过我记得大顺还有笔外债,就是我的聘礼,你先拿十两银子给我,我帮大顺还给瑞伯伯!”
众所周知,既然没分家,那么儿子娶媳妇的聘礼自然应该是公婆出。
文瑞等人兴致勃勃地瞧着归榆花还有何话说,他们都清楚吴家在娶妻这件大事儿,连一个铜板也没有拿出来,连办喜宴的钱都是吴大顺自己出的,而村人的份子钱却都进了归榆花的手里。
不过,大家都低估了归榆花的厚颜无耻,她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吴大顺那个不孝顺的,挨千刀的,他在成亲前就没孝敬过我这个老娘银子,我凭什么替他还外债?”
这时,鬼原主又苦大仇深地瞪着归榆花,不等她嘟囔出声,文瑞疾言厉色,
“归榆花,脸是个好东西,拜托你留着点儿,你的儿子,媳妇,孙子,孙女,哪个没花过吴大顺的钱?你心里能不能有点逼数?”
说完,文瑞起身离开,那几个汉子冷冷笑着跟在后面,南清漓也跟出去了。
堂屋里随之宽敞起来,这一大清早白忙活了一场?
老吴家的老老小小好不甘心呐!?院里,文瑞指挥人往牛车上搬桌椅,南清漓眸光流转,略哑的小嗓子含糖度不低,“娘,我不吃早饭了,这就出去找点干野菜,中午我回娘家吃饭,你不用给我留饭。”
文瑞看着进了南屋的南清漓,冷冰冰扫了归榆花一眼,意思就是这么年轻却这么贤惠的长媳,你打着灯笼也难找得到啊,还不好好惜福?
归榆花只能应景地答应了一声,想着等到文瑞这帮人离开后再吃早饭,不然万一他们坐下来不走,吴家这一大家子就要有几个喝不饱了。
至于南清漓,归榆花压根就没打算给她留一口饭,别说饭了,连热水也没有一口,不仅如此,归榆花还不死心地惦记着怎样才能从她身上捞点好处。
南清漓在南屋里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背着柳条篓子出来了,路过厨房时,她有意屏住了气,免得闻见了厨房飘出来的味道。
走出吴家院门后,她毫不费劲儿地看见鬼原主按着胸口狂呕着,呕出来迷蒙的雾气……鬼原主反应这么强烈,难道原主娘家早饭不是干野菜粥?
在现代社会身为资深吃货的南清漓吃过的美食多了,但是没有喝过干野菜粥,吴家厨房那粥的味道似极了记忆里的一种味道,就是奶奶煮的猪食。
屯里不乏勤快人,即使是这样的天气也有男人上山砍柴,还有和南清漓相仿年纪的女孩背着篓子上山捡干野菜。
至于南清漓嘛,她就是做做样子,在前世小时候,她倒是有过和奶奶上山挖野菜的经历,但那不是冬天。
她这样扮乖巧,不过是想离开吴家,回娘家住而已,前提就是她需要从鬼原主嘴里撬出来南家在哪儿。
走到了山脚,南清漓见识了大自然的奇妙,山北白雪铺展,山南却没有一丁点儿雪的痕迹。
南清漓辨认了一下方向,走上了山南的羊肠小道,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可以确定身后没有什么人跟踪,仅仅有鬼原主不舍不弃地如影随形……是的,鬼原主就隐在南清漓的身影里。
又走了一小会儿,南清漓发现一处岩穴,由于茂密灌木和枯草的掩蔽,如果不走到穴口根本就发现不了。
南清漓担心岩穴,里面住着某种大型动物,所以她在穴口这儿往里张望着,提鼻子闻嗅,没有闻到动物的尿骚,味儿。
岩穴,里面幽深晦暗,可视度不太好,南清漓觉得还是亮堂的地方有安全感,所以她仅仅往里走了五六步停下。
她放下了柳条篓子,脸上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这篓子里可都是宝贝哪!
先从里面摸出了火折子和一根红烛,南清漓笨拙无敌地打着了火折子,点燃红烛,周遭随之明亮了许多。
可以这么说,南清漓将屋里能拾掇的东西都毫不客气地卷走了,还毫不羞耻地认为吴大顺的,就是她的。
反正她身上已经贴了吴大顺媳妇儿的标签,想三天五天撬下来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先这样得过且过。
看着篓子里一样样的,南清漓轻轻叹口气,可惜那套暖和的新人被褥目标太大,篓子里塞不下,没办法顺出来,便宜了老吴家的人。
总而言之,爱惜小命的南清漓不会再回吴家了。
咦?怎么会有这么多小纸包?
南清漓逐一打开几个纸包,浓郁的调料味儿直往鼻子里钻,有花椒,大料,辣椒,孜然,还有一大包白生生的精盐。
南清漓记得真切,南屋里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探询地望向了鬼原主,南清漓斟词酌句,“妹子,是你从吴家厨房拿的调料?”
鬼原主飘在岩穴顶部的凹陷暗处闭目养神,仿佛没听见南清漓的话似的。
很快,南清漓又有了新发现,篓子里有一把带鞘匕首,做工古朴。
她可以确定这也不是南屋里的东西,因为她一路还发愁呢,没有刀子,怎么弄死吴家的老母鸡?
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南清漓顺了吴家的一只老母鸡!
当时她一进南屋,就看见一只老母鸡在灶台前的谷桔梗那儿刨食。
南清漓猜测吴大顺离开前熄了灶火,却没有收拾剩下的谷桔梗儿,就引来了老母鸡。
没费多大劲儿,南清漓就逮住了这只鸡,捆好,塞入吴大顺的一件打了补丁的夹袄里,放在篓子底部。
即使到了此刻,南清漓也没有心理负担,尽管她鄙视偷鸡摸狗的行径,但她的行为不是这种性质。
刘明珠掐死了原主,放在现代社会就是故意杀人罪,可是在这儿却不能送她蹲大牢,真是便宜她了。
因为刘明珠的贪婪,原主死了,她南清漓魂穿过来,却不得不忍受鬼原主的聒噪以及不得而知的麻烦,所以这只鸡就算是吴家对她的精神补偿了。
南清漓扒拉开吴大顺的夹袄,提溜出老母鸡,丢到脚旁。
当时她心里揣着对吴家的深度不满,手上的动作那是一个行云流水,用布条绑了鸡腿,鸡翅膀,免得鸡扑腾出声响被谁听到,往鸡嘴里塞一小团布片,免得鸡咕呾一嗓子被谁听到。
但是新的问题来了……她不知怎么下手杀鸡,有生以来第一次杀生,这难度系数令她抓狂。
闭了眼,南清漓回想着前世奶奶杀鸡的情形,绑鸡这一步她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杀鸡放血,沸水褪毛,清洗开剥,切块炖鸡。
匕首出鞘!?南清漓握着匕首的手微微颤抖,剧烈颤抖,颤抖得快握不住了,匕首入鞘,她真不是杀生的料子!
前世,二十九岁的南清漓是中医学博士,只接触过银针这类,没上过动刀子的手术台,动刀子真不是她的强项!
烛光摇曳中,南清漓托着腮帮子愁的不行,片刻后,她决定暂时不执行第二步,可是没有水,没有盆子没有锅,怎么褪鸡毛?
怎么清洗开剥炖鸡肉??最终她决定吃烤鸡,干拔鸡毛后开剥,然后生一堆柴火烧烤,没拔净的绒毛被火一燎就没了。
想到这儿,南清漓决定先去岩穴外面捡一抱干树枝回来,生着火后就宰鸡拔毛。
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在捡树枝时,南清漓为了躲避几个同龄上下的女孩,多绕了几个圈子,等她折返回来时……
幻视了吗??一堆木柴燃烧得正旺,铁架子上架着一个木柄叉子,切割得不大不小的鸡肉串在叉子上,被烤得滋滋流油,不时有油脂滴坠进柴火里,噼啪作响。
老母鸡已经被宰掉洗剥切块了,肉香已经出来了!
放下了树枝,南清漓拍了几下身上洗的发旧的黑棉袄……
这应该是吴大顺的,她拾掇东西时瞅见蛮干净的,就没有嫌弃地穿上了,可以遮掩一下她这红得刺眼的嫁衣。
走到火堆边,添了一把树枝后,南清漓熟练地翻动着叉子,用匕首扒拉着鸡肉块,抬眼望着不远处鬼气飘飘的鬼原主。
“妹子,是你弄的吧,咱们是好姐妹,这只鸡一人一半!”
鬼原主凑近了一点点,馋相萌萌的!?南清漓心里失笑,很快将各种调料分别拈一撮儿放在手心里,拌和了几下,然后拈起来扑撒到鸡肉上,随之喷香味更浓。
鬼原主随之馋相毕露,夸张地闻嗅着,实诚如斯,“不是我弄的,是个帅男人的跟班弄的,鸡脯,鸡翅和鸡腿归我,剩下的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