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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仙城,西海岸第一仙城。
始建于力仙门统御大陆之始,距今已有一千五百多年。
后来历经数代白拳王统治,不断修葺完善,形成了一座周长三十六里余,两处通门,两处水门,四面围墙,三面环濠,藏风纳水的风水宝地之城。
期间堆积着无数民居商铺,高楼矮房,当中又有道路纵横,房舍俨然,规矩方圆。
热闹时节,这里便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乃是西海岸最繁华的交流互通之所。
四面八方群聚而至的商客,带着仙国大陆各色各样的奇珍异宝,美食佳肴,全都云集在此。
也因此,偌大一个城池被清清楚楚分割为内外两城。
外城是纷乱而杂攘在一起的商铺酒楼,风月乾坤。
内城是安静祥和,整整齐齐,阡陌交通地民居宅院。
整个城镇井然而有序,外在的纷纷扰扰,犹如烈火烹油的汹涌热情,而内在的平和就如同花苞中的黄蕊,内敛而清新。
东面有一条平缓的河流,越过了一望无垠的落日山脉,无眠森林,环绕朝仙城走了个弧线,又直往西去,远远地,还能看到入海口的的弯弯一角。
......
李修平看着即将西下的阳光,顺着那涂满了金边的云朵,在眺望着入海口的方向。
“无尽海就在那边,那么说,剑仙门也在那里咯?”他转头问赵英剑。
“嗯,剑仙门就在海边,不过还得在往南面一些,如果我们从卧龙村刚出来,就往西走,那就差不多。”
好狭小的世界?
这是李修平第一个念头。
他从无眠森林醒来,跋涉数日来到了集仙镇,又碰巧走了一趟卧龙村。
然后就是一路北上,悠哉悠哉花了两三天时间,便来到了朝仙城。
“究竟是这世界有问题?还是说人们的眼界,或者说交通工具的贫乏,限制了人们的见识呢?”
他心里不断冒着一个个的念头。
大致来描绘一下仙国大陆,就他目前所了解的,朝仙城虽然不是力仙门总部宗门,却也不过是再往北去三两天的路途。
而剑仙门,就在西南方向,也不过几日的路程。
这么一算计,发现目前他所了解的仙国大陆,最多也才不过前世一个江浙省那么大。
而那么大点地方里,世间两大仙门,力仙门和剑仙门,都已经清清楚楚地摆在了那里。
只剩下一个杳杳无迹的血仙宗,隐去了世外。
“这也太小了点吧?难道这是一部倭国发展史吗?”
小李子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好歹他横穿无数光年,从科技文明萌芽的宇宙,来到了仙道文明盘踞的世界。
我是个主角来的嘛?怎么的,就这么地没有排面吗?
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里,他都只能算是个打酱油的角色。
比如说前面青国抓狐妖,他明明引经据典,考证四方,好不容易寻遍了一切渠道,终于找到了还魂丹。
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李修安消失在眼前,而束手无策。
反而最后便宜了神龙。
再比如说,后来御龙山上,明明可以更谨慎,可以更完美,可以跟那剑仙来个五五开。
却偏偏冒出来一个假冒的鹿王,把他们带进了沟沟里。
然后他变成了夜空中一颗悲催的流星。
还比如说集仙镇那晚。
只要他从石头里出来哪怕早上一天,也不至于小女孩无辜受害。
更不至于血妖袭来,他只能最后敲出那一记闷棍。
那些无辜的村民也就不用惨死许多。
还有陆长贤,就不用再说了。
总之,他觉得自己不像个主角,反而是个救火的。
哪里有破事,他就往哪里钻。
还每每都是迟到的。
就好像影视剧里的美国警察,往往枪战打完,毁天灭地,白宫都炸成狗窝了,还是主角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然后在结尾字幕往上飘的时候,熟悉的呜呜呜警笛声,就姗姗来迟。
“哼!管他呢,只要有好吃好喝的,哪儿都一样。”
他在心里说服了自己,又安慰了那个愤愤不平的本我。
“大不了,回头我学一下织田信长,从南杀到北,再从北杀到南。完了就建个平安京。”
......
晚霞越来越重,好似沉甸甸的棉花包,就要从天上砸下来一般。
几个人来到了朝仙城的南门口。
灰扑扑毫无美感的城墙下面,开了个两丈来高的门户,同样粗犷的风格,配着跨过壕沟的板桥,外面看着就好似是个军营的模样。
洪多多是本地人,自然一马当先,后面紧紧跟着陆子谦,圆滚滚的身材在马上晃来晃去,身上波纹流转不休。
李修平和赵英剑押后,正在四面好奇地打量。
远远就看到门口站着几个黄袍子,半长及膝的那种。
这是朝仙城大拳王标配的服饰。
大拳王不同于大力王,这一点洪多多已经做过介绍。
入门后刚刚完成筑基,正要熬炼筋骨,形成自在拳意的学徒,一般就被称为大力王,属于宗门最基层的那一批。
大力王服饰为淡黄色短褂,配土黄色直裤。
就好比打杀血妖当日,跟在武正奇身后的那一堆高高矮矮,就全部是大力王,也是最底层的苦哈哈。
力仙法在仙国大陆独占鳌头,大力王族的称谓,便是来自于这些茫茫多的大力王。
然后大拳王就是已经形成自在拳意,开始更上一层楼的力仙门徒,属于初窥门径的拳师。
到了这一步,只要不是单对单碰上血妖,整个仙国大陆,也就已经大可去得。
就像他们刚刚来的卧龙村。
村子里那些人,除了一个洪多多从不招摇显摆之外,基本上连大拳王是什么都不晓得。
但是人人都知道,只要来一个大拳王,村子里再多的人,都是一堆烂肉而已。
所以力仙法,自从大拳王而起,就都被普罗大众尊称为拳仙,也叫力仙。
仙凡有别,便是如此泾渭分明。
如今他们远来朝仙城,就看到城门口六个站岗的,分列两边。
那六人全都是半长袍子的装束,就说明,这是六个大拳王。
区区站个岗哨,管个门户,竟然就是六个拳仙。
朝仙城底蕴非凡,可见一斑。
“站住!”
那六人中朝外的两个站了出来,其中一个高声喊道。
“你们哪里来的?天快要黑了,不能进城了!”
风雪之中,四人的面目皆是模糊不清,虽然看着人畜无害,但谁知道有没有猫腻?
“放屁!老子是谁,你不认得啊!”
洪多多回到了自家地盘,还想着跟小李子显摆个身份,也好摆正了相交的态度。
结果大门还没进去,就吃了个闭门羹。
他顿时怒了。
拍马上前,凑近了两人,指着自己的脸,破口大骂。
“老子才出去玩了几年,马斌伟你个王八蛋就把我忘啦?”
说话那人傻在了原地,看着洪多多满头的白发,忽然喜出望外。
“哈哈!小白毛!你舍得回来啦?你个小王八蛋!快点跟你马叔叔问好!”
“啊呸!你他娘的才大我两年半,想当我叔叔,吃大便去吧!”
洪多多也是喜笑颜开,嘴巴里恶心不拉几地吐着些污言秽语。
偏偏听起来,却又有些亲切的味道。
“回到了家,就露出真面目了吗,啧啧啧,人说铁血风格的大力王族,竟然感觉还挺温暖的嘛。”
李修平啧啧称奇。
此时的洪多多,跟他们一路上见到的,好似不是一个人。
大咧咧的打着招呼,说着低俗的笑话,吹着能飞到天上的牛。
“大便嘛,当然是真温暖~”赵英剑压低了声音,在后面窃窃私语。
说的话却有些恶毒。
声音被呼啸的风声掩盖,没有传去前方。
他是最看不得这种温情的戏码的,即便是包上了粗犷的外壳,他依然有些受不了。
他从来都是一个人活过来的。
从当年逃命的小男孩,到后面独自西去的小剑剑,再到如今的神英剑。
他都是一个人,坚强而孤独地活了过来。
所以他不屑于这种烂俗的戏码。
其实在场的,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都能明白洪多多为什么会这样。
温吞吞的狗,活在了恶狠狠的狼堆里,他要怎么样才能保住做狗的尊严,保住狗子爹的脸面?
就只能学着狼叫。
看着洪多多熟稔地用一种好似换了个人格一样的态度,去面对昔日的同伴和同门。
李修平感觉到了一阵深深的悲哀。
“诶,怎么说,我今儿个回来是晚了点,你们不至于还把我丢出去吧?这大风大雪的,要我当冰棍棍?”
洪多多瞪大了眼睛,撸起了袖子,好似一言不合就要开打的模样。
“别介,小白毛,你别来吓唬我。”
那个叫马斌伟的,也不含糊。
“你是可以进去,但是后面那几个,你得找你老爹去要个手续。
你自己看,现在太阳没了,照血镜起不了作用,万一混进了血妖,这事儿就大了。”
他看着洪多多眼睛越瞪越大,也是无奈,赶忙又摆摆手。
“得得得,算我说错话,我没那个意思,他们几个也不是血妖,但是规矩如此,还是你老爹亲定的,你别让我为难!”
“老马你个死狗蛋!你让不让开!”洪多多终于爆了,白发鬼的狂放瞬息而出。
“小白毛,你马叔叔我就是不让,有种你来舔老子的蛋!”老马竟然寸步不让。
场面忽然就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