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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身来,走出小木屋,一路摇摇晃晃,因为这会儿人世间各种美味正在我身体中四处乱窜。草莓冰淇淋的甜美,流窜过我的左肩;红葡萄干柠檬的混合芳香,袭击我的右膝。千百种滋味不断地、飞快地在我身上互相追逐,我实在没法子一一加以辨认。
此刻,全世界不知有多少人正在吃东西——正在品尝千百种不同的滋味,而我就仿佛同时出现在每一家的餐桌旁,分享他们桌上的珍馐。
我漫步走进屋子后面山坡上的树林。人间美味的争奇斗妍,逐渐在我体内消退了;我对世界开始产生崭新的感受,而这份感受将永远存留在我心中。
我回过头去,望望山脚下的村庄;生平头一遭,我发现世界竟是如此的神妙。我不禁惊叹起来:人类怎么可能出观在这个星球上呢?我正在感受一个全新的世界,但是,事实上,这个世界在我孩提时代早就已经存在,而且一直展现在我的眼前。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沉睡;迄今我在地球上的生活,说穿了只是一场漫长的冬眠。
现在我苏醒了,活转过来了j我觉得自己浑身进发着活力。生平头一遭,我真正体会到了做人的感觉。同时我也领悟,如果我继续饮用那瓶神奇的饮料,这种感觉会逐渐消散,终至完全消失。品尝这个世界应该适可而止,否则就会被它吞噬,跟它合而为一。那时,我不会再有生存的任何感觉。我会变成一颗蕃茄或一株梅花树。
我坐在一根树桩上歇息的当儿,一只獐鹿出现在树林间。这种景象并没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在杜尔夫村山上的林子里,成天都有野生动物出没。但我以前从没注意到,一只动物竟是一个活生生的奇迹。当然,我以前看过獐鹿,几乎每天都看见他们,但我从来没想过,每一只獐鹿代表宇宙间一个深不可测的奥秘。现在我总算弄清问题的症结了——我从不曾好好花些心思,体会一下是野生动物的奥秘,因为我太常看见他们了。
对其他事物,甚至对整个世界,我们的态度何尝不也是如此。
孩提时代,我们有能力体验周遭的世界,然后,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们对这个世界逐渐习以为常。长大,就是沉醉在感官经验中。
如今我终于明白,魔幻岛上的侏儒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他们没有能力体验人生最深层的奥秘。也许,那是因为他们从不曾当过儿童的缘故吧。为了弥补这个缺憾,他们拼命喝威力十分强大的饮料——彩虹汽水,结果一个个被周遭的世界吞噬。现在我才体会出,当初佛洛德和小丑弃绝彩虹汽水,确实需要莫大的意志和勇气。
獐鹿站在树木间,静静瞅着我,过了一会儿才蹦蹦跳跳跑开去。整个林子登时陷入深沉的寂静中,然后一只夜莺开始引吭高歌。那么细小的一个身子,竟能发出如此繁复美妙的乐音,委实是一桩奇迹。
我心里想:这个世界是一个无比神妙的奇迹;面对它,我们实在不知道应该感动得哭泣,还是兴奋得开怀大笑。也许,我们应该又哭又笑吧,虽然那并不容易。
我不期然想起村里一位农夫的太太。她只有十七岁,但有一天却带着一个两三个星期大的女娃儿走进面包店。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小孩子,可是,当我探头往婴儿篮里瞧一瞧时,却发现这个女娃娃眼瞳中闪烁着一股神采,对周遭的世界充满好奇。我没再想这件事,可是现在坐在林子里一根木桩上,聆听着夜莺的歌唱,眺望着山谷对面田野上那一片灿烂的阳光,我忽然想到,这个女娃如果会讲话,她一定会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多么奇妙哇。那天在面包店,基于礼貌,我曾向那位年轻妈妈道贺,祝贺她生下一个千金,但事实上那个娃娃才是我真正应该祝贺的对象。每一位婴儿呱呱坠地、成为世界新公民时,我们都应该俯身向他或她道贺:“小朋友,欢迎光临这个世界!能到人间走一遭,是很大的福气啊。”
我坐在林子里想:人类真是可悲,竟然会对那么神奇美妙的人生,逐渐习以为常。长大后,突然有一天我们把“生存”这件事视为当然,不再去想它,直到我们准备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
这时,我感到一股强烈的草莓滋味涌上我的胸膛。它的滋味当然迷人,但也太过强劲浓郁,差点让我呕吐出来。不需任何人劝告,我自己会弃绝彩虹汽水。我已经醒悟:在林子里以野浆果为食,以獐鹿和夜莺为伴,此生我已无需求。
我坐在林子里沉思的当儿,忽然听到身旁的树枝沙沙响了起来。抬头一看,我发现一个小矮人从树木间探出头来,朝我窥望。
原来是小丑!我的心突地一跳。
他往前走出两三步,隔着约莫十几米的距离,对着我伸出舌舔嘴唇:“好喝!好喝!看样子,你已经喝过那瓶甜美的饮料哕?好喝!好喝!小丑我尝过那种滋味。”
我刚听艾伯特讲述魔幻岛的故事,所以我并不感到害怕。乍见小丑时的震惊,很快就消散了。感觉上,我们是属于同一类的人——我也是一副扑克牌中的丑角牌。
我从树桩上站起身来,朝他走过去。他身上穿的,不再是那件缀着铃子的紫色小丑服,而是一套黑色条纹的咖啡色西装。
我向他伸出一只手:“我知道你是谁。”
他握握我的手。这时我听见一阵轻微的叮当声。原来,他只是在小丑服外面套上一件西装。他的手跟晨露一样沁凉。
“能够跟北方国度来的士兵握手,我感到莫大的荣幸啊,”小丑说。他诡秘地微笑起来,绽露出两排珍珠似的闪闪发亮的小牙齿。
接着他又说:“现在该轮到杰克日子了。兄弟,祝你生日快乐!”
“今天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啊。”我结结巴巴地说。
“嘘——”小丑制止我。“只出生一次是不够的。昨天晚上,老面包师收容的年轻人又出生了一次,小丑我看在眼里,所以今天特地前来向他道贺,说声生日快乐。”
他的嗓门又尖又细,说起话来像个会说话的洋娃娃。我放开他的手,说道:“我我听过你和佛洛德跟侏儒们的所有事情”
“当然,”小丑说。“因为今天是魔幻岛历法上的‘丑角日,啊,小伙子。从明天起,一个全新的周期就要展开。下一个丑角日来临,可要等到五十二年后罗。到了那个时候,北方国度来的小男孩也早已经长大了;不过,在那一天之前,他会前来杜尔夫村走一遭。幸好,在旅途中,有人送他一个放大镜。小丑我说,那可是一个神奇无比的放大镜啊,是用最上等的钻石玻璃做的呢。古老的金鱼缸打碎后,你就可以把东西放进口袋啦。你挺聪明,丑角小伙子,但我得告诉你,这个杰克可要承担起最艰巨的任务啊。”
小丑喋喋不休只顾诉说,我却压根儿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挨近我身边,压低嗓门悄声说:“记住,把佛洛德扑克的故事写成一本小书,然后把这本书塞进一个小圆面包,因为‘金鱼不会揭露岛上的秘密,但小圆面包书会’。这是小丑我说的。够了!”
“可是佛洛德扑克牌的故事大长了,塞不进一个小圆面包。”我提出异议。
小丑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这得瞧你的小圆面包有多大,或者这本书有多小。”
“魔幻岛的故事还有其他事情实在太长了,必须写成一本大书,”我又提出异议。我们得制造一个超级大圆面包,来容纳这本书。
小丑狡黠地瞅了我一眼:“做人不可以那么武断?那是坏习惯啊,这是小丑我说的。把书里头的字写得小一点,就不需要那么大的面包了嘛。”
字写得再小,也不能小到那种程度啊,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就算有人写出这种小字书,也不会有人读它的。
“别罗唆,尽管写吧!这是小丑我说的。你不妨先打草稿,等时机成熟时再写成一本小字书。到时候,有放大镜的人就能读它。”
我抬起头来,眺望整个山谷。金黄的朝晖已经洒在整座村庄上。
回头一看,我发现小丑已经走了。我望望四周,不见小丑的踪影。这个小矮子出没在树林中,脚步就像獐鹿一般轻巧,来去无踪。
我拖着疲累的身躯,走回小木屋。途中,我正要踏上一块石头时,一股强烈的樱桃滋味猛然窜上我的左腿,险些儿让我摔一跤。
我想起村中的朋友们。他们若知道这件事,心里不知会怎么想呢。今晚他们又会在华德马酒馆碰面,就跟往日一样。喝酒得找个话聊聊,而最现成的一个话题,就是独个儿住在山中一间小木屋的老人。在村民的心目中,他是个怪老头,神经有点不正常。村民们并不晓得,他们自己也属于宇宙间最大的一个奥秘,而这个奥秘就存在于他们周遭,只是他们视若无睹,眼明心盲。也许,艾伯特真的拥有一个大秘密,但人世间最大的秘密是我们的这个世界。
我知道,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到华德马酒馆喝酒了。我也晓得,总有一天我会成为村民们讲闲话的对象。再过几年,我就会成为村子里惟一的丑角。
回到小木屋,我扑倒床上呼呼大睡,直到傍晚才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