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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市,其实本无“文化”可言,但,若果加上地摊二字,别有风味。
广州的芳村,增城的江边,深圳的海上世界夜之食市,为我所好。太喜欢这样的“嘈杂”了,一直喜欢。渐渐,却衍生一种“文化”的概念,对别人的斥责不置可否。
有人说:如果有一条街,它的出名就是因为有大量的地摊,那就是靠地摊创造了这条街的一个风景,每个小小的却又各不相同的地摊共同组成了这一条街,甚至这一地区的地摊文化。
这种说法我很认同,确实是这样。尤其是大城市,如我上面所说,工作之余的觥筹交错,并非优雅的星巴克,快餐式的麦当劳,或者有点奢华的哈根达斯所能理解的。不需要情调,在这里,坐在矮小的板凳上,你我是平等的,没有任何礼节的约束,即便是光着膀子,东倒西歪,都是可以原谅的,甚至是被人“青睐”的,因为,当时,你喝醉了。
昨晚,在增城的江边。不知道有没有江的存在,似乎有,似乎无。人们在乎的不是那条江,在乎的是江边的无数的人流,哪怕是拥挤,摩肩接踵,在所不惜。琳琅满目的地摊,构成了一副“清明上河图”才有的意气风发和无人能敌。
食市的人气旺到看不到摊位了,而且一直持续到收摊为止,那就是一种文化推动。在这里,只有吃喝,闲聊,白天的必要的劳累和臃肿的脑袋,在这里都肆无忌惮。
这,难道不是一种文化吗。文化,是具有推动力的车。也许你说,这太庸俗了。充斥的市井流氓。没错,有。很小的一部分。也正因为这样,让这夜色披上了让人心惊胆战的外衣,多了一份额外的神秘。高山流水固然让人敬佩,但是我认为,下里巴人更加平易近人。
食市文化,靠地摊来实现,因为她照顾到了需要它的客户群,并且创造了也培养了客户群。所谓的客户群,是谁?是星巴克里面的佼佼者?是麦当劳里面的休闲者?
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贵是高贵者的墓志铭”说得精准。高雅,是一个群体,下里巴人,不也在衍衍不息吗?难道有谁错谁对?
也许有人说,文化,何以盈利为目的?也对。食市,它分明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可是,它却带给人流连忘返的感触,带给人夜不能寐的兴致,带给人遐想连篇的冲动。它是个性的,艺术的,超脱文化概念的另类存在。
一个月之前,我说:芳村之后,已无“宵夜”谁料,江边之行又改变了我的初衷。不知道,再到什么时候又有了新的结论呢。我想,太难了。地摊食市文化,终究是发掘不完。
在朦胧的夜里,只有冲着那一片“嘈杂”去,放下你高雅的面具,才能领略得到食市文化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2008-6-1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