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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那样幽雅地转身,走进飘忽的雨里。我想起一句话:你离去,那天忽然倾盆大雨。
我挪进屋里,在窗前坐下,打开那只淡黄色的收音机,听到用个女孩子在点播燕姿的歌,她说把这首我不爱送给自己,要对自己说:分手,不怕。
然后就是燕姿的声音开始流淌:你消失了,爱消失了。跟随的我,去哪里。我想过要放弃自己,说放弃,要放哪里。
我的眼泪,也流淌。像窗外的雨,倾盆大雨。
在他还没有出现的那些冬日里,我的身边是有着一个男孩子的。我都已经习惯了有这样一个人在。习惯了他买统一冰红茶给我还顺便带来燕姿代言它时拍的广告贴纸,习惯了他上网和我一起打游戏时只玩燕姿代言的仙境,习惯了在燕姿每张新专辑刚推出时他带我天天往音像店跑。他为我,习惯了燕姿。我为燕姿,习惯了有他在。
我叫他树,因树向着阳光生长,燕姿的英文名里“姓”的部分是“sun”而sun译过来就是阳光的意思。我将这寓意说给树听时,他揪我的耳朵说你就会折腾。我于是冲他嘿嘿傻笑。
就是这样子,一起走过好多年,只有树。
而加木的信就那么掉落在我手中。一切,改变。
原本,我是写信给素素的,素素是我的好朋友,在城的另一边的教室里和我读着相同的课本。我写信给她说我想她了。
两星期后,我收到的却是署名为“加木”的信。
他说他拆开了我给素素的信,不为什么,只是在传达室随手拿了一封,他不开心,想有个人可以说说话。
他说蒙蒙,我很喜欢一个女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接受我,她说祝我幸福。你说,我会幸福吗?
我上晚自习时回信给他,我只在大大的纸上写了八个字:你会幸福,你要相信。
我们于是开始通信。两周一封。
加木给我寄来喜欢的书、cd和卡片,他不再提那个女孩子,只零零碎碎地给我讲起他自己的生活。我给他讲我自己,也讲素素。
“蒙蒙,外面在下雪,我刚上完自习课,一会就要放学了,我先写会信给你。最近我在看许佳的小说,觉得还是不错的,这张卡片是书里送的,我看见上面有暖色的落叶,就寄过去送你吧。或者你会喜欢”
加木很少问我喜欢什么最近怎么样,寄来的东西也从不问我是否喜欢,他只说他喜欢,从不像树一样记得我的喜好。可是我却没有任何理由地接受一切,试着习惯他的一切喜好,甚至,为此已好久不曾听燕姿的歌那个我曾视为一切的女子吟唱出的音乐。
然后然后,加木说,蒙蒙,我见见你吧,我还不知道你的样子。
我于是去买漂亮的链子系在纤细的腕上,买亮白的连衣裙在穿衣镜前反复地照,买好多卡哇依的发卡别在我软软垂下的发丝上。然后我发现,我喜欢上加木了,比对树的带着依赖感的喜欢还深上很多层。
我问自己,要不要,要不要告诉他?要?不要?
要。要。
我早都忘了,我的素素和树,他们好久不曾出现。在我有加木的信之后,我就不曾再接受过树的好,他也很快地,消失不见。我只记得,加木。
我见到加木了。他总算是将我找到。
我看到眼前这个清瘦的男孩子,不笑,不说话,定定地看着我。他穿黑色的羽绒外套,问我,是你吗?蒙蒙?
他在叫我的名字。好浓的暖。我点头:是。加木。
他没有笑。没有表情。在我看来很冷漠的样子。我拉过他的袖口,带他穿梭于车水马龙中去我的校园,我要带他去,这个我一直在的地方。
落英缤纷里,我叫起他的名字:加木,我想我是喜欢
“蒙蒙!”他打断我“我有话说给你听!”
你让我说完好吗?
不。
加木很坚决的样子,他终于是决意告诉我一切了。
“蒙蒙,我一直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其实就是素素。”
素素?根本没来得及多想,已经是有泪落下来,到底,是怎么了?
“我知道你的信是给素素的,我知道你们一直通信,我想听听素素的事就只是这样而已”
开玩笑吧?这,怎么会是真的?怎么会?
“加木,你别逗我,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是不是?我不相信,我一点也不相信”
“蒙蒙,你了解我的,你知道我没有骗你的”
我感到自己的嘴一张一合,我是要问加木那句“你肯定我所有的努力最难忘那句我了解你”的,可是,我都发不出声音。
再然后,加木就,走了。
收音机里燕姿清透的声音仍旧在轻吟浅唱:爱已经让我认识我自己,在眼泪流下的味道里,感觉不到你,才知道丢了自己。
我丢了树,丢了素素,丢了加木。
还,丢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