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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104

作者:小麦要发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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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让唐浩初看见自己脸上略显失态的表情,程昱将他一把搂进怀里。唐浩初的脑袋被迫按在程昱的胸膛上,立刻就感受到对方胸膛传来的灼热温度和疾促心跳。随即便不自在地挣开了对方,问:“饿吗?”

    说着起身走去餐桌,掀开桌子上一直保着温的汤锅盖子,又将其它饭菜拿去厨房热。诱人的香味立刻传出来,溢满了厨房和餐厅,让人食指大动。

    程昱之前光顾着忙了,只让秘书给点了杯咖啡而没来得及吃饭,此刻是真的很饿,但他并没有急着过去盛汤吃饭,而是关切地对唐浩初道:“我不是打电话说了今晚会很晚回来?以后早点休息,不要等我,嗯?”

    唐浩初没有说话,只管站在灶台前认认真真地热菜。程昱从背后抱住他,“乖啊,以后千万别等我了。当然,我下次不会再这么晚了,会尽早回来的。”

    唐浩初垂下眸子,依旧没有说话,并借着转身拿盘子再次挣开了程昱。落空的怀抱让程昱心里也有点空落落的,看着少年垂眸沉默的样子微微愣了愣。

    少年不说话的样子依旧非常好看,程昱也早在大学的时候就习惯了他不说话,但有时候还是会莫名感觉到失落烦躁或者其它说不出的情绪。这种情绪来源于不安和不确定,——因为少年说的话实在太少,表情同样太少,他常常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甚至感觉不到任何一丝他对他的感情。

    可若没有感情的话,他怎么会答应和他在一起?怎么会搬到他这里来?怎么会给他洗手作羹汤,这么晚了还等他下班?他那样优秀,喜欢他的人又那样多,他怎么会同意陪在他身边?

    程昱暗暗告诫自己,要有耐心,要慢慢来。他已经拥有了世界上最好的宝贝,要学会知足和循序渐进。

    热腾腾的食物很快全部端上来,暖暖的灯光照在瓷器上,反射着细碎的光。油溜豆腐是新煎出来的,在滚烫的烤盘上发出滋滋的响声,外脆里嫩;杭椒牛柳翻锅重热了一遍,但依旧肉香扑鼻,细滑美味;干煸杏鲍菇的味道也一样棒,——程昱偏爱吃辣,唐浩初把辣度控制得刚刚好,还怕他晚上吃辣对胃不好而煲了能养胃解辣的冬瓜汤。

    成年男人的饭量本就大,程昱扒光了一碗饭,又喝了两碗汤,在这过程中唐浩初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他对面,间或用筷子帮他夹菜。程昱随即将心上人夹给他的美食放进嘴里,吃得一脸幸福,甚至像满足的大猫般眯起了眼。整间屋子充满了岁月静好的味道,忙碌了一天的疲惫都消除了,浮躁的心也变得异常舒缓和安然。

    程昱自然是完全不会做饭的。

    他甚至连做饭的基本流程都没见过,什么是生抽什么是酱油都分不清,在程家的时候有保姆和厨师轮番做饭,现在一个人出来住,就只知道让餐厅送餐过来。唐浩初正式搬进来的那天,两人光顾着收拾东西忘了吃午饭,到下午三点多才感觉饥肠辘辘,最常点餐的那家餐厅餐厅这个点却在休息。程昱正想着要不要打电话叫程家的保姆过来一趟,然后意外地发现唐浩初竟会做饭。

    他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少年那双拿得了手术刀的手拿起了同样锐利的菜刀,干净利落地切好了土豆丝,剁开了鸡腿。

    土豆和鸡肉都是他们刚刚去别墅附近的超市买的,很简单的食材,却在唐浩初的双手下一样样变成了美味的家常菜。又洗了超市处理好的鱼片,按照网上查到的菜谱做了个色香味俱全的水煮鱼。

    程昱知道唐浩初的家境同样很好,而且被家人娇宠着长大,以前肯定没有机会做饭,所以看起来还是个做饭新手。但他的高智商显然不止体现在学术上,也体现在做饭这样的生活琐事上,做出来的饭菜特别好吃。做饭的模样特别专注和可爱,连放几克盐几勺油都严格地按照网上的菜谱来,认真地像身处于实验室或手术台。

    唐浩初做饭的时候程昱就静静地站在旁边看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眼神温软得几乎要融成水。他很早以前就曾想象过这样的画面,——当然在他父母皆是工作狂的家庭中永远不会出现,但小时候看动画片的时候,总会对这种温馨的场景有种说不出的羡慕和憧憬。

    那是他最悠长最久远的憧憬。

    所以看着唐浩初在明亮的光线下用认真的姿态做饭,就忍不住想要感谢上苍,让他能如此幸运。

    时间实在太晚了,吃完饭,程昱坚决不让唐浩初收拾,只管催着他赶快回房休息,待少年乖乖地回自己的卧室睡觉去了,程昱才轻手轻脚地擦干净餐桌,再把碗放进水槽里,好留家政阿姨明天早上过来清洗。

    也许是小时候家里的保姆佣人太多了,凡事都会物极必反,成年后的程昱很不喜欢家里有外人在,唐浩初似乎同样不喜欢接触外人,所以程昱只找了一个家政阿姨,每天早上会过来两三小时打扫和收拾,其它时间都不留在别墅里。

    他们的卧室就挨在一起,所以洗完澡后,程昱又偷偷去唐浩初的卧室看了他一眼。少年已经陷入了沉睡,怀里抱着另一个糖果形状的抱枕,像缺乏安全感的小动物,模样又乖又软。

    好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过的郑锐霖今夜却依旧没能入睡。

    郑锐霖从床上重新坐起身来,看着外面的月亮。看了一会,终究忍不住走下床,然后拿起车钥匙出了门。

    他开车去了唐浩初住的那栋别墅。

    别墅的位置并不在什么小区里,而是位于街边,因为靠着两所高校和程氏集团的老仓库,是闹中取静之处,整条街绿树成荫,非常安宁。郑锐霖的车就停在路边,抬着头,眼睛透过车窗定定看着那一方小小阳台。看着二楼亮起的灯光,又看着灯被熄灭,全世界都随之静下来。

    他的心却静不下来。

    以郑锐霖的身份手段和社交能力,每天都有很多人找他出去玩,他以前从来没有答应过,这一次却破天荒的应邀过去了。酒吧里灯红酒绿,什么样的男男女女都有,在郑锐霖眼里却都是一个模样,那些繁华喧闹纸醉金迷也都是浮于表面的泡沫,他比谁都清楚它们轻易就会炸开,露出内里的肮脏和丑陋。

    但郑锐霖的表情看不出任何端倪,行为举止也和从前一样,该喝酒的喝酒,该玩的玩,该上课的上课,人前不露半点情绪,只是晚上回去时,总会开车绕去那栋别墅的路口待上一会。

    也不过去敲门,就只是远远盯着那扇窗。

    唐浩初这日终于发现了马路对面的路口停着的黑色轿车,并以他过目不忘的大脑记起了这个车牌。唐浩初站在窗口透过薄薄的纱帘往外看,看不到车里的人,但是能根据角度判断,从驾驶室的位置抬头可以看到楼上卧室的窗户和阳台。

    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像被谁攥住捏了一下,有种隐隐约约的痛感,甚至让他想学蜗牛一样找个壳躲起来。

    唐浩初把手机刻意遗忘在窗台上,然后走去了三楼的实验室。三楼一整层都是程昱给他建造的全封闭的实验室,有最高科技的防盗系统,还有许多市面上没有的药品和实验器材。程家最早就是做医药的,然后靠做药妆发家,后来才做互联网并成为互联网巨头,但药妆这一块依旧非常厉害,现在就由程昱全权负责,所以有很多拿药的门路。

    一投入实验室,唐浩初便忘了时间,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下意识朝窗外又看了一眼,那辆车竟然还在。但对方始终没有打电话,——手机里只有一个程昱的未接来电,没有其它来电或简讯。

    就在程昱差不多快回来的时候,那辆车终于启动了,一点点开过铺满落叶的街,最后在下一个路口消失。

    当晚没有月亮,而是布满了乌云,第二天果然下了雨。

    秋天的雨不像夏天那么急,但下得很大,淅淅沥沥的像在弹奏一首协奏曲。因为程昱上午说会提前下班,所以唐浩初早早地出了实验室,准备去厨房煲汤。路过窗边的时候,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隔着窗帘再次看到了那辆黑色的车子。

    郑锐霖则隔着雨帘看着永远也看不到人的窗,感觉雨仿佛透过车顶下进了心里。

    雨又下得大了点,从协奏曲变成了交响乐,唐浩初刚进厨房没多久,手机突然响起来。以为是程昱打来的,他没看屏幕就接通了,另一只手还拿着菜刀,然而短暂的沉默之后,听到熟悉又沙哑的声音从听筒里低低传来:“下雨了,天变冷了,注意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