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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猫被放到地上就趴在那了,它还太小,走路都不稳当。
黄莺心疼,就将又它抱起来,沈璋满面春风的回头,脑海中无数意yin亲吻的画面,不过很快,这画面就被无情的现实给毁了。
他看到了什么——
黄莺居然在亲小猫!
臭猫!!!
沈璋怒极。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不留言不星湖!
☆、第51章祝寿
黄莺还在捧着小猫咪亲亲。
沈璋终于忍不下去了,露出恶魔本色。
“你在干什么?”他使劲将小猫扯了下去。
力道非常大,小猫痛得嗷了一声,异常惨烈。
黄莺心上一抖,心疼得手腕直颤,“你在干什么?”
她吼回去,睁着双黑亮的眼睛瞪他。
那双眼睛黑亮莹润,因为震惊和怒气,眼尾还有些发红,长而卷翘的睫毛翩跹纷飞,只一眼,就看得沈璋血脉偾张。
不过,可恨得是,却是因为一只猫!
一瞬间,沈璋突然有了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他心里不痛快,就想踹猫一脚。
但是黄莺在身边站着,他不好露出凶相,只能憋着气。低头见黄莺皱着眉头,心疼得要去抱猫,他胸腔的小火苗蹭地炸了!
没看见他都生气了吗,生气了吗,生气吗!
不说来哄哄,居然还心疼一只臭猫。
沈璋脑袋一热,突然抽了,先黄莺一步抢走小猫。
黄莺不明所以地抬头看他,目光里有震惊,有担忧,就是没有关切。
她一点也不关心他!
这个认知令沈璋很心酸,内心里有些些小委屈,正好怀里的小猫很乖顺,很好摸,他就伸手给它顺了顺毛。
见他动作轻柔,黄莺笑了,声音带着轻快,“它是不是很可爱?”
“是啊,非常可爱。”比某些人可爱多了。
沈璋微微笑,又恢复温柔模样,怀中抱着小猫,无限喜欢的模样。
黄莺掌握不住沈璋一会发疯一会温柔的节奏,不过这会见他心情好,也就不想再刺激他。
顺着他的话说,“毛茸茸的小家伙最可爱了。”说着伸手摸了一把,就要把小猫接过来。
但却被沈璋一句话钉在原地。
他说:“你要是喜欢,就让黄达给你弄一只,这种猫很多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黄莺惊讶地望他。
沈璋也不甘示弱,更加惊讶无辜地望她。
啊啊啊啊啊——这根本就是在欺骗她的感情,她黄莺也是有脾气的好吗?
他这算什么意思,拿胡萝卜撩/逗小白兔吗?递过去,又要回来,很幼稚好吗!
黄莺很有骨气把手伸回来,一眼也不看小猫咪,拿走吧,拿走吧,她不要了!
“你不喜欢了?”沈璋还在故作温柔。
黄莺是真的生气了,头点得很重,“是啊,我不喜欢了。”
真是太好了!沈璋松了口气,明个赶紧把这只臭猫弄走。
欲扬先抑,让人反转吃惊,可欲抑先扬,就让人不爽了。花团锦簇的开始,却有着一个冷硬的结尾。
黄莺回去时,情绪不太好。人情绪不好的时候,点点不爽的事情就会放大,连地上安静躺着的石头都会觉得碍脚。黄莺觉得沈璋的情绪太变化无常了,喜怒随心,完全不顾及她的心情。
呵呵,像是这种天之骄子哪里会考虑其他人的心情呢。
现在社会那般自由开放,仍旧讲究门当户对,更何况是这严苛的古代。
想想真是不应该,黄莺在内心深刻检讨自己,她怎么能被沈璋的美男萤火虫计诱惑了呢?
这世间,哪段感情的开始不美好,但是结局都是一脸狗血。
陆游和唐婉,王献之和郗道茂,她敢肯定,他们表兄妹,表姐弟的感情比她和沈璋这半路的要更深,可结局还不是惨上加惨。
在父母、皇权的压迫下,感情显得尤为脆弱。
黄莺在心里暗下决心,要赶紧跟沈璋断了。
——
七月十三,老太太寿诞,一切都井井有条。
男客有黄蜂黄瓜黄达等人接待,女客有林茹和白氏,至于女娇客,就由黄莺接待了。
一群少女在她原来在院子里的知秋院,于晴坐在刘元身边,眼神淡淡,似乎有些不屑周围叽叽喳喳的小少女们。
黄家并不知道于晴母女的身份,但是她们一到永宁县就在县里最好的街上置办了两间铺子,又在城郊买了几百亩上好的水田,这般财大气粗,平日行走又有县老爷护着。谁能没点眼色,虽然这点家产,黄家根本不放在眼里,但是有县老爷在,如何也要给几分薄面。
于晴母亲身份特殊,不好出门交际,就嘱咐于晴跟着刘元一块过来。
于晴原本是不想过来的,她看不上商贾那铜臭样。
但是母亲交待了,她不出门交际,如何让陈家大夫人相中她。
无奈,于晴只好打起精神应付。因为她看不上黄家那一干商贾,在穿戴上也没用心,就是平常的装扮,只在发间簪了一颗龙眼大小,带着黄晕,体态圆润饱满的珍珠。
可千万别小看了这颗珍珠,市面上两三万两也未必买的来。
陈贵妃主政时,永平侯府豪奢,永平侯又宠爱这个养在外头的女儿,送过不少好东西。
于晴虽然没有费心打扮,但也不想被商户女比下去。她藏在小心眼,没有穿戴什么绫罗绸缎金银首饰,就只带了这颗珍贵不已的珍珠。
果然,她这般素雅贵气的装扮在一众金银首饰中显得尤为脱俗。
有人注意到她发间的珍贵,发出一声惊叹,“好大的珍珠啊,我还是头一回见。”
于晴没说话,只是矜贵地微笑。
“是啊。”又有人道,“我只在大娘子那看到过一颗大珍贵,但是没这个好看。”
“比不了,比不了。”有家中是做珍珠生意的娘子懂行道,“像是这样一颗珍贵,有价无市,我家里有这样一颗,品相还没有这颗好,都宝贝得不成样子,轻易不让人看。”
“哇——”
“哦——”
周围都是惊叹声,刘元也不失时机地恭维了两句,拉着于晴的手,仔细地看了半晌,眼眸中的喜爱溢于言表。
不过,众女虽然对名贵的珍珠惊叹,但是看了一会就索然无味地转过头去了,一个个都盯着黄莺。
珍珠再好看,再贵,也就是一颗珠子,有什么好看的。而且还那么贵,这辈子也买不起,还不如看看黄大娘子戴了什么。
黄莺是永年县时尚潮流的风向标,一旦有聚会,她的穿戴就会被众女争先模仿。实在是她戴着太漂亮了,哪怕只是一根简简单单的银簪,戴在她头上也分外不同。
黄莺今日的打扮,正是于晴不屑的金银打扮代表。
黄金蝙蝠流苏额饰,浓墨重彩地垂在额前,发髻两边,分别簪了四朵金色小花,手腕上更是戴了一只黄金大镯子,简直俗气得不能再俗气了。
可即便这般俗气,也仍旧让人移不开眼,根本不是黄金在衬她,而是黄金额饰戴在了她头上,才减少了俗气,增添了富贵雍容。
有些事情是不能对比的。
看了黄莺的打扮,众女就觉得于晴太寡淡了,好好的珍珠也被她戴成了死鱼眼珠子。这是来拜寿的,又不是送丧,穿戴这般寡气,是来砸场子的吗?
于晴悄悄垂了头,掩饰眼中的嫉恨。
真想划花那张脸啊!
尖锐的指尖在细瓷杯壁上一滑,顿时发出一道短而刺耳的声音。
刘元注意到于晴的异常,关切地看着她,“怎么了?”
“没事。”她声音里还带着未来得及收敛的恨怒情绪。
刘元怔了半晌,而后很快恢复笑容,温和如暖阳般,仿佛根本没察觉到于晴的异常,“是不是屋里太闷了?”她贴心道,“我们去外面走走吧。”
于晴也不想看见被众人围在中间的黄莺,遂点了点头,跟刘元一块出去。
室内虽然人多气闷,但是放着冰,凉气舒爽。
外头就不行了,一出门就是热浪扑人,两人同时皱了皱眉,硬着头皮往外走。
刘元和于晴沿着抄手游廊,慢步并行。
刘元偏了偏头看向于晴,“感觉你今天心情不太好。”
“没事,天太热了。”于晴语气冷硬。
她对刘元一向是不客气的,无论母亲说了多少遍,仍旧如此。后来,见刘元毫不在意,逆来顺受,于氏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刘元对于晴的冷硬一点也不在意,反而想些有意思的话题,逗她开心,经常隐晦地夸她。
“阿晴,你说逗不逗,陈淑姐姐添妆那天,也有人拿了颗珍珠。”她伸出小手指头,“比指甲盖的一半还要小,小也就罢了,品相也不好,偏偏她还得意扬扬,结果林叔母的古玉一拿出来,她顿时就傻眼了,嘴巴张得老大。”
刘元边说边学,活灵活现的,连情绪不佳的于晴都勾了勾唇角。
“林叔母?”于晴有些疑惑,“可是黄莺的母亲?”
“嗯。”刘元点了下头,语气轻而疑惑,“好奇怪啊,阿晴,陈淑姐姐添妆那天,长辈去得都是几位亲近之人。看见林叔母时,害我惊讶半晌,我一直以为两家关系一般的,没想到居然这般亲近。”
她话音一落,于晴身体突然僵硬起来,脸上的笑容再也撑不住,整个人仿佛浸到冰水里一般。
这之后,于晴再也没有了说话的*,整个人情绪恹恹的,最后连中午开席都没等到,早早称病离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