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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漫长的那一夜(出书版)_分卷阅读_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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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刹那间,小灵好想大声说——复活吧!亲爱的,我的胖子君!

    他闭上了眼睛。

    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泪水,从冰冷的眼角滑落到耳边,溶化死后浓浓的妆容。

    再不会醒来。

    小灵为胖子君补妆,低头亲吻他的嘴唇。

    天亮了,万圣节。

    下午四点,殡仪馆七宝山厅,胖子君遗体告别仪式。

    可惜,来人稀稀拉拉,除了父母与亲戚,没什么其他人。胖子君生前的互联网公司,总共三十多号员工,连一个都没来——都拥到劳动保障局讨薪水去了。只有投资他的那位德州电锯杀人狂天使,给他送了个黑玫瑰扎成的硕大花圈,看起来煞是拉风与扎台型——那一夜,天使本人正在北京地铁里扮演清宫太监而被警方拘捕。

    胖子君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身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面色白皙,头发锃亮,竟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帅一百倍。

    大概,只有在情人眼里,他才是这个样子吧。

    哀乐结束,遗体告别仪式完毕,胖子君被送到后面的火化炉。

    体形过于庞大沉重,只能送进一个单间。关上炉门,按下电钮,数千度高温烈火,往生极乐矣。

    小灵穿着一身正式的黑色衣裙,头发上别着白花,远远地看着火葬中的胖子君。

    火葬场的玫瑰。

    有人给她起过这样的绰号,都从未有人看她穿成这样,同事们好奇地围观,却都不敢上去问她为什么。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个把钟头,家属在外面嚎哭等候之时,火化炉的烟囱上面,喷出大团炽热的烈火。

    大家都看不懂怎么回事,只感觉四周温度剧增,地面上流溢着喷火的液体……有经验的火化工高喊:粗大事了!

    紧接着,整个火化炉被熊熊烈焰包围,大家慌乱地往殡仪馆门外逃去。

    小灵夹在人群中间,痴痴地看着烈火焚城与焚尸,脸被火光映得通红,就像在职业高中的篮球场边第一次看到胖子君——他的浑身上下装满了脂肪,因为烈火焚烧而从烟囱喷出。胖子君的尸体就像一团喷火巨龙,迅速点燃整个火葬场和殡仪馆。何况,他是喝酒醉死的,巨大的肠胃里,灌满了高纯度的酒精,更加助长了这场大火。

    终于,当整个殡仪馆都陷入火海,小灵才被两个奋不顾身的男同事救出来。

    好大一蓬火啊!

    画面太美,你不敢看。小灵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这场殡仪馆史上最壮观的灾难。火化炉的烟囱不断喷出烈焰,就像白日焰火,直冲云霄。巨大火舌,半空爆炸,火星四散,带着胖子君身上的油脂,如同最迷人的烟花,绽开五颜六色,绚烂夺目。所有目睹此景的人们,注定永生难忘!

    一群外国小孩依次敲门来讨糖吃,他们不晓得这是中国的殡仪馆,小孩的洋妈妈们以为是小菜场之类的。小洋鬼子们敲开了一家家寿衣店和花圈店的大门,店里当然没有糖果和巧克力,只能顺手抓给他们一把纸钱和冥钞,大方点的就送了几块报废的灵位牌和骨灰盒子的边角料。最后看到一蓬大火,小孩子们怀抱最新的礼物,欢快地完成了万圣节讨糖之旅。

    西北风吹过,烈火永不停歇地燃烧,从白天烧入傍晚,连着天边晚霞。全城的消防车都已出动,却难以控制猛烈的火势。每个消防员的身上,都沾满了胖子君体内的黄色油脂,而那充满焦煳香气的尸体味道,则弥漫在整个城市,乃至大半个中国上空……

    万圣节。

    这场“1031”特大火灾,足足烧了五个多钟头。谁都没有想到,子夜时分,突如其来下了一场大雪。黑夜里白茫茫一片,终于把火扑灭。整个殡仪馆与火葬场早被烧成白地。幸好,没有人(活)员伤亡,但几百具尸体直接成灰了。

    镜头回放——下午五点,大火最猛烈的瞬间。小灵想起胖子君生前爱看的一部港片,有段黑社会老大的台词: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风风光光地活,红红火火地死。如果,不能风风光光地活,那就红红火火地死吧。

    忽然,她跳着双脚拍手欢呼起来!

    女孩笑得多么灿烂,像小时候骑在爸爸肩膀上,出门去看国庆节放烟花。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第17夜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还在哭,她和我爸已寻找很久,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我同情《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遛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遛狗的地带,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观察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煞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不用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要怀疑我是杀人狂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了。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但又有些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沙皮狗耶,我很高兴,因为它长得也确实那样——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大名为贝克汉姆,简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所有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由我来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负责悲伤的部分。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但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形成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沙皮——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

    “中国骨嘴沙皮犬”是中国本土品种,与藏獒、松狮等中国本土犬齐名。沙皮犬原产广东,曾是用于赌博的斗犬,以凶猛善斗著名,松弛的皮肤可轻易转身攻击,而短少粗糙的皮毛又使咬住它的敌人口腔痛苦,结实的体形更使人望而却步。中国沙皮犬,是世界顶级的斗犬,比特、土佐等名犬都未必是它对手。

    七十年代,香港的中国犬爱好者,将沙皮犬引入美国,杂交培养出如今常见的沙皮犬——肉嘴沙皮,严格说已不是中国犬,而是美国沙皮犬。皮肤极皱,四肢粗短,虽憨态可掬,但完全失去斗犬特征,转化为观赏宠物。美国沙皮犬皮毛过皱,容易体臭,尤其生眼病,这些缺点是中国沙皮犬没有的。后来,肉嘴沙皮大举入侵中国,正宗的本土沙皮犬被漠视,乃至大量做成狗肉煲,短短几年陷入灭顶之灾。据说,目前完全纯种的骨嘴沙皮已基本灭绝,只在专业研究所里还有保存,也可能在某些穷乡僻壤,成为农民的看家狗或野狗。

    这些年说要保护纯种藏獒,而纯种的中国沙皮已销声匿迹,是比藏獒更宝贵的品种。我也不敢肯定我家的贝贝纯度多高,但它含有大部分骨沙血统是无疑的。

    时光一晃,十二年过去。

    我未敢找母犬来与它配种,担心其他犬种会玷污它高贵的血统和基因。我在网上发布过启示,希望能找到一只同样纯度的骨嘴沙皮母犬,继承中国沙皮犬的优秀基因,保护这一名贵的中国犬种。但那只母犬,永远未曾出现。

    2012年,深秋,深夜,苏州河边。

    我看着被抛弃的裸女石膏像,仰月长叹。

    贝贝,你在哪里?

    于我而言,那是真正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回家辗转反侧。本以为彻夜难眠,但竟然还是睡着了。我很自责。

    白天,我继续出门寻找。

    这回走遍了附近几个小区,从苏州河南岸扩大到了北岸。我找到附近遛狗的人们,向他们打听有没有看到过贝贝,但人家只报以同情的目光,却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下午四点半,我回到家,我妈又哭了。

    那是贝贝走失整整二十四小时。

    我妈去小区物业查看了昨天的监控记录。反复看了许多遍,终于发现在四点半左右,我家贝贝出现在门口的摄像头里,跟着一辆车跑出了小区大门。它还在犹豫,前路彷徨,未来灰暗。但它选择了最常去的那条路,往苏州河的方向奔去,消失在世界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