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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隐藏boss看过来_分卷阅读_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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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四人收获颇丰,到傍晚才回家,向妈已经准备好了一桌子菜,王家祖孙俩便又在向家吃了晚饭,气氛十分热烈。

    向妈舍不得早餐店的生意,饭后又坐着三轮颠簸回了县城。

    王傲隽开了辆小车,因为与向家住在同一片小区,王老爷子便邀请葵花三姐弟坐进来,他是一片好意。

    看到向爸向妈感谢连连,白梅和乐乐跃跃欲试的小兴奋,葵花这才意识到,她的父母姐弟这辈子还没有坐过小轿车。

    微微伤感。

    一路上乐乐极为兴奋,不断的询问有关小汽车的事,从原理到性能,最后到品牌。

    可能是下午钓鱼培养出了默契,王老爷子跟他搭话特别顺畅,把乐乐以往隐藏的天真活泼属性都勾了出来。

    一片欢声笑语里,乐乐豪气地说:“等我会赚钱了,我要给爸爸买辆劳斯莱斯。”

    “……”车子里忽然静了静。

    “当着别人的面,你也不害臊。”一直比较沉默的白梅明显生气,小弟这个蠢的,有梦想应该藏在心里慢慢实现,而不是喊出来招人笑话。你要是成功了,放屁都是道理,你要是没成功,说什么都是放屁。

    乐乐脸上就有些讪讪的,在学霸姐姐面前吹牛皮,总会觉得底气不足,真是悲剧啊!

    王老爷子坐在副驾,连忙笑呵呵地说:“小朋友要有梦想,乐乐的想法是值得肯定的,说不定不要几年,他就成功了呢!我跟隽哥儿也不算外人,不用不好意思的。”

    “再说了,买辆好车是每个男孩子的梦想,我家隽哥儿也是这样的。”

    乐乐找到了台阶,立即顺着他的话问下去:“隽哥也想那种限量的劳斯莱斯?”

    王傲隽打稳了方向盘:“我想买坦克。”

    “……”

    十号这天,高三又召开一次家长会,也是高中阶段最后一次,主要是跟家长通个气,做好备考工作,对孩子们多花点儿心思。

    向爸回来后,郑重其事地把向妈和葵花以及乐乐叫到一起开了一个小会,会议精神是:从今天起到高考结束,白梅就是家里的特殊受保护人员,所有人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照顾她的情绪和生活起居。

    所有人领命,把白梅奉为贵宾。

    白梅皱着眉头:“弄这么大架势做什么,就是个考试而已,过了高三我已经百炼成钢,不会有什么问题。你们自己忙自己的事情去就行。”

    说得一家人一愣一愣的,向爸见此,忙道:“行行行,我们不打搅你,你别恼火。”

    葵花噗通就笑了出来,向爸这家长会参加的真是领会到了真谛,把班主任的话儿当做圣旨在执行,诚惶诚恐的看白梅的脸色。

    “爸,你别紧张,”白梅无奈道,“我的底细我自己清楚,不会考砸,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考砸了,我不念书了,还能出门去赚钱。”

    白梅这一届学生中,农村里许多女孩子都没有机会念高中,有些念了高中考上了好大学,却因为经济条件差而不能继续的。像向家这样,三个孩子都念书,极有可能都会上大学的,压力会更大。

    “别说傻话,我们不紧张,你专心你的功课就成。”向妈连忙打了一下向爸的手,笑着让白梅进屋念书去了。

    之后避着白梅,向爸又召集“向家高考备战小组”众成员举行了好几次小会议。葵花一本正经的听取会议精神,心里暗乐,向爸向妈这是真心把高考当成了人生大事在看待啊!

    这些年的高考氛围,还不同于后来的一人高考全家备战,多数农村的的家长还在为学费操心,孩子的事就算急,也急不来,所以上心的人不多。

    向家因为有了点存款,又有生意可以把经济转活了,向爸向妈又对考大学有非一般的追求,这种后来的理念倒是在向家提前。

    葵花一点都不担心白梅的高考,前世那么艰苦,白梅都发挥得极好,这一世家里各种条件都上去了,她自己又更刻苦,成绩只有更好。

    五月中旬以后高三最后一堂摸底考试出来,白梅依然名列前三,稳稳当当的,向爸向妈终于不再神神叨叨,只把担忧焦急暗藏心底。

    向妈天天大鱼大肉做好了,变着花样煲汤,各种补品和水果,只要白梅肯吃十分之一,她都非常欢喜。

    乐乐就偷偷吐槽:“妈妈这是把大姐当猪养。”

    葵花拿着水性笔转啊转,给他的作业划满了勾,顺便表扬他做得对,才指着他的肚子道:“妈做的好吃的,姐没吃多少,大多进了有只小猪的肚子里。”

    托白梅的福,两姐弟都没少得了那一份好吃的,以前是个瘦猴子的乐乐明显胖了一圈。

    向家以前虽然不算拮据,但像这样大吃特吃随便吃的时候是几乎没有的,三个孩子都懂事,平时也不乱花钱,很让爸妈省心。

    “你努力念书,如果可以拿第一,我们也让妈给我们做好吃的。”葵花拿笔敲了敲乐乐的头,“你也可以的,第一又不难,你大姐二姐都拿到了,没问题!为了好吃的,你要努力!”

    “……有道理!”乐乐一锤定音。

    五月底,高一高二依旧雷打不动的月考,葵花守着第一傲视群雄,王傲隽紧随其后,老刘的脸上笑出了菊花折子。

    又是班会课,老刘宣布了一下高二会文理分科,让同学们做好准备并与家里商量好。并强调,他将继续担任一班的班主任,一班将是理科重点班。

    散会之后不久,老刘把班级前十名的学生留下,做了半小时的工作,就一个意思:你们文理科都很不错,但是理科相对更好,不如就选理科,往后在一班跟着我干活,保证你们拥有一中最强的师资力量,考个好大学一点儿都不用担心。

    然后他第一个问葵花,葵花点头表示会抱一班的大腿。

    老刘很满意,再看了几眼王傲隽,半天没说话,直接跳过去,问班级第三名的意向。

    等老刘把事情交待完了,十来个学生一起出办公室的门,王傲隽一个铁杆就爆笑出声。

    他用不小的声音说:“隽哥,老刘都拿你没办法了,直接跳过你去了!”

    有人起哄:“隽哥肯定是跟着葵花跑啦,还问个啥!”

    老刘耳聪目明,当然听见了动静,办公室里有几个年轻的老师就笑起来,老刘脸都黑了。

    王傲隽那臭小子,进办公室都一双眼睛黏着向葵花,有这么急切地宣布主权的吗!

    最后一堂课,老刘在下课前十几分钟再次来宣布事情,本次月假有五天,因为一中是个大考点,学校要留给高三的学生使用。

    葵花听着听着就趴到桌子上去了,王傲隽有所察觉,也支着额头打瞌睡。

    ☆、第135章四季春(一)

    破败老旧的昏暗小房间,堆积着油漆斑驳而又缺胳膊少腿的桌椅板凳,上面蒙着厚厚的灰尘,拇指肚大小的黑蜘蛛牵着丝晃来晃去。葵花此时被绑了手脚,嘴里还塞了块破布,房间门被锁得死死的,只有一个透气的小窗。

    窗外却是风格迥异的景象。

    莺莺燕燕,灯红酒绿,两层木质楼都灯火通明,有花花绿绿的影子在其中载歌载舞,脂米分气都飘散在空气里。

    葵花适应了一下环境,隐约猜到天堂地狱共存的这个地方是个青楼。

    正要解开绳子,忽然听得门外有走近的脚步声,葵花便缓下了动作。

    门打开,进来的是个女人。

    是个极美丽的女子。

    明眸皓齿,肤若凝脂,女人款款而行,像个大户人家的主母,红裙微动,摇曳生姿。

    气场很足,是个难缠的人物。

    她的裙边在葵花面前停下,绣花鞋上的绒球隐约可见。

    也没人吩咐,立即就有丫头轻手轻脚地送上圆木凳,女人从容地坐下来,极为规矩,像是宫里的嬷嬷侍女,一举一动都带着贵气。

    葵花扫了一眼就低下头,半闭着眼睛,掩饰警惕与好奇。

    那样的人,不应该是一个小姑娘敢直视的。

    葵花如今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

    “抬起头来。”女人在她头顶说,声音沉稳好听,而她的话像是命令,让人不想抗拒。

    葵花低着头,哆嗦了一下身子,小女孩害怕的时候,应该是这个表现。

    她仍然没有抬起头。

    “嗯哼?”女人似乎有些疑惑,她俯下*身来,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冰凉得有些刺骨,她托起葵花的下巴,仔细打量了一眼,笑了一笑。

    风情万种,娇媚丛生。

    葵花有些眼花,仿佛看到了少年王傲隽在眼前,水月镜花,分不清楚。葵花心里一凛,赶紧垂下眼皮,不与那古怪的女人对视。

    “呵呵,这小东西,有点儿意思。”女人凉凉地一笑,手指优雅地退回去,拨了拨耳边的发丝,站起来,“是个美人胚子,性子也讨喜。若非我四季春里最爱的是钱,我还真舍不得你去坏了身子。”

    葵花眉头皱了皱,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点儿。

    “往后,你便是我的人了,就叫秋葵吧。看你也是个聪明人,再给你两天天时间,若不从我,就多吃点苦头,”女人没有把葵花当做刚入这道门的小孩子,也没有安慰哄骗,而是很强硬地宣布,“可不要浪费了我给你的好名字。”

    葵花默。

    秋葵,植物界的伟哥,老少皆宜,果然符合现在的身份。

    门又被关上,那侵略性很强的女人在门口吩咐:“把人给我看好了,若是那小东西想通了,就提过来见我。”

    有个粗糙的声音答了句:“是。”

    不久,天色越黑,关押葵花的小房子也越来越昏暗。想必不会再有人来,葵花缩成一团躺在地上装睡,闭着眼接收剧情。

    这是一个悲剧。

    女主角春华原本是个官家小姐,天资聪颖,善良美丽,她在家中排行最小,上头又全是哥哥,所以从出生就深受父母宠爱,她本应该有幸福美满的一辈子。

    可惜她的好日子像泡沫一样,在她八岁的那年破了。

    朝里有个大官犯了事儿,株连九族,她爹是一个派系的,被殃及池鱼。

    一家几十口人全都被杀害,就连刚满十岁的小哥,在免去了死刑后仍旧出了意外。

    只剩下一个她。

    即使逃脱了成为军i的罪,却还是在她爹的政敌示意运作下,成了玉臂千人枕,朱唇万人尝的娼*妇。

    那之后,春华忘了她的姓氏,埋没了她的过往。

    她一直呆在四季春,从一个烧火丫头到头牌,最后成了最年轻厉害的鸨母。

    三十岁不到的年纪,能有如此成就,极为罕见,然而其中酸楚,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当然做不到,免不了有人帮忙。

    帮助春华的人名为夏至,是她的青梅竹马,自小被春华他爹收养,以护卫的身份陪着她,从小到大,到她家中破败,都不离不弃,鞍前马后,无微不至。

    护卫夏至,从心底里爱慕她。

    就算春华已经坠落到了泥潭,被所有人看不起,她依旧是他心里的娇俏可人儿,是那个在春日含苞待放的花丛里扑蝴蝶,天真可爱像个仙子。

    春华夏至,只要她愿意,她是可以和忠心的护卫举案齐眉一生的。

    然而不管夏至怎么求她,要帮她赎身或者带她私奔,春华都是摇头。

    就算她是他心中的白莲花,但她扎根在污泥之中,身子已经不清白,名声尽毁,又如何能与他双宿双*飞。他不介意,可她担不起“从良”二字,受不了长舌妇与白眼。

    更何况,她讨厌男人。

    从她接第一个客人后,春华就对男人有了莫名的抗拒与厌恶,那种肮脏赤果的皮*肉交易让她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