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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宁瞬的语文课本20页写下四个英文字母:i。m。y。v。用了两个点和两个句号。
宁瞬说,麦云,这是什么意思?
我将右手食指落在“m。y”两个字母上,是我名字,缩写。就是告诉你,我是麦云。
那么那个“v”字?
哦,一不小心。
那已是五年前,高一最末一天。
初相识那会,在我看来宁瞬是善良的孩子,笑时一脸单纯。我用钢笔屁股戳他后脑勺,他则直接把头耸拉下来,跌在桌上。
于是熟络。
不过是传传纸条,聊到投机处把头凑到一起犯嘀咕。
上自习时宁瞬拿胳膊肘捅我,诶,平时听谁的歌?
朴树。
哟,就那个“噢穿新衣吧换新发型呀”那个?
对。你唱得老实说还有三分像。
那是。他扬了扬手,你定不晓得我也听。
呵。现在晓得了。我抿了抿嘴白他,分贝低些,当心被记名字扣分才好。
打打闹闹至期末。我给他补作业他替我抄笔记,我胃疼他带药。
“宁瞬,这药怕是有毒哦?长相灰头土脸。”同学甲。
“有理。宁瞬你莫要害了麦云才好哟。”同学乙。
一唱一和。
“啊?麦云那你把它还我,还是不要吃罢,我见我妈吃这个,顺便拿来”宁瞬满面无辜,伸手过来取药瓶。
我不搭理,晃了几下瓶子,两颗药丸摊在手掌,随即置于唇边。反手,吞水,仰头。
“喏,剩下的给你。”我笑“往后麦云同学的生命安全全权交于你打理。”
记事簿当日那页上,我写:宁瞬,你不知么,即便有毒,因那源自你手,我亦会咽下。
高二开学。
除去刚休假时宁瞬按过一个电话给我且说不上两句便断了线外,再没联络。
见面竟有些生疏了,两天下来都没有只字片语交流。我终是有些按奈不住,传去一张字条:怎么,见了老友招呼也不打。
——喔。hi!这样够不够?
——no。
——那么,这样?
他在总面积不达六平方厘米的小纸片上画着一只小人,圆圈代表脑袋,下头立个“人”字算是四肢。旁边杵着四字:麦云你好。
我“扑哧”乐了,宁瞬把头偏过来,呼,还好,上帝保佑。
关上帝何事?
“逗你玩”可不是本人特长。他抓抓头,忽然想起什么,看我,麦云,给你讲个故事。一小偷去一户人家作案,撬开门才发现孩子在屋里头,孩子天真地问叔叔你叫什么名字?他说小朋友乖,记着叔叔叫“逗你玩”结果主人回来
应该是孩子问他小偷你叫什么名字,然后大人回来孩子说妈妈今天家里有贼出没,我还问了他名字。妈妈说那他叫什么名字孩子说“逗你玩”
啊,对,就是这样。
宁瞬他笑起来真是很好看,且感染人,原本了然于心的笑话,我仍是哈哈笑出了声。
高二如呼啦圈一般呼啦呼啦淌掉多半时,我已吃下宁瞬买来的第n份中餐并为他买过n+1份早点。
午休。
我拉他看我在课桌上用涂改液写的一句话:imissingyou。very。
宁瞬,你若看得懂,请告诉我,不要沉默。
我一直凝视他的侧脸,棱角分明,轮廓凸显,说不出哪里好看仍很是好看。
宁瞬将右手微微抬起,伸出食指,依次将它落在每个单词的首字母上,它们是:i。m。y。v。
没错。
他用右手,还是右手拉住我左边袖口扯到桌子下面,然后捏住我的整只手。
十指紧扣。
可以相爱总是美好的事情。
冰天雪地的相依相偎,拥抱取暖。我看到镜中的自己已逐渐成为笑容甜美的女子,全因幸福二字。
之后高三。第三年。我们的第一个情人节。
我记得清晰,再清晰不过。
宁瞬为我戴上的是我人生第一枚戒指,它安定地坐落在我左手无名指。我极其认真地把它当作是誓言,我暖暖地抚摸,它让我轻易就安心。因我深信,它代表的,至少也会是一生。
给宁瞬的礼物是一根链子,刻意定制的,看得到他的生辰。我把链子装在黑色的礼盒中央,递给他时告诉他,我说我爱你。
同每个爱恋中的女子一样,我叠纸鹤折幸运星,没日没夜。冬日赶织围巾手冻得大红大紫臃肿不已。却是一副乐在其中相。
零散见报的文字中,我道绝不忘掉彼此,还愿大学能够得以重聚。
我真真切切地以为,宁瞬和我,定是一辈子的事。
却终是毕业。
甭提同所院校,同城也好,却是天南海北。
临行前,承诺一天一封信。到当真要写了,电话那头只是一句,近来太忙,麦云,对不起。
宁瞬,不打紧,那么我写好寄给你了,你切记查收。
麦云,对不起,收不到,收不到信。
啊。那么,好的,电话联系吧。你好好念书。
于是每周一通电话几乎成了例行公事。
休假期间上网,宁瞬亦是多数用以打游戏,顾不上理我。渐渐就积了些埋怨。却巧是凭空多出个佟井,这个男子,他打给我一行字,麦云,我的qq就只为你亮着,只要你在它便在。
感动之余我开始隔三岔五地问宁瞬,你究竟是否爱我?
起初他还答宝贝当然。再后来就不再耐烦,索性退掉qq专心打起游戏。
我于心底暗地将发明cs、传奇、仙剑云云人骂遍。终于忍受不了冲他吼,宁瞬你听好,看今日究竟是你戒了网游还是我戒了你!
麦云,你确定要走?
我沉寂半晌最终“啪”地撂下电话。
就这样轻率地了结。
佟井果然是可以很好地照料人且懂浪漫的男子。我可以任由自己安定地在他身边不必牵肠挂肚甚至这样一辈子无须担忧任何。
我却并无一丝一毫爱他。
有时我想是否我所有爱恋已挥霍空尽,一生就要如空壳一般长此以往。佟井把硕大明亮剔透的钻戒摊在我掌心时我忽然忆及曾经宁瞬套在我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式样简单的铜戒。翻箱倒柜将其找到。它现在躺在一只大红的婚戒盒里,那盒子的夹层里还安然承载着一句我于收到它当日郑重书写的诺言,我说,宁瞬,我会爱你到死。
泪打下来。
怕是,宁瞬,我真将要爱你至死了。
三日后,清早门铃突兀响起。
我揉捏着惺忪的睡眼拧开门,门外是许久未见的宁瞬。
很久不见的嘛?快进来,别愣在外头。我让道给他。
宁瞬刚进屋坐定,旋即递来一纸婚柬,麦云,明天你会来的,对吧?
我似乎没有不答应的理由,我笑,如果我去你便可以安心迎向幸福。
他埋下头笑。
她好吗?
嗯。很好。他抬头望向我,似是越过千山万水,我不得不告诉你,当初,我是真爱你,只是最初,还不能懂得如何好好爱护一个人。他笑,今后,我相信我可以做到了,做到好好爱她。
我想我一定笑得又凄凉又落拓,宁瞬,你好就好。我惟愿你可以好。
我忽然怀念起从前那些所谓“例行公事”的电话,那些被忽略的关怀与记挂。
可以爱,可以痛了就走。但要知晓,你走后,那曾深爱过的人必会因失去而真正懂得珍惜并学会应当如何来爱一个人。只,那个人,将永不再是你。
送宁瞬出门之际,最后念及某年某月某日午休段,他的右手拉住我左边袖口扯到桌子下面,捏住我的整只手。
十指紧扣。
tanya唱,原本牵手用的手指,如今只能双手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