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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35

作者:小麦要发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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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澜岚微微一愣,霍彪还不等她回答便一脚将椅子踹倒在地。

    椅子砰的一声重重摔下来,霍澜岚因为被绑住而无法动弹,头磕在椅背上,血立即奔涌而出。而霍彪就像强迫症犯了一样面无表情的又是一脚,把椅子直直踹到了墙角,将霍澜岚另一边脑袋也磕出血来,然后她痛苦的尖叫声中问“霍历在哪?!”

    霍澜岚只顾着哭叫没有说话,霍彪从身上抽出一支注射器,以肉眼几乎看不见的速度装好了针头和药剂,将其刺进霍澜岚脖子上,一眼不眨地推完了所有药剂。

    他自制的这种加强版吐真剂能让训练有素的军人都如实招供。

    霍历是霍彪的堂叔,算起来霍澜岚也是霍彪的堂姐,但霍彪看着她的眼神没有一丝怜悯。——在霍彪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同情和怜悯,也不分什么男人或女人,他心里只有三种人,一是小少爷,二是仇人,三是除了小少爷和仇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

    霍历果然知情,霍澜岚还提到了他的一个情妇的名字,霍历几乎每隔几周都会来找她。

    霍彪单枪匹马开着车冲上了高架桥。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就只有平安夜那晚小少爷给他打电话时软软的唤声,还有在他怀里安睡的模样。睡脸乖乖的,气味甜甜的,让人心里也泛起了甜,永远也闻都不够。

    他没有同学也没有朋友,唯一会惦念他的就只有小少爷。在他眼里他什么都好,完美无暇,就像是贴着他的心长得一样。他娇气有理,任性有理,就算有什么不对,也都是别人不对。这些年魏荣禛已经把霍彪当做半个儿子,曾真心地告诫过他一次,说不管报仇还是夺权,都不能激进和冲动,否则成不了大气候。

    霍彪微眯起眼。

    要成什么气候呢,他只想要小少爷,这世上什么都没有他的小少爷重要。他曾计划着把所有仇怨全部解决,然后永远陪在小少爷身边,就算被驱赶也不走。

    与此同时,动用了家族势力的皮埃尔查到了一个地址和车牌号。

    会选择绑架唐浩初,也是黎霖觉得欧洲远比国内更好躲藏,因为黎瑞的手完全伸不到这里,魏荣禛的势力也依然集中在s市,却完全没想到会额外牵扯到怎样一个强大的家族。

    皮埃尔带着人匆匆走下台阶,大步迈上车。尚未成年的男孩虽高大挺拔,脸上仍有几分青涩的味道,除此之外,在他神情深处,隐隐藏着几分残忍阴暗的气息,——这是老牌贵族血脉里根深蒂固的东西,和优雅并行。

    第27章影帝家的小团子

    这一夜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不眠之夜,依然昏睡的唐浩初却全然不知。直到凌晨四点左右,他才在昏睡中睁开眼。

    头有点疼,胃很难受,被绑着的手腕也很不舒服,眼睛蒙了黑布,除了混沌的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但大脑里的时钟告诉了他时间,——他竟然睡了整整两天。

    唐浩初迅速思考起来。他知道自己是被绑架了,不过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毕竟身为一个人人眼里娇生惯养的富二代,他目前唯一做的事就是学习,还不曾接触家里的生意,所以把他绑来无非是要威胁他的家人,想用他换什么东西。

    身下的地面粗糙不平,空气潮湿阴冷,周围很静,静到自己的呼吸声都无比清晰。可能是认为他年纪小跑不了,所以绑匪只给他绑了手,挣了挣手上的绳子,发现是那种最结实的登山绳,绳子另一头则扣在一个铁柱上,——因为挣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

    身上的手机被拿走了,右手带的内置了定位器的手环也被扔掉了,连脖子上的平安玉牌都不见了,只有左手上红绳穿的小金珠还在。大概这孤零零的一颗太不起眼,绑匪觉得不存在什么威胁。

    然而这颗金珠不是饰品,是唐浩初又一个小发明,拧开后可以变成一个异常锋利的刀片。

    这种的小发明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非常简单,而随身携带武器是唐浩初在末世时就养成的习惯。唐浩初努力转动手腕,将刀片拧开,然后一点点割手上的绳子,却在快割开的时候隐隐听到了脚步声和说话声。

    他立刻停下动作,恢复成早先睡着的姿势,听见说话声越来越近,是一个音色低哑且英文不太娴熟的年轻男人。

    “怎么还不醒,该不会你把剂量配错了?这小孩的命现在还有用,你可别给我出什么岔子。”

    “不可能,我就算闭着眼也不会配错,”另一道男声比较粗犷,发音带着浓浓的伦敦腔,“一定是你们东方小孩太娇气,连一点迷药都受不住,我去看看。”

    他说着便走到了唐浩初身前。

    唐浩初把呼吸放轻放缓,假装还没有醒,感觉对方扯开了他眼上的黑布,检查了一下他的呼吸和心跳,继而向那个英文不太娴熟的人下定了他只是在睡的结论。

    讲完这话,男人似乎就要离开了,唐浩初刚要松一口气,右脚却被抓住了。

    被带上车之前他右脚上的鞋子就因挣扎而松开,并于颠簸中掉到了车里,早上转移到这个仓库时,连袜子也蹭掉了,所以这只脚是光着的。本来要起身离开的男人注意力一转,被那只脚吸引了视线。

    这个受雇于黎霖的男人算是个专业绑匪,做过多次绑架案,不会无故撕票,亦没有折磨人的习惯,却有个奇怪的隐癖,——恋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长得非常好看,但没想到他能从头好看到脚趾,赤着的脚骨骼分明,精致秀气,白得晶莹通透,找不到半点瑕疵,依稀可见上面的血管。五只粉嫩的脚趾乖巧地并排排着,极其圆润可爱。

    虽见过那么多美人的脚,却轻易被眼前的脚夺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腻的蛇在少年的脚背抚过,又在脚踝细细摸了一圈。

    说不出的排斥和恶心感涌上唐浩初的大脑,随即装作刚醒来的样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瑟缩着把脚蜷了回去,一边继续在背后割绳子一边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问眼前的男人,“叔叔,这是哪里?”

    长着络腮胡的男人顿了一下,竟极力温和地冲唐浩初笑了笑,哄道“这是惩罚游戏屋,你乖一点,过几天就能平安回家了。”

    说完再次伸出手去摸他的脚,并攥住了他的脚踝。那奶白色的皮肤被冷风吹得有些发红,似涂了一层粉,颜色就像是早春白里透粉的桃花,就等人来采摘。

    小少爷用力抬脚去挣,却没能挣开。明明霍彪每次给他穿鞋的时候也喜欢这样握着他的脚踝,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完全不能接受眼前人的碰触,连一刻都不能忍耐。恶心感越来越强,甚至有点想吐,所幸他胃里是空的,就算吐也吐不出来。

    身为脑域异能者,唐浩初的脑域异能一直在进步,——就像福尔摩斯有推理的‘记忆宫殿’,他同样有一座庞大的宫殿来装载和沉淀所有学到的东西,殿内的每扇门都代表着一类知识,每多一扇接近饱和的门,都会让异能更强大一点。得益于系统的日常学习任务和任务奖励,‘表演’那扇门已越来越满,他的异能也到了二阶后期,只差一步就可以晋升三阶。